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论文仲裁与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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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和诉讼是当代社会中最常见的两种争议解决方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解决纠纷而存在,但在适用范围、程序性质、执行力度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本文将对仲裁和诉讼的区别进行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共同协商,并自愿达成一个决策性裁决,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

它广泛适用于合同、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方面。

由于仲裁是基于契约的原则,当事人对选择仲裁程序具有较大自主权。

而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法院等司法机构,将争议提交给公正中立的第三方,即法官来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诉讼一般适用于刑事、民事和行政方面的争议。

在诉讼中,法院有权力和责任对案件进行裁决,当事人则在法官的控制下行使权益。

二、程序性质仲裁具有较为灵活的程序性质。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仲裁的程序和相关规则。

仲裁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可以由专业仲裁组织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一名仲裁人进行。

仲裁通常不公开,更加注重快速和高效解决争议。

相比之下,诉讼具有较为正式和繁琐的程序性质。

在诉讼中,当事人需要遵守法院设定的规则和程序,如提起诉讼、开庭审理、进行举证、进行律师辩护等。

诉讼程序通常需要耗费较长时间和精力,因此有时并不适用于一些急需快速解决的争议。

三、执行力度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并执行。

仲裁裁决一旦达成,各方都有义务按照裁决结果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判决具有更高的强制力。

一旦法院作出裁决,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

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手段,如查封、扣押财产等,来确保判决的执行。

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起来,仲裁和诉讼在适用范围、程序性质和执行力度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仲裁在商事争议等方面具有高效、便捷的优势;而诉讼则更加正式、公正,适用于复杂的民事和刑事纠纷。

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或诉讼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做出合适的选择。

争议解决了解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与优劣

争议解决了解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与优劣

争议解决了解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与优劣争议解决是法律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争议的解决方式,人们常常会选择仲裁或诉讼。

仲裁与诉讼虽然都是解决争议的法律程序,但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区别。

本文将围绕仲裁和诉讼这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探讨它们的区别与优劣。

一、区别1.程序性质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程序,它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进行的。

而诉讼则是一种强制性的程序,当事人无法选择是否进行诉讼。

2.程序要求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机构,选派仲裁员,形成独立仲裁庭。

而在诉讼中,裁判官是由国家法院统一指定的。

3.程序费用在仲裁中,当事人需要支付一定的仲裁费用,包括仲裁机构的费用以及仲裁员的费用等。

而在诉讼中,当事人只需要支付一些法院费用,如立案费、收费诉讼文书费等。

4.程序时间仲裁一般会相对快速,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仲裁时间。

而诉讼的程序相对繁琐,需要经过起诉、答辩、举证等多个阶段,时间较长。

5.程序保密性仲裁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争议的保密性,因为仲裁庭的听证会是不公开的。

而诉讼程序是公开的,没有保密性可言。

二、优劣1.便利性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具有更高的便利性。

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利益进行选择,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而诉讼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相对来说较为僵化。

2.专业性仲裁机构通常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仲裁员组成,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争议。

而在诉讼中,裁判官并非专属于某个领域,可能对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了解不够深入。

3.成本就经济成本而言,仲裁通常比诉讼相对较低。

由于仲裁程序较为简明,时间相对较短,相应的费用相对较少。

而诉讼由于程序相对繁琐,时间较长,需要支付的费用相对更多。

4.可执行性对于仲裁裁决结果的执行,相对来说更容易。

根据《联合国仲裁例外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协定,仲裁裁决处于一种国际公信度更高的地位,更容易被执行。

而诉讼判决的执行则需要根据不同的国家法律规定进行。

仲裁和起诉的区别

仲裁和起诉的区别

仲裁和起诉的区别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仲裁和诉讼的主要区别。

一性质不同1、仲裁委员会是民间机构,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

2、法院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

二程序不同1、仲裁是一裁终局。

2、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三收费不同1、仲裁费用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2、法院的受理费相比仲裁费用要低,一些情况可以缓交、免交、减交。

以下是具体的费用对比(参考广州仲裁委员会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案件审理费用图片来自网络大家可以按照自己涉案金额的大小计算后选择更适合的方式。

四、权力不同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

2、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无权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这两项措施仍由法院办理。

3、诉讼则实行级别、地域管辖,审判庭的组成也由人民法院指定。

五公开性不同1、仲裁庭审理案件具有“保密性”,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

另外,仲裁的大部分案件经双方协议是不开庭的,也能节省一定的成本。

2、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诉讼是要开庭的。

六流程不同仲裁的流程一准备相关文件并提交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身份证明2、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或者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3、仲裁申请书4、证据材料5、授权委托书6、其他证据材料7、送达地址与号码)二、到仲裁委缴纳费用三、组织仲裁庭四、审理案件五、作出裁决仲裁需要注意的问题请求仲裁机构仲裁应当有当事人双方认同的仲裁协议。

