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与反思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体会 (2)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体会到了以下几点:
1. 重视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人的权益放在首位,保护未成年
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这体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怀与重视。
2. 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措施,包括防止未成年人受到虐待、遗弃、剥削等伤害。
这些措施旨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
的成长环境,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3. 促进未成年人教育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了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视,规
定了未成年人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
这使得未成年人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全
面发展个人素质。
4. 加强对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作了详
细规定,禁止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5. 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各方应积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总的来说,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深刻意识到未成年人的特殊地位和需求,也
明白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保护是必要的。
幼小的生命需要我们共同呵护与关爱。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要任务之一。
通过学习,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同时也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思考。
下面我将就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心得体会进行分享。
首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认识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需求。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他们是社会最脆弱的群体。
由于年少无知、缺乏经验和能力,未成年人在社会生活中容易受到各种伤害和不公正对待。
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让我了解到未成年人自主权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要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自主权。
未成年人生命、健康、人格和其他权益的保护离不开未成年人对自己生活的自主决策权。
法律应该通过设定合理的年龄限制和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自主权。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未成年人保护涉及众多领域和层面,包括家庭、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
这些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方面的合作和共同努力。
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需要针对性和灵活性。
法律应该通过立法和政策来为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提供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服务。
最后,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
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但家庭的力量是有限的。
社会应该加强对家庭的支持和帮助,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国家和社会组织也应该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投入和力度,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总之,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次深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重要机会。
通过学习,我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需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思考。
同时,我也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方面的合作和共同努力。
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一)我今天和妈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有感触。
我懂得了我和我的同学都是未成年人,因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
我非常感谢我们祖国为我们未成年人设定这样一个规定,在国外一定没有。
其中我最赞成第九条,那条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力,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构接受义务教育的辍学。
有了这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受到义务教育,在校的学生也能在校安安全全,不会有辍学危险了。
同时我也很喜欢第26条,那一条说: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安全与健康。
这样就很少有喝变质牛奶而变成的大头娃娃了。
有了这一条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就有了保障。
我还很赞成第37条,那条说:未成年人已经学规定年限不再升学的话,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的条件。
这样不升学的未成年人就可以劳动就业了,不会做一个失业游民。
真感谢祖国为我们未成年人设了一个保护法,让我们未成年人有了自己的防护伞。
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二)“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我赞同教师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能体罚、变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的人格,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则报道:一个8岁小女孩因为感冒流鼻涕,被老师信手拈来作为班级的.命题作文,因为这件事情伤害到了主人公的自尊心,一节短短的语文课后,聪明的跳级生反而成了班里的“异类”,再没有人愿意与其玩耍,小女孩渐渐的产生了厌学的情绪。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践与反思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践与反思一、引言《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律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并不断总结经验,以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二、实践经验与反思1. 加强宣传教育实践中,我们发现加强宣传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基础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和重要性,可以提高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但我们也要反思,目前的宣传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使更多人了解该法律的内容和意义。
2. 加强监管与救助机制建设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加强监管与救助机制的建设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关键。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并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情况。
同时,建立完善的救助机制,可以及时帮助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并解决他们的困难。
然而,我们也要反思,目前的监管与救助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3. 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通过严格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可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
然而,我们也要反思,目前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三、结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并进行反思,以不断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性。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与救助机制建设以及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是实践中的关键方面。
