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培训课件.ppt
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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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 9年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02 税前扣除政策变化 03 申报表单变化 04 常见问题解读
19年优惠政策变化
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条件放宽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优惠政策变化
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条件放宽
举例:A投资公司(公司制)2017年5月投资1000万到B 科技公司(初创科技企业),2019年A投资公司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2000万,2019年汇缴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何计算?
先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A200000)相关数据及附报信息,此时主表不会显 示享受小微减免,先提交;再去《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A201030),若确实符合条件,该表自动显示小微减免金额, 点击提交;之后回到主表,可发现小微减免金额正常显示。
注意二: 预缴填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 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 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19年优惠政策变化
四、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据实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培训课件(ppt 217页)

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 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 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 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例2:A集团公司在B地设立一个非法人销售机构C销售处,在B地负责 所在区域的产品销售, C销售处设立后,为了便于货款回收在当地银行开 设了账户,在财务上设立了销售收入和费用支出等有关账簿,并按月向A 集团公司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对C销售处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问题 应如何认定?
C销售处虽不是法人单位,单税人。
3、企业全部或部分被承租经营后纳税人的规定
国税发[1997]8号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 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 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 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全部收入所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
1、纳税人依法自核自缴、自行申报、自行汇算清缴所得税 (1)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 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年 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 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办理年度企业所 得税申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 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 期限内办理。
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培训(PPT课件)

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 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 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 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 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 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 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 改变。
六、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征收方式 总分机构管理
保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
财税〔2006〕10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 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 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 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 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 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 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 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 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 年度。
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 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 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 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 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 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 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为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 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 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 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定版2020)

先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A200000)相关数据及附报信息,此时主表不会显 示享受小微减免,先提交;再去《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A201030),若确实符合条件,该表自动显示小微减免金额, 点击提交;之后回到主表,可发现小微减免金额正常显示。
注意二: 预缴填报
投资方类型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
投资方式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 直接投资
天使投资个人
年限 满2年
享受方式 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法人合伙人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分得的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分得的经营所得 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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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 1.在觅知网出售的PPT模板是免版税类(RF:Royalty-Free)正版受《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法》和《世界版权公
01
19年优惠政策变化
19年优惠政策变化
一、小型微利企业变化
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 01
小型微利企业减税政策 02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19年优惠政策变化
一、小型微利企业
注意一: 汇缴免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第三条规定, 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 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税法》PPT课件2020版)

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5.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确认销售 收入实现的条件,正确的有( )。
❖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 (1)对于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要就其来源于境内,及
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5.1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 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 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③交易中已发生和将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
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例题•多选题】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的方法有( )。
5.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8.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劳务 ❖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
、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 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 9.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 以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 确定。 ❖ 10.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货物、财产、劳务流出企业 ❖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 、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用途,应当视 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
企业所得税申报培训课件

2021
2022
203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 告2019年第41号)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
化纳税申 报,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
2 不适用加计扣除
的企业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准确归集 研发费用的企业;
2.核定征收的企业;
3.非居民企业。
2030
依据:财税〔2015〕119号
2022
2021
(五)何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原规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属于汇缴享受优惠项目,因此企 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 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再依照规定享受加计扣除 优惠政策。 最新规定:财税[2021]13号: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 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填写 A107012)。未享受的可在次年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
2. 财税〔2018〕99号 提高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口径,规定企业开展研 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 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 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 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2030
2019-2020年人教统编《企业所得税》PPT课件

十三、其他扣除项目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税法规定准予扣除和其他项 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 费。
四、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的财产损失。 5、超过规定的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指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非广告性质的支出。 7、准备金支出。 8、企业内部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
主讲人:王冰楠
一、扣除项目的原则 二、扣除范围《企业所得税》PPT.ppt#4. 幻灯片 4 三、扣除项目及标准《企业所得税》PPT.ppt#12. 幻灯片 12 四、不得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PPT.ppt#28. 幻灯片 28 五、亏损弥补 六、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税前扣除原则
权责发生制 配比原则 相关性原则 确定性原则 合理收原则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与赞助支出要严格区分。 广告费支出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关发票、通过媒体 传播。
七、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 险费,准予扣除。
八、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 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在租赁期里均 匀扣除,经营租赁是指所有权不转移的的租赁。
福利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 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 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 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 扣除。
2020年(培训体系)企业所得税的培训资料

