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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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当前社会中,商标异议与商标注册紧密相关,商标异议在商标注册的流程中起到了⾄关重要的作⽤。

那么,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根据我国现⾏《商标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均可在初审商标公告之⽇起三个⽉内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如下: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在法律上是任何⼈,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业、也可以是个⼈;可以是法⼈也可以是⾃然⼈;可以是利害关系⼈,也可以是⽆利害关系的第三⼈;可以是中国⼈,也可以是外国⼈。

商标异议⼈与商标申请⼈的主要不同点是:⼀是国内没有从事经营的⾃然⼈不能办理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异议程序则允许⾃然⼈作为商标异议⼈;⼆是新申请商标⼈与商标有直接的关系,⽽商标异议⼈与被异议商标或引证商标不⼀定有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的企业或个⼈可以直接办理商标异议事宜,也可以经过商标代理组织办理。

但外国的企业或个⼈办理商标异议事宜根据《商标法》第⼗条的规定,必须经过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被异议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未经商标局审查或未登载在《商标公告》中初步审定公告上的商标都不属于可以捉出异议的范畴。

商标局正在进⾏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的商标,经商标局形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经实质审查予以驳回的商标,均不在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之内。

另外,在实际使⽤中的未注册商标和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也不属于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

商标异议提出的时间按法律规定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登载在《商标公告》之⽇起三个⽉内,提前或错后都不予受理。

如商标异议期的最后⼀天是国家法定休息⽇,则顺延⾄节假⽇后的第⼀个⼯作⽇。

⼆、商标异议的重要性1.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流程的重要程序。

我国《商标法》确⽴了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为基本的确权原则。

按照上述原则,商标专⽤权需要经过注册取得。

申请人可否反复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人可否反复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人可否反复申请异议登记
当涉及到商标注册时,异议程序是确保新商标被授予前避免商标权利的重要保障。

如果有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商标注册的威胁,可以针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申请人在必要时可以多次申请异议登记,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人首次申请异议之后,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商标局可能会拒绝示意,或者异议被判定为不成立。

在这些情况下,申请人有权再次申请异议登记。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在上次申请异议决议作出后的30天内,再次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如果申请人想要反复申请异议,他们需要确保每一次申请都足够有力。

商标局可能会拒绝申请人的异议,因为他们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该异议。

因此,申请人应该尽量收集证据,包括商标注册的相似商标、商品或服务的相关证据等,并且要清楚地说明对商标权利的影响。

此外,申请人也可以获得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律师或商标代理人。

他们可以协助申请人制定更有力的异议申请,以提高申请获得批准的几率。

商标异议程序可以是繁琐而复杂的,所以专业人士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帮助和指导。

总的来说,申请人有权发起多次异议申请。

他们应该尽可能收集证据和获得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每次申请都能够有效地维护其权益。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切记要耐心,持续不断地努力,直到取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在国际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议的情况。

当有人对某个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时,商标注册人就需要进行答辩。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和专业的知识。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商标异议答辩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国际商标异议的定义及程序国际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有人对某个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或反对意见的情况。

异议主要包括商标与其它商标存在相似性、商标涉嫌侵犯他人权益等情况。

在国际商标注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异议情况,因此商标注册人需要了解并准备应对。

国际商标异议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到异议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如果有人对其商标提出异议,商标注册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异议通知书,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2. 答复异议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异议通知后,需要向商标注册局提交答复异议通知的书面材料,包括对异议内容的解释及理由。

3. 审查和裁决:商标注册局会对商标注册人提交的答复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异议进行裁决,最终决定是否注册该商标。

三、国际商标异议答辩的注意事项1. 理解异议内容:商标注册人需要认真阅读商标注册局发出的异议通知书,了解异议的内容和理由。

只有正确理解异议,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

2. 提供充分证据:商标注册人在答复异议通知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立场。

证据可以包括商标使用情况、市场调查报告、商标设计理念等。

3. 专业团队支持:商标注册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的支持,协助进行异议答辩。

专业团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可以为商标注册人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四、国际商标异议答辩的常见策略1. 辩称不同性: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强调商标与异议商标的不同性来进行辩护,以证明自己的商标与异议商标不存在相似性。

