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项目储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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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水财务[2012]49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水利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对部机关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申请列入部门预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储备管理。

第三条项目储备应遵循以下原则:超前谋划、统筹协调;规划先行、细化规范;科学论证、确保质量;绩效管理、透明公开。

第四条项目储备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基础和前置条件,各单位开展项目储备至少比预算编制年度提前一年。

未纳入储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年度预算。

第五条项目储备的主要程序是:项目申报、审查、入库以及项目库管理。

第六条项目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

新增项目,是指新增的申请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

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批准纳入部门预算,并已确定分年度预算,申请在以后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新增项目以及延续项目有新增经费需求或主要工作内容变动的应申报储备。

第七条项目储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项目储备工作由水利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务司负责组织实施。

水利部委托预算执行中心,承担项目储备的相关具体工作。

部机关及直属二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二级预算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项目储备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八条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向;(二)符合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方向;(三)符合国家及水利部正式批复、印发的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已实行预算项目规划管理的必须依据预算项目规划进行申报;(四)符合单位履行职责和完成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的需要;(五)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项目绩效明显,风险可控,实施条件成熟。

水利工程的资金筹措方案

水利工程的资金筹措方案

水利工程的资金筹措方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水资源管理和水利设施建设越来越成为社会的急需之事。

然而,由于水利工程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资金筹措成为水利工程建设的难点之一。

因此,制定合理的资金筹措方案对于水利工程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1. 政府投资政府是水利工程资金筹措的主要来源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编制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支持水利工程建设。

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国债等形式,筹措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多元化来源。

2. 贷款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较大,往往需要借助银行贷款等渠道筹措资金。

政府可以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融资方面予以支持,为水利工程项目提供贷款担保,降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融资成本,鼓励银行向水利工程项目提供贷款支持。

3. 土地收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往往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开发等方式获取土地收益。

这些土地收益可以用于支持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

4. 投资融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开发等方式进行投资融资。

水利工程项目可以通过合资合作、公私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减轻政府资金压力,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5. 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可以降低水利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水利工程效益,节约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科技创新奖励政策、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等方式,鼓励科技创新,降低水利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利用效率。

6. 吸引外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向外资开放、吸引外资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等方式筹措资金。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向外资开放水利工程建设市场,鼓励外资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吸引外资投资。

7. 建立水利工程基金政府可以建立水利工程基金,作为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专项专用资金储备,用于支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

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水财务[2012]49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水利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对部机关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申请列入部门预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储备管理。

第三条项目储备应遵循以下原则:超前谋划、统筹协调;规划先行、细化规范;科学论证、确保质量;绩效管理、透明公开。

第四条项目储备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基础和前置条件,各单位开展项目储备至少比预算编制年度提前一年。

未纳入储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年度预算。

第五条项目储备的主要程序是:项目申报、审查、入库以及项目库管理。

第六条项目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

新增项目,是指新增的申请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

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批准纳入部门预算,并已确定分年度预算,申请在以后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新增项目以及延续项目有新增经费需求或主要工作内容变动的应申报储备。

第七条项目储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项目储备工作由水利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务司负责组织实施。

水利部委托预算执行中心,承担项目储备的相关具体工作。

部机关及直属二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二级预算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项目储备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八条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向;(二)符合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方向;(三)符合国家及水利部正式批复、印发的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已实行预算项目规划管理的必须依据预算项目规划进行申报;(四)符合单位履行职责和完成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的需要;(五)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项目绩效明显,风险可控,实施条件成熟。

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方案

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方案

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我国水资源的供应压力越来越大。

同时,气候变化带来的干旱、洪涝等极端天气现象也给水利工程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利用和管理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需要,我国提出了一系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实施一系列重点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水利灌溉工程、河道整治、水库大坝加固等,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加水资源储备量,减少自然灾害对水利设施的影响,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需求。

三、项目范围本项目涉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水库建设:选择适宜的地点,建设新的水库或对现有水库进行扩建和改造,以增加水资源的储备量。

