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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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事故真实案例介绍

电工安全事故真实案例介绍

电工安全事故真实案例介绍近年来,电力事故在工业领域中频繁发生,给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工安全意识,提高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本文将通过介绍几起真实的电工安全事故案例,以便于大家深刻认识到电工安全事故的严重性,从而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给出一些建议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高空电缆维修事故某电力公司的电工小李在维修高空电缆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掉下摔伤。

事后调查发现,小李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也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

由于没有足够的制高点和安全措施,导致小李的失足坠落。

案例二:电气设备维护事故一家机械制造公司的电工小张在进行电气设备维护时受电击身亡。

事后调查发现,小张在工作时未将电源切断并贴上警示标识,也没有佩戴绝缘手套以及其他必要的防护装备。

在检修过程中,他不慎触碰到带电设备,导致电流通过他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

案例三:线路触电事故某厂房的电工小王在检修电路时,由于操作不当触电身亡。

调查发现,小王未按照操作规程断开电源,未佩戴防护用具,也未对电路进行耐压测试。

在接触到带电线路时,他受到强大的电流冲击,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针对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和建议:1. 提高安全意识:电工作业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对电力危害的认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 充分培训:电工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全面的安全培训,学习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了解各类电器设备的特点和操作要求。

3.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佩戴绝缘手套、护目镜、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的安全。

4. 定期检修检测:电工设备和线路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5. 切勿违规操作:严禁擅自拆卸电器设备、非法改造电路等违规操作,避免引发电气火灾和其他严重事故。

6. 强化监督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工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77个真实电力事故案例,在现场,这些事坚决不能干

77个真实电力事故案例,在现场,这些事坚决不能干

案例(25):
某供电所开展更换该用户专变计量装置的作业。

由于私自承揽用户工程,作业人员未办理停电工作票手续,未装设接地线,未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仅将该用户专变T接10kV线路上的隔离刀闸拉开后就登杆作业。

作业过程中,其他专变用户发现停电后,自行合上已拉开隔离刀闸对线路送电。

作业人员在杆上连接高压计量接线头时突然触电死亡。

3、接地线安装不足,不在线路作业的各来电侧全部装设接地线
案例(26):
某供电所开展10kV线路引流线烧断的缺处作业。

将10kV线路操作至检修状态后,由于现场携带接地线不够,作业人员在调度员令其“在工作地点两侧,分别验电并挂接地线方可开始工作”的情况下,仍然只在刀闸线路侧(电源侧)装设了一组接地线。

将电源侧烧断的引流线剪断后,用户自备发电机启动反送电导致作业人员触电死亡。

案例(27):
某作业人员在进行10kV甲线安装10kV乙支线高压跌落熔断器过程中,应在10kV甲线、10kV乙支线工作段各装两组接地线,但是工作票只填写在10kV 甲线、10kV乙支线各装一组接地线,且10kV乙支线C相接地线装设在防震锤中间,接触不良,接地线尾端接头临时卡在接地端头(表面附着绝缘漆)缝隙中,接触电阻过大。

作业过程中现场风速过大,导致临近的一条10kV线路向上舞动,对10kV甲线放电,导致线路上工作的两名作业人员触电,造成一死一伤。

▪ 1. 不按《安规》规定着装或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电力电缆事故案例完整可编辑版

电力电缆事故案例完整可编辑版

案例3:可燃气体引发的电力电缆爆破事故2000年11月25日凌晨至上午9点,武汉市某所变电所低压总空气开关接连发生3次跳闸现象,经查,临时从该所接电,在所住宅区北墙外施工的市自来水公司有1台电焊机电源短路,排除故障后,送电正常。

下午5点,位于住宅区西北角新建球场处1个窨井突然发生爆炸,1个面积约2m<sup>2</sup>,厚度50mm的窨井水泥盖板被炸碎。

据现场目击者表达,爆炸前几分钟还有几个小孩在附近玩耍。

此时,变电所低压总空气开关未跳闸,而居民家中电灯忽明忽暗非常明显,在距爆炸点正南方10m远处,检查人员听到地下断续放电声响,故判断此处埋设电缆发生故障,随后立即停电,将这2路电缆退出电网,挖开故障点,发现2路电缆已断,中间约1m多长一截电缆不知去向。

