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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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下的违约成本的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法下的违约成本的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法下的违约成本的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定,其中违约成本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司法解释对违约成本的具体规定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就劳动合同法下的违约成本的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和归纳。

劳动合同法的违约成本司法解释主要涉及三个方面:违约责任、赔偿标准和违约金额。

首先是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时,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司法解释对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规定了劳动者未按照约定期限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等。

其次是赔偿标准。

司法解释对违约方需要向受害方支付的赔偿金额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需要支付受害方的经济损失作为赔偿。

司法解释对于经济损失的具体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考虑了工资损失、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不同方面的损失。

最后是违约金额。

违约金额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金额。

司法解释规定,违约金额不得超过违约方支付的赔偿金额,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约定。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避免违约方通过高额违约金额来限制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下的违约成本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它对违约责任、赔偿标准和违约金额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从而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护。

然而,仍然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和解决。

首先,对于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和特殊权益的保护,司法解释的规定还相对不够明确,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合理确定经济损失的具体金额,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

最后,司法解释对于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的规定是否足够严格也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总之,劳动合同法下的违约成本司法解释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以确保其有效执行,并在实践中能够更好地解决一些争议和问题。

最终,希望违约成本司法解释能够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劳动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什么(一)2024

劳动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什么(一)2024

劳动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是用于规范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法律文件。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雇主与劳动者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

其中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通常为合同金额的20%。

法律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下面将分别从劳动合同的主体地位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两个方面来介绍劳动合同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

首先,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享有特定的权益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自愿协商方式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平等公平地达成一致。

因此,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应当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原则,其中包括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和不得损害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如果一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而这里所提到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

在劳动合同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中,违约金的比例相对固定。

这是基于对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的考虑,旨在对违约方进行一定的经济惩罚。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设定,既能够强化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又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违约金20%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损害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赔偿,而非仅按比例计算。

因此,在具体执行时,对于具体的违约情况需要进行综合评估,以保障双方的公平性和合法权益。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违约金不是唯一的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除了劳动合同违约金外,违约方还需要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例如赔偿劳动者的损失等。

劳动法违约金赔偿标准

劳动法违约金赔偿标准

劳动法违约金赔偿标准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中包括了对劳动合同违约情况下的违约金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雇主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有责任遵守合同约定,一旦违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动法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无故缺勤、擅自离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在这些情况下,雇主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但是不得超过劳动者违约所得报酬的百分之三十。

其次,对于雇主违约的情况,劳动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雇主违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等行为。

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雇主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同样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但是不得低于劳动者违约所得报酬的百分之三十。

再次,劳动法还规定了双方违约的情况。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有可能存在违约情况,这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的划分和违约金的确定。

双方违约的情况需要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和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最后,劳动法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确定违约金数额时,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片面强调一方的利益,也不能随意确定违约金数额。

双方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便在发生违约情况时能够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总之,劳动法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合理确定违约金数额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雇主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定,避免违约情况的发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劳动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什么(二)

劳动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什么(二)

劳动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什么(二)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介绍了劳动合同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继续探讨劳动合同违约金20%的相关问题,包括如何计算违约金、是否存在例外情况以及如何处理违约金纠纷等。

首先,劳动合同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一方违反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依法应支付的违约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首先需要确定违约金金额的基数,一般是违约方未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工资总额,也可以是各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基数。

然后,将基数乘以20%即可得到违约金的具体金额。

然而,劳动合同违约金20%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金20%的标准:1.劳动者违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法不承担违约责任的;2.用人单位重大违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变相解雇劳动者,劳动者要求违法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3.劳动者有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收到书面解除通知后十五日内未作答复的;4.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标准的。

对于这些例外情况,法律有着相应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处理。

此外,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纠纷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协商解决:劳动关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违约金纠纷。

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并达成一致意见;2.法律程序:如果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3.法院诉讼:如果仲裁结果不能被一方接受,双方也可以将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纠纷诉诸法院解决。

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法官将依法审理双方的争议,并作出裁决。

总之,劳动合同违约金20%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于补偿违约方对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第82条:违约责任
1. 违约责任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的确定
违约责任的确定应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程度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来确定。

3. 违约赔偿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合
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

4. 违约责任的免除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违约方责任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
履行,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 违约责任的追究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
不影响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6. 违约责任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违约责任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违约责任的时效
守约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违约行为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违约责任的追究。

逾期未提出追究的,视为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建议,对上述条款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
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严重失职或者玩忽职守,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损失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违约金赔偿。

其次,关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赔偿标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具体规
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一般来说,违约金赔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劳动者的违约程度、用人单位的损失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参考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情况、劳动者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违约金赔偿标准。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赔偿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
权益。

在确定违约金赔偿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违约金数额,避免因为过高的违约金而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同时,劳动者在接受违约金赔偿标准时,也应当理性对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总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的问题。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合理确定违约金赔偿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接受违约金赔偿标准时,也应当理性对待,维护自身的权益。