2.水利灌溉工程:对现有的水利灌溉设施进行改造和扩建,以提高农田灌溉的效率。

3.河道整治:对河道进行疏浚和加固,防止水患和涝灾的发生。

4.水库大坝加固:对现有水库大坝进行加固和改造,以提高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项目方案1.水库建设方案:根据地质、水文等相关信息,选择适宜的地点,进行水库建设。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和环保因素,并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储备量。

2.水利灌溉工程方案:对现有的水利灌溉设施进行改造和扩建,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提高农田灌溉的效率,降低灌溉用水的浪费。

3.河道整治方案:对存在问题的河道进行疏浚和加固,排除河道砂石,保持河道通航,增加河道的输水能力。

4.水库大坝加固方案:对现有水库大坝进行加固和改造,提高其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水库大坝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运行。

五、项目实施1.项目立项:根据项目需求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立项,确定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进度。

2.项目设计:根据项目目标和范围,进行详细的项目设计,制定工程建设方案。

3.施工实施: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工程验收:完成施工后,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水利工程资源配备计划方案

水利工程资源配备计划方案

水利工程资源配备计划方案1. 背景介绍水利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水资源的利用和管理而实施的各种建筑工程和设施。

水利工程资源配备计划方案是为了合理配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物资、资金等,保障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本计划方案将包括水利工程项目的资源需求分析、资源配备计划制定、执行和监督等内容。

2. 资源需求分析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前,必须对所需资源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资金资源等。

具体包括:(1)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水利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

需要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和定量评估。

(2)物资资源:水利工程所需物资涉及到各种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等。

需要对这些物资的种类、数量和供应渠道进行详细分析,保证在建设过程中能够及时供应。

(3)资金资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是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需要对项目的资金需求、筹措渠道和使用计划进行详细的分析。

3. 资源配备计划制定在完成资源需求分析后,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资源配备计划。

具体包括:(1)人力资源配备计划: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制定项目所需各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配备比例,并结合项目进度安排和建设计划,制定人力资源配备计划。

(2)物资资源配备计划:根据项目的施工周期、工程量和工程特点,分析项目需求的各类物资资源,并结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确定物资采购计划和供应保障措施。

(3)资金资源配备计划:按照项目的预算和资金计划,明确资金需求的周期和额度,确定资金筹措渠道和使用计划。

4. 资源配备计划的执行和监督资源配备计划的执行和监督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具体包括:(1)人力资源执行和监督:根据人力资源配备计划,组建项目团队,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有效的人员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保证项目团队的协作高效运作。

水利项目储备方案

水利项目储备方案

水利项目储备方案一、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面临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水环境恶化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推动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改善水环境质量,需要开展一系列水利项目的储备工作。

二、项目目标1.推动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2.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3.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提高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的能力。

三、项目内容与措施1.水资源调控项目1.1增加水源供应,改善水资源供需矛盾。

1.2建设水库、调蓄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1.3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2.水环境治理项目2.1加强水污染源的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

2.2修复和保护河湖水体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3推动农业面源污染和非点源污染治理工作。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1建设水利工程,提高防洪防旱能力。

3.2改善灌溉设施,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效益。

3.3提升水利设施的安全性,提高抗灾能力。

4.水文数据监测与管理项目4.1建立完善的水文数据监测体系,提高水文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2加强对水文数据的管理,提高数据的应用价值。

5.水利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5.1加强水利科研,提高水利技术的创新能力。

5.2推广水利技术成果,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效益。

四、项目实施计划1.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各个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

2.执行科学的资源配置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加强项目管理,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五、项目预算与资金筹措1.制定项目预算,明确各个项目的经费需求。

2.配置充足的资金,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

3.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项目资金补助。

六、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1.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七、项目评估和效果监测1.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1994年12月7日水利部水规计[1994]544号通知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规范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的管理,集中各种资金加快水利前期工作,提高水利前期工作质量和经费投入效益,搞好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储备,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资计划体制改革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的水利部安排各阶段前期工作经费的各类前期工作项目。

第二章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分类第三条 按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经费来源以及工程项目的属性,分为直属项目、地方项目、集资项目、部内单位项目、专项、其他项目,并划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研、初设、其他、专项六大类。

