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减免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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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部分栏次对照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部分栏次对照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时按以下要求填写:
一、符合国家相关增值税税收减免政策的纳税人,需通过《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备案或者申请。

二、《审批表》中“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生产经营地址"、“办税人员”、“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日期”、“生产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基本项目按《税务登记表》相关栏目填写。

三、减免税申请情况中:
“是否代扣代缴”不填。

“申请减免税种”选择“增值税"(必填项目)。

“第一次获利时间”不填.
“申请减免理由”按本规范附件《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部分项目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中“优惠项目(减免理由)”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减免原因”按《对照表》中“减免原因”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减免种类"按《对照表》中“减免种类”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减免退方式"按《对照表》中“减免退方式”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幅度/额度/税率”按《对照表》中“幅度/额度/税率”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适用税率”按其享受减免税主要产品适用税率填写(必填项目).
“所属时期起”和“所属时期止"按一个备案年度(一般为一年)或一次审批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填写(必填项目)。

填写范例: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部分栏次对照表)。

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办理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办理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办理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事后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的,应当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备案资料,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一、以下增值税优惠1、避孕药品和用具增值税优惠2、古旧图书增值税优惠3、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优惠4、边销茶增值税优惠5、抗艾滋病药品增值税优惠6、铁路货车修理增值税优惠7、残疾人用品增值税优惠8、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优惠9、蔬菜、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优惠10、军队租赁空余房产增值税优惠11、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增值税优惠12、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增值税优惠13、邮政服务增值税优惠14、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增值税优惠1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增值税优惠16、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优惠备案17、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增值税优惠18、婚姻介绍服务增值税优惠、殡葬服务增值税优惠19、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服务增值税优惠20、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增值税优惠21、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值税优惠22、军队租赁空余房产增值税优惠23、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增值税优惠2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增值税优惠25、邮政服务增值税优惠26、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增值税优惠27、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增值税优惠28、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优惠备案29、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增值税优惠(一)报送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增值税优惠类备案

增值税优惠类备案

1、业务概述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事后备案类优惠项目的,应在纳税申报前或纳税申报的同时将相关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报送资料(1)自产农产品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避孕药品和用具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古旧图书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4)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5)农民专业合作社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6)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113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7)粮食及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②备案所需资料:a.《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b.承担国有粮食收储业务的企业名单。

c.深圳市政府下发的粮油储备任务文件。

(8)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3号)。

增值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

增值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

增值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
附件4:
增值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花卉、苗木、盆景、鲜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范围花的销售和租赁联系
人联系电话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日期备案项目名称增值税
我单位XX公司,经营项目为花卉、苗木、盆景的销售及租赁。

根据《增
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可备案项目
减免增值税。

情况说明
(可另附页)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备案资料
2、2014年财务报表,纳税人申请表。

清单
3、土地租赁协议
纳税人声明:我确信,我所提供上述减免税备案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受理人: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主管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税源管理部门留存,并以此作为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类减免税的依据。

2.减免税有前置附加条件的,需报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申请资料,备案类)
,企业公章,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生产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减免税税种: 增值税
申请时间:。

湖北省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湖北省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湖北省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txt熬夜,是因为没有勇气结束这一天;赖床,是因为没有勇气开始这一天。

朋友,就是将你看透了还能喜欢你的人。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为加强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省局制定了《湖北省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湖北省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享受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政策的企业类纳税人均适用本规程.本规程所述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政策包括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免税项目(附件一)。

第三条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主管国税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第四条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

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第五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手续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供以下资料:(一)《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附件二);(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资格认定或登记证书、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备案证明材料等。

第六条纳税人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应及时受理,并于受理备案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交税源管理部门。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告知纳税人补正。

第七条税源管理部门应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安排2名以上税收管理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并报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第八条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核查时,应重点核查以下内容,并作好实地核查记录。

货物和劳务备案类和审批类减免税项目

货物和劳务备案类和审批类减免税项目

货物和劳务备案类和审批类减免税项目
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9]864号)
管理,由总后勤部授予代号,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查核实的企业化工厂)信息产业部对军工电子研制合同和生产(订货)合同的审核鉴证。

