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1)——封建地主制前期(以战国秦汉为中心)(一)
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9世纪后半叶起,中国资本主义也有了初步的发展。
研究这一时期中国经济史的学者们基本上一致认为,这一时期(至抗日战争前)中国的农产品进一步商品化,自然经济进一步瓦解,中国经济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国内市场也不断扩大。
学者们的分歧主要在对近代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特点、程度及其相关因素的认识上。
近10年来发表的有关论文与专著等表明,关于近代中国由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研究,在总结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内容更为广泛更为具体,并开始在理论上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比较起来,关于近代中国不同地区不同商品流通量,流通路线,及其与世界市场的联系,关于各地近代商业的发展及农产品商品化的研究相对较多,而关于各类市场的发育及近代市场功能的变化等方面的研究较为薄弱。
现将近10年来有关研究情况分以下四方面作一择要介绍。
一、关于国内市场的扩大国内市场的扩大,是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必然表征。
在封建与半封建的旧中国,农产品与手工产品一直占据市场最大份额?农产品的商品化是近代中国市场扩大的一个主要内容,它与手工产品市场变动一起成为研究者们谈得较多的话题??BR>(一)农产品进一步商品化中国农产品商品化过程在明清时代已有了引人注目的发展。
鸦片战争后,特别是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后,农产品商品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1)(7)]它的主要特征是伴随着中国农产品及农产制成品的输出急剧增长,国内经济作物的种植迅速发展,粮食作物也进一步商品化。
吴承明等学者广泛考证了各类资料,在有关农产品商品化的定量分析上有了新的进展。
他们详细考察了1840-1936年粮食、茶叶、蚕茧、棉花……等主要商品的情况,指出粮食商品率1840年为10%,1894年为15.8%,1920年为21.6%,粮食商品率提高,但是粮食商品量的增长速度落后于经济作物,上述几项主要农产品的商品值按不变价格计,1840-1894年间平均年增长率不足1.3%,比起鸦片战争前已大大加速,但仍很缓慢,1895-1920年间平均年增长率为1.6%,1920-1936年间约为1.8%[(2a,2b)],这表明近代中国农产品商品化虽然呈加速度发展,但其总的进展速度还很慢,不能与工业的发展相适应。
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2)——封建地主制后期(以宋明清为中心)

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2)——封建地主制后期(以宋明清为中心)一、概述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的研究是经济学领域内的一个重要话题,而封建地主制后期(以宋明清为中心)时期的市场经济也是该话题的热点研究。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展开分析,包括市场制度演进、城市商业发展、农村市场交易、税收与市场经济、经济垄断与竞争等方面,深入探讨封建地主制后期时期的市场经济发展特点。
二、市场制度演进在封建地主制后期时期,中国的市场经济开始发展起来。
其市场制度演进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商品经济与货币经济的分离,货币渗透到了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同时,也出现了专业化的商人及其组织形式,如纺织行会、银号等。
此外,市场份额的分配也出现了更加细致和规范化的方式,如行会制度。
这些制度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市场体系,为市场交易提供了保障。
三、城市商业发展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封建社会中的城市商业也发展了起来。
城市商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其代表的商业中心也出现了良性循环,吸引了大量乡村的人口及贸易商人,以及集市、赶集等交换贸易场所和活动的兴起。
同时,由于城市商业的发展,还带动了手工业和全国分工的进一步加深。
四、农村市场交易在封建地主制后期时期,农村市场交易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发展。
包括对成品农具、日常生活物品的需求增加,也包括资源和商品的互换。
在这样的背景下,乡村集市、石桥集、墟市等的兴起促进了农村市场交易的发展。
同时,像经济文明、经济礼仪等书籍的普及,也推动了新的交易方式的建立和发展。
五、税收与市场经济在封建地主制后期时期,税收的影响越来越大。
税收体系的出现,从税收重压到税收减轻的演进,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方面,这促使着生产制度更加迅速地向市场经济转型,另一方面,税收对市场调节也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所以,掌握税收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对制定合适的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六、经济垄断与竞争封建地主制后期时期,经济垄断与竞争的问题也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
封建地主制的瓦解及无英才政策的不断加剧和官方统治局势的不断恶化,使社会上的经济垄断问题加重。
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一)——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研究述评(.

