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中法律风险认识及防范
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的侵权风险及防范

一
、
侵犯客户隐私权
极评价被公告人的信誉 和名誉来保护 自身权益 。 这类 公告催 收必然会暴露被公 告方 的隐私 、 露其商业秘 泄
密或损害被公告方 的名誉权。银行在运用时应特别注
意 以下方面 :
一
客户 的联 系方式 、 身份资 料 、 户信 息和违 约记 账
录等均是 客户 的隐私 。 保密客户信息是银行 的法定责 任 。实践 中, 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押客户账户资金 , 对
( 向合作机 构提供客 户信 息。实践 中, 四) 银行与
第三人泄露客户信息 。 : 如 第三方 、 代理人办理银 行卡
异地 或无卡 存款 时 , 因程 序设计 缺陷 , 导致银 行提供 给当事人的 回执或凭证记载有持 卡客户 的存款 信息 ; 个别银行 自动缴费机上直接输入 手机号码 , 不需 密码 便 能够反 映手机用户姓名 、 手机 预存 款额 、 欠费金额 、 未 出账话费 , 可能导致侵犯手机用户隐私权 。
二是催 收前应 委托律 师 向不 良贷款 人 出具 律师 函或发 出书面催 收通 知 , 明示拒绝履行 义务 的将依 并
法公告 。
是非 因工作需要 , 故意或过失 向无关工作人 员
或其 亲朋 透露客户信息 。企业 的账 户资金余额 、 财务 资料 、 生产经营信息 、 商业秘密 、 个人存款数额 等属于 客 户隐私 , 如非 因工作 需要 , 故意或 过失 向其他 工作
辩” 等类似 内容 , 或在此类场所公告提示。 ( “ 三)曝光” 欠款客户信息。 不少银行采取将借款 人逾 期不还款的事实通过新 闻媒 体公开曝光 , 过消 通
现代金融 2 1 年第 1 总第 37 O2 期 4 期 3 9
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 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 害的 , 应 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 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 保 障义务的 , 承担相应 的补充责任。” 银行作为特定场 所经营者 , 对相对人应负有 的保护义务 , 包括对营业设 施 的合理 管理义 务和营业场所 内的安全保 护义务 , 但
关于商业银行法律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关于商业银行法律风险及其控制措施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运作受到法律风险的影响。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和变化性导致的金融机构可能面临的风险。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法律风险、债权债务法律风险、合规法律风险等方面。
商业银行需要针对这些法律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以确保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
一、合同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与客户、合作伙伴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合同时可能面临的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风险、合同的效力风险等。
为了控制合同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制定标准化的合同文本,明确合同的权利义务,约束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商业银行还需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矛盾,避免因合同纠纷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金融损失。
商业银行还应当引入第三方专业律师等法律服务机构,对合同进行法律咨询和审查,以提高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债权债务法律风险债权债务法律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放贷、借贷、融资担保等业务中可能面临的债权债务纠纷和诉讼风险。
为了控制债权债务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应当严格审核借款人和融资对象的信用、还款能力和资信状况,确保债权债务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商业银行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贷款审查和审批机制,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和合规制度,提高债权债务的审慎性和透明度。
商业银行还应当加强债权债务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借款人信用档案和债务台账,及时了解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还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债务风险。
商业银行还需要加强对担保合同的审核和管理,确保担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控制融资担保风险,避免因担保合同纠纷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金融损失。
合规法律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可能违反监管规定和法律法规,导致受到行政处罚或诉讼风险。
为了控制合规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责任人和合规审核程序,加强对内部制度和员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务的合法合规开展。
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及防范

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及防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商业银行的角色和地位愈发重要。
但是在商业银行经营的过程中,经营风险也同时存在。
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外部的经济环境、行业竞争对手,也可能来自于银行内部的组织、管理和运营方面。
本文将就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的种类、原因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经营风险的种类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动、利率波动、汇率波动和资产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银行投资资产收益下降或承担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常常不能预期,银行在投资资产时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在借贷、资产购买、授信等业务过程中,由于借款人、借款机构、反担保物等方面的原因,无法按时还款或者违约所导致的资产损失、财务风险的风险。
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银行内部作业、管理、监管不善或人为失误、疏忽等原因所导致的损失风险。
这种风险可能发生于银行的各个业务部门,也可能发生于银行的信息系统管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无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去追求短期利益,从而导致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5、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银行的形象受到负面媒体宣传、不良传言、监管方面的处罚等影响导致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银行在开展业务的同时也要重视声誉风险,保持良好的信誉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经营风险的原因1、外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指宏观经济形势、法规、全球化竞争等影响。
在整体经济形势下,银行的经营风险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如果经济形势较好或处于增长期,银行的经营风险可能会相对较小;反之,如果经济处于衰退期或者经济形势不稳定,银行的经营风险就会更大。
2、内部原因内部原因主要指银行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员工水平等方面的劣势。
如果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是员工的素质和每日办公的状态管理不善,也容易出现经营风险。
三、经营风险的应对措施1、制定风险管理策略银行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策略,根据公司规模、组织形式、产品类型等因素考虑不同的风险因素,针对性地给出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