(培训体系)2020年企业所得税的培训资料(培训体系)2020年企业所得税的培训资料企业所得税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颁布,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它是以中国境内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纯收益额或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它是国家参和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一章征税对象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生产运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服务业、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税务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合法所得;仍包括卫生、物资、供销、城市公用和其他行业的企业,以及一些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开展多种运营和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合法运营所得。
其他所得,是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按照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其清算终了后的所得,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第二章纳税义务人的认定1、纳税人的类型:国有、集体、私营、股份有限、有限责任、联营及有生产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界定纳税人的条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应具备三个条件: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
强调的是“独立经济核算”而不用“法人”作为纳税人的内涵。
3、特殊规定:(1)、国税函[1998]676号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独立进行生产、运营的企业或组织,实际上具有了独立经济核算的基础,但没有开设银行结算帐户,而使用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的帐户,或者不使用银行结算帐户;有原始凭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设置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而未设置帐簿、不编制会计报表;能够独立计算盈亏,却不独立计算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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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地税局 刘丹
Apr-12-2019
1
❖ 课程名称: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及
❖
年度申报表(部分)要点
❖ 授课人: 刘 丹
❖ 培训对象: 纳税人及税务干部
❖ 教学目的: 及时掌握新政, 满足实务需求,
解决工作困惑, 避免税收风险。
❖三、申报类政策
❖ 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第31号和第79号
❖四、征管类
❖ 总局公告43 45 73 76号 87号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优惠政策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
除问题的公告
公告2019年第34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 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的公告
2015年第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 2019年第73号
❖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2019年第76号
❖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2019年第87号
7
主要政策类型
❖一、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 除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34号
❖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
❖ 财税[2019]99号 财税[2019]106号 公告2019年第17 第61号
❖ 财税[2019]106
公告2019年第68号
❖ 公告2019年第55号 财税[2019]18号(联财税[2019]39号)
❖
公告2019年第12号
❖ 财税〔2019〕1号
❖二、实体政策
❖ 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第40号和第48号
❖4.关联国税函[2009]3 (财企[2009]242 大同)
❖
❖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 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
❖第一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其中(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是限制性条款,给税务机关 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公告2019年第40号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 除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34号
❖ 主要规定
❖ 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
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34号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
交流基金会2019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9]99号 相关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财税[2019]34号税总发[2019]35号和税
总发[2019]10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06号 公告2019年第68号
几个关注问题
❖ 2.“营改增”是否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有改变? ❖ “营改增”,改变的流转税税负,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年
度生产经营最终所得征收的税种。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申报表时,改变是流转税的名称,各个明细表、调整 表及优惠表的填报方法均不会改变。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8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9]109号公告2019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9年
版)等报表》的公告
2015年第31号 2019年第79号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9年第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 除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34号
❖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
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 要点: ❖ 1.预提工薪准扣情形。 ❖ 2.预提汇缴前必须实际支付。转入往来账户,不属实际支付。 ❖ 3.注意代扣代缴个税
❖ 计划课时: 4课时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及年度申报表(部分)要点
❖主要内容 ❖几个关注问题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 ❖汇算清缴要点-年度纳税申报表
几个关注问题
❖1.“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是否会改变? ❖ “营改增”只是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部分行业,改为按 增值税征收。一个是价内税,一个是价外税,但两者都是流转 税。由于增值税由国税征管,也的人可能以为企业所得税也要 改为国税征管。 ❖ 就目前政策而言,企业所得税的我征管范围并无新规定, 因此“营改增”后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已经在地税缴纳的,目 前还是在地税申报缴纳。
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 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 要点: • 1. 两个前提 • 2. 扩展工资涵义 • 3.增加计扣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 除问题的公告 2019年第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