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流程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4篇)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治理制度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视治理工作,便于企业标准有序,合法安全的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治理》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法购入易制毒化学品后按时入库,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调剂。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实行专人专锁保管,分类定置保存。
3.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回库应准时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帐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保管员对需要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需经过严格验收和核对前方可入库。
同时作好登记签字工作。
对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依据领料单等有关单位审核后进展发放并签名,单证上必需注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
对回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准时检验核对并进展登记,标准入库。
仓库保管员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数,出库数和库存数的核查清算工作,照实进展登记做好原始台帐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台帐保存两年备查。
4.要加强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报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和盗失现象的发生。
5.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保管员,应承受相应的学问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前方可上岗。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实行专人治理,专人监视,定向使用制度,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进展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要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视工作,并在使用各个环节中要做好复核对记录。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消耗应建立签字领取和使用登记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记表,具体记录。
4.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需当日返库,准时进展回库登记,不得在仓库外保存或随便丢弃。
5.在使用过程中假设遇特别状况,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无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产而正常消耗的,必需做好登记工作并说明缘由,每月底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查。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易于用于制毒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黄碱、氯化氢、硝甲西泮等。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个人等,均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依法严肃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及使用行为,保障公共安全。
第六条具体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第七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专门设置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岗位,有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三)制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四)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应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第八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能够正确判断、处理相关问题。
(三)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第九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岗前、在职和定期培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十条非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
对于需购买、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章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建立健全物品登记和台账制度,准确记录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二)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申请与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和使用权限。
(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及存放场所管理,确保安全存储和防火防爆措施到位。
易制毒药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药品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我院易制毒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易制毒药品采购及保管(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易制毒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采购。
麻黄碱类药物最小包装规格服固体制剂含量超过720mg、服液体制剂超过8mg的药品不能采购。
(二)易制毒药品由药剂科指派专人持证统一购买,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制毒药的购买结算。
(三)易制毒药品的验收入库要查验供货方资质,并向供货方出具我院购买证明。
(四)应在温度、条件适宜、安全的仓库内妥善储存、保管易制毒药品。
(五)保管员要全面掌握易制毒药品的有关知识,了解易制毒药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及安全保管要求,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
(六)易制毒药品的出入库情况,应在电脑内备案,并能随时调阅。
发现易制毒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流入其他非法渠道,要立即向上级和保卫科汇报,由保卫科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由院办向本区药监局和卫生局报告。
二、易制毒药品的使用(一)药房人员须熟知易制毒药品的有关知识,应按照保管人员的要求在相关的领用凭证上签字,不大批量领取积压,领用量不应超过每周使用量。
(二)医师在为患者开具麻黄碱及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严格把握适应症,查验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并对其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予以登记。
开具麻黄碱类药物不超过7日常用量,一次处方最多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三)药房易制毒药品应有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情况,包括品种、数量、日期、使用人、使用原因、保管人等。
(四)易制毒药品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处理。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购置
1、应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向上级有关教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向公安部门报备,由有关教育管理部门统一采购,严禁私自采购,违者追责。
2、提出旳申请应详细注明所需药物旳种类、数量、用途,以备制定协议使用。
二、储存
1、下拨药物到校入库时需由学校有关领导在场,两名保管员同步在场办理入库事项,及时填写入库记录。
2、药物应储存于可通风、防高温、防盗旳保险柜中。
3、合理分类储存,不可与轻易反应旳药物混放。
4、药物保险柜应上双锁,并由两名保管员或管理员各拿一把不一样旳钥匙,启动保险柜时要有两个人同步在场,单独一人不可打开保险柜。
5、定期盘点,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上报学校领导。
三、使用
1、双人领取,要有两名保管员或管理员两个人同步在场,严禁单人取用,领用后立即填写出库记录。
2、对于需要自行稀释后再使用旳药物(如盐酸),需先对较浓药物办理出库,然后再进行稀释,稀释完毕后再办理所得稀溶液旳入库手续,最终按照实际需用量对稀
溶液办理出库。
3、使用后剩余旳危险化学药物应予以回收、入库、记录,因接触空气而变质不能再用旳药物应注明。
4、使用此类危险化学药物前应充足理解其理化性质并准备对应旳防护、急救措施,防止使用时伤害师生健康。
南涧中学。
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易____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易____化学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等行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____《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____第____号)和《易____化学品管理条例》(____第____号)以及公安部门对易____化学品的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与购买易____化学品专管员负责提供本公司易____化学品使用数量,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易____化学品的购买程序完成申请与购买。
