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金融法方向选拔方法
2024法硕招生简章

2024法硕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与专业方向为了满足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我校2024年将继续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
本次招生计划共计XXX人,专业方向涵盖了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等。
这些方向旨在培养具备系统法律知识、扎实理论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以满足国家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二、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5.(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6.(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7.(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8.(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9.(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完成现场确认。
四、考试科目与内容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含刑法、民法)、法硕联考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具体考试内容如下:1.思想政治理论:主要考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内容。
2.英语一:主要考察英语语言知识及应用能力。
3.法硕联考专业基础(含刑法、民法):主要考察法律专业知识,包括刑法、民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规范等。
4.法硕联考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主要考察法律学科的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五、录取原则与标准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择优录取。
北大金融硕士培养计划

北大金融硕士培养计划1. 引言1.1背景介绍一、背景介绍为适应金融领域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北大金融硕士培养计划应运而生。
该计划旨在培养具备深厚金融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高级金融专业人才,满足国家和金融行业对高层次、复合型金融人才的需求。
金融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
当前,国内金融市场的深化改革、金融产品创新以及不断增长的跨境金融业务对金融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国内金融领域的知名高校,北大金融硕士培养计划的设立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综合素质突出的金融专业人才,提高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该计划的学习内容丰富而全面,涵盖了金融领域的核心知识和最新动态。
学生将在经济金融学、金融市场与风险管理、金融工程等领域深入学习,并通过实践课程和实习项目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除了严谨的学习环境和专业课程设置,北大金融硕士培养计划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全球化背景。
学生将有机会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国际论坛、企业实训等,与国内外金融界的精英交流,提高自身的全球竞争力。
通过北大金融硕士培养计划的学习,学生将获得系统的金融专业知识和一流教育资源,培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我国金融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
1.2目标和意义目标和意义北大金融硕士培养计划的目标是培养具备深厚理论基础和广泛实践经验的金融专业人才,适应快速变化的金融市场和复杂多变的金融业务需求。
1.培养国际化视野和卓越专业素养通过国内外知名教授的精心传授及丰富的教学资源,帮助学生掌握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最新理论和实践动态,培养学生的国际化思维和全球化竞争力。
2.培养创新和拓展能力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通过项目实践和实践课程的设计,提升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业精神。
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拓展能力,使其能够适应金融行业中各种新兴业务和新型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
3.培养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通过多学科的教育背景和多元文化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使其能够在金融工作中具备出色的协作和领导能力,适应金融行业中复杂多变的人际关系。
北大法硕金融法专业方向

金融法专业方向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介绍 (1)第二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介绍 (3)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4)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5)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10)第六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11)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是一个以金融法律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机构。
中心主要从事国内外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货币市场监管和金融机构监管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时为国内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金融法律培训和咨询。
此外,中心还接受国际经济组织和国内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委托开展课题项目研究。
迄今为止,已承担多项司法部、教育部和国家社科基金、国土资源部等国家级和部委课题,并承担了世界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和组织委托的多项科研项目。
中心经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学术机构、法律实务界共同举办金融法律学术研讨会。
例如,1998年4月顺利举办“海峡两岸银行实务与法律研讨会”;1999年11月与日本森综合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中日证券法律研讨会”;2001年5月成功主办首届“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2002年3月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合作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及亚洲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国际研讨会”;2005年5月举办“2005年春季论坛公开讲座暨诺顿教授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授予仪式”,等等。
除了项目研究和研讨会以外,自1998年起,中心与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合作,定期出版《金融法苑》和其他学术专著。
目前已出版了《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央银行法制》、《商业银行法务》、《金融法的“四色原理”》、《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犯罪学原理》、《金融欺诈及预防》、《证券欺诈及对策》、《金融贪污、投机犯罪及对策》、《会计法》、《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解释》、《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公众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平衡》、《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中国证券法学》、《房地产金融》、《中国银行业创新与发展的法律思考》、《消费金融的法律结构分析》、《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关系犯罪学》、《闻道与问道》等学术专著。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分数线及报录比