第四条 部直属项目指由各流域机构、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的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江河开发利用、跨地区、跨流域调水、优化分配水资源骨干工程的各阶段前期工作。

地方项目指地方根据本地区水利发展规划开展的各阶段水利前期工作项目。

部内单位项目是指由部内各有关业务司局根据本专业规划工作需要,经批准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的政策法规研究、标准化及规程规范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等前期工作项目。

专项项目是指由水利部与有关部委共同承担,并由国家专项安排的,涉及国家经济发展宏观布局、资源优化配置等水利前期工作项目。

其主项目是指基础性资料、业务建设等。

第三章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管理和立项程序第五条 对水利前期工作项目,需申报《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目任务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六条 各勘测设计单位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水利发展规划要求,在编制前期工作五年计划基础上,按有关要求编制《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目任务书》,经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水规总院和规划计划司。

拟在下一年度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一般应在本年度6月底前上报。

上级主管部门在收到任务书后,一般应在3个月内提出审查意见。

水利工程有关方案范本

水利工程有关方案范本

水利工程有关方案范本一、项目背景水利工程是指用于治理水资源、防洪排涝、灌溉、发电、供水、航运、改善水环境等工程项目,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因此,水利工程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XX省,总占地面积约XX平方公里。

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完成对当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包括灌溉、防洪、供水等方面。

项目涉及到堤坝、水库、排水系统等多个方面的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项目。

三、项目目标1. 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增加农田产量,满足农业发展需求;2. 提高防洪能力,减少自然灾害对当地居民和农田的影响;3. 满足城镇居民和工业用水需求,解决供水问题;4. 改善当地水环境,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5. 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四、项目规划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水库和堤坝建设:利用当地的水资源,修建水库和堤坝,以满足灌溉和防洪的需要;2. 灌溉系统建设:在农田中修建灌溉系统,提高灌溉效率,增加农田产量;3. 排水系统建设:对当地的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提高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4. 供水系统建设:修建供水系统,解决城镇居民和工业的用水需求;5. 水环境治理工程:对当地的水环境进行治理,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五、项目特点1. 综合性:本项目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的水利工程项目;2. 地域性:本项目位于XX省,与当地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密切相关;3. 可持续性: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管理,对于当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六、项目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理念符合国家的长期发展规划,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首先,本项目对于当地农业发展、城镇建设和水资源利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当地发展的需要。

其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较为多样化,能够满足多方面的需求,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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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相关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将开展“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水十条项目储备库)建设,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强顶层设计,及早谋划“十三五”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立各级水十条项目储备库,提高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能力;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保障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旦批复或下达,项目即可落地,资金就能实际使用。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各地应按照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结合项目实施基础及水环境现状、问题及保护目标,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

入库项目应以解决本区域突出水环境问题为重点,优先考虑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计划的重大工程项目。

分级建设,择优支持。

区分中央与地方事权,水十条项目储备库按中央储备库和地方储备库分级建设和管理。

地方储备库建设以省级环保、财政部门为主,自行组织储备库申报和审核;中央储备库由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建设管理,项目来源于各省级储备库;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根据年度工作部署,采取因素法、竞争性等方式下达地方,由地方对纳入中央储备库中的项目统筹予以支持,未纳入储备库中的项目,中央资金原则上不予支持。

合理排序,动态管理。

入库项目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和实施进展,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遴选的原则进行合理排序,对延续项目和当年未安排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

储备库中项目信息应定期补充和更新,补充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同时调出不再符合储备范围、无法实施的项目,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有效激励,严格约束。

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对实施进度较快、资金效益较好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进度较慢、资金效益较差的项目,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未安排使用的结转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

三、总体要求
(一)储备库组成结构
各级项目储备库以总体实施方案(须附带具体工程项目清单,下同,以下简称总体实施方案)为基本组成单元。

总体实施方案由地级及以上城市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以单一水体或多个水体为对象,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

总体实施方案应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省(区、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衔接,需明确实施范围、保护目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总投资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绩效等相关信息完整准确(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项目清单
见附表1)。