2 事故分析该所住宅区用电是由马路对面所区一容量为315KV·A的变压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引到住宅区配电房的,损坏的2根电缆1根为截面70mm<sup>2</sup>动力电缆,另1根为截面120mm<sup>2</sup>照明电缆,于1987年在同一壕沟中敷设。

1998年,因居民用电量增加,电缆负荷过大,故对住宅区电网进展一次扩容,另挖一条濠沟,敷设1根截面150mm<sup>2</sup>电缆与原照明电缆并联。

经现场勘察情况发现,可燃易爆的物质就是沼气。

原来,所饭店厨房下水通过1条排水沟流入1个面积约2m<sup >2</sup>,深1m多的窨井中。

由于近期新球场的建立,使原本透气的排水沟至窨井盖四周被混凝土浇注严实,加上窨井盖为自制水泥盖板,没有透气孔,至使窨井中高浓度有机污水产生的沼气无法顺利排出,而沼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其爆炸极限浓度在5%~15%之间,属易燃易爆气体。

此外,电缆敷设又不符合规定要求:〔1〕电缆埋设深度为0.5~0.6m,没有敷盖混凝土保护板,电缆外皮有明显划伤痕迹,局部划伤处已开裂;〔2〕所饭店厨房排水沟位置设置不当,排水沟与埋地电缆穿插,沟底与电缆几乎挨着,没有防渗措施。

23年电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3年电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3年电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1. 2003年11月,河北省唐山市发生一起电力事故,一台变压器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

事故原因是变压器内部绝缘材料老化导致短路,进一步引发爆炸。

2. 2006年7月,湖南省常德市一家电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原因是设备老化以及操作失误,导致火灾蔓延。

事故造成7人死亡,多人受伤,严重影响了电厂的正常运营。

3. 2010年3月,江苏省扬州市发生一起电力事故,一名工人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时不慎触电身亡。

事故原因是工人操作不当,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导致触电意外发生。

4. 2012年9月,山东省青岛市发生一起电力事故,一名工人在电力设备检修期间,被电流击中致死。

事故原因是工人未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检修作业,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5. 2014年5月,广东省汕头市发生一起电力事故,一名工人在进行电缆维修时被电击身亡。

事故原因是维修工未切断电源,直接接触到带电线路,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6. 2016年2月,江苏省南京市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起因是电气设备故障导致火花引发爆炸。

事故造成10人死亡,多人受伤,严重影响了周边地区的安全和环境。

7. 2018年8月,四川省成都市一家电力公司发生火灾事故,事故起因是电缆短路引发火灾。

火灾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严重影响了电力公司的运营和供电安全。

8. 2020年1月,北京市一家居民楼发生电气火灾事故,事故原因是电线老化以及电线接触不良,导致火花引发火灾。

事故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给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9. 2022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发生一起电力事故,一名工人在高压电线塔上作业时摔落身亡。

事故原因是工人操作不当,未使用安全绳等安全装备,导致坠落事故发生。

10. 2024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一家工厂发生电气火灾事故,事故原因是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火灾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给工厂的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带来重大威胁。

电线电缆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电线电缆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电线电缆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总结简介:近年来,电线电缆火灾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本文将对几起典型的电线电缆火灾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并总结出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为电力行业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借鉴。

一、案例1:工厂火灾事故分析案例描述:某化工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疑似是由于该工厂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电线电缆老化腐蚀问题引发。

然而,在该工厂建设时并未进行相应检测和维护。

分析:首先,该案例揭示出在建设过程中忽视对电线电缆质量以及老化情况进行检测与维护所带来的风险。

在建筑完工后,长时间未更换或维修老化、损坏的电线电缆很可能导致其劣化性能进一步恶化,加大了火灾爆发风险。

其次,该案例也暴露出缺乏足够的火灾监测与预防系统。

如在建设初期,安装相应的报警设备和自动灭火装置,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减少事故损失。

