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体系68367
某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

某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环境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适用于所有在污水处理厂工作的员工和访客。
二、安全责任1. 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应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装备。
2.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安全活动。
三、安全培训1. 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应为所有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有关污水处理工艺和相关设备的安全操作指南。
2. 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以确保员工掌握应急逃生和救援技能。
四、装备和设施1. 污水处理厂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装备和安全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2. 员工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装备。
五、安全操作规程1.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污水处理设备和工艺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安全程序。
2. 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应随时留意周围环境的变化,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六、危险源识别与控制1. 污水处理厂应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员工必须具备识别危险源的能力,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七、应急预案1. 污水处理厂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员工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行动。
八、事故报告和调查1. 发生任何事故时,员工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污水处理厂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九、安全检查和改进1. 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和改进措施。
2. 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十一、安全宣传1. 污水处理厂应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意识的认识和重视。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污水处理厂是一项涉及环境保护和人民生活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基本原则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基本原则如下:1. 安全第一: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任何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2. 预防为主:通过预防措施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重视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
3. 综合治理:从源头、过程和结果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确保反应器、设备、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4. 法律依据: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安全管理制度的架构和内容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管理层次制度,确保责任的明确化和落实化。
2. 安全目标和任务:设定具体可行的安全目标和任务,确保安全工作的有计划性和有目标性。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加强员工对安全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 隐患排查和整改: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不得漏掉。
5. 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6.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7. 管理评审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管理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8.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建立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公平公正地对安全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为了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定期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体系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体系污水处理厂是处理城市生活污水的重要设施,其安全管理体系对于保障员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培训教育、危险源监测、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全面探讨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一、管理体系建立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保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基础。
首先,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其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和记录系统,清晰记录重要数据和事故情况,为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此外,定期进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安全风险评估污水处理厂存在各种安全风险,如化学品泄漏、设备故障、人员伤害等。
因此,污水处理厂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各类潜在风险,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在评估过程中,要考虑设施设备的老化程度、操作人员素质和工作压力等因素,全面评估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三、培训教育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对于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包括定期举办安全知识培训、模拟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认知和理解。
此外,污水处理厂还应注重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培训,确保其熟悉相关操作流程和安全规范。
四、危险源监测污水处理厂存在多种污染源和危险源,需要定期监测和排查,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完善的危险源监测体系,采用先进的在线监测设备和传感器,对关键设备和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处理。
同时,要建立危险源排查清单,对危险源进行逐一排查和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过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应急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污水处理厂需要迅速有效地应对,减少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因此,污水处理厂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建立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做好事故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和调配。
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体系

一、引言污水处理厂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处理和净化任务。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保障城市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体系。
二、组织架构1. 污水处理厂设立厂长一名,全面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工作。
2. 设立生产部、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维护部、财务部等部门,分别负责生产运行、技术研发、安全环保、设备维护、财务管理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向厂长汇报工作,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形成高效的管理体系。
三、管理制度1. 生产运行管理(1)生产计划: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2)工艺控制: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标准。
(3)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运行数据,为分析、调整和优化工艺提供依据。
2. 技术研发管理(1)技术研发计划: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技术研发计划,推动污水处理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2)技术研发项目:组织实施技术研发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水平。
3. 安全环保管理(1)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环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达标。
(3)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4. 设备维护管理(1)设备维护计划: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3)设备备件管理:合理采购、储备设备备件,确保设备维护及时。
5. 财务管理(1)预算管理:根据污水处理厂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合理分配资金。
(2)成本控制:加强成本控制,降低生产成本。
(3)财务审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良好。
某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