跨地市水体保护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由所在省(区、市)统筹编制,跨省(区、市)水体保护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由国家统筹编制。

(二)入库范围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26号),储备库入库范围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跨界跨省(区、市)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水体保护相关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三)入库条件
地方储备库入库条件:根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当地政府重视程度、项目前期工作基础等作为重要依据进行项目选择。

一是总体实施方案应按相关水体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文件要求编制,并经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准;二是地方积极性高,地方及社会已投入部分资金用于总体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环保项目;三是项目成熟度较高,总体实施方案中具体工程项目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

中央储备库入库条件:在上述条件基础上,申报中央储备库中的项目应以中央事权项目及中央地方共同事权项目为主,总体实施方案涉及的工程项目应至少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涉及的水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重点流域应为经治理能够将现状水质提升为Ⅲ类水体的区域,京津冀区域优先支持消灭劣V类水体的区域,工程项目应与国家划定的优先控制单元相衔接;
2.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的湖泊须列入《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且水质目标为Ⅲ类及以上;
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应为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优先支持列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重点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环办函〔2015〕1057号)的水源地、《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相关水源保护和未达到Ⅲ类水质目标的饮用水源的污染治理,且项目实施范围在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
4.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应为已完成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或列入《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或其他影响重大的项目;
5.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主要是消除沿海省(区、市)入海河流劣于Ⅴ类的水体所实施的项目。

(四)总体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跨界跨省(区、市)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水体类别参考《关于组织报送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函〔2015〕1246号)中《水污染防治专项2015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进行编制,水质较好江河湖泊按照《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环发〔2014〕138号)、《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环办〔2014〕111号)编制。

(五)具体工程项目设置
总体实施方案中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应与水体环境质量改善直接相关。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主要工程项目类型包括: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流域污染源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

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及跨界跨省(区、市)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主要工程项目类型包括:江河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

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主要工程项目类型包括: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一级、二级、准保护区整治工程,非点源污染防治工程,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

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主要工程项目类型包括: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对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有影响的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发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工业园区等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等。

四、建设程序
(一)建设省级储备库。

各省(区、市)结合落实全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省(区、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十三五”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等,组织开展省级储备库建设,一般应经过项目谋划、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申请或征集项目入库、专家评审、入库储存等环节,最终形成省级储备库项目清单;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应及时反馈申报单位。

具体流程可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二)建设中央储备库。

各省(区、市)对已纳入省级储备库的项目进行择优筛选,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汇总报送环境保护部、财政部。

报送材料应包括总体实施方案汇总表(附表2)、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报送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指导,对项目清单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央储备库,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各省(区、市)。

(三)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根据年度工作部署,采取因素法、竞争性等方式下达地方,由地方对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统筹予以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紧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水十条项目储备库建设,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储备库建设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单位,做好本地区项目储备和相关项目的方案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按照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各省(区、市)每年8月底前和3月底前分别报送下一年度和当年度的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

请各省(区、市)根据以上时间节点和本省工作安排,合理安排省级项目储备库申报及审核时间。

(二)积极准备,加快推进
各地应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前期准备、方案批复、开工建设等各阶段工作,动态调整储备项目和充实完善项目信息。

尽早开展具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及早开工创造条件,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科学测算,积极融资
相关工程项目应科学合理地进行投资测算。

对于暂未制定投资定额标准的项目类别,可借鉴其他相关部门已发布的投资定额标准。

具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要积极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地方要加大政府投资,建立政府投资合理增长机制,为项目实施提供投资保障。

同时,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遵循市场原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四)协调推进,加强考核
各级环保部门的储备库建设应结合三年滚动投资规划,做好相关衔接,定期协商调度。

各级环保和财政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项目落实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问题,积极推进各工程项目建设,从项目储备到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竣工投产、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动态监管,定期调度项目实施进度,规范项目管理。

储备库建设成效将作为项目投资安排、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将对各地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工作加强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效益。

对项目储备质量好的省份,给予一定的项目前期费奖励,并将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推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项目储备质量差的省份,将通报批评并减少安排中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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