另外,如果工厂定期对电线电缆进行巡检、维护,并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样可以有效地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最后,该案例给我们提醒要注意培训员工有关电线电缆使用、维护和紧急情况处理的知识,在意识形态上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并保障员工经常接受相关培训,以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只有这样, 才能更好地预防电线电缆火灾事故。

二、案例2:住宅小区火灾事故分析案例描述:某住宅小区多次爆发火灾,调查显示是由于电线电缆短路引发。

然而,在这些事故中,并未明确确定具体原因。

分析:首先,在该案例中揭示了住宅小区每户居民安装过度负载或老化损坏的电线电缆,长时间得不到及时更换和维修。

这可能是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在设计施工阶段,应充分考虑每户用电负荷,并确保安装的设备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

其次,该案例还提醒我们消除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需配备高效可靠的自动灭火系统。

通过合理配置并持续监控消防设施,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起火点温度、延长燃烧前期、深化物料剥离等效应,从而有效减少火势蔓延。

最后,该案例也暴露出了对电线电缆老化和故障排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承钢电缆打压事故案例

承钢电缆打压事故案例

承钢电缆打压事故案例以承钢电缆打压事故为题,列举以下10个案例:1. 2016年7月,山东济南市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当时,一辆大货车在行驶中突然失控,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导致承钢电缆被打压,引发了火灾。

2. 2018年5月,江苏南京市一家工地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施工人员在挖掘土方时,不慎将挖掘机的铲斗压在了承钢电缆上,导致电缆被打压后发生火灾。

3. 2020年3月,广东深圳市一家小区内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一辆私家车在停车时不慎压到了地面下的承钢电缆,导致电缆断裂并引发火灾。

4. 2017年9月,北京市一家商场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施工人员在商场内进行装修时,不慎将搬运设备的轮子压在了地下的承钢电缆上,导致电缆断裂并引发火灾。

5. 2019年8月,上海市一家大楼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施工人员在大楼内进行改造时,不慎将吊篮压在了地下的承钢电缆上,导致电缆断裂并引发火灾。

6. 2015年10月,湖南长沙市一家工地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施工人员在挖掘土方时,不慎将挖掘机的履带压在了地下的承钢电缆上,导致电缆断裂并引发火灾。

7. 2018年2月,天津市一家厂区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一辆装载机在作业时不慎将铲斗压在了地下的承钢电缆上,导致电缆断裂并引发火灾。

8. 2016年9月,湖北武汉市一家小区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一辆卡车在倒车时不慎将后轮压在了地下的电缆上,导致电缆断裂并引发火灾。

9. 2017年5月,重庆市一家工地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施工人员在挖掘土方时,不慎将挖掘机的铲斗压在了地下的承钢电缆上,导致电缆断裂并引发火灾。

10. 2019年11月,福建厦门市一家工厂发生了一起承钢电缆打压事故。

一台起重机在搬运货物时不慎将货物压在了地下的承钢电缆上,导致电缆断裂并引发火灾。

电力生产事故案例大全

电力生产事故案例大全

电力生产事故案例大全(总12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电力生产事故案例汇编第一部分本厂事故案例一、生产人身死亡事故1、酒后上班作业违章被物体打击而亡1980年3月13日15时55分,在龚站上厂#2主变压器大修作业中,用慢速小五吨卷扬机经过转向滑轮,从变压器处拉拖一个20吨空滑轮过程中,起重工罗××(副班长,酒后上班)进入运行中的钢丝绳转向三角内侧,面对转向滑轮米处搬拉一根1950×200×200mm木方时,挂转向滑轮的风钻钢钎(Ф25×700mm六轮)拉断,五吨单轮滑子飞出,打中罗××头部,造成罗××头部大量出血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及教训:a、安全思想不牢,酒后上班;b、卷扬机钢丝绳在运行中,人员违章进入转角内侧;c、违反《安规》规定“对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制止”;d、滑轮未挂在专用地锚上。