中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全文

中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全文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程度的加深,商业银行的经营领域和风险也越来越复杂和多元化。
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其经营风险和防范措施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本文将从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类型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方面进行探讨。
一、中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类型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因金融交易而发生的客户违约和信用损失的风险。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存贷款业务,因此其信用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借贷违约风险和担保物或担保人违约风险两种。
防范措施:(1)制定严格的客户评级制度,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判断;(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信用风险;(3)制定严格的授信规定和担保要求,对授信范围和担保要求进行规范,保证借贷资金的安全性和回收能力;(4)加强对客户的管理和监控,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客户进行制裁和处理。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波动、汇率变动、利率变动等因素导致银行业务收益下降或资产负债表结构发生变化而造成的风险。
由于银行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涉及到的市场领域也更加复杂,市场风险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防范措施:(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责任和管理流程;(2)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和评估,完善预警体系,以尽早发现市场风险隐患;(3)降低市场风险的影响,通过多元化投资和资产组合,以降低市场风险的影响;(4)加强外汇风险管理,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与负债无法很好地匹配时,面临短期内难以满足现金流需求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对于商业银行运营的稳定性和健康性影响极大。
防范措施:(1)建立完善的流动性管理制度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2)积极开展资产负债管理,并加强对贷款发放和存款吸收的监控;(3)建立紧急流动性来源储备,以应对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4)在银行运营中降低流动性风险,通过规范贷款和存款行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的发生概率。
浅谈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浅(一)谈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一、商业银行一般存在的风险1、人员配备不足风险该风险主要是指业务机构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引发的各种非系统性管理风险。
其主要表现和危害是:业务岗位的设置和管理缺乏应有的检查和制约机制,基层行人员配备达不到制度要求,混岗,兼岗、业务处理一手清等现象大量存在,业务分级授权制度无法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银行内部业务操作成为“良心活”,为职业道德败坏的内部人员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形成潜在风险。
2、账户管理风险账户管理风险是指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放松对客户开户条件的审查和账户活动情况的监督从而导致的风险。
这里所说的客户既包括公司客户,也包括私人客户。
该风险的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按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开户手续不全或资金性质与账户类别不符;二是不按规定与开户单位定期办理对账,使存在的问题长期难以发现;三是对长期不动户清理不及时。
3、单位预留印鉴卡片及客户签章(字)管理风险印鉴卡管理风险主要是银行对印鉴卡管理不善,为犯罪分子所用进而盗取银行或他人资金的风险。
其风险表现一是银行对单位预留印鉴卡片的管理不严,未分人保管,及时核对,相互制约;二是银行工作人员对单位更换印鉴手续的审查未按照规定要求执行,使犯罪分子得以“掉包”印鉴实施;三是由于单位人员不慎,致使印鉴为犯罪分子获取并拓制,利用银企对账和重要空白凭证等管理漏洞窃取单位资金。
印鉴卡管理上存在的风险既有单一的外部作案,也有相当数量的内外勾结作案。
客户签章(字)管理风险主要是银行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客户签章要求不严,产生漏签、代签等现象,使银行资金出现风险损失。
其风险表现一是银行柜员对客户签章(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是对私人客户,在挂失、领用卡折、重要凭证、更改客户信息等业务中审查不严,导致出现风险时客户逃避责任、银行垫付资金的现象。
二是办理业务时对授权代理现象缺乏法律意识,造成无效代理、过期代理等行为出现,一旦客户恶意逃避银行债务,就会形成银行损失的被动局面。
关于商业银行法律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关于商业银行法律风险及其控制措施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合同争议等因素导致的风险。
这种风险可能会对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商业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主动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法律合规制度。
这包括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流程和风险管理机构等。
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商业银行还应建立独立的法律合规部门,负责监督和控制法律风险,并为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风险业务的审慎评估。
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应对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贷款业务中,商业银行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担保措施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以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
在投资业务中,商业银行应对投资标的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避免陷入非法或高风险的投资项目。
商业银行应注重合同管理和风险分担。
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往通过合同进行约束和规范。
商业银行应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的签订应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和合同要件,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维护商业银行的权益。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适当的风险分担机制来降低法律风险。
在贷款业务中,商业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或与第三方机构共同承担风险,以减少因借款人违约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还需要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预防可能导致法律风险的因素。
商业银行还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危机管理体系,以应对突发的法律风险事件。
这包括设立应急响应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变能力和处理法律风险事件的能力。
商业银行在面对法律风险时,需要从制度建设、业务评估、合同管理、风险分担和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银行经营管理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培训课件

第二章 柜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2.3 柜面业务法律咨询
4.问:某支行咨询其储户因车祸昏迷入院,其配偶须提前支取其未到 期的定期存单来支付医疗费用,问应当如何操作?
