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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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外商投资税收政策与优惠政策介绍

增值税的外商投资税收政策与优惠政策介绍

增值税的外商投资税收政策与优惠政策介绍在促进国际贸易和吸引外商投资的过程中,税收政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针对外商投资者,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的外商投资税收政策,包括减免税、退税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内容。

一、增值税减免税政策1. 普通征税人减免税政策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征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行业类型、技术含量等。

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申请减免增值税,降低其负担。

2.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企业。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是非常有利的。

减免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税费支出,提高利润。

二、增值税退税政策1. 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产品,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针对出口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还给企业。

这个政策可以鼓励企业增加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

2. 进口税收抵扣政策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原材料、设备等可以享受进口税收抵扣政策。

企业可以将进口环节中支付的增值税进行抵扣,降低企业的成本。

这个政策可以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竞争能力。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1. 优惠税率政策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特定区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政策。

这个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 转型期优惠政策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转型期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这个政策可以在企业转型期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四、总结外商投资者在中国市场投资,可以享受到一系列增值税的税收政策与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外商投资、促进国际贸易,并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外商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额来征收税费的税收制度。

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许多国家都出台了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政策,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部分: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概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特定行业或项目而制定的减免或减少增值税税率的相关政策。

这些政策通常是为了鼓励企业增加投资和就业,提高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

第二部分:了解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在正确理解和运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之前,企业需要全面了解这些政策的内容和适用条件。

政府通常会发布相关文件或公告,说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企业应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理解政策的要求。

第三部分:合理运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旦企业了解了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运用这些政策来降低税负。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运用策略:1. 合理规划企业结构:企业可以通过重组、分拆或合并等方式调整自身结构,以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例如,将不同业务分拆成独立的企业,以便享受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 深入了解税收优惠项目:政府通常会针对特定行业或项目推出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该深入了解这些政策,并查看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例如,某些地区可能会给予制造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 注意时限和要求:一些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设定时限和要求,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并满足要求,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企业应该注意这些时限和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部分:遵守相关法规和纳税义务在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企业也必须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

以下是几点要注意的内容:1. 能否合规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要求。

如果企业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滥用税收优惠,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一、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1、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以下),继续免征增值税,超过则全额征税。

2、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可以开1%,3%税率的专票,则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享受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普票,1%普票。

二、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统一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即年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变为=年应纳税所得额*5%
三、其他税费减免税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借款合同印花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于上年度及本年度符合条件的已交借款印花税可办理退税。

四、以上税收优惠期限都改到了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若有一项不符合则不属于小微企业。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条件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条件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条件增值税是一种现代综合性消费税,广泛应用于各个国家进行商品和服务的征税。

在我国,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特定行业的发展,政府也实施了一系列关于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享受条件。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这类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是否申请免税资格。

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征收和上缴增值税,但相应地也无法抵扣已购进的增值税。

免税政策使得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减轻,进一步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我国进口贸易的发展,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进口贸易中涉及到的增值税,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1.免征增值税:根据《进口税收优惠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的进口商品,如进口文物、进口公益性、公共教育、科学研究、公共文化活动用品等,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2.减免增值税:对于进口环节中的一些特定企业或项目,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的政策。

比如,对于鼓励技术进口、鼓励新能源汽车进口等特定项目,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的政策。

3.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优惠:政府还对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进行了一些减免优惠。

根据具体情况,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者特定产品,可以降低增值税税率,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

三、创新型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我国对创新型企业实施了一系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创新型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孵化器等。

对于创新型企业,在增值税方面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减免增值税: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性服务等相关业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的政策。

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技术创新。

2.委托代征增值税:对于一些创新型企业,可以委托其他企事业单位代征增值税。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20220309版)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20220309版)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20220309版)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值税已成为我国的主要税种之一。

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刺激经济发展,促进税收稳定增长。

本文将为读者介绍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20220309版)。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1.减按3%计征增值税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3%的比例计征增值税:(1)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务的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2)是一般纳税人且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2.前期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自增值税实施之日起未满12个月的期间内,纳税人可抵扣发票上标明的进项税额。