2、潜水培训安全措施不完善师傅不幸遇难1983年6月13日下午,水工分场潜水班郭××在培训新工人的潜水技术工作中,溺水身亡。

13日14时15分,潜水班全体人员准备重潜培训工作就绪。

14时30分,受训新工人开始着重潜装,具体分工:郭××听电话,副班长着轻潜装在旁监护。

副班长下潜时不小心将左脚脚蹼蹬掉了一只,立即下潜摸了五分钟左右,因搞错了方向没有找到。

为了尽快寻找,郭××提出下水。

副班长和郭××二人回到班里,各自检查压缩空气瓶压力,着好装背上气瓶回到木筏上。

15时左右,郭××先下水,副班长也跟着下水。

郭××很快找到了脚蹼,游回岸边,副班长接过脚蹼穿在脚上。

郭××提出:“再下潜游一趟”。

副班长见他有倦色,怕出事说:“我陪你去”,又说:“要抓好绳子”。

郭××潜入水中,副班长也跳入水里,沿着导向绳潜至末端与郭××相遇,郭××示意往回游。

电力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配电篇

电力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配电篇

目录令狐采学一、人身触电1、变压器台【案例1】××分局检修人员魏××在对飞开26线检查清扫工作中,违章作业,误上带电配电台架,发生人身触电重伤事故【案例2】××供电公司××分公司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任务,登上10kV带电变压器台触电坠落,致人身重伤【案例3】用电管理所陈×10kV带电更换熔断器作业,严重违章作业,导致触电死亡【案例4】××供电分公司赵××在处理低压延8210站故障时,误碰带电设备,触电高处坠落受伤【案例5】××局配电抢修人员张×,人身触电轻伤事故【案例6】××供电所事故处理中未做安全措施,导致触电死亡【案例7】不服从指挥,未经允许,擅自扩大工作任务,无票作业造成人身触电重伤事故【案例8】配电检修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人身触电死亡【案例9】管理混乱,现场严重违章,造成人身触电死亡的事故2、配电线路【案例10】××分局带电作业人员,带负荷解10kV搭头线,电弧灼烫造成重伤【案例11】××电业多经公司线路作业人员付××,装设接地线时严重违章,触电死亡【案例12】××供电分局配电线路检修工李××,失去监护,误碰带电部位,发生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案例13】××工程公司10kV线路改造因安全措施不周用户反送电,致外包单位合同工触电死亡【案例14】××局外请施工民工在10kV横山线农网改造时,发生触电死亡事故【案例15】××公司由于停电范围不当,导致人身触电重伤事故【案例16】××电业局配电线路查找接地故障点时,将运行线路误判断为检修线路,发生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案例17】在工作未开工前擅自误登带电电杆,造成人身触电轻伤事故【案例18】在进行低压线路改造时,因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5人死亡3、电力电缆【案例19】××电力电缆(带电)设备施工处,10kV××线35号杆带电接引作业时,作业人员王××违章作业触电死亡【案例20】××供电公司,处理10kV电缆外力破坏故障过程中,未对电缆进行验电,误碰运行电缆,发生死亡1人、轻伤l人触电事故【案例21】××安装公司胡××误碰低压导线,触电人身死亡事故【案例22】在10kV杆上进行电缆工作中,换位时失去保护,从6m高处坠落造成人身重伤4、开关刀闸【案例23】毕××配电操作中设备异常,擅自处理时接近带电部分,导致触电伤害事故【案例24】××供电公司检修人员于××,在10kV××小区配电室检修断路器时,触电灼伤【案例25】××供电局职工罗××,擅自工作,触电高空坠落重伤事故【案例26】电力检修公司变电检修人员在××变电站10kV断路器更换作业中,触电死亡二、高处坠落【案例27】××供电局装表人员陈××,登梯过程中梯子忽然滑落坠地死亡【案例28】电力公司职工武××在10kV市府一线作业时,安全带松扣,高空坠落造成重伤【案例29】×供电局在城网作业高空焊接过程中,氧焊烧断自身安全带,发生人员高空坠落受伤事故【案例30】××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线路施工,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倒杆死亡两人【案例31】××供电所因踩踏房顶造成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案例32】××供电局低压维护班仇×(临时工),违章操作发生触电事故【案例33】××供电公司高压计量人员安装10kV高压计量箱工作,误触10kV带电设备死亡【案例34】监护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检查安全带绑扎是否牢固,安全带松扣,造成高空坠落人身重伤事故【案例35】老旧线路改造,水泥杆折断,造成高空坠落人身轻伤事故三、物体打击【案例36】×县电力局110kV ××变电站电缆检修恢复电缆头接线作业,发生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案例37】××供电分局10kV开断连、解搭头时,作业人员石××随杆塔倒落造成重伤【案例38】××设备安装公司紧线施工前临时拉线未做好,导致倒杆高处坠落l死1伤【案例39】××开发有限公司放线施工中,发生一起倒杆人身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四、机械伤害【案例40】××输变电工程公司王×杆上作业时误伤右眼造成重伤【案例41】××电力局起吊混凝土杆措施不到位,钢丝绳脱钩,一民工被砸致死五、误操作【案例42】××供电分公司运行班张××,处理10kV设备接地故障时,修理人员误合联络断路器反送电而触电死亡【案例43】××供电局10kV××开闭所因误调度,造成带地线合闸刀的恶性误操作事故一、人身触电1、变压器台【案例1】××分局检修人员魏××在对飞开26线检查清扫工作中,违章作业,误上带电配电台架,发生人身触电重伤事故事故类型:触电一、事故简况8月11日,××开闭站Il段母线停电预试,××供电分局结合停电安排运行班对26天水路线线路变压器、线路清扫工作,检修班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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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可燃气体引发的电力电缆爆破事故2000年11月25日凌晨至上午9点,武汉市某所变电所低压总空气开关接连发生3次跳闸现象,经查,临时从该所接电,在所住宅区北墙外施工的市自来水公司有1台电焊机电源短路,排除故障后,送电正常。