2. 强调先权:如果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上具有先权,可以强调自己的商标在相关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证明其注册商标的合法性。

欧盟商标异议流程

欧盟商标异议流程

欧盟商标异议流程
欧盟商标异议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商标申请:申请人向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EUIPO)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2. 商标初步审查:EUIPO对商标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检查申
请是否满足商标注册条件。

3. 商标公告期限:如果商标申请通过初步审查,商标将被公告在EUIPO网站上,公告期限为三个月。

4. 异议提出:在公告期限内,第三方有权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异议申请人应向EUIPO提交异议申请,包括异议理由和证据。

5. 异议审查:EUIPO对商标异议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核实异
议理由和相关证据的有效性。

6. 商标异议决定:EUIPO根据相关法规和案例法作出商标异
议决定,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注册条件。

7. 商标注册:如果商标异议未被接受或决定不予受理,商标将被登记注册,并获得法律保护。

如果商标异议被接受,商标申请将被拒绝注册。

8. 上诉:商标申请人或异议申请人对商标异议决定不满意,可以向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上诉委员会(BoA)提出上诉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异议流程可能因个案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此外,欧盟商标异议流程并不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内的国内商标异议,每个成员国可能有自己的商标异议程序。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申请人和异议申请人应确保遵守适用法规和程序。

商标异议书9篇

商标异议书9篇

商标异议书9篇第1篇示例: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是企业在市场中树立品牌形象,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方式。

但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商标异议的情况。

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公布期间,发生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异议,由商标注册局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商标是否可以注册的一种程序。

商标异议通常由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理由可能包括商标与已注册商标相似,容易引起混淆,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与公序良俗相抵触等。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申请人需要进行申辩,提出相关证据或理由,以证明自己的商标符合注册条件,没有侵犯他人权益。

商标注册局将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和理由进行审查,并最终确定是否同意商标注册。

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在于保护商标注册制度的公平和公正,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避免商标之间的混淆和侵权。

对于提出商标异议的当事人来说,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详细说明异议的事实和依据,以便商标注册局能够做出正确的决定。

对于商标注册申请人来说,需要及时回应异议,提供相关资料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异议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一、异议申请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通过商标注册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和证据材料。

二、商标注册局受理商标注册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通知申请人。

三、申辩程序四、审查决定商标注册局将对申请人的申辩意见和证据进行审查,并最终做出是否同意商标注册的决定。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正当程序,如实提供证据和理由。

商标异议的结果将影响商标注册的成败,对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对商标异议程序充分重视,积极参与,并尊重最终的决定。

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道关键环节,需要各方全力以赴,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商标注册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只有在严格遵守规定、充分展示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才能最终获得公正的裁决。

希望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各企业能够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提升品牌形象,取得更大的市场成功。

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3篇)

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异议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商标公告期间,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

在我国,商标异议制度是商标注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商标异议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公告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公告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三、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1. 异议成立的后果(1)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将对异议商标作出驳回决定。

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使用。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已注册的商标将被撤销。

2. 异议不成立的后果(1)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决定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将对异议商标作出准予注册决定。

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复审。

(2)被异议商标注册成功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可以继续使用。

若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将注册成功,享有商标专用权。

3. 其他法律后果(1)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转让、许可使用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转让、许可使用。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得转让、许可使用。

(2)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作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使用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作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使用。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得作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使用。

四、案例分析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异议人”)于2018年向商标局申请注册“XXX”商标,用于化妆品类商品。

商标异议的流程

商标异议的流程

商标异议的流程商标异议是指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所申请的商标进行异议,即认为该商标与他人的已有商标权益存在冲突,请求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的一种权益保护手段。

商标异议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异议申请的准备商标异议申请人在提出异议之前,首先要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

这些材料和证据包括自己的商标权益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证明、相关商标权益的证明文件等。

同时,还需准备一份商标异议申请书,明确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商标基本信息、商标异议事实和理由等。

二、异议申请的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人将准备好的商标异议申请材料递交至商标局。

递交方式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提交,具体要根据当地商标局的规定进行操作。

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三、商标局的受理和初审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主要包括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和对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