通过不断完善和加强这些方面,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浅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浅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足与完善建议1. 引言1.1 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该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救助等方面的相关事宜。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对于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2 阐述该法的重要性《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它的出台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他们是弱势群体,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该法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它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未成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该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措施,促进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该法规定了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方式,有利于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2. 正文2.1 不足之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项法律法规,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尽管该法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该法在具体规定上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导致执行时的不确定性。
法律对于孩子的庇护责任、禁止非法就业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给相关部门执行带来困难。
一些禁止未成年人从事危险性较高工作的规定也比较模糊,难以具体操作。
该法在执法实践中缺乏全面的罚则。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措施,但在具体操作中,缺乏相应的罚则执行细则,致使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受到有效惩罚。
执行力度不够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些地方在实施该法时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和监督机制,导致一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止和惩处。
未成年人两法解读

未成年人两法解读摘要:1.未成年人两法背景和意义2.未成年人两法的主要内容3.未成年人两法的亮点与创新4.未成年人两法实施后的影响和启示正文:未成年人两法解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他们需要得到特殊的关爱和保护。
为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我国制定了两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这两部法律的实施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未成年人两法背景和意义《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 年颁布实施,2007 年进行了修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 年颁布实施。
这两部法律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和犯罪预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未成年人两法的主要内容1.《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内容包括:(1)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如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2)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等各方面的保护责任;(3)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预防和制止;(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矫治措施。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主要内容包括:(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则和措施;(2)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和教育;(3)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矫治和处罚;(4)法律责任和执法程序。
三、未成年人两法的亮点与创新1.强调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等各方面的保护责任,形成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2.强化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规范和管理,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3.加强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和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4.明确法律责任和执法程序,提高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
四、未成年人两法实施后的影响和启示未成年人两法的实施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法律宣传普及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等。
为此,我们应当加大对未成年人两法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践与反思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践与反思简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本文将对该法律的实践和反思进行探讨。
实践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如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
在实践中,相关部门和组织积极落实这些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该法律强调了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要求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责任。
在实践中,相关部门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家庭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规定了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应采取特殊的审判程序和刑罚规定。
在实践中,法律机构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通过教育、法治宣传等手段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反思执法和监管不足在实践中,我们也要反思《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执法和监管不足是其中之一,一些地区和单位对于该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到位。
教育和宣传不够另一个问题是教育和宣传不够。
虽然该法律明确了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家庭和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教育和宣传。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虽然该法律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其原因,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教育工作。
结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我们应该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该法律,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6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2)《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2)精选6篇(一)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需要以及社会责任。
以下是我的学习心得:首先,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们处于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阶段,需要特殊的保护措施。
学习法律,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有助于我们认识到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权益,以及他们需要得到的特殊保护。
其次,家庭是未成年人最重要的保护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责任。
作为父母或监护人,我们应该认真履行这些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安全和和谐的成长环境。
另外,社会也应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了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和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
我们作为社会成员应该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中去,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最后,未成年人也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受到平等对待、接受教育等。
同时,也强调了未成年人的合法责任和义务。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权益,积极参与到社会中去。
总的来说,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进一步认识到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需求以及社会对他们的责任。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中去,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2)精选6篇(二)《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这部法律,我深刻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以下是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首先,该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非常广泛。
法律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的保护,包括人身权利、教育权利、财产权利等方面。