二、领取、保管与使用1、易____化学品实行购买、发放、使用登记制度。
1)、易____化学品购入后应及时登记购买台帐。
2)、使用易____化学品必须填写《易____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表》,对使用日期、用途、用量、使用人等信息进行登记。
2、易____化学品实行双人领用制度。
领用易____化学品必须填写《易____化学品领用出入库登记表》,由两名领用人签字。
3、易____化学品应本着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严禁超量领用、储存。
4、易____化学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防盗措施务必到位。
易____化学品不得与其它化学试剂混放,易燃____类和非易燃____类1要分别存放于不同区域。
要配备易____化学品专用存放橱柜,做到定位摆放,零整分开,存放有序,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5、对易____化学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要建立使用台帐,并保存____年备查。
6、化人员使用易____化学品进行实验,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易____化学品的使用安全7、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____化学品,如废水、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8、易____化学品只可用于生产产品实验,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易____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购销、运输、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或发生事故,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与公司利益,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验室所使用的硫酸、盐酸、丙酮、甲苯等试剂属易制毒化学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我公司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
第三条实验室所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由该部门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公司应按规定要求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台帐。
采购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如数交给试剂管理员并履行交接手续。
第五条试剂管理员应按规定妥善保管好易制毒化学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发放管理台帐,双人双锁专柜管理,储存间应有防盗措施。
第六条实验室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台帐,如实记录领入数量、发放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要严格履行领用人签字手续,并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条实验室领入易制毒化学品后,必须按规定存放在专用柜内,双人双锁负责保管存放间应有防盗措施。
第八条实验室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规定,完工应将剩余部分交回妥善处理,领用人、保管人应懂得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购买、储存、保管、使用应有严格程序,责任到人。
第十条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十一条发生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时,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易制毒试剂管理使用操作规程

易制毒试剂管理使用操作规程
1、目的:为了规范我院检验用易制毒化学试剂的申购、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此操作规程。
2、范围:适用于我院所使用的全部易制毒化学试剂。
3、责任: 办公室、各检验科室相关责任人员。
4、内容:
4.1 我院日常检验工作所使用到的易制毒化学试剂包括:乙酸酐、三氯甲烷、乙醚、甲苯、丙酮、硫酸、盐酸、高锰酸钾。
4.2 易制毒化学试剂采取集中管理,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实行专人双人保管责任制。
配备专用仓库,仓库钥匙双人双锁,建立专门台账,按品种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和结余量。
4.3 易制毒化学试剂的申购工作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申购,每次申购均需填写《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4.4 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专人在场,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4.5 使用科室须开具领物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领用人携空瓶向办公室领用易制毒化学品。
出库时相关人员应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表》上签字。
4.6 出入库台帐应登记清楚、全面、准确。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
办公室应安排专人每个季度对当季易制毒化学试剂的使用情况和库存量进行盘点,核对无误后上报分管副院长。
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由办公室和使用部门进行复核。
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7 仓库内要保持干燥通风,物品应分类放置、摆放整齐,方便取用。
4.8 空瓶应统一回收并存放,与实验室产生的其他废弃物一并处理。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和申购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全面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灾害事故。
第六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与储存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和储存的管理制度,明确生产、销售和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生产、销售和储存。
生产、销售和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和储存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和储存人员进行考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公司应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储存场所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防爆、防毒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活动的监控,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第三章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环节的监控,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合法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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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加强易制毒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易制毒药品应根据经审批的采购计划执行,向有供应资质的单位购买。禁止向不具供应资质的单位购买易制毒药品。
3.易制毒药品入库前均应按入库单、采购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商品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信息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要加强负责易制毒药品的保管、使用、调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7.负责对易制毒药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原始单据、销售台账和证明等进行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药品有效期后5年;易制毒药品处方按相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以便备查。
药剂科
2012年8月
附:我院现有易制毒化学药品分类和目录
第一类:盐酸麻黄碱注射液(30mg)—使用麻醉处方
第二类:高锰酸钾外用片(0.1g×24片)—使用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4.为防止差错,对易制毒药品第一类必须参照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对易制毒药品第二、第三类必须参照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三专”(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二类精神处方)、专册登记)。
5.要对易制毒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易制毒药品的保管、使用、调配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安全规定经行操作,保证易制毒药品的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