三、练习题及真题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真题是最好的训练题,在复习的不同阶段,使用真题的目不一样,千万不要以为真题只在后期使用;不要去想这个题考过了以后还会不会考,而是关注题目如何设计,关注题目中涉及的知识点与相关知识点,关注解题的思路,一个知识点,可以有无数种考题来考察。还有相关练习题书籍,这些书的目的在于通过单元习题训练提高对章节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属于单元测试题那种,每章节可能还有一个重点难点的归纳与解析。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分数线及报录比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在第一学年加强法学基础课的学习,自第二学年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已开设17个方向,即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国际商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刑事法、卫生法、商法、市场竞争法、法律与公共政策、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利代理、国际公法、电子商务法、民法。
以上五点博仁教育老师为考生备考总结的复习对策,更多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详细信息可以咨询博仁教育老师。
那么备考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的竞争力如何?想要成功考研需要我们取得怎么样的分数呢?博仁教育老师为考生整理出2011年——2014年北大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分数线以及报录比。让考生可以在备考前做一下评估。
年份
院系
专业名称
报考人数
录取人数
报录比
总分
政治
英语
科目一
科目二
2014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本方向注重于培养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胜任民事诉讼以及民事非诉业务的高级法律专业人才。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要求参与本计划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法律硕士一般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修完本方向所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高级课程,参加本方向要求的社会实践任务,完成毕业论文。
二、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根据目前法学院现有的法律硕士人数和民商法专业教师的实际承受能力,本专业计划每年接受不超过20 名民法方向的法律硕士生(非法本)。
A选拔标准:1.在第一学年完成并通过法律硕士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并完成限选课“民法分论”的学习,各门课程的成绩平均在75 分以上;2.对民法有浓厚兴趣,有志于将来从事法官、民商事律师或其他相关业务。
B选拔程序:1.第一学年期中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2.选拔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为开卷考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占总分的70%,时间为180 分钟;面试占总分的30%,时间为每人10-20 分钟。
然后根据总分排名招收前10-15 名;3.如果被录取的同学中有同时被其他方向录取的,其本人选择其他方向的,则排名在后的同学自动递进。
三、课程设置请见附件:“民法方向教学计划”四、其他学生应当尽可能参加民商法专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五、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 年,共有研究员9 人,其中教授7 人,副教授2 人。
中心以民商法基础理论和民事立法、司法对策作为其研究领域,承担了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发表了多项重要民法学术研究成果,并直接参与了我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立法工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多项司法解释的专家论证工作,组织和举办了多次民商法国际交流和国内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
六、师资简介目前中心共有专职教师9人:尹田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选科要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选科要求
首先,北京大学法学院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学科基础。
因此,在选科方面,学生应当注重加强人文科目的学习。
例如,学生可以选
择政治、历史、地理等相关学科作为选修科目,从中获得更广泛的思维深
度和理解力。
其次,法学院对学生的英语要求较高。
考虑到法学院需要与国际社会
进行交流与合作,学生应选修英语课程,并且要具备良好的英语读、写、听、说能力。
因此,学生可以选择英语高级课程,以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
除了上述基础学科之外,学生还应当选择法学相关的学科。
法学作为
一门学科,涉及到多个学科的交叉融合,如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
因此,学生可以选择修读这些相关学科的选修课程,以增强自己对法学的理
解和学科交叉的把握能力。
此外,学生还可以考虑选择一些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课程。
法学
研究需要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技巧进行深入的探索和分析。
因此,学生
可以选择一些统计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等课程,以提高自己在法学研究
方面的科学素养。
最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一些法学院开设的专业
选修课程。
北京大学法学院开设了多门法学研究的专业选修课程,例如刑法、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和未来的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课程。
总的来说,北京大学法学院的选科要求主要包括:加强人文科目学习、提高英语能力、选择法学相关的学科、了解社会科学研究方法、选择专业
选修课程。
这些要求旨在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学术能力和专业知识,为学生今后在法学领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本方向注重于培养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胜任民事诉讼以及民事非诉业务的高级法律专业人才。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要求参与本计划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法律硕士一般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修完本方向所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高级课程,参加本方向要求的社会实践任务,完成毕业论文。
二、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根据目前法学院现有的法律硕士人数和民商法专业教师的实际承受能力,本专业计划每年接受不超过15名民法方向的法律硕士生(非法本)。
A选拔标准:1.在第一学年完成并通过法律硕士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各门课程的成绩平均在75 分以上;2.对民法有浓厚兴趣,有志于将来从事法官、民商事律师或其他相关业务。
B选拔程序:1.第一学年期中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2.选拔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为开卷考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占总分的70%,时间为180 分钟;面试占总分的30%,时间为每人10-20 分钟。
然后根据总分排名招收前10-15 名;3.如果被录取的同学中有同时被其他方向录取的,其本人选择其他方向的,则排名在后的同学自动递进。
三、课程设置请见附件:“民法方向教学计划”四、其他学生应当尽可能参加民商法专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五、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 年,共有研究员9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人,助理教授1人。
