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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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考试开始前请监考老师开展如下工作:1.告知考生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收取考生手机、对讲机放置在统一位置处;2.宣读考试须知,严格按照考场要求开展监考工作。

以下,请监考老师重点宣读:一、考场纪律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务必在开考前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入场后至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考试结束统一回收卷纸后方可离开考场。

3.开考时间1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10分钟内未到达考场,视为缺考,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

4. 除必要的演算用笔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

5.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

遇到问题可举手,请求监考人员解释。

6.考试中途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7.考生考试结束交卷后不可离开考场,待全员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草稿纸带出场外。

二、违纪处理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不遵守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2.考生在同一场次的考试中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3.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被清出考场,取消本次全部考试成绩,取消本年度考试资格,并在1年内不得参与考试选拔:(1)考生夹带、偷看或传递纸条;(2)用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方式接传有关考试内容信息;(3)答题时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题结果者;(4)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5)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或让他人抄袭答案;(6)其他的由监考人员认定的严重违纪行为。

4.顶撞、辱骂监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考场纪律及应试注意事项

考场纪律及应试注意事项

附件4:
考场纪律及应试注意事项
1.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已带的一律交监督员代为保管,严禁与外界进行任何联系,如发现擅自使用通讯工具,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2.不得在候考室、候分室喧哗。

3.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准携带任何资料。

4.考生面试时使用代码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考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应避免涉及有关自己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若有涉及,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5.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工作人员报告“面试时间到”时,考生应立即终止答题。

离开考场时不得将有关资料带出。

6.每道问题回答结束时,应说“答题完毕”。

7.面试完毕并已获知面试成绩的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不得将试题内容泄露给未面试的考生和场外的面试工作人员。

8.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生室,需要上卫生间的,必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在监督员陪同下逐人前往。

9.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考试纪律

考试纪律

考试纪律1.学生必须持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开考后30分钟才准许交卷离开考场。

不交卷不准离开考场,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准再重新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对于不听指挥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考试资格。

3.学生进入考场,必须依照规定对号入座。

4.答卷时只能使用钢笔或圆珠笔(限兰、黑两色),使用铅笔和红笔书写无效。

5.闭卷考试时,桌子上只准放试卷、稿纸和必要的文具。

其它任何内容的书籍、笔记本、作业本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6.试卷如有字迹不清之处,学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提出,但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等其它要求。

7.学生必须按时交卷,不交卷者,考卷作废。

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场内停留或翻阅他人试卷。

不得在考场及附近议论考试内容或高声喧哗。

考试铃响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离开考场。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作弊处理:(1)书籍、笔记本、作业或于考试有关资料带入考场,放置或隐藏在可观察范围者;(2)偷看带入考场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或他人试卷者;(3)交头接耳或以各种方式传递记号者;(4)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接传答案、交换答案及草稿纸等)者;(5)不按规定就座或冒名顶替者;(6)不经监考人员允许传递计算器者;(7)有意在试卷中做与答案无关的标记者;(8)在评卷时被认为是雷同卷者;(9)其它监考或巡考认为是作弊的行为;(10)在考试过程中,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传递考试内容的。

考场纪律【模板】

考场纪律【模板】

考场纪律
(1)开考前20分钟学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

(2)开考后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60分钟经批准方可离开考场。

(3)学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

(4)进入考场后按学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学生证放在桌子右上角。

(5)按要求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填涂学号、姓名等有关内容。

(6)考试开始时间到,学生才能答题。

(7)学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另有规定除外)。

(8)考试中保持考场安静。

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传纸条、交换试卷、代答,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凡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该门课程考试成绩记零分,以后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并取消其评优和授予学位的资格。

作弊情节严重、累计两次作弊或让他人替考者,取消其学籍。

(9)考试时,学生不得对试卷内容提出质疑,考生应按照自己对试卷的理解回答问题。

(10)学生离开考场须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一律停笔,按顺序将答题卡、答题纸、试卷、草稿纸排好,静候收卷。

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12)学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材料带出考场。

考场纪律

考场纪律

考场纪律
一、考生入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随身携带的书籍资料、草稿纸等自动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准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

已带入考场的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

凡发现查看上述各种设备及书籍,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入座领到试卷后,必须先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班级、姓名、考号。

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或在密封线外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的试卷一律作为废卷。

三、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如有特殊原因离开考场,取消当场考试。

四、考生答卷只许用蓝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作答,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试卷一律作为废卷。

五、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及错印等情况可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试题字迹不清楚时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问题,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服从监考人员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或换卷。

对于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上交到主席台桌面上。

八、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的监考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
考试纪律要求
为了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全面反映每位员工的真实工作水平,杜绝考试违纪现象,严肃考试纪律,提出以下几点考试纪律要求:
一、考试要求:
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0—20分钟进入考场,按规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变动;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允许的文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复习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

3、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开始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4、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5、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考试终了后,立即停笔,不准在考场逗留。

二、考试中凡有下列行为且证据确凿者,一律视为作弊:
1、夹带资料;
2、传送或接受他人答案或纸条;
3、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携带通讯工具(手机);
三、对考试作弊者,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入档案;
2、责令其作书面检查;
3、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在厂内张榜公布;。

