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csc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001]
![csc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001]](https://img.taocdn.com/s3/m/c2d5acea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4243e50.png)
csc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全称为《国际货柜安全公约》(Convention for Safe Containers),是1972年联合国海关组织(WCO)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共同制定的一个国际性法律文件。
该公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集装箱在国际间的安全运输,保护货物、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CSC公约的内容非常全面,涵盖了集装箱制造、使用和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公约规定了集装箱的制造标准,包括结构强度、防水性能、插座位置等。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集装箱具备足够的抗风压能力和堆放稳定性,以应对船舶在海上的颠簸和运输过程中的振动。
其次,公约还规定了集装箱的操作规程和使用限制。
包括装卸操作时的安全要求,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货物的完整性。
同时,公约还规定了集装箱在填装、固定、密封等过程中的标准,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严重的损坏或泄漏,从而保护环境和防止事故发生。
此外,公约还规定了集装箱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在集装箱出厂之前,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以确保其符合公约规定的安全标准。
只有通过验收才能获得CSC认证标志,才能在国际间进行运输。
CSC公约的实施对于国际贸易和海运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它标志着国际货柜运输的安全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为货物的国际流通提供了更为可靠和安全的保障。
其次,公约的规定具有普适性和约束力,各国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规范和安全性。
然而,随着国际贸易和集装箱运输的不断发展,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
例如,不规范的集装箱堆放和超载问题,可能导致集装箱倾倒和货物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因此,除了遵守CSC公约的规定外,各方还应注重集装箱运输过程中的细节,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整个运输环节的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总之,CSC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是保障集装箱运输安全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生动、全面和指导性的意义。
它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还为保护货物、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1972年12月2日订于日内瓦)前言缔约各国认识到在集装箱的装卸、堆放和运输过程中,高度保障人身安全的需要。
注意到便利集装箱国际运输的必要性。
承认,在这一方面,制定国际共同的安全要求是有益的。
认为,为达到以上目的最好是缔结一个公约。
决定正式提出有关集装箱结构上的要求,以保护在正常营运中集装箱的装卸、堆码和运输的安全。
为此目的,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公约的一般义务各缔约国保证实施本公约及其附件的规定,该附件应为本公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定义在本公约内,除另有明确规定者外:一、“集装箱”是指一种运输设备:(一)具有耐久性,因而其相应的强度足能适合于重复使用;(二)经专门设计,便于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输货物,而无需中途重装;(三)为了系固和(或)便于装卸,设有角配件;(四)四个外底角所围闭的面积应为下列二者之一:1.至少为14平方米(150平方英尺),或2.如装有顶角配件,则至少为7平方米(75平方英尺):“集装箱”一词既不包括车辆,也不包括包装;但是,集装箱在底盘车上运输时,则连同底盘车包括在内。
二、“角配件”是指为了装卸,堆码和(或)系固目的而在集装箱顶部和(或)底部上安装的一种表面有孔的支撑配件。
三、“主管机关”是指有权批准集装箱的缔约国政府。
四、“获得批准”是指被主管机关批准。
五、“批准”是指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即某种定型设计或某个集装箱在本公约条款范围内是安全的。
六、“国际运输”是指位于两个国家领土上的起运地和目的地之间的运输。
而本公约至少适用其中一国。
两国间运输业务的一部分在一个适用本公约的国家领土内进行时,本公约也应适用。
七、“货物”是指物品、器皿、商品和用集装箱装运的各种物件。
八、“新集装箱”是指在本公约生效时或生效后开始制造的集装箱。
九、“现有集装箱”是指不属于新集装箱的集装箱。
十、“箱主”是指各缔约国国家法律规定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或委托人,如双方有协议,该承租人或受托人将承担对集装箱的维修和检验的责任。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缔约国
公约于1973年1月15日以前在日内瓦联合国办事处开放,以供签字。自1973年2月1日至1973年12月31日止在 伦敦“海协”总部,对联合国所有会员国、任一专门机构的成员或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国,国际法院规约当事 国以及联合国大会邀请其成为公约缔约国的任何其他国家开放,以供签字。截至1984年8月31日,公约有38个缔约 国,至1993年,已有40多个国家加入该公约。