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一)——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研究述评(下)关于小农经济的界定,学术界有各种表述,[37a.41.85b]观察角度和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基本精神大体一致。
小农经济是农业领域的与手工工具相联系的个体经济,它最本质的内涵,一是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消费单位,即把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结合在个体家庭之中;二是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这种小私有制包括对土地.农具.耕畜和其它生产资料程度不同的所有权。
小农经济经营规模狭小,以满足自身消费为生产的基本目的,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受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生产关系的支配,对地主.乡族.国家存在不同程度的依附,既脆弱又顽强,易分化亦易再生等等特点,均由此而派生。
根据小农与生产资料关系的不同,小农经济可以区分为自耕农经济.佃农经济.份地农经济等。
有的学者所说的小农经济,是指自耕农而言。
[21]自耕农是典型的.但又是狭义的小农经济;不应以此否认佃农.份地农之为小农经济。
又有的学者把“经济地位上升的,雇佣长工以及生产有相当剩余的富农或经营式农场主”作为小农的一个阶层,[93a]或者把地主和自耕农.佃农并列为“小农家族经济”的三种类型[83],都背离了小农经济的科学界定[56]。
中国小农经济形成于何时,学术界有不同意见。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春秋以前尚盛行集体耕作的耦耕方式,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推广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经营成为可能,小农经济由此出现,封建地主制亦由此形成。
[52a.57]也有不少学者指出,小农经济并非封建社会所专有,它存在于从原始社会末期到资本主义时期的不同历史时代中。
[68.85b]亦有人根据我国考古发现,分析了个体家庭的分散劳动和独立经济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出现,周代耦耕是农村公社中拥有独立经济的个体农户之间的协作,春秋战国铁器的推广只是加强了小农经济的独立性[34a]。
不过,我国封建地主制确实形成于战国,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济诸特点,也是战国以后才逐步显露的,因此,上述分歧对我们所要谈论的主题来说是无关宏旨的。
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1)——封建地主制前期(以战国秦汉为中心)

编者按:这个述评是为1994年12月《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学术研讨会所准备的材料。
文章的(二)、(三)、(四)部分请在“学科春秋·专题述评”项内查看。
战国至中唐是我国封建地主制的前期,其中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发展比较突出,且学术界歧见较多,以下作择要介绍。
一、总体估计的差异我国自战国以来,随着封建地主制的形成,商品经济比前代有较大的发展,对此,学术界看法大体一致,但对其发展的程度和性质、趋势和走向,认识则大相径庭。
主流的看法是:战国秦汉商品经济虽有突出发展,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仅是自然经济的附庸和补充。
估计比较高,并形成理论体系的有以下三种意见:1.资本主义因素说:代表人是傅筑夫。
他认为我国春秋中期以前是典型的封建社会(领主制),春秋战国之际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有了突出的发展,产生了日益增长的资本主义因素,表现为:①国民经济体系的确立与市场的扩大,②贵金属黄金大量进入流通,实行事实上的金本位制,③富商大贾已成为新兴的资产阶级,经营着一批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商企业。
但这些资本主义因素后来没有获得发展,以致形成变态的封建制度。
邓福秋在其基础上予以发展,认为西汉相互联系的大大小小的商业经济区,已构成以洛阳为中心的全国统一市场。
自然经济已解体,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平均利润率,司马迁笔下追逐"什二之利"的"素封"们,是以产业资本家为主体的新兴资产阶级。
[(2)]2.古典经济说:大抵主张魏晋封建说的学者都从高估计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发展程度,把它作为我国从不发达奴隶制向发达奴隶制转变之契机,而把魏晋封建制的形成与中古自然经济相联系。
