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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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要求(注:具体申报条件以年下发文件为准!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仔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满年,可初定一级教师。

.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年以上(年月日之前,指先参加工作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后获得研究生学历且的教师)。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年以上,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且具有本科学历可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年,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年的二级教师,任现职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直接认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继续教育要求近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学时近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学时,且需取得年期间门年期间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四、教育工作要求.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和其他学生管理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课外活动小组指导老师需提供活动方案、教案或讲座稿等原始证明材料。

五、教案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

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案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补充。

.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教案次以上,其中校际间次以上或县(市、区)级次以上。

.获得评优课(教案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次或二等奖次或县级三等奖。

.近个学年度()或个学年度()学生对其课堂教案满意度达到以上。

中小学一级教师(乡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中小学一级教师(乡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七章中小学一级教师(乡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二十八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

乡村教师统一按本评审条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可按程序在乡村学校聘用。

乡村教师经批准流动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工作的,其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然有效,重新竞聘相关岗位不需经过评委会评审,如参加流入地学校岗位竞聘的,应按流入学校岗位聘用有关标准重新竞聘。

第二十九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育人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 年以上。

二、教学工作量。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规定的工作量。

三、循环教学经历。

从教以来,有1 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工作2年以上。

教学点教师不作要求。

四、承担公开课要求。

近4 年来,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 次。

教研员每年承担乡镇以上教学专题讲座或培训课、公开课1次。

五、培养青年教师要求。

中小学教师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1 名以上(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不作要求),教研员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2 名以上,有确定的对象、目标,具体的步骤和途径。

六、参与教学改革要求。

教师能参与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或开设选修课、或举办知识讲座,或组织指导科技、艺术、体育等课外活动。

教研员每年策划并组织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活动1次。

第三十条业绩成果条件一、实施素质教育。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开展研究,学校评价效果好。

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一)教师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学生管理方面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提供2 个在帮扶转化后进生或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成功案例。

教研员能够及时进行教育教学反思,指导过至少1 个本学科的校本科研项目。

(二)教学态度严谨,认真完成教学常规要求。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较好地完成任务;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培养、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一、适用范围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高级中学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6年以上。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1.较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高级中学(职业中学)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2.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并较好完成任务。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发展,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一)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本专业(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学科)本科学历后,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获得本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且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一级教师资格:1、获得本专业(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一、学历具备中等师范学校(中专、高中、中职)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幼儿园需中专及以上;初中需专科及以上;高中需本科及以上。

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任教学段或任教学段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报少先队辅导员方向的,需同时提交《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任证书。

三、任职年限(一)具备博士学位,无任职年限要求;(二)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及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及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因民办学校无岗位设置,上述岗位任职年限对应为初级职— 1 —称取得年限。

)四、年度考核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六、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2年及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

七、继续教育学时任现职以来(至少近5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90学时以上。

(成都市要求90学时/学年,有部分市州要求的是80学时/学年,调入成都不足5年的可以分段计算)八、普通话中学语文学科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作要求。

九、计算机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

(如没有,推荐单位需出具证明,说明未参加培训的原因)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作要求。

十、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等— 2 —中小学教师需承担校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至少一次)。

教研机构教师任现职以来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80学时以上,承担县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至少一次)。

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整理要求

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整理要求

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整理要求申报者应根据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分类规范整理,每类材料应有“材料标签”和目录。

各类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有学校领导、教务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一、基本条件1.个人表现材料:单位出具的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材料(附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材料: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情况、教育教学能力情况、教学一线任教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其他材料:单位竞岗遴选材料、公示材料图片等、单位及个人承诺材料。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1.必备证件:⑴毕业证;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任职资格批文或职称过渡登记表或职称过渡文件等);⑶聘任证书(任现职以来全部,且无断聘);⑷教师资格证;⑸继续教育证(专业科目每年不低于72学时,公需科目每年不低于30学时)。

说明:有关证件均需提供原件,若毕业证遗失,从档案中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县市区教育局档案管理印章,或提供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报告。

