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合同
电力设备维护合同5篇

电力设备维护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及维护保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电力设备维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鉴于甲方拥有并运营电力设备,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提高设备使用寿命,甲方委托乙方对电力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故障维修以及技术支持等服务。
二、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乙方提供优质的电力设备维护服务,保障甲方的电力设备正常运行,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三、维护范围及服务内容1.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电力设备进行定期巡检、保养、维护及故障处理。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电力设备的日常维护、应急维修、技术改造等服务。
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电力设备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解决方案。
4.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甲方解决电力设备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四、合同期限及时间安排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电力设备的维护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维护时间,乙方应积极配合。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电力设备维护费用。
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2. 如甲方需要额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商定费用及支付方式。
3.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发票。
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优质的电力设备维护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乙方应提供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维护人员,确保服务质量。
3. 乙方应对甲方的电力设备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为乙方提供维护服务创造良好的条件。
5.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通用范文(正式版)输电线路委托维护合同协议书范本

输电线路委托维护合同协议书范本一、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简称“委托方”)和乙方(简称“承接方”)订立,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委托方的输电线路维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价款及支付方式1.承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维护费用进行支付。
2.委托方应在承接方提供相应维护服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维护费用。
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向承接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保证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对承接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按时、按质完成维护工作。
–在承接方维护期间,委托方有权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必要的整改要求。
2.承接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委托方的输电线路维护工作。
–保证提供的维护服务满足委托方的要求。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
四、维护工作内容和标准1.维护工作内容:–定期检查输电线路设备的运行情况。
–及时发现和处理输电线路设备故障。
–维修和更换输电线路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维护工作标准:–安全:维护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效果:维护后的输电线路设备应能够正常运行,有效避免故障影响输电效果。
–时效:维护工作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五、违约责任1.若委托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维护费用,应按日向承接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比例为未支付金额的0.05%。
2.若承接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维护工作,委托方有权要求承接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保密条款1.双方应对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若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导致泄露,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合同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
变电站运维合同模板

变电站运维合同模板一、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全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全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合同背景。
甲方为了确保变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委托乙方进行变电站的运维工作。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三、合同内容。
1. 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变电站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和紧急故障处理等运维工作。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变电站设备的定期巡检和保养;(2)变电站设备的故障排查和处理;(3)变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和执行;(4)变电站设备的运行数据记录和分析。
2. 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运维工作,确保变电站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乙方应配备专业的运维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3. 服务时间。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变电站设备的巡检、维护和保养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在变电站设备发生紧急故障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4. 服务报告。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变电站设备运维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月的巡检、维护和保养情况,设备运行数据分析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5. 保密义务。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 服务费用。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7.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合同变更。
双方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9. 合同解除。
双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协议。
10.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止。
输变电设备检修与维护合同

输变电设备检修与维护合同一、合同背景二、合同目的甲方为保证输变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委托乙方进行检修与维护工作,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服务内容1.定期巡检:乙方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周期和要求,对甲方的输变电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以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2.故障排除:乙方将及时响应甲方的故障报修,并派遣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和修复。
3.设备保养:乙方将按照设备厂家的保养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预防性维护:乙方将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和维护经验,进行预防性维护措施,以避免设备发生故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5.部件更换:乙方将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实际需要,为甲方提供设备部件更换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服务费用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方式为(指定支付方式)。
2.如发生额外费用,乙方需提前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五、服务质量要求1.乙方在进行检修与维护工作时,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派遣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进行工作。
2.乙方的技术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3.乙方提供的检修与维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指定合同期限)。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
七、违约责任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等非双方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免除责任。
八、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相关事项如有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变电站维护业务委托协议书(范文模版)