答:储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监护人为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 产。监护人的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注意:未满18岁,但能够以 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沟人通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为避免我行陷入此类诉讼纠纷各分支机沟通构在具体处理过程中,需要由监护 人选定的取款人出具由主治医生签字的诊断书及相关医学证明文件,该储 户的身份证证件、取款人及各监护人与该储户的身份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户口本)、各监护人一直同意取款人支取该储户存款的申明(各监护人须 共同到场确认。如下示例:
风险防控启示 储蓄机构经办人员不仅要保证业务结果准确,也要注意业务办理过程严格合规,避免因 操作过程存在瑕疵导致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章 柜面业务法律风险 2.2 柜面业务案例二
一日,王某持本人身份证和其夫张某身份证到储蓄网点申请就张某名下定期储蓄存单10
万元代为挂失。网点受理该笔业务7日后,一男子与王某到网点办理后续支取手续,该男子自
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存款人承担责任。对于凭证上的客户签字,储蓄机构没有义务核验真伪,因此
不论鉴定结论如何,均应与认定储蓄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无关。
这个案例带给我们临柜人员的启示是:应严格按照《储蓄管理条例》和信用社规章制度的具体
要求履行好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就是:需留存复印件的留存复印件,需联网核
沟通
调查发现在查询和办理冻结手续的时间间隔内,该账户支出了两笔款项, 金额合计为46万元。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

商业银⾏法律风险商业银⾏法律风险有哪些?这些风险我们应该怎样去避免?我国法律在这⽅⾯有哪些规范呢?快来跟随店铺⼩编的步伐⼀起阅读下⽂进⾏了解吧,希望对您了解相关内容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根据我国商业银⾏的具体情况,可以将个⼈理业务开展过程中⾯临的法律风险做如下分类:1、市场准⼊法律风险。
《商业银⾏个⼈理财业务管理暂⾏办法》第四⼗五条和四⼗六条将个⼈理财业务的准⼊机制分为两类,即审批制和报告制。
如果商业银⾏不注意个⼈理财产品性质的定位,可能发⽣该向银⾏监管机构申请批准的未申请,或者该报告未能及时地报告。
这种准⼊程序上的瑕疵,既可能导致业务违规风险,从⽽招致监管机构的惩罚,还可能成为与客户发⽣纠纷时承担有关民事赔偿责任的根源之⼀。
2、理财产品设计中的法律风险。
理财产品的设计不仅体现了银⾏在满⾜不同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融创新能⼒,也是对银⾏的风险管理能⼒的⼀种考验,在理财产品的设计中主要会出现下列⼏种法律风险:理财产品同质化中的法律风险;理财产品法律定位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理财产品违反财务税收的风险。
3、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
理财产品的宣传和销售是理财业务开展⼀个⾮常关键的环节,同时也是法律风险出现⽐较密集的环节。
尽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业银⾏必须遵守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具体来说,银⾏在宣传和销售理财产品时主要⾯临以下⼏种风险:宣传和销售理财产品操作不当引起的风险;理财产品收费违法违规风险;风险提⽰不当、不充分的违规风险。
4、理财资⾦使⽤中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个⼈理财业务管理暂⾏办法》第三⼗九条规定:商业银⾏应对理财计划的资⾦成本与收益进⾏独⽴测算,采⽤科学合理的测算⽅式预测理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
在理财资⾦使⽤中商业银⾏应该在遵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切实按照理财产品的计划使⽤理财资⾦,尤其是那些已经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
因为可以将理财资⾦在全球进⾏投资,这就对商业银⾏提出了更⾼的要求,其不仅受限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还必须熟悉和遵守投资地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临投资地的法律制裁或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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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中法律风险认识及防范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培福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风险来源日趋复杂,除传统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外,法律风险在商业银行的风险组合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对其风险总量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当前理论和实务界对信用、市场、操作风险均有较系统的认识和研讨,如在定量分析、内控模型设计、具体风险管理等方面均已获得了丰富结果。
然而比拟之下,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实践认识则比较浮浅,实际中的防范体制构建也缺乏同一性。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散布范围广,具体原因复杂,系统性认识和防范存在一定的难度。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产生后往往带来一定损失甚至引发法律危机,因此懂得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特点并进行专门性的防范颇为重要。
一、提高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认识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是较宽泛的一个概念,对其内涵和外延的界定目前并不一致,往往将违法、被诉等情况视为其主要内容,认识比较单一。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贯串于商业银行的设立、经营运作以及退出市场等各个环节,并时常与信用、操作等风险交错,因此较难进行精确概括。