3.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1)适用3%的简易征收办法;(2)减按50%计征增值税;(3)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当期的研发费用、技术改造投入和职工教育经费的60%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二、进口增值税优惠政策1.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下列货物进口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1)用于生产自用资本性设备;(2)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奖励所得的货物;(3)非居民出租或转让权利、许可使用权或技术服务。

2.国际运输增值税免征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企业可以享受国际运输增值税免征政策。

三、出口退税政策出口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即根据出口货物的种类和税率,将企业支付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增值税额退还给企业。

具体退税率根据进出口货物种类和归并税率确定。

四、其他优惠政策1.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生产销售农产品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具体政策如下:(1)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免征增值税;(2)农产品生产企业适用3%简易征收办法;(3)农民个体工商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应税销售额每月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免征增值税。

2.旅游优惠政策对于旅游行业,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1)从事国内旅游接待服务和旅游业务代理服务、国外旅游企业的旅游业务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销售应税服务项目实施简易征收;(2)针对国内旅游接待企业,实行不可抵扣进项税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报告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下,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鼓励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深入了解并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能够减轻税负,还能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接下来,我们将对一些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对于众多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减负措施,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2、增值税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政策能够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术升级。

3、特定行业增值税优惠例如,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等。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大大降低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为其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方面也有更大的优惠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

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

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或者劳务的增值额收取的营业税。

在税收政策中,增值税具有重要地位,它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税务成本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企业发展,政府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税务优惠和减免政策,以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

一、普通纳税人的税务优惠普通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规模的企业,普通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

1. 起征点政策:根据国家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每月的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部分免征增值税。

起征点的具体金额根据地区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为30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年销售额低于起征点,那么企业在这段时间内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 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政府对出口产品的增值税进行全额退还。

这项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提升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3. 固定资产抵扣政策:普通纳税人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可以将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税务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成本,鼓励企业投资和发展。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定数额规模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

1. 综合征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采用综合征税政策进行纳税,即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式相对简化了纳税过程,减轻了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

2. 免税政策:对于年销售额未达到一定金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免税政策。

免税政策的具体门槛根据地区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为10万元。

享受免税政策可以减免企业的税负,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三、行业特殊税务优惠除了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优惠政策外,有些行业还可以享受特殊的税务优惠。

1. 农产品收购税收优惠:对于农产品收购和销售企业,可以享受农产品增值税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的一些优惠政策。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免征(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销售其他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1)再生水。

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

(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胶粉。

(3)翻新轮胎。

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3.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生产原料中建(构)筑废物、煤矸石的比重不低于90%。

4.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5.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6.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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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是指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指的是自然人)二、“营改增通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专项民生服务(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7)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2.符合规定的教育服务(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2)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4)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特殊群体提供的应税服务(1)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动物诊疗机构提供的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动物诊疗服务,属于“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新增)5.文化和科普类服务(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3)个人转让著作权。

6.特殊运输相关的服务(1)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2)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3)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7.以下利息收入(1)国家助学贷款。

(2)国债、地方政府债。

(3)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5)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6)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7)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8)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8.保险类(1)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2)再保险服务。

9.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6)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10.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是指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11.非经营性活动或非经营性收入(1)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2)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

12.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3.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14.住房类(1)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2)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15.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房屋产权(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2)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4)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16.就业类(1)随军家属就业。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提示】注意其中四项经营项目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应税行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增值税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2.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纳税人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1)纳税人,是指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纳税人本期应退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期应退增值税额=本期所含月份每月应退增值税额之和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本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纳税人新安置的残疾人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计算,其他职工从录用的次月起计算;安置的残疾人和其他职工减少的,从减少当月计算。

(三)扣减增值税规定1.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退役干个体,每年1万2退役士兵创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即最高限144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招用退役者,每人年6千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即最高限9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即最高限144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四)金融企业发放贷款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五)个人购买住房对外销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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