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税最新政策规定
一般纳税人的税费减免政策

一般纳税人的税费减免政策税费减免政策是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费减免政策可以减少公司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就一般纳税人的税费减免政策进行详细探讨。
一、增值税减免政策作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一些特定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或免征。
这些特定行业包括农业、畜牧业、林业、邮政业、金融保险业等。
此外,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这些减免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行业和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企业所得税是其主要的税负之一。
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和技术开发,减轻企业运营压力,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此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进口等,也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这些减免政策的实施,为企业创新和技术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和激励。
三、其他税费减免政策除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外,一般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其他的税费减免政策。
比如,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环保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一定程度的税费减免。
此外,对于一些统筹城乡发展、扶贫开发等特定项目,企业也可以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这些额外的减免政策的实施,可以为企业的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减轻经营压力。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作为税收的主体,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税费减免政策来促进其发展。
这些减免政策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相关税费,从而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当然,一般纳税人在享受这些减免政策的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申报和审核程序,以确保减免政策的公平和合法性。
希望政府能进一步完善税费减免政策,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更加优惠和便利的政策环境,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增值税的免税政策和优惠措施

增值税的免税政策和优惠措施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对商品和劳务增加的价值征收的税费制度。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特定行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实施了增值税的免税政策和优惠措施。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的免税政策和优惠措施的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增值税的免税政策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小规模企业往往能够享受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指的是对年度销售额低于一定门槛的企业,免除其支付增值税的政策。
这项政策旨在减轻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二、农业生产免税政策农业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许多国家对农业生产征收的增值税予以豁免。
农业生产免税政策包括对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等。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金融和保险业免税政策金融和保险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许多国家对该行业的增值税征收予以免税。
这主要是为了保持金融安定,促进金融机构的良性发展,并为金融和保险服务的提供者提供一定的优惠。
第二部分:增值税的优惠措施一、进口环节优惠许多国家为了发展进口业务和增加国际贸易,对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予以部分或者全额减免。
这种优惠措施可以降低进口商品的成本,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刺激进口贸易的发展。
二、出口退税政策为了促进国家出口业务的发展,很多国家为出口企业提供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政策指的是对出口企业已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进行返还。
这可以有效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增加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三、重点行业优惠许多国家为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相关行业的增值税征收进行一定的优惠。
这些优惠政策通常包括减免或者减半征收增值税等措施。
通过这种方式,国家可以鼓励这些行业的发展,提高国家的技术实力和竞争力。
结论:增值税的免税政策和优惠措施在促进经济发展,支持特定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国家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2023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解读

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政 重点总结 1号公告执行难点在于政策落实与发票开具关系
普票: 在无法确定本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普票开具1%的征收率是相对最合适的选 择。当然即便开具了3%征收率的普票,申报时依然可以适用10万以下免税或者减按1%征税。 专票: 遵循开多少征多少的原则,无论是享受免税还是减税,开1%则按照1%征税,开3%则按照 3%征税。 此外,1月9日前已按照3%开具发票但需要享受减税政策的,普票不需要追回,专票需要追回,专 票无法追回的不能享受减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1%)
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政---预缴内容
1、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预缴地月销售额超过10万 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目前小规模纳税人3%预征率的项目包括: 提供 建筑服务预收款、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 注意: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预缴项目,均需按规定预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 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或在预缴地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均需按规定预缴。常见的小规模纳 税人房开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异地不动产等,因适用 5%征收率,不能减按1%预缴。
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 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进一 步明确相关征管事项。
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政--政策内容
1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政可以总结为“免”和“减”
“免”是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
料。 2、特殊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按规定享受财税1号公告规定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 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开具红字发票要按照原发票对应征收率开具。
2023年税务新规