我国银行监管管理委员会将法律风险归类于操作风险之中。
因此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认识主要立足于两个基本面,一是商业银行自身行为的正当合规以及规范性问题,二是外部法律制度、法律运作等问题。
(一) 行为违法法律具备指引、评估、预测、强迫等功能,商业银行必须在法律认可的规模内开展各项运动,否则会遭遇否认性评判并承当相应的法律义务。
因此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最直接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其自身行为的守法性。
商业银行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范围较为宽泛,在其成立、经营和退出过程中,商业银行(包括其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可能违反民事、行政、刑事等各项立法,进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违法风险产生于违法行为之中,商业银行违法行为主要由以下多方面要素形成:一是具体行为主体。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终极承担者是商业银行本身,但产生这一后果的具体行为主体却并不单一。
在对外开展业务、对内管理的活动中,代表商业银行活动的行为主体包括其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受委托人等。
二是主体实施的行为。
具体行为包括对外宣传、合同签署、业务经营、人事管理、内部规范制定、对外帮助行为等。
三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业银行行为活动违反了民事、行政或刑事具体立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不规范行为依法行为是商业银行开展各项活动的基础要求,但实践中其诸多行为并不显明的体现为违背具体的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在对内管理或对外签定业务合同时,因人员、机制等问题使合同条款不规范、权力任务配置失衡,一旦发生纠纷对商业银行不利,该类不规范行为有可能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法律自身的不确定性也是发生法律风险的另一原因。
法律存在肯定性和稳固性等特色,人们据此可猜测本身行动的法律成果。
但对已制订的法律标准,其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并不相对,法律规范并不像人们所等待的那样精确和完全。
法律规矩的不确定性起因良多,其中之一就是语言的不断定性。
如正义、公正等高度概括和形象的法律用语有时并不精确。
商业银行因经营的特别性,其发展的行为多样、波及面广,对此法律并不都有准确的划定,这些不规范行为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利的法律效果。
(三)外部法律环境和法律事件商业银行外部法律环境包括立法、司法、法律意识及法律传统等,外部前提并不直接体现为商业银行的实际法律风险,但其完善与否与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严密相关。
有法可依是商业银行运作的条件,当前我国立法总体上适应了社会转型时代的银行业发展要求,与商业银行经营接洽紧密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银行监管、银行业务以及民事根本法律,在立法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存在法律法规缺失景象,无法可依情形时有发生。
如商业银行新业务开展缺乏法律根据,存款保险制度、市场退出细则不明确等等。
二是存在立法档次低,立法不系统问题。
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这三个立法层次中,商业银行立法更多的采用规章制度形式,体现为部门规章为主、法律规则为辅,威望性和稳定性不足、不完善,商业银行运作因此会遭受一定的法律风险。
三是银行业监管规章制度的制定方面,银行与银监会的信息沟通和职责分工需进一步明确。
四是与国际金融立法的连接面临着诸多问题。
制定既合适中国国情又合乎国际尺度的银行监管规则。
在银行业司法环境方面,主要存在行政干涉、司法腐朽等问题。
具体表现为法院立案难、履行难,审结案件周期延伸、审讯不公、案件执结率低以及回收率低等问题。
外部法律事件、社会法律意识、法律传统等也时刻影响着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产生。
(四)与信誉、市场、操作等风险的关联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有其特殊的诱发原因和表示形式,与商业银行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相比存在显著差别。
然而商业银行各风险之间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彼此间联系紧密并有可能相互转换。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是指债权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实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品质发生变更,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务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法律风险往往相伴产生,如商业银行的违规放贷表现为一定的违法风险,而违规放贷又很可能造成银行的不能按时收回借款,体现为信用风险。
当银行起诉借款人时又必然面临新的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也同样存在紧密联系。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是指因为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中将法律风险定义在操作风险中,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确切存在共性之处,但也有一定的区别,如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流程不规范,可能存在操作风险,但未必引发法律风险。
而法律理论、法律制度的变化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利后果,但其并不一定体现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
二、商业银行经营中法律风险的防范商业银行经营中法律风险存在具有分布广、原因复杂、专业强等特点,全面认识其特性才能更好的建立起有效的防范机制。
法律风险的专业性、隐藏性决定了在防范风险时法律专业知识的不可或缺,而法律风险分布的广泛性以及复杂性又要求防范机制的全面和系统。
