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等级资质评定办法(含费用)20170720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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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办法

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办法

附件1:通信网络代维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通信信息产业发展和通信网络所有人对通信网络代维的需要,规范通信网络代维服务市场秩序,保证通信网络代维服务质量和网络的安全畅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通信网络代维服务是指通信网络所有人委托相关企业对通信网络中的设备或系统进行的运行维护活动或管理服务,包括以维持通信网络性能和保障网络安全畅通为目的、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的维护管理活动,也包括为排除网络故障而进行的修复作业。

第三条通信网络代维企业资质是承担通信网络代维的企业从事通信网络代维综合能力的体现,包括对代维企业的基本要求、绩效要求及企业的管理和认证要求等。

第四条从事通信网络代维服务的企业,按照本办法取得通信网络代维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后,承接相应范围的通信网络代维服务项目。

第五条通信网络的所有人,应优先选择持有相应通信网络代维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承担通信网络代维服务项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负责通信网络代维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办法的发布和通信网络代维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批准颁发。

第七条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运营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运营专委会)负责资质等级评定的总体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资质等级评定的总体规划、体系建设、起草发布实施文件和资质等级标准、人员资格评定、资质证书审核等工作。

第八条运营专委会组建成立运维服务企业资质评定中心(以下简称评定中心),负责受理企业的资质等级申请、评定、证书和档案管理、获证企业监督审查、证书发放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根据资质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负责对申请代维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进行审查和获证企业监督审查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从事资质等级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坚持公正、公平、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章资质等级第十一条通信网络代维企业资质等级分为正式和临时等级。

正式等级包括甲、乙、丙三个等级;新设立的或条件不满足正式等级标准的代维企业可申请临时等级。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第一条为了提高旅游规划设计水平,规范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的独立法人,均可申请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是指: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包括全国旅游发展规划、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各类旅游专项规划,包括旅游景区规划、景观设计、活动策划、营销策划、资源开发方案等;提供与旅游规划设计相关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第四条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认定,遵循自愿申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负责对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备案。

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根据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负责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认定和复核;根据资质等级认定需要,对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的旅游规划设计成果进行评价。

各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丙级资质单位的认定和复核;负责向全国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并协助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对本地区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进行成果评价。

第八条申请甲级、乙级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须向所在地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初审通过后,向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推荐申报。

资质评定标准

资质评定标准

资质评定标准二、分级标准(一) 甲级1、资历和信誉(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2) 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3) 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1) 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合返聘人员)。

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1)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1项,并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型的基本要求,并在工程设计中应用,取得显著效果。

(2) 能采用国内外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新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3) 具有与国(境)外合作设计或独立承担国(境)外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1) 有先进、齐全约技术装备,已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施工图CAD出图率100%;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90%;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3.5投诉 complaint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_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_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修订[来源]人社部财政部[作者] [发表时间]2017-05-31 阅读次数:232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为加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适应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在总结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修订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3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17年5月23日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素质,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设立资产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面向全社会提供资产评估师能力水平评价服务,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实行考试的评价方式。

资产评估师英文为: Public Valuer (简称 PV)。

第五条通过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达到承办法定评估业务的要求和水平。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职责分工对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暂行)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暂行)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推进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全行业信用氛围,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满足各地对资质等级评定的需要,保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有偿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蚂蚁、跳蚤、虱子、蜱、螨、白蚁等危害人类健康与环境安全的有害生物以及消毒、保洁服务的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遵循自愿申报、综合评定的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采用的认证标准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行业标准)。

第五条中国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所赋予协会的职能,负责本办法的颁布,由中国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和申报材料第六条申报申报资质等级评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向中国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专家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资料和情况必须真实有效。

第七条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申报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由具有国家会计资格的会计人员出具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申报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其中应包括:全部资产总额、服务收入总额、实现利润、利税总额、技术开发费比率、净资产增长率、资本收益率),另填写附表一;6、申报年度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组织和人员结构图及花名册;7、由开展资质等级评定的省市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证书复印件;8、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所获ISO9001:2000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9、申报年度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规模,承包服务数量统计表;10、办公室和仓库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基本设备统计表;11、申报年度消毒、杀虫、灭鼠器械药物清单及主要记帐凭证复印件;12、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13、主要客户服务效果评价和客户满意率。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ppt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ppt
OSHA 18001、OSHA 18002等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主要关注职工的健康与安全要求。
04
资质认定申请的受理与审核
资质认定申请的受理机构
国家资质认定机构
负责受理和审核国家资质认定申请。
地方资质认定机构
受国家资质认定机构委托,负责受理和审核地方资质认定申请。
资质认定申请的审核程序
01
包括ISO 13485、FDA等。
资质认定的等级
ISO 9001认证分为
ISO 13485认证分为
ISO 9001、ISO 9002、ISO 9003等;
ISO 13485、ISO 13488等;
ISO 14001认证分为
ISO 14001、ISO 14002等;
OSHA 18001认证分为
OSHA 18001、OSHA 18002等。
行业标准
满足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符合行业规 范和自律管理要求。
审核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 、清晰、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现场审查
通过现场审查,判断申请人的实际条件 是否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标准。
05
资质的有效期与变更
资质的有效期
01
资质有效期为5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02
到期前3个月内,企业需要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
提高服务质量
资质认定可以促进单位和个人提高服务质量, 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进而提高服务对象的 满意度。
资质认定的发展历程
初步探索阶段
上世纪90年代至2000年左右,我国开始初步探索资质认定工作,主要是以职业资格认证 和行业评估为主要形式。
发展阶段
2000年至2010年左右,资质认定工作逐渐发展并逐步完善,各类专业和行业开始建立相 应的资格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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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洁行业服务企业
国家等级资质评定办法
为了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实现我国清洁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及行业规范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商务部《清洁行业企业资质评价体系》行业标准,中国清洁服务行业国家等级资质评定中心特面向全国清洁服务企业开展国家等级资质评定工作,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国家等级资质划分及其基本条件:
(一)三级资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和从事本行业满两年以上。

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2.企业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
3.具有独立完整的工程案例30个以上(每个项目标的不得少于1万元);
4.持证清洁项目经理2名以上,具有专业培训证书的15名以上;
5.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6.有无相关奖项、有无不良记录及企业管理规范等作为评价加分依据;
7.年营业额在500万以上。

(二)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企业注册和从事本行业满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2.注册资金在500以上万(含500万);
3.具有独立完整的工程案例50个以上(每个项目标的不得少于1万元);
4.持证清洁项目经理5名以上,具有专业培训证书的30名以上;
5.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与环保体系认证;
6.有无相关奖项、有无不良记录及企业管理规范等作为评价加分依据;
7.年营业额在2000万以上。

(三)一级资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企业注册和从事本行业满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2. 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
3. 具有独立完整的工程案例100个以上(每个项目标的不得少于1万元);
4. 持证清洁管理师2名以上,持证清洁项目经理10名以上,具有专业培训证
书的50名以上;
5. 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及健康体系的认证;
6. 有无相关奖项、有无不良记录及企业管理规范等作为评价加分依据;
7. 年营业额在5000万以上。

二、事项及费用明细:
备注:
1.承诺:申请国家等级资质的企业,在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3个月内安排考核,考核后7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2.企业如需要加急办理资质审核,需要独自承担相关费用。

全国清洁服务行业国家等级资质评定中心
201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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