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数据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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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数据报送制度

信息、数据报送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XX医科大学附属XX医院

数据、信息报送制度

为认真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由各分管院长领导,医务部(病案室)、院办、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财务科、保健部科等部门共同组成,根据卫统报表要求整理数据,由各职能部门主任签字审核后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病案室汇总后及时按卫健委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特殊数据的上报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二、各归口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医务部(病案室)负责上报医疗服务数据及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的审核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三)设备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四)财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收入等数据并审核数据。

(五)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提供医院相关上报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三、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兼职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四、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卫生统计工作报送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完成本部门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本科室主任报送信息审核,及时上报卫生统计部门。

五、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上报相关数据部门信息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报送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

六、核查和问责制度

(一)各上报相关数据科室对报送的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定期对各归口部门报送信息进行统计整理,适当的信息将发布于院内网站,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信息统计人员应对统计数据准确性负责,新建、重大统计指标需第二人复核。因工作疏忽造成的统计失真或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一经发现严肃批评教育,造成重大影响的交医院处理。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修订部门:医务部

修订时间:2018年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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