使这种观点条理化的是赵俪生,他提出中国经济史上的三个转折:第一个转折以前524年周景王铸大钱为标志,由上古共同体自然经济向秦汉期古典经济过渡;第二个转折以公元86年东汉章帝朝议尽封钱和190年董卓尽废五铢钱为标志,由秦汉期古典经济向中古期自然经济过渡;第三个转折以公元780年推行两税法为标志,由中古期自然经济向近古期商品、货币、交换相对发展的地主经济过渡。
中国古代的商业与市场经济研究

中国古代的商业与市场经济研究中国古代商业与市场经济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研究领域,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古代经济的运行机制,还能揭示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脉络。
本文将详细探讨中国古代商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行业特点以及对社会影响等方面,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在中国古代,商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商代。
商代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由商人统治的王朝,商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财富开始得到重视。
商代经济主要以农业为基础,商人则负责商品的流通和交换。
商人的财富来源于商业活动,包括农产品、手工业制品以及贵重物品的交换。
这种交换也被称为“货泉经济”,即以商品代替货币进行交换。
随着秦汉时期的到来,商业与市场经济迎来了一个新的高峰。
这个时期,商品的种类和规模大大增加,商业活动日趋繁荣。
特别是随着汉武帝时期的海外贸易的兴起,中国商人开始利用海洋航线与西方国家进行贸易往来,马可·波罗等西方商人也来到中国,推动了东西方之间的商业交流。
与此同时,中国古代商业的行业特点也逐渐显现。
在中国古代,商人分为不同行业,每个行业都有其专业性和特定的经营方式。
例如,有些商人从事粮食贸易,有些从事丝绸贸易,还有些专注于金银贸易。
各行各业的商人相互依存、合作共赢,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商业生态圈。
除了行业特点之外,中国古代商业与市场经济还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商人为经济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推动了商品的流动、生产的发展和人们财富的增长。
另一方面,商业也带来了社会的副作用,如商业诚信问题、商业道德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在总结中国古代商业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后,我们还可以思考其对当代经济的启示。
中国古代商业的繁荣和独特的行业特点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现代商业和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古代商业的成功经验中汲取智慧,为当代商业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商业与市场经济的研究是一个富有深度和广度的课题。
关于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研究的综述――摘自《中国经济史研究二十年(1977―1996)

关于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研究的综述――摘自《中国经济史研究二十年(1977―1996)编者按:2000年,中国经济史论坛举办“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系列学术研讨会,本述评是为会议讨论所准备的材料之一。
关于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指出自然经济是封建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这一理论原则一直为中国经济史研究者所尊奉。
人们对什么是自然经济什么是商品经济似乎也没有深究。
但中国战国以后商业较发达,各类市场较活跃,是明显的事实。
这岂非与上述理论原则相左?新时期经济史研究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较多的探讨,提出各种各样不同的看法,依其解决问题的不同思路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种是试图对原来的理论原则进行修正,认为封建经济不一定都是自然经济。
代表人是经君健。