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具有健全的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商业银行决策者具有较高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法律参谋全面介入业务;具有健康齐备法制工作环境。
(一)专业性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部门在商业银行公司架构中居于重要位置。
我国银行业监视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商业银行内部把持指引》也要求商业银行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或岗位,目前各商业银行个别在总行和分行设立法律事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出具法律咨询意见、参加法律文件起草和会谈签约以及管理法律诉讼等。
这些职责都与法律风险管理有关,但并未全面含盖法律风险管理程序的各个方面,法律事务部门开展工作还缺乏应有的保障,系统化、整体化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缺乏,风险评估和防范手段单一。
1、健全法律专业人员组织建设。
商业银行业务的多样性为法律风险防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法律事务人员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对金融知识和具体业务流程及管理的了解。
法律与金融、经济、管理知识的结合是发展的必定趋势,因此应加强对法律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管理知识的培训,同时为其控制新业务、新决策供给必要的信息了解通道。
对法律专业部门应保障其运行的独立性,为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和业务开展提供客观的评价和适合的法律提议。
2.职责范畴的清晰和拓展。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法律事务部分定位于对主体业务的帮助保障功效,其具体职责主要包含:对诉讼事务的管理;行内规章制度建设;内部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微风险化解;业务决议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把关;法律问题征询和提醒;法制宣扬和教导等内容。
目前,法律事务工作仅重视对个别法律问题和具体法律风险的剖析,缺少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关注。
应运用定性和定量相联合的措施,增强系统性的识别、评估、计量、防范商业银行法律风险。
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意识与防范必需斟酌主要法律风险点、产生概率、丧失水平、相干度等问题,应着眼于商业银行整体的市场运作、内部管理进行法律风险的辨认、评估和防备,并对商业银行法律法律危险进行分级,进行体系全面的管理。
例如尝试对信贷业务进行全面法律风险治理,识别、评估信贷进程中重要法律风险点,构建法律风险防范系统,明白法律工作职员的参与机会和程序、应用定性定量评估方式化解法律风险等。
对创新的金融业务法律风险防范要避免片面强调业务创新中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而疏忽防范法律风险,需要及时全面的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论证。
3.立异和发展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手段。
法律风险管理人员应把握识别、评估、监测以及节制缓释法律风险的方法和技巧。
目前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风险管理已构成一整套机制和体系,数据模型等定量分析工具等得到普遍运用。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防范主要包括风险规避、风险转移或下降、风险分散、风险补偿。
在法律风险识别和评估过程中,如发现法律风险程度较高或有可能产生重大后果的法律风险,应自动废弃该业务或行为以躲避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对违法行为的防范就是规避法律风险的典范代表。
风险转移或降低的手段包括完美合同条款、及时解决法律纠纷等方式。
如商业银行众多不规范行为可能导致自身责任的加重,必须运用法律专业常识对权利义务的平衡配置。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疏散的办法包括办理商业和社会保险等,而风险补偿主要是对无法防止或分散的风险事先进行一定的弥补。
(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法律风险潜藏于银行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不能独自由法律事务部门实现,商业银行各机构各部门均负有相应的职责。
要将商业银行整体纳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改正。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岗责划分,业务流程、管理流程设计,内部控制工具以及内控考评体系等内容。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7月出台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对商业银行建立内控体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多数尚处于转型期,产权不清,内控机制不健全,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已势在必行。
首先是建立完善的法人管理结构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模式。
通过产权改造、股份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使各项权利得以公道配置;通过建立制衡与问责机制,转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管理结构中仍存在的所有权单一及虚置、组织结构行政性、鼓励机制不健全、内部人掌握所引发的道德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到达分权制衡和对经营者多层控制束缚的目标。
其次是明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组织构造和职责体系,具体规定管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同时要研究整合各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应用风险度量和管理工具对流程中的风险进行管理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