2023年税务新规
摘要:
一、2023年税务新规概述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三、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升
四、其他税务新规
正文:
2023年税务新规主要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升和其他税务新规。
首先,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此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其次,关于个人所得税,2023年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3500元提升到了5000元。
这意味着月工资在5000元及以下的人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税务新规,例如房产契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等。
这些新规的具体细节和实施时间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总的来说,2023年税务新规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进行了调整,对于一些企业和个人来说可以减轻税负。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一、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1、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以下),继续免征增值税,超过则全额征税。
2、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可以开1%,3%税率的专票,则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享受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普票,1%普票。
二、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统一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即年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变为=年应纳税所得额*5%
三、其他税费减免税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借款合同印花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于上年度及本年度符合条件的已交借款印花税可办理退税。
四、以上税收优惠期限都改到了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若有一项不符合则不属于小微企业。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解读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解读增值税是我国的一种重要税种,它广泛应用于商品和劳务的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减轻纳税人负担,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增值税的减免措施。
一、普通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1.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普通纳税人在纳税时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来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具体来说,纳税人可以将购买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货物、劳务和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增值税纳入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抵扣。
这样,在计算最终应纳税额时,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减轻纳税负担。
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对于特定类型的小规模纳税人,我国采取了一些减免措施,以降低其纳税负担。
比如,对年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即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对年销售额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
二、特定行业的增值税减免政策1. 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农林牧渔业方面,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例如,农、林、牧、渔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林产品、牲畜和水产品等,可以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农业和渔业的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也享受着一些增值税减免政策。
举例来说,对于免费提供演出、展览、文化娱乐等活动的文化、体育和娱乐场所,可以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减免政策在进口环节,我国也采取了一些减免政策,以鼓励进口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1.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个人购买并且直接通过邮政快递发货的方式进口商品。
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了一系列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对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少量且低价值商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2. 进口环节增值税缴税政策在进口环节,根据不同的商品和业务特点,我国对增值税征收方式也有所调整。
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

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或者劳务的增值额收取的营业税。
在税收政策中,增值税具有重要地位,它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税务成本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企业发展,政府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税务优惠和减免政策,以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
一、普通纳税人的税务优惠普通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规模的企业,普通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
1. 起征点政策:根据国家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每月的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部分免征增值税。
起征点的具体金额根据地区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为30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年销售额低于起征点,那么企业在这段时间内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 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政府对出口产品的增值税进行全额退还。
这项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提升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3. 固定资产抵扣政策:普通纳税人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可以将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税务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成本,鼓励企业投资和发展。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定数额规模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
1. 综合征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采用综合征税政策进行纳税,即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式相对简化了纳税过程,减轻了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
2. 免税政策:对于年销售额未达到一定金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免税政策。
免税政策的具体门槛根据地区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为10万元。
享受免税政策可以减免企业的税负,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三、行业特殊税务优惠除了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优惠政策外,有些行业还可以享受特殊的税务优惠。
1. 农产品收购税收优惠:对于农产品收购和销售企业,可以享受农产品增值税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的一些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最新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最新增值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22〕52号)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9月17日,国务院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加大税收支持,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
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分支机构。
2、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怎么理解营业额是指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含免税项目营业额),营业税差额征收的为扣除减除项目后的计税营业额。
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均适用营业税优惠政策,不受经济类型、经营行业和经营规模的限制。
具体有如下几类情况:(1)按月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
(2)按季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
(3)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其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我是增值税纳税人,该优惠政策对我单位的规模行业有限制吗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才可免征增值税;而营业税纳税人只要当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不分规模行业均可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中所述小微企业不等同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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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税最新政策规定你知道税收增值税减免有哪些优惠政策吗?增值税减免税最近又有什么新的政策改革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最新版增值税减免税政策,仅供大家参考!(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
具体包括:(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
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十六)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台湾航运公司,是指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且该许可证上注明的公司登记地址在台湾的航运公司。
台湾航空公司,是指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经营许可”或者依据《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和《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规定,批准经营两岸旅客、货物和邮件不定期(包机)运输业务,且公司登记地址在台湾的航空公司。
(十八)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国家助学贷款。
.国债、地方政府债。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被撤销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
除另有规定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上述免税政策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规定执行。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