他把自然经济解释为使用价值的自给自足,并根据马克思对西欧中世纪庄园的论述,提出“自然经济平衡律”,即一个单位内生产品和消费品品种和数量的一致,是为自然经济的前提。
中国地主制经济下无论地主经济或农民经济,都存在使用价值形态收入的单一性和需求的多样性的矛盾,不能满足“自然经济平衡律”的要求,而必须与外单位进行商品交换。
他的结论是中国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有本质的联系,实际上是把地主制经济纳入商品经济的范畴。
[1]这与上述赵冈关于中国战国以后已有市场经济的观点有某种相似之处,但前者认为当时的商品经济尚处于简单商品经济阶段,是为地主制经济服务的;后者否认战国以后社会封建地主制的性质。
在三十年代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中,有人主张战国以后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
七十年代末傅筑夫提出“变态封建制”说,认为战国西汉商品货币经济的突出发展已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把各地区联结成一个整体,形成“国民经济体系”。
这样看来,傅氏实际上把封建地主制经济看作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故有人认为从中可以看到商业资本主义说的影子。
但傅氏自己撰文否定这种说法,认为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仍属自然经济。
……第二种,是对自然经济作比较宽泛的理解,承认地主制经济仍属自然经济范畴,但可包容较多的商品经济成分。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市场与商品经济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市场与商品经济在中国古代历史长河中,市场与商品经济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这不仅是经济的一部分,也是文化的一部分。
骨缠乎笼罩着一种奇妙的氛围,以及繁盛的商业活动。
让我们回顾一下中国古代历史上市场与商品经济的一些重要方面。
首先,谈到市场,我们不得不提到城市。
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与经济的繁荣密不可分。
在古代,城市是商品经济最重要的集散地。
城市的功能和繁华程度往往成就了整个地区的经济繁荣。
许多城市兴盛之处,往往也是商品交易所在。
比如丝绸之路上的长安,是中国古代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长安拥有丰富的商品资源和密集的市场,吸引了大量的商人和游客。
在长安的市场中,不仅有来自国内各地的商品,还有来自丝绸之路的外国商品。
这使得长安成为一个繁荣的商业中心,同时也是文化、艺术的中心。
其次,中国古代市场的繁荣也与交通网络的发展密切相关。
古代的交通条件相对较差,交通的不便会限制商品的流通,从而影响市场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建设并完善了许多的运河和道路网络。
其中最著名的是秦始皇修建的万里长城,它不仅作为军事防御的工程,也是贸易和运输的通道。
久而久之,运河和道路的建设使得商品能够快速、便捷地通过整个国家。
通过这些交通网络,商品从生产地到销售地的时间和成本都大大减少,从而促进了市场的繁荣。
第三,中国古代市场的发展与商人的作用密不可分。
商人是市场的关键驱动力,他们以经营商品为生,通过买卖来获取利润。
商人不仅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举个例子,宋代的开封,是中国历史上最富有的城市之一。
当时在开封,有很多商人致富,并投资于文化艺术。
他们将文人画和名人书法作品带回家乡,也支持了当地的书院和科举考试。
这就是商人在经济繁荣的背后对当地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积极贡献。
最后,古代的市场活动是多样化的。
不仅有物品的交换,还有劳动力的交换和金融活动。
比如,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农产品交换成其他商品,工匠可以通过出租自己的技术来赚取工资。
2004年先秦秦汉经济史研究述评(一)
2004年先秦秦汉经济史研究述评(一)2004年先秦秦汉经济史研究在新材料、新方法的运用上使该领域研究水平较上年有所提高,但也存在某些问题重复研究,研究视野狭窄等情况。
兹分述如下。
总体性论述抑商问题始终是先秦秦汉史研究者关注的问题之一。
齐秀生认为,抑商政策贯穿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表现出一贯性的特点。
春秋战国时期是抑商政策的形成阶段,秦汉时期是定型阶段,而魏晋以降则是抑商政策的推行阶段①。
袁林认为中国古代作为经济政策的“抑商”由两方面组成,一方面抑制私人商业的发展,一方面保护和发展国营商业。
中国古代“抑商”政策对交换环节影响甚小,而对分配环节作用较大。
②周春生等强调,2000多年来在如何处理农业与工商业关系的问题上,人们的主导思想与政府政策经历了从农本工商末、农本俱利,到重本轻末、禁末,再到三者皆本、并重的二次重大转变。
