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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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计生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计生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机构、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1.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1)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2)定期对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2.设施设备管理(1)计划生育服务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药品管理(1)药品采购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储存、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

4.服务流程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服务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服务过程规范、安全。

(2)在服务过程中,密切观察受服务者的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服务,并采取相应措施。

5.保密制度(1)严格保护受服务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2)对计划生育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敏感信息,严格保密。

6.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监督检查1.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责任追究1.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本地区其他相关规定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本地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计生服务站规章制度

计生服务站规章制度

计生服务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维护人口资源和谐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利,提高人口素质,规范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计划生育服务站是指依法设立的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指导、服务和技术服务的机构。

计划生育服务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障计划生育服务的合法性和质量。

第三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任务是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人口控制和改善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站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保证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计划生育服务站设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人员,确保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立党支部或工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计划生育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确保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计划生育服务站应当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九条计划生育服务站要结合实际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和生殖健康水平。

第十条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和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信息,帮助他们正确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技术服务和卫生保健服务,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要恪守职业操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维护企业形象,服务群众。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团结合作,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为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共同努力。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技术,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群众需求。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计划生育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确保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和权限第一节生育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第一条制定并修订当地的生育政策,根据人口情况和经济社会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条负责宣传生育政策,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解答群众疑问。

第三条确保生育政策的落实,加强生育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四条监督计划生育措施和服务的实施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积极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第二节生育服务管理第一条组织开展生育服务,提供孕前保健、生育咨询、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二条指导和组织计划生育技术和手术实施。

第三条加强生育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生育保健意识。

第四条进行家庭康复、计划生育特殊工作(如优生优育、药具供应)的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

第三节组织与指导第一条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并评估工作的效果。

第二条指导和协调计划生育工作单位的工作,推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

第三条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单位的督导,监督其工作进展和效果。

第四条组织生育护理人员、计划生育科医务人员开展工作。

第四节监督与检查第一条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度,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二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依法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和法律意识。

附件:________1.生育登记表格2.生育政策宣传材料3.生育技术培训教材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生育政策:________指国家对人口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的规定,包括生育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计划生育技术:________指用于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的科学技术手段,包括避孕、终止妊娠等技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章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等。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秉持科学、安全、保密、人性化的原则,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

第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医学伦理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服务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干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技术服务。

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技术服务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业医护人员,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和隐私信息。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包括咨询、检测、手术、避孕措施等方面的服务。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为用户提供专业的咨询,解答用户的疑问和提供必要的指导。

第十六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用户的需求和身体状况,提供合适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案。

第十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合理安排手术时间,确保手术过程安全、无痛苦和恢复良好。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为用户提供避孕措施的选择和使用指导,并保证用户隐私。

计划生育服务站各科室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服务站各科室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咨询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 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打,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门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服务站就诊者均应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对需住服务站(所)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服务站(所)手续。

5、认真、及时、全项、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服务站;对重病、急症、体温超过38 C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咨询室工作制度1、保持环境整洁、安静、温馨,营造有利于咨询双方平等交谈的氛围。

2、配备男、女性生殖系统解剖图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及生殖保健咨询记录本。

3、服务人员对前来咨询的育龄群众要做到态度热情、耐心倾听、科学解答,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

4、注重咨询技巧,尊重对象人格,保护隐私,进行良好的人际交流。

5、对咨询对象提出的有关问题,逐一给予科学解释、答复,消除顾虑;寓宣传教育、普及生殖保健知识于咨询服务之中。

6、对先择避孕方法的服务对象,服务人员应仔细介绍有关的避孕方法及相关知识,在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自身状况和避孕需求的基础上,作到知情选择并落实避孕措施。

7、咨询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检验室工作制度1、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各种仪器定位,摆放有序。

2、认真执行各项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为保证检验质量,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坚持科学、安全、有效、便民的原则,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益。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

第六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

第三章技术服务原则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遵循知情同意、自主选择、保护隐私的原则。

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第四章服务项目与内容第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咨询、检查、诊断、治疗等服务。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包括门诊、住院、家庭访视等。

第五章免费技术服务第十一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包括避孕节育手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等。

第六章服务质量与管理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细则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的修改,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份模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际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

计划生育服务站制度

计划生育服务站制度一、引言计划生育服务站制度是指在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设立的为人们提供相关计划生育服务和信息的机构。

本文将从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背景和目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背景和目的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计划生育政策成为国家的基本国策。

为了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各级政府开始积极推动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