变电站维护业务委托协议书(范文模版)第一篇:变电站维护业务委托协议书(范文模版)变电站维护业务委托协议书(以下称甲方)(以下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坦诚协商,本着互利宗旨,就甲方向乙方委托业务事项签定协议如下:甲乙双方按下列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委托业务:第一条:委托业务1、由乙方承担10KV变电站内的变压器、电器设备及其高低压开关停送电操作和申请(即设备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申请停送电和操作)。
及以上设备的检修、清扫、更换、值守等相关责任。
2、乙方派遣专业人员负责电气设备运行巡视工作;另外乙方安排检修人员按双方约定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巡视人员和检修人员都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从事此项工作合格件,并向甲方提供其证件复印件。
3、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在三日内开始到甲方正式执行此委托业务。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与权利1、乙方负责电站的巡视、维护和定期清扫等,以高度的责任心实施业务委托。
2、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务院其他部委颁布的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的关于电力安全运行、检修、试验、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程并认真执行,不出责任人为事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以确保甲方安全可靠用电,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按照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开发区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要求内容做好停、送电倒闸工作。
如发现异常设备故障及时向甲方有关负责人报告,同时要及时与电力公司有关部门联系,并做出得当处理。
甲方接到乙方提供的设备故障报告应作出处理意见。
乙方有义务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异常,确保甲方正常用电。
4、乙方保证变电站运行期间及时处理突发的、不可预见的故障。
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不可抗力或站外原因造成站内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若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变电站运行的规定而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经济损失。
5、变电站内设备元件,如电池、电容器、各种仪表等的正常老化、损坏、甲方负责买件,乙方负责安装。
如需更换变压器、高低压柜、电容柜、直流屏,甲方应给乙方合理的人工安装费。
输变电维护合同

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甲方输变电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为明确双方在运行维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总则1.1 甲方负责指导、监督、评价乙方工作,创造条件支持乙方对甲方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向乙方支付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委托费(以下简称“运维费用”)。
1.2 乙方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变电站管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甲方输变电设备进行专业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2条运行维护管理范围、目标及期限2.1 甲方委托乙方运行维护管理的资产范围包括。
上述资产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目标资产”,目标资产的具体情况见《委托运行资产明细表》(附件)。
2.2 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目标2.2.1 乙方保证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安全规范,符合以下运行规程和运行标准:(1)《变电站管理规范》;(2)《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3)《跨区电网生产管理规定》;(4)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设备状态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5)其他。
2.2.2 乙方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甲方目标资产安全生产运行,努力降低生产运行成本费用,并达到如下目标:(1)送电目标: 。
(2)安全目标: 。
(3)运行可靠性目标: 。
(4)运行管理目标: 。
2.3 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限: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限共(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3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3.1.1 享有对乙方的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的权利。
3.1.2 享有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的权利。
3.1.3 审查批复委托目标资产年度综合检修计划、停电检修计划方案、技术改造计划及零购计划。
输电线路委托维护合同(模板)完整协议书范本

输电线路委托维护合同协议书范本本合同由双方订立,即甲方(简称“委托方”)与乙方(简称“维护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遵守并实施条款和条件。
1.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委托方与维护方之间关于输电线路的维护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
2. 委托范围委托方授权维护方负责维护输电线路(简称“线路”):1.线路名称:__________2.起止地点:__________维护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上述线路进行定期维护、巡视、检修及故障处理等工作,并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3. 维护内容维护方的具体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监测线路电气参数,并定期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2.检查线路的绝缘状态,并进行必要的清洗和维护;3.检查线路的支架和绝缘子,并及时处理损坏或老化的部件;4.定期巡视线路,发现故障及时处理,确保线路的可靠运行。
4. 维护周期本合同约定的维护周期为每年一次。
具体维护时间由委托方与维护方协商并确定。
5. 维护费用及支付方式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维护方支付维护费用。
维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人员工资、巡视设备费用、维护工具费用等。
支付方式:委托方应于每次维护完成后的30天内向维护方支付维护费用。
支付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
6. 维护责任和保证1.维护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护过程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委托方应向维护方提供线路的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支持,确保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维护方在维护过程中发现的线路故障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并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7. 违约责任1.若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维护费用,维护方有权暂停维护工作,直至委托方支付全部欠款为止。
2.若维护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维护工作或维护不符合要求,委托方有权要求维护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维护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8. 合同解除1.维护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维护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输电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承包技术协议书范本