③柳思维认为夏商至春秋时期,中国并未产生明显的轻商思想。
战国时期轻商思想开始形成。
轻商思想在中国的长期延续与自然经济的根深蒂固和统治者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直接相关④。
魏明孔指出中国前近代手工业经济的七个特点:家庭副业手工业一直比较活跃、官府手工业自始至终相当发达、集生产与销售于一体的前店后坊模式比较普遍、合伙制具有近代企业的某些特征、民间手工业生产者有土地投资偏好、工匠身份变化比较大、工匠技术的传授主要通过父子相承或兄弟相承⑤。
小农经济研究近年来引起学术界关注。
程念祺认为,从战国到秦汉,中国小农经济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低投入和低产出。
在其后的中国经济史上,由于高额的租税剥削,低投入的情况甚至变得更加严重。
中国经济史上“枣”与“桑”的并称,反映出粮食替代品生产对维持农民生活的重要性。
正是这种重要性,导致国家在这一问题上进行了种种的制度安排。
研究中国经济史而忽视这样的问题,很容易过高地估计中国历史上农民的生活以及过高地估计中国历史上的经济发展水平⑥。
张翔迅认为古代农业财税改革的目的主要是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解决纳税不均和逃税等问题。
关于传统市场
关于传统市场与对封建社会商品经济、自然经济的不同认识相联系,人们对中国传统市场性质、特点和发展程度也有不同的估计。
吴承明考察了中国封建社会各级市场的基础和内涵,提出了自己的市场史理论。
他指出,经典作家以分工为市场的前提,质之历史,却不尽然。
如地方小市场,即乡村集市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属自然经济范围的交换;城市市场是贵族地主以其剥削收入换取消费品,是农村农副产品流入城市的“单向贸易”;区域市场则可视为自然经济的延伸,真正有意义的是跨地区的长途贩运,但宋以前主要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的贸易,仍然不是基于社会分工之上的市场。
他认为马克思所说作为市场基础的分工,实际上是指“表现为交换价值的分工”。
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有多大市场,只要没有专业户,即没有生产交换价值的分工,就不算本来意义的商品经济。
他又指出,总的说是生产决定流通,但不能低估交换的作用,交换的积累也能引起分工和专业化,市场理论应建立在生产和交换这两极上。
根据这一理论,吴承明指出中国明中叶以后长途贩运贸易才转以民生日用品为主,即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在地区生产分工基础上。
但直到鸦片战争前,我国国内市场仍是一种以粮食为基础,以布和盐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市场结构[61]。
关于中国国内统一市场何时形成,学术界有西汉说、唐宋说、明清说等不同认识,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这种市场直至近代尚未形成。
论者多着眼商品流通自身规模,而吴承明则从生产的社会分工和与此相联系的长途贩运的内容进行考察,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
吴氏这一理论颇有影响,如包伟民即以这一理论分析宋代的粮食贸易和区域市场。
方行在这基础上以明清为例分析了中国传统市场的主要特征,指出传统市场是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市场;封建社会发达的商品市场是一种以民生日用品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之间交换的市场模式;要素市场,包括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也有某种程度的发育;农业中土地劳力等资源的配置并不取决于市场,但市场对资源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其作用大小视不同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而异[62]。
关于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研究的综述——摘自《中国经济史研究二十(1977—1996)中国古代经济史
关于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研究的综述——摘自《中国经济史研究二十(1977—1996)中国古代经济史一、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演变商品经济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其历史演变过程揭示了市场经济的成长和繁荣。
从古代的物物交换、封建社会的领主经济、到现代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发展历经了从简单到复杂、从封闭到开放的演化过程。