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站式的计划生育服务,包括咨询、指导、健康检查、手术等。

三、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内容和方式1. 咨询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站为群众提供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避孕知识和措施等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知识。

2. 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服务站设有专业的医生和护士,可以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健康检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计划生育的要求。

3. 手术服务:对于需要进行绝育手术的人群,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专业的手术服务,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效果。

4. 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服务站还开展各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主动避孕行为。

五、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服务站覆盖范围较广,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1. 服务能力不足:由于人员和资源的限制,一些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服务能力相对较弱,无法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2. 服务质量不均衡:有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质量较高,而有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质量低下,导致服务不平衡。

3. 缺乏社区协调:计划生育服务站与社区的协调能力较弱,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了解和利用率较低。

4. 缺乏专业人才:一些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够高,无法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

六、建议为了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运行效果和服务质量,笔者提出以下建议:1. 加大投入力度:政府应加大对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支持和投入,提供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提高服务能力。

计划生育服务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全境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各地区和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四条实行计划生育,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是每位公民的义务。

第五条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夫妻双方应共同履行计划生育的责任。

第六条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第二章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计划生育服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计划生育服务。

第九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对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

第十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保护用户的隐私权。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计划生育服务内容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包括生殖健康检查、避孕指导、生育咨询等。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对避孕方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用户的避孕意识。

第十六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生殖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对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关怀和保护,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章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第十八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

第二十一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提高服务水平。

计划生育服务站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版)

计划生育服务站质量管理规范
计划生育服务站质量管理规范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的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依据《XX省计划生育服务站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依据执业项目适用本规范相关条款。
6.1.3警示标识包括防盗、严禁吸烟、放射线警示、小心触电等,应明显清晰,臵于显著位臵。
6.2人员标识的管理
6.2.1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胸牌。服装和胸牌的式样及制作方式应按国家《形象规范手册》规定的标准执行。
6.2.2护理办公室应摆放“住站者一览表”,内容包括:康复室号、床号、科别、住站号、姓名、诊断、入站时间、危重符号等。
7.10.2诊疗仪器设备校准应由国家计量监督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测量标准制定周期检定计划,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检定;对不要求强检的仪器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应记录簿需要校准或检定的依据。
5.3.1技术服务用房包括。男性科、女性科、咨询室、妇检室、治疗室、观察室、手术室、康复室、b超室、心电图室、检验室、放射室、消毒供应室、药房等。
5.3.2行政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宣教科、质检科、避孕药具管理科、财务科、档案室、收款室等。
5.3.3后勤服务用房包括。总务科、一般物品仓库、药品/器械仓库、避孕药具仓库、计算机房、配电室等。
6.2.3住站者所住床位应设有床头牌,床头牌应注明。科室、姓名、性别、年龄、入站时间、饮食标识、过敏标识、护理级别等。
6.3服务状态标识的管理
6.3.1标识设计要素要符合国家《形象规范手册》的标准
6.3.2服务站的手术室、x光室、b超室、心电图室等科室在服务状态时,应有“手术中”或“工作中”的标识。

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范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强化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服务性,促进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1.坚持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原则,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2.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政策普及宣传工作,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服务管理等措施,保障计划生育政策顺利实施。

3.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提高计划生育服务品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服务需求。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时向群众传达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和工具,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计划生育政策、理解计划生育思想,增强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支持。

2.建立服务网络。

加强计划生育卫生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创建良好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加强对各类计划生育服务设施的管理,做好计划生育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及其后续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保证计划生育服务设施的安全和服务水平。

3.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涉及计划生育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计划生育服务政策的落实。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计划生育服务质量。

4.加强技术支持。

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技术水平,加强技术支持,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计划生育服务卫生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同时,加强计划生育医学和生殖卫生知识方面的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5.推广新技术。

加强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丰富计划生育服务手段,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和效益。

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与时俱进,不断地更新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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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做好预防医院感染的管理工作,主要取决于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制度。

有关控制感染的规章制度,上级的规定文件很多,在制定时必须注意不但要从现实条件和可能性出发,使规章制度切实可行,而且要视具体情况来制定规章制度,以利于执行和检查。

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和完善。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控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医院要制定医院感染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作为医院评审的重要条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

6、医院须建立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等)保洁、消毒或无菌的监控制度和措施,定期检查。

7、建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

二、医院感染控制制度(一)医院感染的预防1、健全管理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管理小组)。

2、健全各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职责。

3、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化学监测应对每个消毒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柜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干烤箱进行工艺监测和生物监测,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检修并复查灭菌效果。

