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检查表
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主要负责人检查表

防护围堰无渗漏,无空洞高度间距 正常、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
消防线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泄漏 现场检查
防雷、防静电设施 连接良好、符 合要求,定期检测
现场检查
走梯、护栏、平台清洁、无严重锈 蚀,无开焊
现场检查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现场检查 或查记录
框架基础 无松动、无倾斜,无沉 降
现场检查
反应器本体无缺陷,安全附件齐全、 灵敏可靠
现场检查பைடு நூலகம்
泵类联轴器防护罩完好,无泄漏、 接地良好、基础稳固
现场检查
管线外观正常,保温层良好,无跑 冒滴漏;
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主要负责人
检查人:
序号 1 2
检查项 目
安全管 理
现场安 全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建立重 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安全包保责任 制
现场检查 或查记录
任命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 现场检查
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或查记录
组织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操 现场检查
备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存在问题
检查时间:
整改措施
备注
储罐罐体无缺陷,安全附件齐全可 靠,在有效检验期内
现场检查
塔类塔体无泄漏,安全附件齐全可 靠,在有效检验期内
现场检查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1 重大危险源储罐液位显示是否正常
2 储罐管道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3 手动报警器处于完好运行状态
4 泡沫发生器管道完好无堵塞
5 液位、温度等数据远传是否正常
6 储罐区应急器材柜定期检查
7 储源区域是否有违章作业
9 储罐区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10 有毒气体报警仪是否正常使用
11 各类静电跨接是否完好
12 罐顶呼吸阀是否堵塞
13 围堰内是否有杂草
14 储罐区监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15 防雷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测
检查日期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签字
备注
公司重大危险源运行操作检查表

公司重大危险源运行操作检查表检查人:检查日期: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情况备注11.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2.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查设计资料、查现场2企业要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要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数据等手段,及时判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评估可能产生的后果,制定安全处置方案,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事故。
查现场3凡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查现场4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的楼板应采取措施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且应有效收集和排放泄漏的可燃液体。
查现场5现场表指示数值、DCS控制值与工艺卡片控制值应保持一致。
查现场6储存含有易自聚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料时,应采取防止生成自聚物的措施。
查设计资料、查操作规程、查记录71.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
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2.环氧乙烷的排放应采取安全措施。
查设计资料、查操作规程、查现场81.严禁将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几种气体混合排放;2.立即暂停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经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
查设计资料、查操作规程、查现场9严禁正常运行的内浮顶罐浮盘落底。
查操作规程、查现场10企业要制订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内容,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
查记录、查现场式11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与安全要求;2.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3.操作过程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等。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表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表
一、一般情况
1.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2. 员工安全培训记录是否完整?
3. 应急预案是否健全且定期进行演练?
4. 安全检查记录是否完整?
5. 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违章指挥?
6. 危险作业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7. 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设备设施
1. 生产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2. 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3. 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4. 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
5.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6.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
7. 通风、照明等环境设施是否良好?
三、作业环境
1. 生产场所是否整洁、有序?
2. 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无阻?
3. 工作场所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
4.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明显的安全风险未得到控制?
5. 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区域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6.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等安全隐患?
7. 作业环境是否存在高温、低温、潮湿、振动等不良因素影响员工健康和安全?
四、人员管理
1. 员工健康档案是否齐全?
2. 员工是否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 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 是否存在疲劳作业、带病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5. 是否制定了针对特殊人群(如孕妇、老年人等)的安全管理措施?
6. 是否有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预案和措施?。
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检查表(空白表格)

11
自2020年5月起,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
查台账、查记录、查看人员学历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现问题扣20分
12
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查现场、查记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十八条;《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七条
发现问题扣5分
10
1.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应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向社会公告。
发现问题扣20分
8
技术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操作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查记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五条、第六条
发现问题扣10分
9
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公示牌,写明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姓名、对应的安全包保职责及联系方式,接受员工监督。
查现场、查记录、查预警系统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表

八、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4施。
干粉、泡沫等灭火药剂储备应符合要求。
十六、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是否组织实战训练和联合演练,建立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应依据标准设置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其他企业应设微型消防站和工艺处置队。
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结合工艺装置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工艺处置队要全流程熟悉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危险品特性和安全防护等专业知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要应定期开展、联合演练。
10.1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
12.2.1应建立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台账。
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罐区。
十二、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投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24小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4.12设置的集散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应正常投用。
5.16有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并保证正常使用视频监控设施,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接警、处置及时;位于爆炸危险区域的视频探头应防爆,且视频监控影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备注:监督检查清单中所列序号为《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中要素号。)
4.12重大危险源储罐及储罐区罐容大于100m3甲、乙、丙A类储罐应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并具有远传和连续记录、事故预报警和联锁报警的功能。
5.16有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并保证正常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
监理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表