三、能力条件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材料。

德育工作总结,须有分管德育工作校长签名并盖学校公章。

⑴个人原创;⑵一级不少于1500字。

2.熟练实施本学科教学材料:一级:提供本人原创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且字数不少于1500字;上一学年原始教学设计或集体编写的导学案(必须有教师个人每课时的教学札记和教学反思),校长和教务主任签名,并盖学校和教务处公章。

3.教学工作量及出勤材料:工作量一般以本校同学科教师的平均工作量计算。

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任期内近3年的原始材料:课程表、教学计划和出勤证明,校长和教务主任签名,并盖学校和教务处公章。

4.担任班主任、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课外兴趣小组负责人等工作材料。

⑴学校出具的其承担和胜任该项工作的证明;⑵符合最低年限要求时段(一级2年)的分学期工作计划、过程性材料、总结;⑶工作实绩;⑷从事该项工作所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原件(原件如放在业绩类,此处放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条件_3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条件_3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条件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

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

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者,延迟1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不含2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不含3年)。

(2)研究生半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2年以上(不含2年);未取得助理资格的,从事专业工作4年以上(不含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不含3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不含5年)。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了解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动态,收集本学科的科研信息,坚持有目的、有计划地自学和进修提高,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般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职中专业课教师可减少2节,健康教育课教师课时减半),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教研员、电教教师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市级7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40节,须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申报一级教师条件

申报一级教师条件

全国申报中学教师一级职称应具条件执行“教部发[1998]020号《关于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

具体要求如下:1,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承担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

2,任二级教师期间,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并完成省教委或地(市)教委规定的任教课时总量和教师工作总量要求。

3,承担中学一门以上课程教学,经同行评议,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效果良好。

任二级教师职务期间开过观摩课、示范课,教学水平和能力得到同行公认。

4,任职期间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5,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含团委正、副书记,年段辅导员,少先队总辅导员,教师达三人以上教研组长,百人以上寄宿生的生活管理员,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从事电教、实验、劳动技术课教师)或教学教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6,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撰写一篇以上(含一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有价值的所教学科的教学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专业性或教研性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篇。

7,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在教学、德育、实验室建设等取得明显成绩,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或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单项奖。

8,教学工作量要求任职资格前四年中有三学年任教课时总量为:中学专任教师不低于960课时,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低于360课时。

福建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11-03-10 11:07:14)一、评审范围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教研员和兼做教育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二、结构比例(一)山东省高级中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标准:1.省级规范化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28%一35%,中级职务控制在40%一50%。

2.市级规范化学校、省属一般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23%一30%,中级职务控制在38%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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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要求
(注:具体申报条件以年下发文件为准!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仔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满年,可初定一级教师。

.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年以上(年月日之前,指先参加工作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后获得研究生学历且的教师)。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年以上,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且具有本科学历可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年,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年的二级教师,任现职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直接认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继续教育要求
近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学时近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学时,且需取得年期间门年期间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四、教育工作要求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和其他学生管理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课外活动小组指导老师需提供活动方案、教案或讲座稿等原始证明材料。

五、教案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

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案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补充。

.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教案次以上,其中校际间次以上或县(市、区)级次以上。

.获得评优课(教案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次或二等奖次或县级三等奖。

.近个学年度()或个学年度()学生对其课堂教案满意度达到以上。

▲公开课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课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市、区以上教科研部门认可。

▲乡村教师公开课不分层级,不分校内外,同等对待。

六、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其中一条)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县(市、区)级以上的教育教案类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案研究论文篇。

.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篇。

.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千字以上。

.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以及教育学会组织评奖并发文公布的;教科研课题要求为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的课题。

▲乡村教师论文只做参考条件,不做硬性要求。

七、申报学科要求
申报学科必须是申报人员申报当年实际任教的学科,且与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相一致。

八、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除幼儿园教师外,凡不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者,不得申报
九、普通话要求
周岁以下人员(年月日以后出生)普通话应达到二级水平,其中语文、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十、交流工作要求
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原则上要有年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

其中,周岁以下教师必须有年及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岁以下教师同时必须有年及以上在农村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

十一、泰微课要求
须具有级泰微课节(乡村教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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