输电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承包技术协议书范本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两方签订:甲方:[甲方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从事输电系统运行、维护检修等业务的资质、技术和经验,为了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输电系统运行、维护检修等相关服务。
1.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输电线路巡检和清洗;- 输电设备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 输电工程巡视及报告编制;- 其他甲方委托的与输电系统运行、维护检修等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作和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提供相关的设备和设施保障。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提供专业的输电系统运行、维护检修等服务;-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完成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提供解决方案。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协议中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
第七条协议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为___年。
双方经三方协商一致,可在协议到期前提前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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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工程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受托方:签订日期1:签订地点: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使用说明1.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服务合同。
2.对于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
4.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录_______工程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合同委托方:受托方:鉴于委托方拟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方输变电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且受托方同意接受委托。
为明确双方在运行维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总则委托方负责指导、监督、评价受托方工作,创造条件支持受托方对委托方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向受托方支付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委托费(以下简称“运维费用”)。
受托方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变电站管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委托方输变电设备进行专业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2条运行维护管理范围、目标及期限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运行维护管理的资产范围包括,上述资产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目标资产”,目标资产的具体情况见《委托运行资产明细表》(附件)。
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目标2.2.1 受托方保证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安全规范,符合以下运行规程和运行标准:(1)《变电站管理规范》(2)《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3)《跨区电网生产管理规定》(4)其他。
2.2.2 受托方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委托方目标资产安全生产运行,努力降低生产运行成本费用,并达到如下目标:(1)送电目标:。
(2)安全目标:。
(3)运行可靠性目标:。
(4)运行管理目标:。
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限: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限共(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3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方的权利3.1.1 享有对受托方的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的权利。
3.1.2 享有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关系的权利。
3.1.3 审查批复委托目标资产年度综合检修计划、停电检修计划方案、技术改造计划及零购计划。
3.1.4 审查批复受托方报送的检修、技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以及事故抢修方案。
3.1.5 监督和检查委托范围内目标资产的运行管理情况,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监督、检查运行维护费和大修、技改、零购资金的使用情况。
组织技改工程的审计。
3.1.6 对委托资产的报废、处置行为进行审核、批复。
委托方的义务3.2.1 根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运维费用。
3.2.2 及时将有关大修、技改合同副本等资料移交受托方。
3.2.3 负责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2.4 对目标资产进行投保,当发生投保资产保险责任内事故时,负责同保险公司谈判赔偿事宜,受托方应提供配合。
第4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托方的权利4.1.1 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收取运维费用的权利。
4.1.2 享有在遵守国家电力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对目标资产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权利。
受托方的义务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关于目标资产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目标资产的日常维护、常规检修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及时处理委托设备的运行问题,确保目标资产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受托资产完好。
4.2.1 受托方的运行管理义务(1)应全面贯彻执行电网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甲方的有关管理规范。
(2)应建立健全高效、严格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及时解决生产运行中发生的问题。
(3)应按规定负责制订目标资产的现场运行规程,并报委托方备案。
新建工程的运行规程必须在投运前3个月完成制订和审批工作。
遇有设备和系统变动时,应及时修订现场运行规程。
(4)应建立和健全目标资产中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重要设备的出厂实验等原始资料,设备投运后的大修资料、重大技术改造资料,重大缺陷和事故情况等原始记录,历年的预试和维修记录等档案资料。