5、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6、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进货、使用及用后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管理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7、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1)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l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液每日进行监测(试纸);灭菌剂,如戊二醛每周监测(试纸)。

8、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透析室、母婴室、新生儿室、骨髓移植室、ICU 室、供应室的无菌区及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对其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每月做检测。

9、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及卫生用品的进货证件、储存、使用情况及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用后的处理、消毒效果和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

10、合理使用抗菌药物,l临床监测医师、护士每月对本科用药情况进行监测,药剂科、感染管理科有计划地进行调整、分析并提出建议。

11、感染管理科监测医院感染情况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12、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二)控制措施1、各科监测医护人员必须执行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2、医院发生感染流行或暴发,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3、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对感染患者进行隔离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切断感染途径。

5、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报告。

6、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证实流行或暴发,计算罹患率,查找感染源,查找引起感染的原因,制定、组织落实的控制措施及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

7、调查报告及时报主管院长,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

8、其他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对本院同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一)目的1、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

2、提高医护人员预防意识。

3、更新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知识。

(二)培训人员1、全院医护人员,重点为全院监测医生、护士。

2、新毕业大学生、中专生及其他人员的岗前培训。

(三)培训时间1、监测员每年l~2次。

2、医护人员及其他人员每年1次。

3、遇有新知识、新问题随时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1、有关卫生部门的法规、制度。

2、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及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

3、医院感染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4、微生物与医院感染。

5、有关的新业务、新知识。

6、正确洗手、采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7、预防医院感染的重要性。

8、监测中的问题与注意事项。

9、参加各种学会和疾病控制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的内容。

10、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五)培训方法1、请有关专家讲课。

2、研讨会。

3、试卷问答。

4、举办学习班,由医院感染委员会的委员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成员进行讲课。

5、利用医院感染简讯,将一些新知识和其他医院的经验介绍给医护人员。

四、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1、住院患者发生一般院内感染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2、科室监测护士每月1日将上月抗生素使用情况调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每月与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核对。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手册》每季度交医院感染管理科检查。

3、临床医护人员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或感染暴发流行时,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及24小时内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积极调查发病原因,寻找感染源和途径,控制蔓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汇总分析报院领导及送相关科室。

5、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或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深入临床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或杜绝感染的蔓延,同时报主管院长,通报有关职能科室及有关的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中心。

6、医院感染漏报率超过20%,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1、医院药剂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率的监测统计,并定期向全院公布。

2、药剂科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3、检验科和药剂科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

4、1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涂片、培养),深部感染应送厌氧菌培养,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选用药物。

5、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伍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准确留取各种标本及时送检。

6、药剂科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菌药物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六、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一)标准预防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患者。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1、洗手: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洗手:①摘除手套后;②接触患者前后;③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患者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患者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患者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患者前应按规定进行清洁和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患者的皮肤与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患者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1、基本防护(1)防护对象:在医院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2)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强防护(1)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病区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

(2)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①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②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③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④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⑤面罩:有可能被患者的体液碛溅时。

⑥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3、严密防护(1)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SARS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的医务人员。

(2)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应使用面罩。

七、医院职工预防医院感染的防护制度(一)原则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措施1、职工的自我防护(1)医护人员诊治、护理患者时衣帽整齐,为保证无菌或防止交叉感染必须戴口罩。

(2)为防止血液、体液等可能造成交叉感染,操作时必须按程序使用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防护镜、隔离衣等。

(3)搬运救护外伤出血患者时除戴口罩、手套外还应穿防水隔离衣。

(4)使用热力灭菌器、化学消毒剂、紫外线灯时应注意防护,以免造成烧伤、灼伤等。

(5)疑有特殊细菌、病毒感染者必须按有关传染病法进行隔离、防护、转院、运送、消毒。

(6)医护人员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消毒。

(7)对垃圾进行回收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帽子和胶皮手套,穿工作服,回收物品后和下班前要注意消毒清洁双手、沐浴。

2、接种疫苗的规定(1)凡是新来医院的医、护、技人员,必须检测肝功及乙肝七项,化验结果全部阴性者应持化验结果到预防保健科接种乙肝疫苗。

(2)已接种过乙肝疫苗的工作人员,于接种后第5年复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滴度低于10者持化验单到预防保健科接种乙肝疫苗。

(3)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

3、预防感染的紧急处理措施(1)医护人员在手术、注射中不慎接触澳抗阳性患者血清后应立即采取抗感染措施:①局部消毒处理。

②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免疫蛋白一支(400U),3—4周再加强注射一支(40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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