这些权利的保护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发展和成长,也涉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我们要认识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
浅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浅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足与完善建议1. 引言1.1 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背景和重要性《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未成年人面临的各种问题越来越复杂和严重,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律的出台旨在从法律层面上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教育权利和权益保障等方面,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背景主要源于我国社会现状的需要,未成年人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问题需要法律予以保护和规范。
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家庭关系的变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受到多方面的挑战和影响,制定专门的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权益保护不仅事关个人成长,也关乎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幸福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该法律的规定和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未成年人面临的各种问题,推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社会和国家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正文2.1 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的不足1. 法律适用范围不清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适用范围上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导致一些未成年人面临保护缺失的情况。
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何为“未成年人”,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以利用漏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机会。
2. 法律执行不力:在一些地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法行为无法及时得到制裁。
一些违法分子依然可以逍遥法外,对未成年人进行侵害。
3. 保护措施不足: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措施方面存在不足,缺乏全面的保护机制。
很多未成年人遭受欺凌、虐待等问题,但法律并没有提供足够的保护措施去防止这些情况的发生。
4. 社会参与度低: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制定过程中,缺乏广泛的社会参与,导致法律往往不能充分体现社会的需求和意见。
这就使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一些方面存在着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
学习《未成年保护法》心得
学习《未成年保护法》心得引言概述:《未成年保护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这部法律,我深刻感受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也对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一、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1.1 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未成年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
法律要求社会各界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1.2 禁止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包括虐待、遗弃、拐卖未成年人等。
对于这些行为,法律给予了严厉的惩罚。
1.3 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照料《未成年保护法》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照料,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二、社会各界的责任和义务2.1 家庭责任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应当履行好抚养教育的责任,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2.2 学校责任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的地方,学校应当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帮助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2.3 社会责任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状和挑战3.1 存在的问题目前社会上依然存在着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行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3.2 需要解决的挑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包括法律执行不到位、社会关注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解决。
3.3 未来发展方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当与时俱进,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四、我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思考4.1 加强宣传教育我认为加强对《未成年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让更多人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4.2 提高法律执行力度法律只有在执行中才能发挥作用,我认为应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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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与反思徐松林摘要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与教育使其成为符合国家要求的公民,是国家的一项重大任务。
也是人类不断繁衍生息的根本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可说是作用极大,但也有不足.本文尝试解读与分析这部法律的成功与不足,并从法律与教育的角度兼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问题.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教育法律规范中图分类号:D9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2.078-02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涵与制定历程(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涵《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广义各狭义之分,广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未成人保护法》,是指摄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保护未成人的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下午表决(154票赞成,2票弃权)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法共七章72条,约8000字,自200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的原因:一是时代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城市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网瘾、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等),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来解决。
三是社会各界要求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呼声较高。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与特色(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首先是六大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平等权。
其次是三大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再次是四大保护:家庭保护。
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
社会保护内容条款最多(共计23条),也印证了前面所说的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社会因素的复杂性、重要性。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特色1.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的各种权利,既符合国际公约又体现中国国情。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第~款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这是对‘儿童权利公约》有关规定的概括。
新法突出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不得歧视。
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是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应着重强调,这主要与国情有关。
如何解决外来工子女就学,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已进入立法者的视野,并把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写入法律中。
2.着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普遍问题又注重特殊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不可能通过修改一次法律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重点。