中国于1980年9月23日向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交存加入书,1981年9月23日对我国生效。
公约内容
主要内容
修订
公约于1981年和1983年曾进行修正,通过制定适用于所有水面运输方式的统一国际安全规则。
1991年5月17日,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五十九届会议以MSC·20(59)号决议通过了《一九七二年 国际安全集装箱公约》一九九一年修正案。修正案在1993年1月1日生效。 修正案对《安全集装箱公约》附件Ⅰ、 《安全集装箱公约》附件Ⅱ进行修正。
简介
1972年 12月1日联合国和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简称海协,现改称国际海事组织)在日内瓦联合召开的国际 集装箱安全会议上通过了《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 Containers(CSC) 1972)。公约适用于国际运输中所使用的集装箱,但不包括为空运专门设计的集装箱。附件 一的主要内容为集装箱试验、检查、批准和维修规则;附件二规定了集装箱结构的安全要求和试验程序。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集装箱基础知识 各类标准 规范及公约

集装箱基础知识(三)——各类标准、规范及公约一、集装箱的标准分类为了有效地开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必须强化集装箱标准化,应进一步做好集装箱标准化工作。
集装箱标准按使用范围分,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公司标准四种。
1、国际标准集装箱是指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104技术委员会制订的国际标准来建造和使用的国际通用的标准集装箱。
集装箱标准化历经了一个发展过程。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04技术委员会自1961年成立以来,对集装箱国际标准作过多次补充、增减和修改,现行的国际标准为第1系列共13种,其宽度均一样(2438mm)、长度有四种(12192mm、9125mm、6058mm、2991mm)、高度有四种(2896mm、2591mm、2438mm、2438mm)。
第2系列和第3系列均降格为技术报告。
2、国家标准集装箱各国政府参照国际标准并考虑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制订本国的集装箱标准。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重量》(GB1413-85)中对集装箱各种型号的外部尺寸、极限偏差及额定重量等进行了规定。
3、地区标准集装箱此类集装箱标准,是由地区组织根据该地区的特殊情况制订的,此类集装箱仅适用于该地区。
如根据欧洲国际铁路联盟(VIC)所制订的集装箱标准而建造的集装箱。
4、公司标准集装箱某些大型集装箱船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条件而制订的集装箱船公司标准,这类箱主要在该公司运输范围内使用。
如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英尺,foot)集装箱。
此外,目前世界还有不少非标准集装箱。
如非标准长度集装箱有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 集装箱、总统轮船公司的45ft及48ft集装箱;非标准高度集装箱,主要有9ft和两种高度集装箱;非标准宽度集装箱有宽度集装箱等。
由于经济效益的驱动,目前世界上20ft集装箱总重达24ft的越来越多,而且普遍受到欢迎。
二、各类集装箱常用技术规范各类集装箱常用技术规范COSCON CONTAINER TECHNICAL DATA 尺寸单位:毫米体积单位:立方米重量单位:千克The dimensions are in millimeters. Capacity in CBM. Weight in kg.一.箱体内部尺寸Internal dimensions二.箱体内容积及载重量Capacity and Payload三.各类箱箱号首位数字之含义Meaning of the first digit of container serial number四.箱门开度尺寸Door opening Dimensions三、有关集装箱的国际规范简介1、船级社的规范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lassification Society)的《集装箱检验规范》●样箱和工厂认可●干货箱的检查和试验●批量生产的质量控制●罐式集装箱样箱的检验和试验●冷藏集装箱样箱的检验和试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集装箱检验规范》(ZC-Rules for the Certification of Freight Containers)或中国船级社(CCS-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有关规范●一般规定●检验●技术要求●检查与试验●标记●保温集装箱法国船级社《集装箱检验及试验》(BV Containers-Homologation and Inspection)●认证要求和程序●结构设计要求●材料和工艺●试验●保温集装箱美国船舶检验局《集装箱检验规范》(ABS-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Rules of Certification of Cargo Containers)●总则●设计检验●材料和制造●质量评价●定义●设计原则●试验●标记●罐式集装箱●保温集装箱●检验●修理工厂的认可●制冷机组的认可●角件的认可●集装箱挂车的试验英国劳氏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范》(LR-Li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Freight Container Certification Scheme)●干货集装箱●保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德国劳氏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范》(GL-Germanischer Lloyd-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Repair and Testing of Freight Containers)●总则●技术要求和试验●保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集装箱修理日本船级社《集装箱建造和检验规范》(NK-Nippon Kaiji Kyokai-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ertification