下午5点,位于住宅区西北角新建球场处1个窨井突然发生爆炸,1个面积约2m<sup>2</sup>,厚度50mm的窨井水泥盖板被炸碎。

据现场目击者叙述,爆炸前几分钟还有几个小孩在附近玩耍。

此时,变电所低压总空气开关未跳闸,而居民家中电灯忽明忽暗非常明显,在距爆炸点正南方10m远处,检查人员听到地下断续放电声响,故判断此处埋设电缆发生故障,随后立即停电,将这2路电缆退出电网,挖开故障点,发现2路电缆已断,中间约1m多长一截电缆不知去向。

2 事故分析该所住宅区用电是由马路对面所区一容量为315KV·A的变压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引到住宅区配电房的,损坏的2根电缆1根为截面70mm<sup>2</sup>动力电缆,另1根为截面120mm<sup>2</sup>照明电缆,于1987年在同一壕沟中敷设。

1998年,因居民用电量增加,电缆负荷过大,故对住宅区电网进行一次扩容,另挖一条濠沟,敷设1根截面150mm<sup>2</sup>电缆与原照明电缆并联。

经现场勘察情况发现,可燃易爆的物质就是沼气。

原来,所饭店厨房下水通过1条排水沟流入1个面积约2m<sup >2</sup>,深1m多的窨井中。

由于近期新球场的建立,使原本透气的排水沟至窨井盖四周被混凝土浇注严实,加上窨井盖为自制水泥盖板,没有透气孔,至使窨井中高浓度有机污水产生的沼气无法顺利排出,而沼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其爆炸极限浓度在5%~15%之间,属易燃易爆气体。

此外,电缆敷设又不符合规定要求:(1)电缆埋设深度为~,没有敷盖混凝土保护板,电缆外皮有明显划伤痕迹,部分划伤处已开裂;(2)所饭店厨房排水沟位置设置不当,排水沟与埋地电缆交叉,沟底与电缆几乎挨着,没有防渗措施。

综上所述,由于电缆在敷设时,外皮受到机械损伤,埋地深度不够,没有覆盖保护板,加上所饭店厨房排水沟与电缆交叉,沟底与电缆几乎挨着,安全净距为零,且没有采取防渗措施,使电缆长期受到污水浸蚀。

