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流程图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流程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范围1. 检查范围下列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营业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夜总会、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那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六)宾馆、饭店;(七)商场、集贸市场;(八)体育场馆、会堂;(九)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营业的场所。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申请材料: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六)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检查时限: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管辖分工下列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局集中受理窗口申报:市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既定界内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纳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局集中受理窗口受理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到所在地(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公安消防机构集中受理窗口申报。
消防安全检查流程图(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

图10
消防安全检查流程图(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大型群
众性活动举办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第十二条。
●办理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单位灭火疏散预案;
4、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6、建筑物平面图和方位图;
7、消防器材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8、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设施、开通记录,自动消防设施技术
测试报告;
9、室内可燃材料阻燃处理及技术检测报告。
●办理程序
单位(个人)申请→衡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消防监督机构检查→批准人批准→衡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发证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受理后四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
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流程图

消防安全管理管理流程图灭火器材要列为交接班内容,每班进行认真维护、检查和交接。
总公司、分公司确定,分级管理并建立两级(分公司/部门)管理档案灭火器的更换、配备由工厂消防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为保证节、假日安全生产,应进行节、假日前的防火检查水消防设施要在每年结冻之前,将易冻部位积水泄尽,地下消火栓抽净积水,做好防冻工作总公司至少每季度对所属工厂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灭火器材必须有标牌,注明充装日期,有效时间及管理人。
班组级火检查由班组长组织进行,坚持每班检查一次。
车间级防火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每星期不少于一次1、特殊危险动火,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动火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与被动火单位的安全员,厂消防管理职能部门人员,主管副总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进行监护;2、安全施工方案审批参照检修工安全规程中《危险检修方案审批流程图》执行。
3、特殊危险动火许可证和一级动许可证效期为一天。
二级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天(包括大检修或新项目施工动火)。
如果动火作业到期未完,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严禁露天动火作业,如生产需要确需动火时,应升级为“特殊危险动火”管理;5、凡在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管道、容器、阴井等部位动火时,必须清除易燃易爆介质及沉淀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准动火。
6、凡可能与易燃易爆介质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动火时,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除一段管线。
7、设备内动火时,连接在设备上的所有物料、蒸汽等管线都要加堵盲板,打开人孔、排气管,切断电源,分析合格后,方准进入设备动火。
8、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区域内,在动火任务完成之前,不准再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9、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质,设专人看火,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10、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好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使用气焊(割)动火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距明火点均不应小于10米。
火灾应急演练流程图-火灾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待命
立即扑灭
火情判断
不可控 报告119,请求支援
临时救治
向公司、地方政府 报告 就近送往医院
派专人迎接消防车辆
总结、优化应急预案演练结束
生成演练总结报告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流程图
火灾应急预案交底 年度演练计划
演练动员
灭火器材使用知识讲解
确定演练时间、人数及分工
火情发现
报告消防安全负责人
立即赶赴现场
火情判断
可控
立即扑灭
不可控 上报值班领导 疏散人员
现场封闭,保安员设 置警戒区
值班领导启动应急 预案
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
火灾扑救 无
医疗救护组赶赴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工作实施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工作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分前期筹备、集中审批和现场保卫三个阶段,其消放安全管理包括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以及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内容.一、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的时间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筹备阶段依法办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各类许可事项,对活动场所、场地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特别是要对活动场所和场地是否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等情况进行调研。
同场地场地的产权单位签订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划分在内的相关协议。
承办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活动举办场所(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活动场所、场地消防安全状况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应要求场所、场地产权单位进行相关的整改,要求其提供的场所、场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不应使用未经消防验收的场所、场地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1.编制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工作方案。
消防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等基本情况;(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消防工作组织机构;(3)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4)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平面图、临时设施消防设计图纸、消防设施位置图、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流线图等消防安全相关的图纸资料;(5)相关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计划;(6)根据活动举办时间,安排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倒排工作时间节点;(7)确定活动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及具体消防工作措施;(8)消防车道情况;(9)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10)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1)联系有关保安机构,组织具备具有专业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巡查人员2。
室内场所主要检查活动场所固定消防设施及其运行情况、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3。
室外场所了解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及消防安全通道预留情况;4.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舞台等为活动搭建的临时设施。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及步骤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及步骤一、查消防合法性1、查验建筑(场所)投入使用的时间和改造、装修时间,根据投入使用的时间和改造装修时间确定适用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检查建筑(场所)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查阅单位合法性文件(可为复印件),并通过档案或监督数字化系统进行核对,或者检查消防设计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二、查建筑防火1、建筑的使用性质和消防设备安装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特殊性能化建筑须有性能化设计文件用途变更国家规范规定有更高更严要求的,应报消防部门备案同意。
2、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
4、建筑外窗是否设置影响消防扑救的广告牌等障碍物。
5、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三、查消防管理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
4、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5、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较科学合理,并有定期演练记录。
7、消防档案台帐完善。
8、模拟设置火灾场景,检查单位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查消防控制室1、值班员不少于2人,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有每日值班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3、有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4、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和其它需要的内容。
5、询问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能熟练掌握应急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能熟练报警,能熟练按本单位灭火l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工作。
6、消防控制室防火分隔到位,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控制室应急照明能连续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7、了解消防设施联动方式,检查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正常,能否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
8、检查消防电源工作状况。
切换报警主机主、备电源,检查其供电功能。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

资料申请
问题7、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工 程投资低于30万元等依法不需办理施工 许可的建设工程 受理问题。 可不要求其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 者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但建筑必须符合相关的现行消防技术 规范的要求。
审查申请材料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第八条规定:公众聚集 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 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 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 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 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 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 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 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工作要求
(三)拟定意见并审批
(四)制作《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
见书》,于检查之日起三日内移交治安部门
注意事项
1、对临时搭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主要检查建筑构件 的防火性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是否安 全等内容。
资料申请
问题4、关于公众聚集场所变更是否重新申请消防安全 检查的问题。 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 )或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应当重新申请投入 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 核发新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合格证》,并收回原发证。 公众聚集场所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消防 安全检查时不需提供《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第三项所列的“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 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标准

5、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6、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8、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八条
5、活动场所消防验收合格。
检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6、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应当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标志明显,符合安全要求;
7、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8、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应付突然停电的应急设施,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9、水上活动场所必须配备救护设施和合格的救护人员。
查资料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
举办单位的安全工作方案
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第七条
10、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并提供: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