比如,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
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
为了既发挥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积极作用,又尽可能避免网络对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堵”和“疏”两个方面作出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3.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既强化“四大保护”又体现了政府保护为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在2008年4月1日开幕的“社会变迁中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研讨会”上认为,新法最大的进步就是把《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的三大原则之一儿童优先保护原则纳入到了自身的司法原则之中。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责任尤为重大。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司法保障、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全方位司法保护给未成年人以司法人性关怀。
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修订案规定的司法保护处处体现着对未成年人的人性关怀。
修订案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修订案明确规定,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救助流浪乞讨儿。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足之处(一)配套法律不完善且不太实用未成年人的保护涉及到多个领域,现有的法律体系中,《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都与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关。
现代的法律是权利法,而不是义务法,因而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规定的是未成年人的法律权利。
但权力和义务密不可分。
学生与有受教育权,教师、学校作为教育一方,应该享有管教权。
但是事实上,教作者简介:徐松林,厦门大学法学院200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78师法对丁二教师拥有管教权只字未提。
而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未能找到管教权的条文。
只强调其中的一方,偏废另一方,只会导致权利义务失衡,最终损害权利的实现。
另外,还有许多的法条过于原则化,应制定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才能更加实用。
(二)缺乏明确的执法主体是瓶颈有关专家学者及司法实务界人士对这部法律的实施现状进行了深入探讨后表示,缺乏明确的执法主体,是当前推行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最大瓶颈。
针对这一“执法主体迷失”的瓶颈,皮艺军教授建议,不妨在国家现有的体制中分设一个专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机关,以“混业管理”的方式来对所有关涉未成年人保护的组织进行协调和推动。
“为更有效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德国设有专门的少年福利局,美国司法部设有少年司法与犯罪预防办公室,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嵇昆梅会长认为,如何把分散的力量握成一个拳头,来加强对少年儿童的保护力度,是当务之急。
(三)道德化有余而法律精髓不足‘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在这条法律条文背后,隐藏着立法者的生命价值观。
生命的价值是无价的,人人生而平等,所以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同等重要的,这应该是人类的普世价值。
但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的生命价值显然比成年人的生命价值要重,因而才能得出一个必须优先救护的结论。
按这个条文的逻辑,人生命的价值与年龄成反比。
我们可能会得出年青的比年老的命更重要这一悖论。
我们要正确理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有些道德性的东西如果硬性上升为法律可能会导致法律精神的缺失。
(四)过于理想化有脱离实际之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的学生摆在弱势地位,认为教师与学校是强势地位。
因而法律中的多条规定都意在规范学校和教师的行为。
教师屡禁不止的使用体罚的手段,除个别情况外,正是因为规范惩罚措施的缺失。
‘未成年人保护法》用了大鼍的篇幅来规定难以管教的未成年人的权利。
不禁会使人理解成: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不良少年的权利,至于普通学生的权利则被摆到了次要的地位,因而有过于理想化的味道。
四、反思与对策“徒善不足为政,徒法不足自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上述不足反映未成年人的真正保护除法律外,便主要是把教育落到实处。
因为法律往往具有滞后性。
而教育却具有超前发展性。
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只用法律是行不通,而要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综合治理才能达到良好效果。
(一)完善立法,重在落实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足,我们的法律应面对现实,不能过于理想化;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化,使其能把法律落到实‘处:要有明确的执法主体与执法机构,从而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及时保护。
(二)重视教育,防范在先笔者认为应当重点抓住以下几方面教育,才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1.重视家庭教育问题。
众所周知,父母堪称儿童的第一任教师。
家长的素质会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
现实性大量案件表明,家长的素质高低与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教育是有很关系。
父母的言行举止,家庭的环境氛围,都会使未成年人受到潜移默化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家长的教育方式会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特异家庭问题更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生都极大的影响。
2.重视学校教育问题。
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更是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进行青春期教育、性教育、婚恋教育。
未成年人有逆反心理与好奇心理,与其遮遮掩掩,不如光明正大的正面教育。
欧洲的瑞典、芬兰和挪威,开展性教育的时间比较早,从幼儿园开始到高中都有一套系统完整的教育内容和体系.当然,我们要根据中国国情进行适当借鉴。
其次,正确对待体罚与惩戒。
过分体罚不可有,必要惩戒不可无。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学生的受教育权而没有明文规定教育者的管教权无疑是一个不足。
好在不久前,教育部明确中小学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这应该说是一个进步和利好事情。
当然,根据程序正当的法律原则,教育者在对学生进行规训与体罚时,应注意做到目的正当、程序正当、手段适度、场合适宜。
3.重视网络教育问题。
电脑网络隐患问题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将现实生活中的挫败感重建为网络虚拟世界中的成就感才是成瘾的根源。
了解了网络成瘾的内在心理动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建现实成就系统才是关键。
应对措施是国家应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法。
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涵盖的内容基本上没有包括未成年入网络环境保护的内容。
2009年3月31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规定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及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这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疑是有益的。
五、结语歌德说:“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与实施有差距告诉我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与试金石。
再华美的法律条文如果与现实差距太大,那将是一纸空文。
唯有把法律与教育放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中,才能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他们茁壮成长。
参考文献tI】】全嗣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未戚年人保护法修订起草组.‘未成年人保护}抒学习读本.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2】佟岍毕.未成年人法学.北京I法律出版社.2007.【3】康树华.预防束成年j巳罪与法制教育全书.北京t西苑出版杜.1999.【4】傅慧芳.嘲络时代的青年性教育.福建师范丈学学报(哲学_}}会科学版).2002(3).【5】徐听.为什么禁而不止——体罚与规训的法经济学枧角.山东社会科学.2004(12).《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与反思作者:徐松林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刊名:法制与社会英文刊名:LEGN SYSTEM AND SOCIETY年,卷(期):2009,(36)引用次数:0次1.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未戚年人保护法修订起草组.《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读本.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2.佟责华.未成年人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3.康树华.预防末成年犯罪与法制教育全书.北京:西苑出版社.1999.4.傅慧芳.网络时代的青年性教育.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5.徐昕.为什么禁而不止--体罚与规训的法经济学视角.山东社会科学.2004(12).本文链接:/Periodical_fzysh200936037.aspx下载时间: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