当电焊机电源线发生短路时,短路电流使电缆迅速发热,加速了电缆绝缘老化,导致受损处电缆绝缘破损发生相间短路。

由于短路产生的电弧温度可以高达6000℃,当电弧遇排水沟中沼气时,就引起窨井爆炸,并烧断电缆,造成2根电缆断路。

这时,变电站低压总空气开关未跳闸,已断的动力电缆一端及照明电缆两端仍带电,由于厨房下水中含酸、碱、盐等物质,使污水成为具有导电能力的电解液,当带电电缆断面与流下的污水接触时,就会发生短路,产生电弧,烧损电缆,气化附近的污水,并发出放电声响,如此循环往复,使电缆不断被烧毁。

当电缆发生短路时,电网负载加重,电压降低。

而频繁短路,造成电网电压不稳,因此,当事故发生后,居民家中电灯就忽明忽暗。

3 结语通过对事故原因分析可知,导致电缆短路引起爆炸事故的关键因素是电缆埋地敷设和地下设施的管理问题。

因此,只要我们掌握直埋电缆安全敷设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验收。

加强区域内地下设施(电缆、煤气管、工艺管、水管、污水管等)的安全管理,防止地下管道内有毒有害、可燃易爆气体的积聚,有效地控制地下设施沿线的违章现象,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

案例3:某220 kV变电站有220/110/35 kV自耦变2台,35 kV母线分段并列运行,11月3日06:15,35 kV泽牧3683线速断跳闸重合闸成功(当时带3 MW负荷),35 kV母线出现接地现象。

06:18,35 kV泽溪3686线速断跳闸重合闸不成功,接地现象消失。

由于这2条线路路径并无联系,在变电站巡视无异常后,调度通知线路工区进行巡线,发现泽溪3686线一段电缆的中间接头绝缘破环。

?1 故障原因分析?分析后认为,泽牧3683线速断跳闸后重合是导致泽溪3686线电缆中间接头绝缘破环的直接原因。

线路由于发生故障而跳闸,经过一定时间后(通常为s左右),自动重合于空载线路。

由于合闸前存在残余电荷使电压的起始值不等于零,就可能引起更高的过电压。

而泽溪3686线该段电缆中间接头对地和相间绝缘不良或绝缘受潮,不能承受正常的冲击电压,中性点接地不良,在线路重合闸瞬间,产生的操作过电压导致相对地电压升高,绝缘击穿。

?2 对策?电缆头是电缆绝缘的薄弱环节,电缆故障绝大多数为电缆头或电缆中间接头故障。

从这次事故也可以发现,事故的原因是电缆中间接头制作质量不良,压接头不紧、接触电阻过大,长期运行造成的电缆头过热,烧穿绝缘。

由于电缆故障查找比较困难,短时间内无法修复,从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因此铺设电缆时,要严格控制电缆头的施工质量,特别是绝缘水平。

此外要求电缆沟要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内部干燥,防止腐蚀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进入电缆沟。

青岛“·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青岛爆炸事故现场图片01 青岛爆炸事故现场图片0211·22青岛爆炸事件指的是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路与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斋堂岛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相继发生爆燃。

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

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的海面上也发生爆燃;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亿元。

事故中的东黄复线于1986年7月建成投产,原设计管道起自,途径、、潍坊市、昌邑市、、,终到青岛市黄岛区,管线长度公里,设计最大输油量为每年1000万吨。

主要原因; 这次事故所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对隐患的排查治理不认真、不负责,尤其是对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存在的重大隐患没有进行彻底的排查和整改,企业有责任,政府监管部门也有责任。

二是应急处置不力。

原油泄漏到爆炸八个多小时,其间从企业到政府的有关部门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没有及时采取封路警戒的措施,也没有及时通知疏散周边的群众。

三是违规,现场处置人员没有对暗渠内的油气进行检测就冒险作业,而且采用非防爆的工具进行施工,从而导致油气爆炸。

四是规划设计不合理,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非常混乱,油气管道与周边的建筑物距离太近,特别是输油管道与暗渠交叉工程设计不合理,存在重大隐患。

结语:市政管理部门在建设中,对可能影响油气管道保护的,要与油气管道企业沟通会商,制定并落实油气管道保护的具体措施。

管道的业主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完善油气管道应急管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打孔盗油、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害油气管道安全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要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加大油气管道占压清理力度。