of Freight Containers)●总则●形式认可●工厂认可●试验和检验●结构、设计、材料和标记●试验和检验●隔热集装箱●冷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其它国家船级社的集装箱规定2、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集装箱安全公约》(UNIMO/CSC-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 Containers)●总则●集装箱的试验和认可●集装箱的定期检验●安全控制和生效时间●持续检验程序(ACEP-Approved Continuous Examination Programs)注:详见第四部分(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CSC)3、国际海关公约中有关公路车辆和集装箱的部分(VE505-Conditions Governing the Approval of Road Vehicles and Containers for the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Goods Under Customs Seal)此项文献基于以下两个文件A. The Customs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Goods Under Covers of TIR Carnets. (TIR: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Routine)注:TIR 可以看做是一种通关牌照,它是针对内陆运输要求制定的通关规定。
集装箱基础知识三-各类标准、规范及公约

集装箱基础知识(三)——各类标准、规X及公约一、集装箱的标准分类为了有效地开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必须强化集装箱标准化,应进一步做好集装箱标准化工作。
集装箱标准按使用X围分,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公司标准四种。
1、国际标准集装箱是指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104技术委员会制订的国际标准来建造和使用的国际通用的标准集装箱。
集装箱标准化历经了一个发展过程。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04技术委员会自1961年成立以来,对集装箱国际标准作过多次补充、增减和修改,现行的国际标准为第1系列共13种,其宽度均一样(2438mm)、长度有四种(12192mm、9125mm、6058mm、2991mm)、高度有四种(2896mm、2591mm、2438mm、2438mm)。
第2系列和第3系列均降格为技术报告。
2、国家标准集装箱各国政府参照国际标准并考虑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制订本国的集装箱标准。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重量》(GB1413-85)中对集装箱各种型号的外部尺寸、极限偏差及额定重量等进行了规定。
3、地区标准集装箱此类集装箱标准,是由地区组织根据该地区的特殊情况制订的,此类集装箱仅适用于该地区。
如根据欧洲国际铁路联盟(VIC)所制订的集装箱标准而建造的集装箱。
4、公司标准集装箱某些大型集装箱船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条件而制订的集装箱船公司标准,这类箱主要在该公司运输X围内使用。
如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英尺,foot)集装箱。
此外,目前世界还有不少非标准集装箱。
如非标准长度集装箱有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 集装箱、总统轮船公司的45ft及48ft集装箱;非标准高度集装箱,主要有9ft和9.5ft两种高度集装箱;非标准宽度集装箱有8.2ft宽度集装箱等。
由于经济效益的驱动,目前世界上20ft 集装箱总重达24ft的越来越多,而且普遍受到欢迎。
二、各类集装箱常用技术规X各类集装箱常用技术规XCOSCON CONTAINER TECHNICAL DATA尺寸单位:毫米体积单位:立方米重量单位:千克The dimensions are in millimeters. Capacity in CBM. Weight in kg.一.箱体内部尺寸Internal dimensions二.箱体内容积及载重量Capacity and Payload三.各类箱箱号首位数字之含义Meaning of the first digit of container serial number四.箱门开度尺寸Door opening Dimensions三、有关集装箱的国际规X简介1、船级社的规X1.1 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lassification Society)的《集装箱检验规X》●样箱和工厂认可●干货箱的检查和试验●批量生产的质量控制●罐式集装箱样箱的检验和试验●冷藏集装箱样箱的检验和试验1.2 中华人民XX国船舶检验局《集装箱检验规X》(ZC-Rules for the Certification of Freight Containers)或中国船级社(CCS-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有关规X●一般规定●检验●技术要求●检查与试验●标记●保温集装箱1.3 法国船级社《集装箱检验及试验》(BV Containers-Homologation and Inspection)●认证要求和程序●结构设计要求●材料和工艺●试验●保温集装箱1.4 美国船舶检验局《集装箱检验规X》(ABS-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Rules of Certification of Cargo Containers)●总则●设计检验●材料和制造●质量评价●定义●设计原则●试验●标记●罐式集装箱●保温集装箱●检验●修理工厂的认可●制冷机组的认可●角件的认可●集装箱挂车的试验1.5 英国劳氏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X》(LR-Li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Freight Container Certification Scheme)●干货集装箱●保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1.6 德国劳氏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X》(GL-Germanischer Lloyd-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Repair and