监理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表
监理在进行重大危险源检查时需要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用于监理重大危险源检查的记录表格的简单示例:
监理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表:
说明:
1.日期:记录检查的具体日期。
2.检查项目:将检查分为不同的项目,如工地安全管理、危险化
学品管理、电气安全等。
3.检查内容:详细描述检查的具体内容,例如检查制度、设备、
操作等。
4.检查发现: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5.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明确采取的整改措施,可以是下
发通知书、停用设备、要求培训等。
6.整改责任人:指定负责整改的责任人。
7.整改完成日期:记录整改措施的完成日期。
这样的记录表有助于监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地中存在的危险源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请注意,具体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AQ3035-2010
第4.2c条
16
控制设备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安全场所。
AQ3035-2010
第4.2d条
17
系统报警等级的设置应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相协调,不同级别的事故分别启动相对应的应急预案。
AQ3035-2010
第4.2e条
18
对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和毒物泄漏等事故的高度危险场所、远距离传输、移动监测、无人值守或其它不宜于采用有线数据传输的应用环境,应选用无线传输技术与装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10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11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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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3035-2010
4.7.2.4
6
系统应具有报警信息显示功能,除了报警汇总列表显示外,在界面上应有一个专门的报警区或弹出式界面,用来指示最新的、最高优先级的或其他设定条件的未经确认的系统报警。
AQ3035-2010
4.7.2.7
7
系统应具有监控数据的存储功能:
b)系统应设有事故远程报警按钮,此按钮应设在适宜部位并带有防护罩和明显标志。
AQ3035-2010
4.7.5
10
不属于系统但与系统相关联的其它系统或设备,以及不为系统独有的子系统或设备的控制权应明确,不得互相干扰或影响各自系统的运行。
AQ3035-2010
4.7.7.3
11
系统应具有日志管理的功能。系统日志将运行系统的状态信息和通信信息统一管理起来,用户可以通过日志来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
AQ3630-2010 7.1.2
13
7.1.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释放源同时存在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
AQ3630-2010 7.1.3
14
7.1.4可燃的有毒气体释放源存在的场所,可只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
AQ3630-2010 7.1.4
15
7.1.5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混合释放的场所,一旦释放,当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LEL,而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如果一旦释放,当空气中有毒气体可能达到最高容许值,而可燃气体浓度不能达到25%LEL时,应设置毒气体监测报警仪。
c)软件应提供密码设置功能。操作员应通过密码校验方可进行相关操作,并记录操作人、时间和相关操作记录等。
AQ3035-2010
4.8.2
13
无报警稳定运行期间,重要监测点的实时监控数据应保存7d以上,否则应保存30d以上。音视频信息应保存7d以上。报警信息应保存1年以上。
AQ3035-2010
4.9.5
14
系统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试验时间不小于7d。测试期间,系统性能应符合本标准以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AQ3035-2010
4.9.11
1
对于监测方法和仪表的选择,主要考虑监测对象、监测范围和测量精度、稳定性与可靠性、防爆和防腐、安装、维护及检修、环境要求和经济性等因素。监控设备的性能应满足应用要求。
AQ3630-2010 10.1
28
12.2.1安全监控装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校验,保持其正常运行。
12.2.2强制计量检定的仪器和装置,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保持其监控的准确性。
12.2.3安全监控项目中,对需要定期更换的仪器或设备应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AQ3630-2010 12.2
AQ3630-2010 7.1.7
18
7.2.1.1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储罐场所,在防火堤内每隔20m~30m设置一台可燃气体报警仪,且监测报警器与储罐的排水口、连接处、阀门等易释放物料处的距离不宜大于15m。
AQ3630-2010 7.2.1.1
19
7.2.1.2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鹤管装卸栈台,应按以下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
a)模拟量实时监测值及其最大、最小、平均和累计值;
b)开关量状态及变化时刻;
c)视频录像;
d)报警及警报解除信息;
e)系统操作日志;
f)系统故障及恢复情况等。
AQ3035-2010
4.7.4.1
9
报警
系统应具有根据设定的报警条件进行报警及提示的功能:
a)当出现模拟量超限、非正常流程切换操作引起的开关量状态改变以及其他异常情况时实时报送至相关的报警控制设备,由系统实现多种方式的联动报警,包括页面图文报警、报警点声光报警以及必要时可选邮件和短信报警等。在事故现场设置有监控摄像机时,页面图文报警时应同时显示现场监控视频图像与参数报警信息,并进行现场录像;
AQ3035-2010
4.7.13
12
软件应具有用户与权限管理功能:
a)系统用户信息包括姓名、登录名、密码、单位和角色等,应提供管理界面授权用户可以对相关记录进行添加、删除和修改;
b)软件应实现多级权限管理。建立各用户对系统模块、设备和数据库记录的操作权限表,提供操作界面允许对各权限表进行修改维护;
AQ3630-2010 4.2.1
2