某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厂全体员工,包括工人、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第五条全体员工应参加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了解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污水处理厂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全体员工要认真履行本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污水处理厂应保证设备、工具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严禁私自改动、拆解设备。
第十一条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应按照规程操作,不得随意调整设备的工艺参数。
第十二条污水处理厂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设备的风险级别和使用条件。
第十三条员工在作业前必须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在危险区域内抽烟、吃东西。
第十四条污水处理厂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掌握逃生自救知识。
第四章安全事故预防第十六条污水处理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建设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安全演练。
第十七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员工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报告,参与事故调查。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二十条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3篇)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生产守则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
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氯消毒杀菌岗位是有毒有害工种,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橡胶手套,并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若不慎被药液溅到身体,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三、若有下地坑(深井)维修、检查作业时,必须先打开相邻联系井的井盖,并采用通风机强力通风方可下坑(下井)作业。
四、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
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
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五、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安全措施。
六、曝气沉砂池、配水井、A/O池设有不锈钢防护栏杆,升降机吊装位置栏杆有缺口,应用钢丝绳或尼龙绳绑扎牢固。
夜间上池面采水样或打捞漂浮物时,应有另外一人做监护,池边走廊上的救生圈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七、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
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八、变、配电室、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溶液储存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九、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
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凡采水样或维修(抢修)设备,手脚碰到过污水的,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用洗手液或舒肤佳香皂清洗干净,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
十一、任何岗位发生事故,应迅速逐级向上报告,讲明事故情况并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进行周密的调查和认真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重大事故发生要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章现场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每个设备维修工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劳动。
所有工作安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公司负责人和污水处理厂厂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他们要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并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
2.各部门负责人要贯彻执行上级公司的安全政策,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3.污水处理厂的员工都是安全工作的参与者,要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严禁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安全培训与考核1.污水处理厂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灭火知识、急救措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等。
2.对污水处理厂的员工要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再培训,并及时整改。
四、安全生产措施1.污水处理厂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安全标识、防护设备等。
2.污水处理厂要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4.污水处理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1.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对所有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确保其安全使用。
2.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和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未经批准擅自购买、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是严禁的。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符合相应的规范,防止其泄漏、燃烧等事故。
六、安全事故处理1.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健全事故上报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
七、安全检查与评估1.污水处理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2.对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改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一章组织结构图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图2.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图第二章安全操作总则安全操作总则1.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3.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4.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5.污泥处理区域、鼓风机房、配电间等地严禁烟火,并严禁违章明火作业。
6.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在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标牌后,方可操作。
7.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8.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9.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起重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操作,吊物下方严禁站人。
11.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12.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
13.具有有害气体、易燃气体、异味、粉尘和环境潮湿的车间,必须通风。
14.有电气设备的车间和易燃易爆的场所,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全厂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第一条建立健全以厂长为组长的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厂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第二条建立健全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厂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由厂运行科具体负责,组成厂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防火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全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第二条分管副组长,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负有领导责任。
组长和副组长的安全责任是: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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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章组织结构图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图
2.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图
第二章安全操作总则
安全操作总则
1.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3.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4.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5.污泥处理区域、鼓风机房、配电间等地严禁烟火,并严禁违章明火作业。
6.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在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标牌后,方可操作。
7.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8.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9.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起重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操作,吊物下方严禁站人。
11.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12.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
13.具有有害气体、易燃气体、异味、粉尘和环境潮湿的车间,必须通风。
14.有电气设备的车间和易燃易爆的场所,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全厂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第一条建立健全以厂长为组长的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厂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第二条建立健全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厂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由厂运行科具体负责,组成厂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防火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全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第二条分管副组长,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负有领导责任。
组长和副组长的安全责任是: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
2.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4.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务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
第三条运行科负责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
责任是:
1.检查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在拟制本厂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
3.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信息。
4.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
第四条生产部是具体负责各厂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
责任是: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按照安全要求下达安全考核指标。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3.负责制订和修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厂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加强生产、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6,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五条综合部安全生产的责任是:
1.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定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2.督促、检查食堂卫生,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安全工作。
3.做好厂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
4.结合班组宣传工作,定期做好安全生产、卫生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公司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综合管理监督执行人。
安全员的责任是: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3.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检查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经常检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隐患,发限期整改通知,
对重大危及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治理并迅速报厂长。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好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7. 定期组织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
8.在编制职工技术培训计划、考工、定级时都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
9.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督促按期实行。
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第七条运行科长和各厂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者。
运行科长和各厂安全员的责任是:
1.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按期开展安全活动。
2.带头遵守和督促运行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现象。
3,在安排运行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安排布置安全防护措施。
4.发现生产中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本科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汇报,在落实措施后方可继续生产。
5.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伤员要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落实防护措施。
第八条单位职工是安全生产的具体执行者。
职工的责任是:
1.应自觉遵守厂内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熟悉和掌握设备日常维护规程,及时、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机具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做好个人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
第一条对进入本厂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厂部进行厂安全生产规章教育,主管科室进行班组教育,分配到岗位后进行岗位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第二条对于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
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并定期参加年审、考核、换证工作。
第三条在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添置新设备或调换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安全生产检查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过程中及时预测、预防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措施。
第二条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可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和重要部位检查。
第三条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各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第四条定期安全检查由厂长主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每月对全厂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及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五条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年二次,分冬季防冻、防火安全检查和夏季防暑降温安全检查,确保季节变化时的安全生产。
第六条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消除因节日期间职工纪律松懈,工作人员较少等原因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重点部位检查是对配电室、进水泵房、过滤间和污泥处理岗位等,这几个在生产过程中影响大、功率大、危险性大的关键岗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
五.奖励与处罚
第一条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在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奖惩兑现。
第二条对积极工作,完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给予表彰、奖励和年终嘉奖。
第三条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扣除奖金、下岗、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事故及处理
第一条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迅速向主管部
门或厂长报告。
第二条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厂长报告,厂长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等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当事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条凡发生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须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五条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