Testing of Freight Containers)●总则●技术要求和试验●保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集装箱修理1.7 日本船级社《集装箱建造和检验规X》(NK-Nippon Kaiji Kyokai-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ertification of Freight Containers)●总则●形式认可●工厂认可●试验和检验●结构、设计、材料和标记●试验和检验●隔热集装箱●冷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1.8 其它国家船级社的集装箱规定2、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集装箱安全公约》(UNIMO/CSC-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 Containers)●总则●集装箱的试验和认可●集装箱的定期检验●安全控制和生效时间●持续检验程序(ACEP-Approved Continuous Examination Programs)注:详见第四部分(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3、国际海关公约中有关公路车辆和集装箱的部分(VE505-Conditions Governing the Approval of Road Vehicles and Containers for the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Goods Under Customs Seal)此项文献基于以下两个文件A. The Customs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Goods Under Covers of TIR Carnets. (TIR: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Routine)注:TIR 可以看做是一种通关牌照,它是针对内陆运输要求制定的通关规定。
国际海事组织颁布公约一览表

国际海事组织颁布公约一览表国际海事组织颁布公约一览表1、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Internation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1974, 修正于1974年(SOLAS)) 1980年5月25日2、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8年议定书(SOLAS PROT (amended) 1978)1981年5月1日3、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SOLAS PROT ( (HSSC) 1988)2002年02月03日4、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1972, as amended (COLREGS (amended) 1972)5、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1973 as modified by the Protocol of 1978 thereto (MARPOL (amended) 71/78))1983年10月2日6、1965年国际便利海上运输公约(Convention on Facilitation of International Maritime Traffic, 1965, as amended (FAL (amended) 1965))1967年3月5日7、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1966 (LL 1966))1968年7月21日8、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LL PROT (HSSC) 1988)2005年01月01日9、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onnage Measurement of Ships, 1969 (TONNAGE 1969))1982年7月18日10、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relating to Intervention on the High Seas in Cases of Oil Pollution Casualties, 1969 (INTERVENTION 1969))1975年5月6日11、1973年国际干预公海非油污类物质污染议定书(Protocol relating to Intervention on the High Seas in Cases of Pollution by substances other than Oil, 1973, as amended (INTERVENTION PROT (amended) 1973 ) 1983年3月30日12、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Oil Pollution Damage, 1969 (CLC 1969))1975年6月19日13、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6年议定书(CLC PROT 1976)1981年4月8日14、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92年议定书(CLC PORT 1992)1996年5月30日15、1971年特种业务客船协定(Special Trade Passenger Ships Agreement, 1971 (STP 1971))1974年1月2日16、1973年特种业务客船舱室要求议定书(Protocol on Space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Trade Passenger Ships, 1973 (SPACESTP 1973))1977年6月2日17、1971年核材料运输民事责任公约(Convention relating to Civil Liability in the Field of Maritime Carriage of Nuclear Material, 1971 (NUCLEAR 1971))1975年7月15日18、1971年关于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International Fund for Compensation for Oil Pollution Damage, 1971 (FUND 1971))1978年10月16日19、1971年关于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1976年议定书(FUND PROT 