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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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17•【字号】安政办〔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17日安阳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系列指示,特别是关于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的重要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管道泄漏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惨痛教训,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排查、重点治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守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压实责任。

强化政府在燃气管道问题排查整治中的主导地位,压实燃气经营企业老化管道排查整治和更新改造主体责任,推动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2.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治理。

在前期普查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燃气管道设施排查,重点关注使用年限长、风险系数高的关键区域和薄弱环节,科学制定排查整治方案,集中力量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提升燃气设施抵抗风险和安全运行能力。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阅读1694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豫政[200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城市规划及实施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城乡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是城市政府对城市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我市的城乡规划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因素,充分预见城市发展的趋势,不断增强规划的超前性、科学性,要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全市一盘棋”的原则,按照城市结构组团化,工业布局园区化,居住生活小区化,市场建设专业化,商业建筑规模化,城市环境生态化的指导方针,精心规划,严格管理,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城乡规划的系统性、完整性、连续性。

(二)城乡规划工作必须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国情,面对现实,面向未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确定城市和村镇的性质、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并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必须坚持依法管理,逐步实现城乡规划的法制化。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规范审批和修改程序(一)抓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指导本市城镇发展的依据,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要从区域整体出发,妥善处理城镇建设和区域发展的关系,综合评价本行政区域城镇的发展条件,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限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引导城镇合理布局和城乡协调发展。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

二、开展活动范围市区建成区、各县(市)县城区域,要按照要求、对照标准,全面开展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条件成熟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可参照全省统一标准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乡镇建设管理水平。

三、管理内容市区、各县(市)县城要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的要求,继续抓好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综合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管理等十个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参照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乡镇,可按照全部标准项目或部分标准项目确定具体管理内容。

四、检查考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要组织人员对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措施,推动落实;每年组织专家组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对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自评,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行千分考核制,十个方面的管理工作内容各占100分。

考评等级分综合和单项两类,考评结果要按照分值排出名次,经市政府同意后在全市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对综合评定等级优秀的县(市)和单项重点内容评定优秀的县(市),要进行表彰奖励。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3•【字号】安政[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201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范建设和高效运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数字化城市管理,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量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标准,细化管理行为,发现、处置和监督城市管理问题。

第三条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东至京港澳高速,北至北外环,西至华祥路,南至长江大道。

根据城市发展,逐渐将扩展城市区域纳入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范围。

第四条市政府统筹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研究制订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二)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责任单位处置效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三)负责城市管理问题的采集、分类、派遣;(四)负责统一调度、协调各区以及各专业部门城市管理资源和执法力量,履行城市管理职责;(五)实施对全市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督促检查专业部门案件的处置情况,反馈评价处理结果;(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信息员和监督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七)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课题研究;(八)负责对信息采集单位进行监督考核;(九)负责处理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安政办〔2017〕16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安政办〔2017〕16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安政办〔2017〕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充分体现土地价值,根据“分级负责、权责一致、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指导思想和“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下放至区级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管委会),由区级政府和各管委会负责土地成本核算。

二、工业用地及划拨用地的土地收支管理全部下放至区级政府和各管委会,其他土地出让收入按所属行政区实行市、区两级30:70分级入库。

市级政府负责计提住房保障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资金、省提留市级分成部分;区级政府和各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成本、征地管理费、失地农民社保、水利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省提留区级分成部分等。

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统一由市国土资源局征收缴入市级国库。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土地出让保证金比例提至出让价款的50%,土地出让完成后,按成交价款的30%转市财政,其余转各区、各管委会财政。

四、市属国有破产改制企业土地出让收入统一转市财政,优先用于本企业职工安置。

五、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价款的具体征收,督促土地受让人依法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严格按照约定条款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及违约金、利息,凭市、区财政局出具的“河南省土地出让划拨收入专用票据”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安政〔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具体措施,做到责任到人。

各责任单位要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本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本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创新引领群链提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抓实抓细工业矩阵,坚定不移优结构、促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力争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600亿元,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一)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突围。

1.高位嫁接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加强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应用,统筹推进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5G应用、标识解析推广,实施“六化”技改项目200个以上,确保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传统产业新型化率超过3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抓好50个5G规模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新增智能工厂(智能车间)6家,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企业智能应用场景覆盖率达到6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3.狠抓钢铁资源整合升级,推动亚新钢铁、凤宝特钢等提升改造项目开工,加快实施沙钢永兴绿色智能工厂、神龙腾达二期等项目,做强优特钢、高端管产业。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2•【字号】安政办[2009]80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09]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二日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成立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胜涛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俊英市政府副秘书长吴献州市安监局局长成员: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国土局、文化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消防支队、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农机局、广电局、供销社、烟草专卖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火车站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8•【字号】安政办〔2015〕103号•【施行日期】201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指导工作、推进工作、服务决策、促进交流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面对我市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复杂的严峻形势,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克难攻坚,开拓创新,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保态势、保目标”的政策措施。

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措施时,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破解难题的创新举措等信息,对市政府和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发挥政务信息反馈决策落实、反映矛盾问题、展示工作成效、宣传整体形象的主渠道作用,为各级政府和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更全面、更准确、更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围绕中心,准确把握政务信息工作的总体要求(一)主要任务。

坚持“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全面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制定决策、实施决策和完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反映重大改革的进展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为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提供导向性和超前性的信息服务。

(二)报送要点。

1.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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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

二、开展活动范围
市区建成区、各县(市)县城区域,要按照要求、对照标准,全面开展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条件成熟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可参照全省统一标准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乡镇建设管理水平。

三、管理内容
市区、各县(市)县城要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的要求,继续抓好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综合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管
理等十个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参照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乡镇,可按照全部标准项目或部分标准项目确定具体管理内容。

四、检查考核
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要组织人员对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措施,推动落实;每年组织专家组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对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自评,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行千分考核制,十个方面的管理工作内容各占100分。

考评等级分综合和单项两类,考评结果要按照分值排出名次,经市政府同意后在全市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对综合评定等级优秀的县(市)和单项重点内容评定优秀的县(市),要进行表彰奖励。

各县(市)要加强对所属乡镇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构建魅力安阳、宜居安阳、和谐安阳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政府公共管理和人民生活环境的具体行动。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
加强配合,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管理内容,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管理质量。

(三)突出重点,注重特色。

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注意总结活动经验,狠抓工作重点,形成自身特色,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各县(市)在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中,要结合当地实际,在严格落实标准、抓好整体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创新,注重特色,打造针对性强、切合实际的城市管理模式。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搞好城市管理条块之间以及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和衔接。

切实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按期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任务。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大力普及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继续提高市民整体素质,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附件:1 安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安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附件1
安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代毅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俊岭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侯津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路明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牛彦军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程新会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晓兵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惠生市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军光文峰区副区长
臧佩侠北关区副区长
刘颖殷都区副区长
王正贤龙安区副区长
牛福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强林州市副市长
陈杰安阳县副县长
李卫锋滑县县长助理
刘忠民内黄县县长助理
侯德安汤阴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程新会兼任。

附件2:
安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
一、城市规划
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三、城市公用事业管理
四、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
五、城市综合交通
六、城市园林绿化
七、住宅小区管理
八、建筑工地管理
九、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十、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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