“6.30”新大原油管道破坏泄漏事件调查报告2014年6月30日,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岳林公司)在金州新区路安停车场附近进行管道定向钻穿越施工作业时,将中国石油管道分公司大连输油气分公司正常运行的“新大原油管道一线”管道(直径φ711)钻破,泄漏原油串出地面并沿周边公路流淌,进入城市雨排和污水管网。

部分原油沿地下雨排系统流向寨子河,在轻轨桥下寨子河水面上聚集,21时20分闪爆着火,22时20分熄灭;另有部分原油沿污水系统进入金州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在第二污水处理厂截留回收。

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造成大气环境污染,没有对海洋造成污染。

4.泄漏涉及的城市排水管网相关情况雨排管网:由城富街(学府南路停车场)—辽河中路—寨子河;雨水管线共3067m,管道材质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7个。

污水管网:由城富街(学府南路停车场)—辽河中路—芳源街—保税区—黄海中路;污水管线共4648m,管道材质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05个。

(一)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新大一线输油管道被第三方擅自违章施工钻破,导致原油泄漏。

调查了解到,原顶管作业(定向钻)施工方案穿越深度为地面以下4.5m,由于第一眼作业过程中穿越钻进不顺利,将钻头调高为3.5m后连钻两眼又不成功,第四眼钻进时,施工单位岳林公司现场变动钻孔深度和位置,将原定穿越深度升高至2.8m。

在钻进过程中由于钻头钻遇管道受阻,地面震感强烈,岳林公司经理在接到现场工程经理情况报告后,没有对穿越施工风险引起重视,没有进一步排查原因,反而强令现场继续按2.8m施工,把原油管道打漏。

管道泄漏后,由于现场人员携带设施匆忙撤离,钻头、钻具拔出后,管道被钻处形成开放式破口,加速了原油泄漏。

2.管理原因1)现场施工未采取监护措施。

按规定,实施穿越施工时,应由管道运行单位开挖探坑进行可视化管理,并派专人监护施工,但管道运行单位未得到具体施工信息,没有实施上述措施。

2)管道巡护未能发现施工迹象。

巡线员日常采用徒步方式对12#-18#桩管线两侧各5m范围巡视。

由于该管段位于路安停车场内,巡线员日常巡视沿停车场护栏外公路,隔着种有大量松树的绿化带了望。

巡视线路距定向钻机摆放位置近50m,巡线员不能发现施工车辆及人员。

3)未能及时围堵住泄漏原油,致使原油进入地下雨排和污排系统。

泄漏油品为中东阿曼油和俄油混合油,油品轻质组分含量高、凝点低、流动性强,短时间内流过停车场和城富街,现场初期应急缺少有效污排雨排井口封堵设备、工具,导致泄漏原油大量进入雨排污排系统。

雨排系统距离寨子河约3km,泄漏原油较短时间到达寨子河,形成污染并在轻轨桥下闪爆着火。

4)没有严格执行管道分公司第三方施工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新港站人员获悉第三方建设合建站和管道穿越施工信息后,没有按照《管道线路第三方施工监督管理规定》(GDGS/ZY62.03-01-2010)向大连输油气分公司报告并填写《第三方施工信息表》,没有向施工单位送达《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告知书》,对第三方施工敏感性不强,没有在准许施工作业前加强巡护,没能及时发现施工单位的违规施工行为。

5)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大连市政府工程施工联合审批规定。

1月23日,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大连市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管道相关区域工程施工联合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连输油气分公司没有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没有结合文件要求对第三方施工审批流程做出相应调整。

《通知》中明确了穿跨越管道施工、管道中心线两侧埋设地下电缆、光缆作业(第二条)要执行联合审批程序,但新港站有关人员在施工单位未提供联合审批手续、缺少联合施工审批“通知单”的情况下,与建设单位私下沟通,要求对方按大连输油气分公司内部规定报批施工方案,在一定程度上给对方提供了错误信号,违反了《通知》中提出的“工程施工申请的联合审批”需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审批的有关规定(第四、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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