1976)1994年11月22日20、1971年关于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1992年议定书(FUND PROT 1992)1996年5月30日21、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 Container, 1972, as amended (CSC (amended) 1972))1977年9月6日22、1974年海运旅客及行李雅典公约(Athens 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Carriage of Passengers and their Luggage by Sea, 1974 (PAL 1976))1987年4月28日23、1974年海运旅客及行李雅典公约1976年议定书(PALPORT 1976)1989年4月30日24、1974年海运旅客及行李雅典公约1990年议定书(PAL PORT 1990)尚未生效25、国际海事卫星组织公约(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Satellite Organization (INMARSAT), as amended (INMARSAT C (amended)) 1979年7月16日26、国际海事卫星组织业务协定(Operating Agreement on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Satellite Organization (INMARSAT), as amended (INMARSAT OA (amended)) 1979年7月16日27、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Convention on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for Maritime Claims, 1976 (LLMC 1976))1986年12月1日28、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1996年议定书(LLMC PROT 1996)尚未生效29、1977年国际捕鱼船安全Torremolinos公约1993年Torremolinos 议定书(SFV PROT 1993)尚未生效30、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 as amended (STCW (amended) 1978))1984年4月28日31、1995年捕鱼船职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Fishing Vessel Personnel, 1995(STCW-F))尚未生效32、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Maritime Search and Rescue, 1979 (SAR 1979))1985年6月22日33、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Unlawful Acts against the Safety of Maritime Navigation (SUA 1988))1992年3月1日34、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议定书(SUA PROT 1988)1992年3月1日35、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alvage, 1989 (SALVAGE 1989))1996年7月14日36、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Oil Pollution Preparedness, Response and Co-operation, 1990 (OPRC 1990))1995年5月13日37、1996年关于与危险品及有毒物品海上运输相关的责任及损害赔偿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iability and Compensation for Damag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arriage of Hazardous and Noxious Substances by Sea, 1996 (HNS 1996))尚未生效38、1993年海上留置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Maritime Liens and Mortgages, 1993, 于UN/IMO 代表大会上通过)尚未生效39、1972年防止倾倒废料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of Marine Pollution by Dumping of Wastes andOther Matter, 1972, as amended (LC (amended) 1972))1975年8月30日。
集装箱海关公约

集装箱海关公约
一、背景介绍
1.1 什么是集装箱海关公约
1.2 公约的历史和发展
二、公约的目的和意义
2.1 保障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2.2 提高海关检查效率
2.3 加强安全措施
2.4 促进国际合作与共享信息
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3.1 集装箱标准化和编码
3.2 货物申报和海关手续
3.3 海关检查和监管
3.4 安全措施和防范措施
四、公约的实施和效果
4.1 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
4.2 公约的实施成果和效果
4.3 公约的挑战和改进
五、公约的影响和展望
5.1 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5.2 对海关工作的影响
5.3 公约的未来发展趋势
结语
集装箱海关公约是为了保障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公约。
它通过标准化和编码集装箱、简化货物申报和海关手续、加强海关检查和监管以及提高安全措施,提高了海关检查效率,促进了国际合作与共享信息。
公约的实施成果和效果显著,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改进的需求。
公约对国际贸易和海关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在未来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集装箱海关公约的实施,国际贸易将进一步便利化,海关工作将更加高效,为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附件1