(需加盖“信息产业部武器装备研制合同审核专用章”和“信息产业部军工电子装备生产专用章”)
物和劳务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21号) 、《关于军队系统所属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
[1997]135号) 、《关于公安、司法部门所属单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CSZ1994121CSZ1997135CSZ1994029GSF1994864

征即退
抵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

财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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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
成文日期:2015-10-29
为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规范减免税事项办理,提高税务机关减免税管理工作效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对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部门发布的减免税政策及条款,按收入种类和政策优惠的领域类别,分别赋予减免性质代码及减免项目名称。

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时,根据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检索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及减免项目名称,填报有关表证单书。

地方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减免税政策,由各地税务机关制定代码并发布。

二、《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将根据减免税政策的新增、废止等情况,每月定期更新,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下的“申报纳税”栏目发布。

各地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网站、12366热线、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转载、发布与宣传推送。

特此公告。

附件: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应加强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

应加强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管理

李 波 蓉
罚 不 到 位 有 的 管 理 员 认 为 . 己 征 管 的 户 自 己 查 出 问 题 自 来 , 暴 露 出 平 时 征 管 工 作 不 到 位 的情 况 。 所 以 在 进 行 清 会

增 值 税 备 案 类 减 免 管 理 中存 在 的 问 题
事前宣 传辅导 不到位 , 案工作 弱化 。备案类 减免税 , 备 是指 取消 审批 手 续 的减 免税 项 目和 不需 税 务机 关 审 批 的 减免税 项 目。随 着《 行政许 可法 》 的颁 布 , 免税 权 限逐 步 减 下放 , 减免 流程也进 一步简 化 。在实 际工 作中 . 对减 免税类 企业存 在” 审批 、 重 轻备 案 ” 的趋 向 。认 为企业 总是 要 享受
地 解 决 纳 税 人 在 减 免 税 审 批 中 程 序 繁 琐 的 问 题 . 决 税 务 解 机 关 内 部 管 理 中 权 责 不 清 的 问 题 税 务 人 员 要 提 高 对 备 案
管理 重 要性 的认 识 。 切实 树 立依 法 治 税 的观 念 , 减 免税 将
备 案资 料 . 案头 审核不 细不 实等 出现 了诸 如 自行 扩 大减 备 案 管 理 .作 为 税 法 体 系 中 不 可 缺 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严
上 办 理 备 案 手 续 : 又 如 某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开 展 出 口 销 售 业 些 问 题 处 理 处 罚 力 度 的 弱 化 . 害 了 税 法 执 行 的严 肃 性 损
二 、 须加强 增值税 备案类 减免税 管理 必
— —
加 强宣 传教育 . 分认识 备案管 理的重要 性 充
免税适 用范 围备案 . 有 的纳税 人把 外 购的 商 品当作 自产 如 格按 照有 关规定 办理 减免税 备 案工 作 . 确落 实各项 减免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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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县国税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65061003
监督内容:1、是否按时办理;2、是否按规定办理
职责: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按照审批权限,在1日内办结。
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办理岗位:计划征收科
办理时限:即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否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县国税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65061003
监督内容:1、是否按时办理;2、是否按规定办理
职责:收到终审通过后的文书,通知申请人领取资料。



办理岗位:税收管理科经办人员
工作职责: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县国税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65061003
监督内容:1、是否按时办理;2、是否按规定办理
职责: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按照审批权限,在6日内办结。



办理岗位:税收管理科长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否
(一)增值税减免税备案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3、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明或资格证书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退回
办理岗位:办税大厅前台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或1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工作职责:1、告知退回理由;2、退回申请材料。
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



办理岗位:办税大厅前台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即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县国税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65061003
监督内容:1、是否按时办理;2、是否按规定办理。
职责:1、受理资料,检查材料完整性。2、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受理要求。3、出具受理回执。



办理岗位:税收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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