中心以民商法基础理论和民事立法、司法对策作为其研究领域,承担了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发表了多项重要民法学术研究成果,并直接参与了我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立法工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多项司法解释的专家论证工作,组织和举办了多次民商法国际交流和国内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
六、师资简介目前中心共有专职教师9人:刘凯湘教授。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如何进去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如何进去考研的要求和北大本不是一样的,通过全国法硕联考,在经过复试(笔试和面试,全部英文考)。
学校每年寒暑假有WHP和SHP两个保送项目,如果您的学校可以推免的话可以看看今年的SHP,项目很好。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入读STL?目前STL的招考情况分三种途径:一、全国重点高校推荐免试(推免比例一般在50%-70%之间,每年情况略有不同);二、全国法律硕士联考。
由于学制较长、培养模式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国际法学院每年复试分数线比北大本部略低,但是复试是英文面试并引入LSAT笔试;三、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采用申请-审核制。
从2021年起,凡报考我院的中国大陆籍学生(包括推免生),都需要参加我院在其入学前统一组织的LSAT-STL考试,或提供该年度LSAT-STL考试之前考生参加普通LSAT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LSAT-STL考试成绩将作为联考考生复试成绩的一部分并作为所有考生申请奖学金的必备成绩。
LSAT-STL考试和普通LSAT考试有什么区别?LSAT-STL考试题型和内容与国际标准LSAT考试一样,由LSAC负责组织命题,将试卷提前邮寄至STL。
再由STL根据法硕联考复试时间组织报名、监考和阅卷等工作。
LSAT-STL在判分方法上不同于普通LSAT,实行百分制。
LSAT-STL的成绩只适用于报考和申请STL,不适用于申请美国法学院。
LSAT-STL只接受报考和申请STL的学生报名参试,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推荐免试研究生(保研)的招生流程是怎样的?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STL的学生可以于每年4月份至6月份关注我院组织的招生宣讲系列活动和暑期夏令营的报名信息。
我院每年7月底或8月初会举办夏令营,意在使学生有较早的法学院生活体验,做好转专业的提前准备,同时通过夏令营的形式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学习潜力,提前选拔符合我院要求的法学人才。
另外,没有申请参加夏令营或者申请夏令营未被录取的同学可以在9月份直接申请推免到STL,我院会组织面试选拔录取适合STL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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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专业方向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 (1)第二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介绍 (4)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5)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12)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16)第六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 (17)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是一个以金融法律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机构。
中心主要从事国内外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货币市场监管和金融机构监管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时为国内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金融法律培训和咨询。
此外,中心还接受国际经济组织和国内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委托开展课题项目研究。
迄今为止,已承担多项司法部、教育部和国家社科基金、国土资源部等国家级和部委课题,并承担了世界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和组织委托的多项科研项目。
中心经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学术机构、法律实务界共同举办金融法律学术研讨会。
例如,1998年4月顺利举办“海峡两岸银行实务与法律研讨会”;1999 年11月与日本森综合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中日证券法律研讨会”;2001年5 月成功主办首届“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2002 年 3 月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合作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及亚洲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国际研讨会”;2005年5月举办“2005年春季论坛公开讲座暨诺顿教授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授予仪式”,等等。
除了项目研究和研讨会以外,自 1998 年起,中心与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合作,定期出版《金融法苑》和其他学术专著。
目前已出版了《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央银行法制》、《商业银行法务》、《金融法的“四色原理”》、《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犯罪学原理》、《金融欺诈及预防》、《证券欺诈及对策》、《金融贪污、投机犯罪及对策》、《会计法》、《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解释》、《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公众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平衡》、《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中国证券法学》、《房地产金融》、《中国银行业创新与发展的法律思考》、《消费金融的法律结构分析》、《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关系犯罪学》、《闻道与问道》等学术专著。
中心主任由吴志攀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校长)担任,白建军教授、彭冰副教授担任副主任。
主要研究人员有刘燕教授、彭冰副教授、郑顺炎副研究员、郭雳副教授、洪艳蓉博士、唐应茂博士等。
中心现有在读博士生10多人,硕士生20多人。
中心还聘请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内外金融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研究人员。
2001 年起,中心定期招收法学、经济学博士从事法律经济学博士后研究。
第二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介绍任何社会的发展都需要有效配置资金,金融是用来调整资金融通的相关制度,是支持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机制。
但是金融制度的发展面临复杂的交易关系,涉及重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因此,法律的规范和支持是金融制度发展的重要基础。
金融法就是用来调整金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传统对金融法的划分主要将其区分为直接融资的法律制度和间接融资的法律制度。
就中国目前来看,金融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证券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等内容。
同时,由于金融业务的广泛性,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主要是担保法)、公司法、破产法等内容,也都有所涉及。
法律硕士金融法专业培养方向是法学院第一批开设的方向。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为:培养良好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运用本专业各项技能,适应市场需要,经过专业训练的金融业务操作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才。
本专业的学习比较重视实务领域的最新发展,需要密切关注实务,毕业学生也主要从事金融实务工作,如金融监管部门,中、外资银行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一)本校教师1、吴志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