《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附件1》主题文章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集装箱运输成为了现代物流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问题也备受关注。
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附件1,作为保障集装箱运输安全的重要法规,对全球贸易起着重要作用。
1. 背景介绍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附件1是针对集装箱运输中的安全问题而制定的重要国际公约。
它规定了关于集装箱的安全标准和要求,旨在确保集装箱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安全标准与要求在附件1中,对集装箱的结构强度、稳定性、防火性能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这些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制定,为全球集装箱运输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保障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对全球贸易的意义附件1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全球贸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通过规范集装箱的安全标准,减少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意外情况的发生,有利于推动全球贸易的发展。
4. 个人观点与理解我个人认为,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附件1的出台,为全球集装箱运输行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制定统一的安全标准和要求,降低了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提升了全球物流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
总结回顾通过对附件1的深入了解,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集装箱运输安全的重要性,还能够意识到国际公约对全球贸易发展的积极影响。
这种深入理解和认识,对于加强全球贸易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对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附件1进行了全面探讨,并共享了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对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关注集装箱运输安全问题有所帮助。
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附件1的实施为全球贸易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安全标准和要求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附件1对集装箱运输安全的影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随着全球贸易不断增长,集装箱运输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货物来源地和目的地的多样化,运输距离的延长以及不同运输方式的组合使用等因素,使得集装箱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面临着新的考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前言
缔约各国认识到在集装箱的装卸、堆放和运输过程中,高度保障人身安全的需要。
注意到便利集装箱国际运输的必要性。
承认,在这一方面,制定国际共同的安全要求是有益的。
认为,为达到以上目的最好是缔结一个公约。
决定正式提出有关集装箱结构上的要求,以保证在正常营运中集装箱的装卸、堆码和运输的安全。
为此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公约的一般义务
各缔约国保证实施本公约及其附件的规定,该附件应为本公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定义
在本公约内,除另有明确规定者外:
1.“集装箱”是指一种运输设备:
(1)具有耐久性,因而其相应的强度足能适合于重复使用;
(2)经专门设计,便于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输货物,而无需中途重装:
(3)为了系固和(或)便于装卸,设有角配件:
(4)四个外底角所围闭的面积应为下列二者之一:
①至少为14平方米(150平方英尺),或
②如装有顶角配件,则至少为7平方米(75平方英尺);
“集装箱”一词既不包括车辆,也不包括包装;但是,集装箱在底盘车上运输时,则连同底盘车包括在内。
2.“角配件”是指为了装卸,堆码和(或)系固目的而在集装箱顶部和(或)底部上安装的一种表面有孔的支撑配件。
3.“主管机关”是指有权批准集装箱的缔约国政府。
4.“获得批准”是指被主管机关批准。
5.“批准”是指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即某种定型设计或某个集装箱在本公约条款范围内是安全的。
6.“国际运输”是指位于两个国家领土上的起运地和目的地之间的运输,而本公约至少适用其中一国。
两国间运输业务的一部分在一个适用本公约的国家领土内进行时,本公约也应适用。
7.“货物”是指物品、器皿、商品和用集装箱装运的各种物件。
8.“新集装箱”是指在本公约生效时或生效后开始制造的集装箱。
9.“现有集装箱”是指不属于新集装箱的集装箱。
10.“箱主”是指各缔约国国家法律规定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或受托人,如双方有协议,该承租人或受托人将承担对集装箱的维修和检验的责任。
11.“集装箱的定型设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定型设计。
12.“定型系列集装箱”是指按照批准的定型设计制造的任何集装箱。
13.“样箱”是指按定型设计系列制成或准备制造的具有代表性的集装箱。
14.“最大营运总重量或额定重量“或R”是指集装箱和所装货物最大的允许总重量。
15.“皮重”是指集装箱空载的重量,包括装置的永久性设备。
16.“最大允许载货重量”或“P”是指最大营运总重量或额定重量与皮重之间的差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