考场纪律注意事项

考场纪律注意事项

考场纪律注意事项
考场纪律是指在考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则和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场纪律注意事项:
1. 准时进入考场: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避免迟到。

2. 带齐考试材料: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考试材料,如id、准考证、文具等。

3. 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或调至静音模式,并放置在指定的地方。

4. 禁止作弊: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严禁抄袭、交头接耳、传递答案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5. 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在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交谈或在试卷上乱涂乱画。

6. 遵循监考人员的指示:考生应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配合监考工作。

7. 不得提前交卷:考生在考试时间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需要等待监考人员的指引。

8. 注意阅读题目要求:考生在做题时要认真阅读题目的要求,确保按照要求作
答。

9. 保持考场整洁:考生应保持考场的整洁,不得乱丢废纸、乱涂乱画等。

10. 安全有序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依次离开考场,不得擅自离开。

遵守考场纪律是对考试过程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他人公平竞争的尊重。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考试的公正进行。

考试纪律要求

考试纪律要求

考试纪律要求(一)
为了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全面反映每位同学的学习情况,杜绝考试违纪现象,严肃考试纪律,提出以下几点考试纪律要求:
一、考试要求:
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5—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规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变动;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规定允许的文具,其他物品一律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3、特别强调: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计算器等)入考场;
4、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5、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方可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6、交卷的学生要远离考场,不得影响其他学生答卷。

7、考试期间学生要认真保护好环境卫生,不乱丢乱抛废纸,保持好考场环境卫生。

二、对考试者,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2、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扣除班级量化积分;
3、在下学期德育积分中进行扣分,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4、视情节轻重者通知家长带学生回家反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

最后希望全体同学诚实做人,承诺守信,自觉遵守考试规则,争取在本次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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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考试纪律
1、每个学生每学期都必须按教学执行计划的安排按时参加各种课程的考核,凡无故缺考者,不准予参加该课程的学期补考。

2、对于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凭医院证明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

在考试过程中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经监考教师同意后,到校指定医院就医,凭当日医疗证明办理缓考手续,学生缓考可在下一学期参加补考,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学生缓考需填写缓考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缓考,考试后补办的病假证明一律无效。

3、擅自缺考、考试不交卷或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同时取消补考资格。

4、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不能再参加期末考试,
5、学生应在规定考试时间开始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单人单桌,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学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挪动位置。

6、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遗失学生证的,可用身份证代替。

7、学生迟到2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作旷考论处。

考试5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考试期间,学生不得离开考场;
8、学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

考试时,非考试文具用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

答卷纸和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不准带入、使用个人自备纸张。

所有的考试禁止学生使用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如文曲星、掌上电脑等)。

9、学生在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携带的移动通讯设备必须关机上交监考教师处,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学生应将答过的试卷有字的一面向下放置。

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回试卷和草稿纸,并填写姓名、学号、班级,经监考教师验证后方可离开考场。

学生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或铃响)后,应停止答卷,等待监考教师收卷,不得故意拖延时间。

学生不交卷,按缺考处理。

不交卷而又谎称已交者,给予纪律处分。

已经带出考场的试卷作废。

10、考试时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以违犯考场纪律处理,给予“黄牌”警告。

(1)参加考试未带任何有效证件,或迟到二十分钟以上,经劝阻不离开考场;
(2)闭卷考试时将书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草稿纸、垫板和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物品带入座位;
(3)在考场内随便说话,或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者。

(4)企图偷看他人试卷,企图抄袭他人答卷者。

(5)有明显作弊倾向被监考人员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
(6)不按时交卷或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
(7)交卷后在考场附近谈论考试内容,直接影响他人考试,或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
(8)不服从监考老师监督、劝告和管理;
(9)经监考人员和有关部门认定确属考试违纪的其他行为。

11、考试时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论处,给予“红牌”警告
(1)以各种方式(包括使用各种计算、通讯工具)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和答题方法等;(2)抄录书籍、笔记或小抄者或在考生座位、衣服、文具、身体等处发现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
(3)冒名顶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考;
(4)互相交换试卷或拿他人试卷抄袭;
(5)延时交卷并向他人询问答案和答题方法;
(6)交卷时,向他人提示或提供答案和答题方法;
(7)在一门课的考试中受到两次被黄牌警告者。

(8)考生在本次期未考试中累计两次被黄牌警告者。

(9)经监考人员和有关部门认定确属作弊的其他行为。

12、给予黄牌警告者,卷面成绩按零分处理,给予红牌警告者,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取消补考资格,并累计补考不及格门数。

13、时间一到,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上交到监考教师手中,迅速离开考场。

一旦获得黄、红牌处分,将失去一切评优资格及组织发展资格,红牌处分将无法按时毕业,切记!请同学们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同学们考试期间我也一直在校监考并且保持手机畅通,有任何问题请即时跟我联系,切勿顶撞监考或巡考老师!
期末将至,周边院校被盗频繁发生,请看好自己的财务及贵重物品,要及时放置行李柜并落锁!宿舍没人一定要上锁。

不要把宿舍钥匙放在门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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