(5)负责目标资产的技术监督工作,对设备状况及时做出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向委托方每半年提供技术监督总结报告。
(6)应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消缺处理:消缺时间不得超过目标资产运行管理规范的时间要求。
(7)负责按委托方要求报送各类计划方案。
负责测算委托范围内受托资产的运行管理费用,负责编制委托设备综合检修计划、停电检修计划方案及各类资金支付申请等,并报送委托方审查。
(8)应严格执行委托方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运行情况。
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分析报告。
每月日前应将上月的“运行月报”报送委托方,月报内容包括送电量完成情况、巡视运行情况、检修消缺情况、主要事件及运行分析和线损、电压、可靠性等指标完成情况。
(9)应定期召开生产运行分析会,对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缺陷和所发生的异常及事故进行分析。
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改进或调整措施并予以实施。
(10)应于每年月日前将上一年度生产运行总结报送委托方。
(11)负责协助委托方与保险公司洽谈设备投保事宜;当发生目标资产损坏等保险范围内事故时,受托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委托方,并负责做好抢险、现场取证、索赔资料收集,协助委托方进行索赔谈判事宜。
4.2.2 受托方的安全管理义务(1)受托方是目标资产运行维护和缺陷管理的责任单位,是电力生产事故的归属单位。
(2)受托方负责目标资产运行维护、修理、消缺和事故的统计、填报,按照电网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运行维护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3)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调查和统计上报运行维护期内发生的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委托方按照有关规定对受托方进行安全考核。
(4)应建立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监察体系;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保证体系;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的例行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5)制订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运行和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6)开展反事故演习,制订现场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确保抢修队伍、工器具和备品备件准备到位。
(7)严格执行上岗培训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规程制度的检查、抽查。
4.2.3 受托方的检修管理义务(1)受托方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相关规程中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委托方上报安全管理需要的各种报表、报告材料及计算机数据等。
年终统计报表应于次年月日前报送委托方。
(2)对重大检修工程,检修单位(部门)应编写施工方案,制订施工的技术、组织和安全措施,并报委托方审定。
(3)应负责制订目标资产的现场检修规程和现场预试规程,报委托方备案。
(4)应按时编制目标资产的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根据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
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应根据设备健康状况、巡视及检测结果、检修周期和季节性预防工作的特点确定。
次年的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以及大修、技改和零购计划一般应于当年月底前提出,并报送委托方。
(5)加强检修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人为责任事故。
(6)年度检修工作完成后,应将设备检修工作总结包括检修内容、检修质量、费用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委托方。
4.2.4 受托方负责制订年度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及零购计划,制订大修、技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以及事故抢修方案,并报委托方审定。
4.2.5 受托方负责目标资产大修、技术改造和零购的具体实施工作,技术改造和零购工程所形成的资产属委托方所有。
受托方负责受托范围内的大修、技改、零购工程的招标、合同签订和执行。
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应报委托方备案。
受托方应代表委托方负责履行委托方直接签订的大修和技改合同。
4.2.6 受托方负责技改工程的各项费用分摊。
4.2.7 受托方负责编制所实施技术改造、零购工程的成本核算和竣工决算草案和移交使用财产清册,并在工程完工后日内(含本数)完成。
协助委托方组织的竣工决算审计。
4.2.8 受托方负责编制目标资产年度运行及维护计划,报委托方审批后执行。
4.2.9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制定的目标资产委托资产财务与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和实物资产管理,并按委托方要求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备查帐簿和卡片,定期核对以确保帐、卡、物一致。
受托方负责按要求向委托方报送运行维护费、大修、技改、零购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委托方要求的各类统计分析、专题性技术总结。
受托方负责提出受托资产的报废、处置建议,经委托方审批后由受托方组织实施。
经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开展新产品的试运行和生产管理工作。
受托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有关工作,配合委托方或受委托方委托处理目标资产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第5条运维费用和运行维护成本运维费用及支付5.1.1 委托方每年应向受托方支付的运维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5.1.2 付款方式:运行维护成本及承担方式5.2.1 目标资产运行维护成本是指目标资产因正常运行必须的支出费用,由以下构成:(1)安全管理;(2)日常运行维护;(3)常规检修;(4)事故抢修;(5)大修;(6)技术改造;(7)零购;(8)其他:。
5.2.2 运行维护成本按以下第方式承担:(1)运行维护成本包含在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的运维费用当中,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
(2)运行维护成本由委托方独立承担,受托方垫付目标资产运行维护成本后,于(年终/每季度)对该成本的支出向委托方申请报销。
委托方依据受托方申请,核查申请用款事项,向受托方支付目标资产运行维护成本。
委托方自行购买检修所需的备品备件,由受托方从委托方处申领。
运维费用的5%作为考核费,由委托方依据按(年/季/月)度对受托方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最终需向受托方支付的考核费,在运行维护期届满后支付。
年度特殊大修、技术改造超过万元和所有零购费用,受托方应提前(月/日)向委托方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概预算,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6条陈述与保证委托方保证6.1.1 委托方保证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的目标资产不存在法律上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