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货币的作用逐渐被放大,产生了分工和劳动力市场,这些都为市场经济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市场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应用市场研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供需理论、定价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等。
市场研究的应用范围广泛,如市场细分、竞争分析、消费者研究、品牌定位等,这些都为企业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网络经济对传统市场的冲击和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经济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形式之一。
网络经济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传统市场造成了冲击。
在网络经济的背景下,传统市场需要加强对消费者行为的研究,调整市场定位和推广策略,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四、农村集市的发展与生产组织农村集市作为传统的货物流通中心和农民生计的重要来源,对中国经济历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农村集市的发展过程中,生产系统的重构和商业网络的构建是核心要素,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和商业结构的完善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动力。
五、传统商业的变迁与现代化转型传统商业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渐发生着变革,商业网络的扩张和经营方式的创新成为推动商业现代化转型的重要力量。
商业现代化的变革中,推行市场经济政策、重视创新和绩效管理等措施对提高商业效益产生了深远影响。
案例一:阿里巴巴的发展阿里巴巴作为中国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其发展历程体现了电商行业的崛起和互联网经济的兴起。
阿里巴巴采取的是以“信用体系”为核心的运营模式,通过物流和支付系统等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实现了交易链条的完整性,从而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并成为国内外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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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1)——封建地主制前期(以战国秦汉为中心)(一)编者按:这个述评是为1994年12月《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学术研讨会所准备的材料。
文章的(二)、(三)、(四)部分请在“学科春秋·专题述评”项内查看。
战国至中唐是我国封建地主制的前期,其中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发展比较突出,且学术界歧见较多,以下作择要介绍。
一、总体估计的差异我国自战国以来,随着封建地主制的形成,商品经济比前代有较大的发展,对此,学术界看法大体一致,但对其发展的程度和性质、趋势和走向,认识则大相径庭。
主流的看法是:战国秦汉商品经济虽有突出发展,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仅是自然经济的附庸和补充。
估计比较高,并形成理论体系的有以下三种意见:1.资本主义因素说:代表人是傅筑夫。
他认为我国春秋中期以前是典型的封建社会(领主制),春秋战国之际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有了突出的发展,产生了日益增长的资本主义因素,表现为:①国民经济体系的确立与市场的扩大,②贵金属黄金大量进入流通,实行事实上的金本位制,③富商大贾已成为新兴的资产阶级,经营着一批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商企业。
但这些资本主义因素后来没有获得发展,以致形成变态的封建制度。
邓福秋在其基础上予以发展,认为西汉相互联系的大大小小的商业经济区,已构成以洛阳为中心的全国统一市场。
自然经济已解体,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平均利润率,司马迁笔下追逐"什二之利"的"素封"们,是以产业资本家为主体的新兴资产阶级。