起诉流程1起诉。

起诉要提交的材料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送达地址。

对于财产案件,最好进行财产保全。

2缴费。

收到法院窗口缴费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

3送达传票。

4庭审。

一般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事实理由,提交证据,质证,辩论等。

5宣判。

简易案件法官会当庭宣判,复杂案件等候法院通知领取裁判文书。

如不服,还有上诉,再审,申诉程序。

仲裁与诉讼

仲裁与诉讼

仲裁与诉讼一、仲裁释义根据定义,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

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

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二、根据仲裁的特点比较仲裁与诉讼的不同1、自愿性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一个特点,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审理方式都由双方协商自愿选定。

也就是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仲裁法的核心与灵魂,并贯穿了整部法律的始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而诉讼在受案范围、受案方式、案件的管辖、审级制度、审判庭组成、审判人员审理方式、审理的程序和规则……等环节都带有强制性,在诉讼的环节上是不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

在如今诉讼激增、费用高昂、时间推延的情况下仲裁可以解除当事人对打官司产生的各种顾虑和对感情上带来不良影响,有利于私权争议的圆满解决。

因此这一法律特征充分保证的当事人在处理争议问题上的自治,这也是区别于诉讼的一个明显特点。

2、公正性和权威性首先,仲裁员是从公道正派的专业人员中聘任的,而且是兼职的,他不隶属于仲裁委员会也独立于行政机关,这就有效的保证了仲裁员可以独立裁决案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行政干预和长官意志。

而且从事仲裁员工作在《仲裁法》第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规定内容略),也就是说仲裁员无论从学识、实践经验还是资质业务都是高水平的,具备权威人士的素质。

其次,仲裁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这样也排除和减少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仲裁行为在法学理论上是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这种裁判不靠权力也不靠关系,是依其自身公正的仲裁活动来建立自己的威信,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这也决定了必须排除一切干扰而追求公正。

纠纷的解决方式诉讼与仲裁的比较

纠纷的解决方式诉讼与仲裁的比较

纠纷的解决方式诉讼与仲裁的比较在纠纷解决的领域中,诉讼和仲裁是两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诉讼是通过司法机构进行的法律程序,而仲裁则是通过独立的仲裁人或机构进行的非正式解决方式。

本文将比较这两种方式的优缺点以及适用情况,以帮助人们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

一、诉讼的特点和优缺点诉讼是指当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接受法院判决的过程。

诉讼过程相对正式,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定。

诉讼的优点之一是司法程序正式,有法官主持审判,能够确保公正和程序的合法性。

此外,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判决生效,违反判决的一方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然而,诉讼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诉讼过程相对复杂,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和金钱。

其次,诉讼结果可能不如当事人所期望,因为判决结果是由法官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的,并不一定能够完全满足当事人的利益诉求。

另外,在许多国家,法院的资源紧张,造成案件进展缓慢,审理时间长。

二、仲裁的特点和优缺点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或者双方协议,在有争议时选择由独立的第三方仲裁人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更加简便和高效。

仲裁的一个显著优点是其程序相对简单,能够更快速地解决争议。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适合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而无需受限于法院的法律程序。

此外,仲裁的程序相对私密,更能保护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和隐私。

然而,仲裁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仲裁费用较高,并且裁决结果一般较为终局,难以上诉。

其次,仲裁裁决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仲裁人对争议问题的看法可能不同,从而导致裁决结果的不确定性。

此外,有些国家对仲裁的法律保护相对较弱,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三、诉讼与仲裁的适用情况比较在实际应用中,对于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需要考虑具体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的利益诉求。

首先,诉讼适用于争议较大、事实较为复杂、需要法官进行权衡判断的情况。

尤其是在一些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和重大侵权纠纷中,诉讼是不可或缺的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仲裁与诉讼的选择与比较

争议解决仲裁与诉讼的选择与比较

争议解决仲裁与诉讼的选择与比较在商业领域,当合同或其他协议发生争议时,解决争议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争议解决的两种常见方式是仲裁和诉讼。

本文将探讨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的特点、优缺点,并比较它们在不同情境下的选择。

一、仲裁的特点与优缺点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当双方就任何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时,他们可以选择由仲裁员或仲裁庭作出终局性的裁决。

以下是仲裁的特点和优缺点。

1.1 特点(1)灵活性:与诉讼相比,仲裁在程序上更加灵活。

仲裁可以根据情况定制程序,以适应特定的案件需求。

(2)保密性:仲裁过程中的信息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因为它们不会像诉讼程序那样公开。