希望本文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问题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二十五解读违约金5篇

劳动合同法二十五解读违约金5篇

劳动合同法二十五解读违约金5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和履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总则本协议的签订旨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数额计算、支付方式和法律后果,确保劳动合同得到全面履行。

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诚信履行劳动合同。

二、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视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 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2.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3.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金的数额计算违约金的数额计算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根据以下因素计算:1. 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履行部分;2.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程度;3. 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因素。

四、违约金的支付方式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一般而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直接支付现金;2. 银行转账或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

五、违约的法律后果和补救措施1. 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发生违约行为,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可能承担以下法律后果: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

2. 对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

六、具体条款解读与应用示例以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为例,具体条款可解读如下:若劳动者在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后未满约定服务期提出辞职,应当按照未履行服务期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应用示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为期一年的专业培训,劳动者承诺至少为公司服务三年。

若劳动者在培训结束半年后辞职,则需要支付半年服务期未履行的违约金。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下面是有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相关参考内容,供您参考:一、违约金的概念和目的违约金是当一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为了弥补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赔偿。

其目的在于对解雇的一方进行经济赔偿,以减轻其失业所带来的困难。

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2)劳动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支付劳动者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3)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的,支付劳动者三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可以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一般可采取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违约金的支付时间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15日内进行支付。

四、违约金的争议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违约费标准的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总结: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赔偿,旨在弥补对方因解除合同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支付时间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进行。

违约金的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以上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相关参考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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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况辞职要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况辞职要付违约金作者:祝健入库时间:2007年12月20日李先生大学毕业后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李先生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如果李先生提前终止合同,应一次性赔偿公司违约金2万元以及公司为其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

李先生工作3年后,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批准了他的辞职要求,但要求他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违约金及培训费用,而李先生认为自己开发的软件为公司赚取了巨额利润,因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李先生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鉴于李先生在工作期间为公司作出了很大贡献,所以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违约金3000元、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2万元。

「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解读」《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案例中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者要炒老板鱿鱼要记得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而且一定要保留好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

「读者咨询」小王于2006年6月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6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

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及竞业限制义务,小王于是向本报劳动合同法专栏咨询如下问题:1、他与公司约定的违约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违约条款是否自动失效?2、他在2008年1月份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他是否需支付公司20000元违约金?「解答」《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理论,《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应当视为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小王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小王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后仍继续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小王如未与公司协商一致,在2008年1月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

如果小王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后,那么合同就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假如小王并未接受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也没有竞业限制,可以不用承担违约金。

出处:青岛新闻网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一些规定: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该法第二十三条是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且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遗憾的是对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没有规定一个上限。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都是违法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

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劳动法辞职相关法律知识: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如何辞职:《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除非公司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篇三:论劳动合同法中的违约金问题论劳动合同法中的违约金问题一、劳动合同法中的违约金违约金,是现代民法体系中为实现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合同履行而发展出来的一个重要工具。

违约金是依法强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货币的一种经济制裁,一般在合同的约定条款中载明。

一般学者认为,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

惩罚性违约金具有惩戒作用,不论是否存在经济损失,违约方均应支付,且违约方在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后,仍需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性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预先估算的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总额,违约方支付赔偿性违约金,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民法属于私法领域,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在民法领域适用并无不当。

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属于社会法。

社会法是以一种特殊的标准衡量当事人的地位及分配利益。

这些特殊的标准源于社会弱者的“身份”认定,是以特殊身份来决定利益的分配,使这种分配结果有利于具有“弱势身份”的一方。

社会法正是以调整主体的不平等关系为己任,注重实质平等。

因为劳动法上存在强势主体和弱势群体之分,违约金一旦适用,极易被强势主体所滥用。

所以,在劳动合同立法时,只有首先确定该违约金条款的性质,才能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更有利于劳动纠纷的解决。

二、我国劳动合同立法中违约金制度我国《劳动法》未对这一违约责任的方式作出规定,但在劳动合同的实践中,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被普通适用。

我国多数学者把违约金的规定分为两大类型:任意约定违约金和限制约定违约金。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法将违约金设定为限制约定违约金。

如果将违约金规定为任意约定违约金,一方面任意约定违约金条款易演变成用人单位制约劳动者的手段。

另一方面也无法保护劳动者合法的择业权利。

三、《劳动合同法》中对违约金的限制是否过严(一)关于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中对违约金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况是合理的。

因为违约金并不是针对正常劳动关系的担保,违约金所对应的义务,不是劳动关系中的原有义务,而是基于用人单位履行了一个特殊投入的先行义务,从而使劳动者增加了一个相应义务。

《劳动合同法》对可设定服务期的情形限制有些过严。

其中提出的三个限制条件即“脱产”、“6个月以上”、“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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