〔(2)〕2.古典经济说:大抵主张魏晋封建说的学者都从高估计战国秦汉商品经济发展程度,把它作为我国从不发达奴隶制向发达奴隶制转变之契机,而把魏晋封建制的形成与中古自然经济相联系。
使这种观点条理化的是赵俪生,他提出中国经济史上的三个转折:第一个转折以前524年周景王铸大钱为标志,由上古共同体自然经济向秦汉期古典经济过渡;第二个转折以公元86年东汉章帝朝议尽封钱和190年董卓尽废五铢钱为标志,由秦汉期古典经济向中古期自然经济过渡;第三个转折以公元780年推行两税法为标志,由中古期自然经济向近古期商品、货币、交换相对发展的地主经济过渡。
所谓"古典经济",是指商品、货币、交换有一定发达为条件,个体农业与手工业有一定分离为特征的一种经济。
〔(20)〕秦晖在这基础上作了发挥,认为汉代借贷是在发达的古典商品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与封建高利贷异质的借贷关系,〔(23)〕并从五个方面(尤其是货币制度与市场机制)论证了汉代商品经济水平高于唐代,指出汉代文明以古典商品经济为基础,唐代文明则以中古自然经济为基础。
〔(23b)〕3.市场经济说:美籍华人赵冈强调私有财产权必然导致市场经济;中国早就实行财产私有制,市场经济也早已存在。
上古井田制是以个体农户为基础的国有土地平均分配、计口授田的制度,个体农户虽无土地所有权,但有份地使用权及其产品支配权。
商鞅变法,废井田,土地可以买卖,中国开始有完整的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
〔(21a)〕他的《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就是按照这种认识撰写的,市场与人口构成他的经济史体系的两根主线。
〔(21b)〕对上述较高的估计,一些学者以不同方式,从不同角度提出不同意见。
如郭庠林、张立英认为我国商品经济虽比春秋发达,但充其量是简单商品经济。
〔(24)〕曹应旺亦指出战国农业手工业中的商品生产只能充当自然经济的婢女。
〔(26)〕李运元不同意战国资本主义萌芽论,他以拜占庭为例,说明封建社会早期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并不可异,而战国商品经济与西欧十四、五世纪情形并不可比。
〔(13)〕张南承认发达奴隶制与商品经济发展的联系,但认为西汉自然经济占主导,商品经济水平低于鼎盛时期罗马,不具备实行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的经济条件。
〔(16b)〕关于我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有的学者持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观点,而与大起大落的"转折"论相区别。
如李埏认为我国历史上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长期并存,相互制约、此消彼长,此进彼退,总趋势如下图:(附图{图})(略)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在战国秦汉获得空前发展的商品经济,虽在武帝后受抑,但唐宋苏醒后发展超过秦汉,如秦汉主要商品为盐铁酒酤,主要市场在中原,与国外市场联系唯赖西北;唐宋增加了茶业、陶瓷,丝绸质和量也有较大提高,远销国外,对外贸易陆路外又增加海路等。
〔(14)〕薛平拴针对秦晖观点着重论证了唐代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绝不低于汉代,甚或过之。
〔(28)〕二、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战国秦汉商品市场呈现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这早已引起学界的注目。
有些学者作出很高估计,以至认为当时已形成国内统一市场。
何兹全认为兴起于春秋战国之际的交换经济,西汉时已形成以大小商业城市为网络的贸易交换网,居于城邑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0-40%,各地土特产生产已商品化,除盐铁、纺织品等大宗商品生产外,商品生产还侵蚀到农业经济中,破坏了农民自给自足经济。
〔(9)〕傅筑夫根据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卡尔·比雪(KarlBucher)的理论,认为人类经济活动范围的扩展和生产与消费关系的变迁是由家庭经济到地区经济(城市经济),再到国民经济。
所谓国民经济是指商人的出现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拉大了生产消费之间的距离,使一切生产物变为商品,把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的供需关系交织为一个总体而通盘加以调节。
西汉经济已达到这一阶段。
〔(27)〕邓福秋进一步提出西汉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的论断。
她主要根据《史记·货殖列传》的材料,认为西汉各地大小经济区已通过贾、通、有、御、隙、却、绾、受、近、边、邻等各种流通关系,相互联络,环环相套,把整个西汉帝国形成一个整体。