(3)更高的专业性:仲裁员通常是具备特定专业知识的领域专家,因此对于某些特殊领域的争议,仲裁通常能提供更为专业的解决方案。

1.2 优缺点(1)快速高效:相比于诉讼,仲裁程序通常能够更快地解决争议,因为仲裁员可以自行安排日程,并没有诉讼中繁琐的程序。

(2)限制权利:尽管仲裁在灵活性上优于诉讼,但仲裁双方必须同意用仲裁来解决争议。

如果一方不同意,仲裁将无法进行。

(3)费用较高:依据仲裁的复杂性、仲裁员的收费等因素,仲裁可能比诉讼更昂贵。

此外,仲裁还需要支付裁决费用。

二、诉讼的特点与优缺点诉讼是一种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解决的方式。

以下是诉讼的特点和优缺点。

2.1 特点(1)公正性:诉讼程序在法庭上进行,会按照法律进行裁决,从而确保了争议解决过程的公正性。

(2)强制执行:一旦法院做出决定,判决会被法律强制执行,无论双方是否满意。

(3)权益保护:诉讼程序可以提供完备的法律保护,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2.2 优缺点(1)较慢:相比于仲裁,诉讼的程序更为繁琐,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最终解决争议。

(2)公开性:诉讼过程是公开的,所有相关信息都可以被公众获得。

(3)高度正式:诉讼程序需要遵守法庭规则和程序,可能需要律师作为代理人,这可能增加了整个过程的正式性和复杂性。

三、选择与比较仲裁和诉讼在不同的情境下有着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法律知识: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知识: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知识: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仲裁与诉讼是解决法律纠纷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在程序、效率、成本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探讨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以及它们各自的特点和优缺点。

一、仲裁与诉讼的定义1.诉讼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最终作出判决或裁定的一种司法程序。

诉讼程序通常包括立案、审理、调解、开庭审理、判决等程序。

2.仲裁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同意由一名或数名仲裁员组成的独立、中立的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一种非司法程序。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事后协议选择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二、仲裁与诉讼的区别1.程序不同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的司法程序,程序比较繁琐,包括起诉、开庭审理、判决等程序。

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进行处理的非司法程序,程序相对简单,一般包括仲裁申请、仲裁庭审理、仲裁裁决等程序。

2.效率不同诉讼程序比较繁琐,审理周期较长,常常需要花费数年时间才能获得最终判决。

而仲裁程序一般审理速度较快,往往能够在数月内获得仲裁裁决。

3.成本不同诉讼程序通常需要支付较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成本较高。

而仲裁程序的成本相对较低,一般只需支付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和相关费用即可。

4.程度不同诉讼程序具有强制性,一旦提起诉讼,法院就有权审理案件,对当事人和证据进行处置。

而仲裁程序具有协议性,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事后协议选择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对当事人也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5.管辖权不同诉讼程序的管辖权由法院行使,法院对争议的管辖权是由法律赋予的。

而仲裁程序的管辖权由当事人的协议确定,仲裁裁决对管辖权有一定的约束力。

三、仲裁与诉讼各自的特点和优缺点1.诉讼的特点和优缺点诉讼是一种司法程序,具有法律约束力,适用范围广,可以解决各类纠纷。

但是诉讼程序繁琐,时间长,成本高,可能会产生不确定性和风险,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和仲裁的区别在哪,两者适用于什么情况

诉讼和仲裁的区别在哪,两者适用于什么情况

诉讼和仲裁的区别在哪,两者适用于什么情况一、诉讼和仲裁的区别在哪,两者适用于什么情况1、两者的管辖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涉案的一方当事人向其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对案件受理后,涉案的另一方是必须要去应诉的;但是通过仲裁委员会而申请得到的仲裁,也是要有仲裁协议的,就是说合同中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是纠纷发生前、发生后涉案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

2、两者中审理者的产生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诉讼案件中审判员是会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并且依照法院的指定,不能随便涉事当事人自己选择,但如果是有法定理由的涉案当事人则有权申请回避;对于仲裁的案件,除去涉案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选定合法的仲裁委员会以外,还需要约定仲裁庭的有关人数和如何构成,案件中的当事人也是可以选定仲裁员的。

3、仲裁与诉讼开庭审理上也不同。

法院开庭的一般审理会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到国家的机密信息或者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件,则不公开审理;但是仲裁庭的案件审理一般是不公开与社会进行的,这样可以保护当事人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4、审理的程序以及涉案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也有所不同。

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照我国的诉讼法中的规定进行;但是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比较大的处分权,因此,几乎案件的每一个步骤当事人都能对其控制其主动作为。

5、两者监督程序也有所不同。

我国法院对于案件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对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判决,若有错误,可采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设立。