(1)研究领域:金融法(2)主要著作及论文:《金融法概论》(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 年)《商业银行法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 年)《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年)《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广州出版社(2000 年)《商业银行法教程》和《中国人民银行法教程》金融出版社(1995 年)《金融法典型案例分析》金融出版社(2000 年)《资本市场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上市公司法律问题》中国石油出版社(2000 年)负责组织《金融法苑》杂志编辑出版工作(1998 年至今)负责组织《金融法制》丛书编辑出版工作(2001 年至今)。
(3)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1995 年获得全国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9 年获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4)其它: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北京市检察院监督咨询员,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银行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国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咨询员和陪审员,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及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南开大学兼职教授等。
2、白建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研究领域:犯罪学基础理论犯罪调查统计金融犯罪(2)学术及工作经历:1987 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1 年9 月—1992 年6 月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3)主要著作及论文证券欺诈及对策中国法制出版社金融贪污投资犯罪及对策中国企业文化研究院银行安全学概论中国企业文化研究院1996金融欺诈及预防中国法制出版社犯罪学原理现代出版社19923、刘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研究领域:会计法、财税法、金融法(2)学术及工作经历:1984.9-1988.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专业本科;1988.9-1991.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9-2003.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职博士。
1991.7-1993.6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助教;1993.7-1999.7,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讲师;1996.3-1996.7,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并在该校法学院讲授《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法律环境》课程;1998.11-1999.2 荷兰莱顿大学访问学者;1999.2-2000.1 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访问学者;1997.9 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至今(3)主要著作及论文:《会计法》(4)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在《民商法论丛》、《中外法学》、《法学家》、《金融法苑》、《会计研究》、《涉外税务》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出版个人专著《会计法》,与人合著、合译5 部。
参与《会计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或修改工作。
(5)其它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金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员4、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研究领域:银行法、证券法、经济法、公司法和国际金融法(2)学术及工作情况: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3)主要著作及论文:《证券市场与法律》(2000 年,参加编写);《法律多元》(1997 年,参与编译);《上市公司法律与实务》(2000 年,任副主编);此外,还有多篇学术论文与评论。
5、郑顺炎:北京大学副研究员博士(1)研究领域:金融法和公司企业法(2)学术及工作情况:郑顺炎博士于1991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9 年和2001 年分别获得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2001-2003 年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自2001 年11 月至今一直主持“法意实证案例法规全互动数据库”的设计研发工作。
2003 年7 月开始主持北京大学数字图书馆“制度生态学”数据库项目的设计研发工作。
(3)主要著作及论文:《证券市场不当行为的实证研究》《证券内幕交易规制的本土化研究》参加或主持过世界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自然科学基金的课题研究工作。
6、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研究领域:金融法、国际经济法、商法(2)学术及工作经历:1997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经济法)2000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国际法/比较法)2003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际法)2004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金融)2003-2005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7、洪艳蓉: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金融法、保险法(2)学术及工作经历:1993 年9 月——1997 年7 月: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士1997 年9 月——1999 年7 月: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1999 年7 月——2002 年7 月: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博士2002 年10 月——2004 年9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8、唐应茂: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司法制度(2)学术及工作经历:1992 年9 月至1997 年7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1997 年9 月至1999 年7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1999 年8 月至2000 年6 月耶鲁法学院法学硕士2001 年9 月至2004 年10 月耶鲁法学院法律科学博士2000 年9 月至2001 年8 月谢尔曼斯特灵美国律师事务所国际律师2004年1 月至2005 年6 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法律部律师2005年7 月至2009 年9 月苏利文克伦威尔美国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 年9 月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二)外聘导师黄毅: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牛克乾: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白晓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发展部主任王立华: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雪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于绪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胜春:中国建设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1)公司财务与法律 48课时 3学分授课教师:刘燕本课程目的及要求:公司是资本运作的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结构的语言是会计,因此公司财务/融资与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不可或缺的两翼。
本课程着重从公司财务侧面研讨公司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