〔(2)〕另一些学者对本时期商品市场的分析与上述观点明显不同。
如孔泾源把西汉商品市场区分为城市市场与地方集市两种形式。
城市市场一方面是各主要经济区域的贸易中心和农副产品、手工业品的集散地,另一方面又是各地商人转贩贸易的汇合点和主要市场。
在城市市场的商品中供商人享用的奢侈品占很大比重。
当时的城市市场主要集中在长安、南阳、临淄所构成的三角地带中。
城市市场的繁荣,主要不是以城市手工业的相应发展为前提,在多数情况下,市场和生产相脱离,属于一种消费性市场。
战国秦汉除了城市市场外,还存在小邑和乡村的定期集市,即后世的草市和墟集。
它是各个狭小区域内自然经济经营及其与手工业者之间互相调剂产品余缺的场所和经济联系的枢纽点。
它的发展与农村经济中商品市场的狭小并行不悖,并往往导致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强化。
孔泾源把《史记·货殖列传》记载的经济区,称之为"以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为特征、包括地方市场和中心都会在内的自然经济区域"。
他认为在这些经济区内部固然存在商品经营活动,但商业尤其是商业资本发展,主要依存于各个不同地区之间珍异特产的转贩流通。
〔(3)〕张南指出,西汉国内贸易没有形成地区性的商品生产分工,对外贸易实行配合外交、为政治服务的"利不外泄"的方针。
〔(16)〕还有从商品供需的有限性来论证市场的狭小〔(24)〕。
学术界对战国秦汉商品市场谈论较多,但这一时期是否已形成要素市场,罕见有正面论述者,只有极少数文章涉及这个问题。
傅筑夫强调战国以来的土地私有制和土地自由买卖,认为货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造成拥有足够财力的购买者,另一方面造成急需货币的土地出卖者,从而促进了土地商品化的过程。
"〔(27)〕按他的逻辑,当时应已形成土地市场。
但无论傅筑夫或赵冈,都没有正面论及土地市场。
事实上撇开有争议的战国不谈,汉代土地买卖已相当普遍,形成了习惯制度,以货币计价,出现了具有一定程式的土地买卖契约;但汉代土地买卖还受到许多政治的和社会的因素的限制,如国家不仅有禁止商人名田的法令,而且酝酿过限制吏民名田不得过制的方案等〔(9)〕。
很难说汉代土地买卖是完全自由的,也很难说汉代的土地私有制是完全自由和彻底的。
李振宏曾从地价的角度否定我国封建社会土地市场的存在。
他认为汉代地价一般"亩价二千",最高价格为亩价三千左右。
他不同意地价高低主要取决于地租多少的流行观点,认为那是用资本主义地价计算公式推算出来的,忽视了资本主义地租与封建主义地租的质的区别。
他认为确定地价的基本依据是土地的丰度。
但官僚、贵族地主依靠政治权势强买土地,也不能不对地价发生影响。
两汉地价具有稳定性。
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哪些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当作商品,而挤到"土地市场"上去赶时运。
所以在土地买卖中不存在市场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情形。
〔(12ab)〕李振宏论证汉代地价稳定性的史料根据较薄弱。
有的学者认为两汉地价总趋势是上升的〔(19)〕。
但地价不象其它商品价格那样波动恐怕是事实。
主张中国自战国以来即存在劳动力市场的是赵冈。
他的《中国经济制度史论》第二编即以"劳动力市场"为题。
在赵冈看来,中国之所以很早就形成劳动力市场,人地比例和私产制度是两大因素。
英国庄园制下的农奴份地普通是三十英亩大小,中国有信史以来每户平均土地远低于此数,且越来越小,故欧洲历史上最感缺乏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力,统治者势必制定一些严格控制劳动力的制度;中国历史上从未感劳动力的普遍的严重的缺乏,有劳动力者具有随意处分其劳动力的自由。
井田制败坏,土地私有制开始后,私有产权观念推广至劳动力买卖,从而产生了自由的劳动力市场。
《说苑》中庄子提到的"佣肆",即城市中集中买卖劳动力的雇佣市场。
赵氏强调雇工无封建性人身依附关系。
雇主与被雇者讨价还价,是百分之百的市场买卖关系。
〔(21)〕国内的学者很少有人持类似的观点,而多强调雇佣劳动的封建性。
如庄辉明指出:前资本主义时代雇主形式上也购买劳动力,但"实际上只是为了把他人劳动用于直接消费或用作使用价值而对这种劳动力进行的伪装的购买"(马恩全集46卷上468页),而前资雇佣劳动者的"自由"是不完全的。
具体到汉代,雇佣劳动者中有身份上的相对自由,但一般仍与土地有不同程度联系,与雇主关系上存在封建色彩,并存在着变态的强制等等。
〔(8)〕战国秦汉没有形成资金市场,这一点似乎没有异议。
但也有人认为汉代存在信贷资本向经营资本转化的趋势。
〔(23b)〕三、货币制度关于战国秦汉的货币制度,傅筑夫强调贵金属黄金的地位,他指出春秋以来用金记载很多,它是大宗价值授受时的支付手段,又是用作财富标志的主要贮藏手段,同时是唯一能超越列国国界、通用于全国的货币,总之,它已成为事实上的主要货币,这在各国同时代的历史上是罕见的,其本身即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本质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