对于老罐改造,应优先选择不清罐就可以安装的传感器。应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无破皮、露线及发生短路的现象。二次仪表应安装在安全区。传感器盖安装后应严格检查,旋紧装好防拆装置。现场严禁带电开盖检修非本质安全型防爆设备。采用非铠装电缆时,传感器与排线管之间用防爆软性管连接。安装过程中避开焊接和可能产生火花的操作,防止电火花、机械火花及高温等因素引起的燃烧和爆炸。需要罐内安装且可能产生火花或高温的,应进行空气置换后再进入作业。
a)将数据加工处理后以数据文件形式存贮在现场或监控中心的外存贮器内并保留一定的时间,包括监控参数、报警及处置、视频图像、故障及排除以及相关系统信息等,所有数据应附带时间信息;
AQ3035-2010
4.7.3 a)
8
系统应提供对实时和历史数据的多条件复合查询和分类统计功能,应支持模糊查询,查询信息包括:
AQ3630-2010 5.2
5
有防爆要求的罐区,应根据所存储的物料进行危险区域的划分,并选择相应防爆类型的仪表。
AQ3630-2010 6.1.1.3
6
根据生产要求、介质情况、现场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选择耐腐蚀压力表、耐高温压力表、隔膜压力表、防震压力表等。
AQ3630-2010 6.2.4
7
对于储存介质属于GB50160规范中甲类物料的压力储罐,应设置压力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的压力控制设施。
d)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监测报警器之间的距离宜为5m~7.5m 。
AQ3630-2010 7.2.1.3
21
7.2.1.4封闭或半封闭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高点等易于滞留气体处设置监测报警器。
AQ3630-2010 7.2.1.4
22
7.2.1.5压缩机或输送泵所在场所,按以下规定设置可燃气监测报警器。
10.1.2摄像头的设置个数和位置,应根据罐区现场的实际情况而定,既要覆盖全面,也要重点考虑危险性较大的区域。
10.1.3摄像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应可实现与危险参数监控报警的联动。
10.1.4摄像监控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有防爆要求的应使用防爆摄像机或采取防爆措施。
10.1.5摄像头的安装高度应确保可以有效监控到储罐顶部。
29
建立安全监控装备的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仪器的维护人员及其责任。
AQ3630-2010 12.3.4
a)封闭或半封闭的灌装间,每隔15m设置一台监测报警器,且灌装口与监测报警器的距离不宜大于7.5m;
b)封闭或半封闭储瓶库,每隔10m设置一台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且储瓶与监测报警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5m;
c)半露天储瓶库周围每隔20m设置一台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当周长小于20m时可只在主风向的下风位置设一台;
a)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的场所,每隔15m设置一台监测报警器,且任何一个释放源与监测报警器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m;
b)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露天或半露天场所,监测报警器应设置在该场所主风向的下风侧,且每个释放源与监测报警器的距离不宜大于10m 。若不便装于主风向的下风侧时,释放源与监测报警器距离不宜大于7.5m 。
a)小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设置一台监测报警器,且装卸车口与监测报警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
b)大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可设一台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
c)汽车装卸站,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与装卸车鹤位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AQ3630-2010 7.2.1.2
20
7.2.1.3液化烃的灌装站,应按以下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
AQ3630-2010 4.2.5
3
对于罐区明火和可燃、有毒气体的监测报警仪,应根据监测范围、监测点和环境因素等确定其安装位置,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
AQ3630-2010 4.2.6
4
紧急切换装置应同时考虑对上下游装置安全生产的影响,并实现与上下游装置的报警通讯、延迟执行功能。必要时,应同时设置紧急泄压或物料回收设施。
AQ3630-2010 7.2.1.5
23
7.2.1.6罐区的地沟、电缆沟或其他可能积聚可燃气体处,宜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在未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的场所进行相关作业时,可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监测仪进行现场监测。
AQ3630-2010 7.2.1.6
24
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按探测介质的比重以及周围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当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小于空气的比重时,可燃气体监测探头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泄漏源0.5m以上;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大于空气的比重时,安装位置应在泄漏源下方,但距离地面不得小于0.3m。
AQ3630-2010 6.2.12
8
压力储罐的罐顶应安装安全阀和相关的泄压系统,执行GB50160和 GB17681的规定。
AQ3630-2010 6.2.13
9
储罐应设置液位监测器,应具备高低位液位报警功能。
AQ3630-2010 6.3.1
10
大型(5000m3以上)可燃液体储罐、400 m3以上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储罐应另设高高液位监测报警及联锁控制系统。
AQ3630-2010 7.3.2
25
防雷装备按GB50074设置。定期监测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AQ3630-2010 8.3
26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化学品装卸系统,应设置接地装置,执行SH 309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