如果初审通过,商标局将受理该商标异议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四、公告和异议答辩商标异议申请受理后,商标局会公告该商标异议的事项。

公告的目的是为了公示该商标异议事项,以便其他利益相关方可以了解并提出异议答辩。

异议答辩期一般为三个月,答辩人可以提交异议答辩书,对商标异议进行辩解。

五、异议审查和裁决商标局在公告期满后,会对商标异议进行审查和裁决。

审查的内容包括对商标异议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进行核实和评估,以及对异议答辩的内容进行审查。

商标局可以要求申请人和答辩人提供补充材料和证据,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最终,商标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裁决方案,作出对商标异议的裁决。

六、异议裁决的复审商标异议裁决作出后,申请人或答辩人如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商标局提起复审请求。

复审请求要在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商标局将重新审查商标异议事项,并作出最终的复审裁决。

七、裁决结果的公告和执行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复审裁决作出后,将对裁决结果进行公告,并发出裁决书。

商标异议诉讼方案报价

商标异议诉讼方案报价

商标异议诉讼方案报价引言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之一,能够有效地区分企业和产品,并建立品牌形象。

然而,由于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程序相对简便,可能会出现商标异议的情况。

商标异议是指多个商标权利人之间在商标注册阶段发生冲突,其中一方可以对申请商标进行异议并提起诉讼。

本文档旨在为您提供一份商标异议诉讼方案报价,帮助您了解商标异议诉讼的流程、费用及所需时间,以便您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商标异议诉讼流程商标异议诉讼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商标权利争议的过程。

一般而言,商标异议诉讼包括以下主要环节:1.准备阶段:商标权利人应与律师协商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律师将帮助评估商标异议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2.起诉阶段:律师将代表商标权利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向被告通知起诉事项。

3.辩论阶段:双方将在法庭上就商标异议进行辩论,出示证据和辩护词。

4.判决阶段:法院将根据双方的辩论和证据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会支持或驳回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诉讼费用商标异议诉讼过程中,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律师费:律师费根据具体案件复杂程度和律师经验而定,通常以小时计费。

在商标异议诉讼中,律师费的范围一般为每小时1000元至3000元不等。

2.法院费用:商标异议诉讼需要向法院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起诉费、调查费、鉴定费等等。

具体费用根据法院规定而定,可能因地区和案件而异。

3.证据交换费用:商标异议诉讼中,双方需要交换证据,可能需要支付相关复印、邮寄和鉴定等费用。

总体而言,商标异议诉讼的费用因具体案件而异,最终费用将根据律师费、法院费用及证据交换费用等因素来确定。

商标异议诉讼所需时间商标异议诉讼的处理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量及具体审理进度而异。

一般而言,商标异议诉讼的处理时间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起诉准备阶段:商标权利人与律师商议并准备起诉文件,通常需要几周至数个月。

2.法院立案:商标异议诉讼案件提交法院立案后,法院将进行审查,审核材料完整性和法律要素,此阶段通常需要几周至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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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程序
一、简要说明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使相关当事人有机会主张自己的权利。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

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
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5.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大收发。

邮编:100820)。

4. 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详见“八、商标异议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

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

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证据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臵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商标异议申请的受理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开具《受理通知书》。

异议人直接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直接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异议人;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六、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非必经程序)(一)寄发补正通知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限期补正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
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

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三)注意事项 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

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七、商标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一)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二)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三)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四)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八、商标异议规费每件商标异议申请应缴纳规费1000元。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异议申请,商标局收取的异议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异议申请,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直接缴纳。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的异议申请,必须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具体要求如下: 1.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3.帐号:7111410182600018867 4.汇款用途:对×××××××号商标的异议规费 5.汇款人名称必须与异议人名义相同。

九、注意事项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封装该异议申请信封上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以快递方式递交文件的,视为直接递交。

3.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必须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

如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

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异议人应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

5.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6.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
原因,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

”每月27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7.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8.异议人及答辩人向商标局邮寄各项文件,应选择国家邮政机构,采用函件方式邮寄。

采用包裹方式邮寄的,可能会因邮局未能投递而被退回,导致异议期限延误。

十、特别声明(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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