而我国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实行一裁终局制,只是适用于相关的司法监督程序。

二、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但权利人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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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商事仲裁,是指商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第三者,即仲裁员或公断人审理,由其依据法律或依公平原则作出裁决,并承诺自觉履行该裁决所确定的义务是一种制度。

商事仲裁的特征是:
1.商事仲裁中的当事人具有高度的自主性。

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可以
在有关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地决定通过协议将他们之间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有关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地选择仲裁机构。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地选择仲裁地点。

双发当事人可以自主地选择仲裁员。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地选择仲裁程序。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主选择仲裁庭进行裁决所使用的法律。

2.商事仲裁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商事仲裁不像上市诉讼程序那样,需要受到各
种格样严格的法律规范的约束,他不需要拘泥于任何法定形式。

3.商事仲裁迅速及时且费用低廉。

4.商事仲裁具有必要的强制性。

首先,商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一旦达成协议,
约定将他们之间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有关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再向有关方法院提起审理该有关争议的诉讼。

而且,依照有关国家的法律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组成的冲裁庭,有权对当事人之间的有关争议进行严格的审理,并作出裁决,而不像调解人那样,只有提出解决争议的建议权利。

其次,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明确承认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有关商事法律争议的合法性,承认有关仲裁机构依争议双发当事人所签订的仲裁协议而做出的才觉得法律效力。

5.商事仲裁是一种最为友好的法律解决方式。

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诉讼审判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仲裁则是带有民间性的居中裁决,是私权处分权的授予。

仲裁机构只享有权利,不享有权力。

第二,受案范围不同。

诉讼对一切因私权发生的纠纷均可受理;仲裁只能受理当事人有权处分的私权的争议。

第三,受案的方式不同。

诉讼中只要一方当事人起诉合法就受理;仲裁必须有双方当事人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才能受理。

第四,案件的管辖不同。

诉讼有地域、级别和专属的强制性管辖;仲裁无级别和地域、专属的限制,实施协议管辖。

第五,审级制度不同。

诉讼实行四级二审终审、一般两审终审,还可以申请再审;仲裁实行一裁终结。

第六,仲裁员和法官来源、形成不同。

诉讼实行法官专职化,由人大任命,实行任命制;仲裁员实行兼职,由各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规定的条件从有关方面进行聘任,聘任条件较高,专业性较强,体校了专案专办。

第七,审判庭组成不同。

诉讼有法院指定审判庭和组成人员,审判权由法院行使,有的案件还要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仲裁由当事人选定仲裁庭人员,其中也有因当事人意见不一致而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情形,还有的是当事人不选时才指定,裁决权由仲裁庭行使。

个别案件不排除仲裁委员会进行讨论,但形成的意见仅供仲裁庭参考。

第八,审理的方式不同。

诉讼案件一般应当公开审理,允许旁听、采访。

只有涉
及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和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除外;仲裁不公开审理,不允许旁听,只有经双方当事人协议公开的除外。

第九,强制力不同。

诉讼可以传呼证人,追加当事人,可直接保全证据和财产,法院可强制执行生效的裁判文书;仲裁不能传呼证人,追加当事人,证据和财产保全通过法院进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监督的方式不同。

法院内部有审判委员会、上级法院监督,外部有人大、检察机关、社会大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仲裁内部有中国仲裁协会监督,外部则有法院监督。

联系:
第一,仲裁和诉讼都是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仲裁是一局终裁,仲裁裁决只能撤销不能上诉。

诉讼可以上诉、再审。

第三,仲裁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即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第四,仲裁的灵活度高,当事人才与仲裁庭成员的选择,但是审判庭的组成人员是法院确定的,当事人无权指定及发表意见。

第五,当事人之间约定有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许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或被告在一审开庭前未提交仲裁协议的除外。

第六,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商事仲裁作为处理商事法律争议的一种法律解决方式,商事仲裁制度作为解决商事法律争议过程中一种重要的程序法律制度,是对商事诉讼方式和商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

而且,商事仲裁是与商事诉讼平行的一种法律解决方式,商事仲裁法律制度是与商事诉讼法律制度平行的一种程序法制度。

商事仲裁应该是一种与商事诉讼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同时也具有同样重要性的法律解决方式。

因为“商事仲裁”和“商事诉讼”所要审理和裁决的都是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司法争议”,特别是在有关国家仲裁立法所允许提交仲裁的商事法律争议范围内。

就处理这些商事法律争议而言,应该说法院与仲裁机构一样,都是属于社会的“服务性机构”;都是为有关个案中的当事人“服务”,帮他们处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司法争议”。

当然,也都是为了通过对有关商事法律争议的公证、妥善的处理,维护商事关系的稳定,最终达到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的未定、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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