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党内事务决策、政府内部事务决策、军队内部事务决策以及国家发展战略决策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决策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原则来实施的制度。
为了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明确以下细则:
1. 领导集体决策原则: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政府或军委领导集体决策,按照统一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 个别决策原则:一些紧急、日常、行政性质的事项可以由相关部门或个别领导决策,但必须在集体决策原则的指导下进行。
3. 集体讨论原则:重大决策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和讨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多元化的决策结果。
4. 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决策和集中统一的原则,既要充分尊重个别意见,又要维护决策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5. 整体考虑原则:决策时要综合考虑全局利益,权衡各方面因素,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6. 及时公开原则:决策结果及时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保证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可以有效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决策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党中央的决策权威和实施力度,推动国家和党的事业发展。
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建设一个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干事创业、公正民主、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关于规范市管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要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下列原则:1、集体领导原则。
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民主集中原则。
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正确集中;3、严格程序原则。
必须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保证决策质量,严禁决策过程中的随意行为;4、分工负责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决策内容领导班子决策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重大政策性工作。
如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医院各项改革的实施方案和重大措施,全局性、政策性的决定、决议等;2、人事管理工作。
如领导集体成员及部门的分工等问题,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任等问题;3、重大资金和物资安排。
如大额现金支付、借款、贷款担保、存款异动、各类工程、采购、物业转让、物资处理等资金运用项目;4、医院职能范围内牵涉面广和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
三、决策程序1、调查论证。
分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和部门就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事项,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
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等问题,要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拿出初步方案形成规范材料,建议列入会议议题。
2、确定议题。
主要领导征询班子成员意见,提出议题建议,就议题涉及的有关问题与其他班子成员进一步交换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
对分歧较大的问题,一般不列为本次会议的议题,待进一步调查论证,统一认识后,列入下次会议议题。
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
本单位各部室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
第二章议事范围及程序第五条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葛新局公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本单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五)大额资金使用,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设备采购;(六)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七)涉及到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八)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九)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等重大问题。
第六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厂党支部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形式研究决定。
第七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咨询论证。
有关部室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主要领导决定是否上会;(二)会前通知。
厂主要领导决定上会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三)充分讨论。
会议由厂主要领导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因故未能到会的厂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四)事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五)作出决策。
对由厂党支部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做出决定;(六)记录存查。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末位表态是指: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制定目的规范中心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一、主要内容“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2.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机构改革;中心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职能职责确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4.检验检测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中心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及调整;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5.需向上级请示和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重要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重要讲话和报告。
6.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心党组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考核、职称评定、岗位异动、表彰和奖惩;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和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中心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2.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
3.研究、拟定、上报州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4.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方面的重大事项。
5.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6.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1.年度列入重点建设、改造项目安排。
2.中心举办、承办的重大活动。
3.涉及本中心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审定、资金安排及管理办法的制定。
4.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转让及处置。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行为,正确行使权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全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及本单位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四条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上级党委、政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二)本单位年度计划、工作报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制定及重大调整。
(三)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大公共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
(四)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
(五)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按照相关规定及上级政策要求应落实的津贴、补贴的发放等。
(八)本单位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部机关年度工作要点、部机关重要文件及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代表组织部所作的重要报告、讲话的审定等。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11、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____万(含____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____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长坝乡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
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涉及乡工作发展目标的重大事项;(二)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三)乡政策措施;(四)规模和费用较大的开资项目;(五)对工作开展指导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制发;(六)其他人事工作重大事项。
二、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三、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一)咨询论证。
职能科室对重大事项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并报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提请上会。
(二)会前协调。
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
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党委书记决定是否上会。
(三)准备材料。
按规定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
(四)提前通知。
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
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
(五)充分讨论。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人向会议说明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中班子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
(六)做出决定。
党委书记在听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七)形成纪要。
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
按照有关规定,重大事项决定在机关进行通报。
(八)重大事项(除保密外)决定后进行本机关内部公示。
四、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决定的,领导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及党委书记报告。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制度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制度__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检测中心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制度1 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精神,制定本规则。
1.2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班子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势体现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领导班子议事和会议表决。
2 议事范围 2.1党委会决策议事范围 2.1.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做出重要决策和部署;2.1.2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关事宜;2.1.3对单位行政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2.1.4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包括领导集体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2.1.5中层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奖惩及调动、换岗交流等有关人事问题;2.1.6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审议纪委需要提交党委讨论的有关事项;2.1.7批准接纳新党员;研究决定推荐上级表彰人选等问题。
2.1.8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1.9需要党委会研究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2.2行政办公会议决策议事范围 2.2.1传达讨论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实施意见;2.2.2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计划(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处理;2.2.3企业改革方案;人才培训发展计划;2.2.4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支配等问题;2.2.5重要规章、制度、办法等的制定与颁布;2.2.6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资调整及绩效评价方案;2.2.7行政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人事任免及奖惩;2.2.8安全、质量方面的重大问题;2.2.9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2.2.10需要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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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思”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二、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确定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以及评选先、优等问题。
5、办公设施购置、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本单位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其它重大问题。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是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凡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党支部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的方能举行。
1、会前通报。
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2、会议准备。
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3、提前通知。
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须至少提前通知。
4、充分讨论。
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
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已的态度。
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6、做出决策。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
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
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编号。
重大问题须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市分管领导。
市领导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策的,须在会议纪要中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违规处理重大事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本制度其它规定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纪检组负责检查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