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运营管理主体公司化的思考7.doc
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

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是指对公租房项目进行管理和运营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由于公租房的特殊性质,需要建立科学、严谨的管理机制,以确保公租房的有效使用和维护。
下面从立法、运营和监管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机制。
立法方面,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机制需要在法律层面进行明确。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明确公租房的产权、使用权和管理权,规定公租房的建设、配置和出租等程序,加强对公租房租金补贴和管理费用的管理,保障公租房的公平使用和合理运营。
此外,还可以建立公租房住户权益保护机制,明确住户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住户在公租房中享有合法权益。
运营方面,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公租房的出租、收租、维修和管理等方面。
政府可以建立统一的公租房租赁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
租赁机构可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和住房保障政策,合理确定租金水平。
在租赁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租赁合同和规定,明确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租赁市场的监管和维护。
此外,还需要建立定期维修和保养制度,确保公租房的良好使用状态,提高住户的居住质量。
对于公租房的管理,可以引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房屋租赁、维修和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监管方面,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机制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公租房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或加强现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职责,对公租房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公租房的合法性和规范运营。
监管机构可以加强对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公租房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还可以建立公租房项目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对运营机构和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促进公租房的科学管理和规范运营。
综上所述,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是保障公租房有效使用和维护的重要手段。
通过立法、运营和监管等方面的措施,可以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公租房运营管理体系,提高公租房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公租房运营管理

公租房运营管理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住房问题愈发凸显。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推出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通过提供廉租住房,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
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是保障住房保障政策落地生根、顺利实施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探讨公租房运营管理的相关内容。
公租房运营管理的重要性在城市住房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公租房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障性住房方式,具有以下重要性:1.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公租房可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帮助中低收入群体解决居住困难,提高生活水平。
2.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提供公平、合理的住房机会,公租房政策可以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可以拉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公租房运营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公租房运营管理的内容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租赁申请管理:负责公租房的租赁申请、审批和登记工作,确保租户的合法权益。
2.房源管理:负责公租房房源的管理,包括房屋的维护、修缮、巡查等工作,确保房屋质量和安全。
3.租金管理:负责公租房租金的收取和管理,确保租金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4.公共设施管理:负责公租房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绿化、道路、供水供电等。
5.社区管理:负责公租房小区内的社区管理工作,包括居民的日常生活协调、矛盾解决等。
公租房运营管理的流程公租房运营管理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租赁申请:租户向相关部门提交租赁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批和登记:相关部门对租赁申请进行审批,审核租户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成登记手续。
3.房源分配:根据租户的需求和资格,将合适的公租房房源分配给租户,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缴纳:租户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
5.日常管理:房源、租金、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维护、保养、巡查等。
6.社区管理:协调居民之间的关系,解决居民的问题和困难,并组织开展居民活动。
公租房运营管理主体公司化的思考

大, 仅靠政府 的力量建设公共租 赁房资金和规模 上
都有较大 限制 , 要想长期持续地解 决 中低收入家 庭 的住 房 问题 , 政府应 逐渐 从主体 供应 的地位 , 向主 导、 引导市场 供应转 换 , 引市场 力量 投 资等多种 吸
建设和筹集方式 。 而且公共租赁房保 障对象数量庞
大, 公共租赁房投入 使用后房屋维修及 日常运营 的 费用承担和人力投 入都非常 巨大 , 在各地 住房保 障 机 构人员 已经普遍 紧缺 的事实下 , 工作量 的进一步 加 大对 政府管理负荷和执行效率都是较大 的挑 战。
带给 出租 方更 多 的利益 激励 , 而更大 程度 地 调 从 动起 房屋供 应者 与公租 房公 司合 作的积 极性 。
极大 的减 轻政 府财政 压 力 , 于政 府 以及 整 个社 对
会都 可 以最 大程度 地减 少资源 浪 费。 第三 , 调节 市场 租赁 供给 。 当经过 一段 时 间 的发 展 , 公共 租赁房 公 司 的房 源规 模和 比例 在整 个住 房租赁 市场 中都 有一 定影 响 时 , 比如 占到城 市租 赁 市场 的 1% 0 时 ,政府 将有 条 件 发挥 0  ̄2 % 公租 房公 司“ 屋银 行 ” 房 的作用 , 市场 租金 过高 在 时指 导其加 大供 给或 补贴 力度 来调 节均 衡价格 ,
根 据 国外解 决 中低 收 入 住 房 问题 的公 共 住
21. 01 上半月刊・ 1 综合版
专题 : 公租房探索与实践
c 玎AR A S 丁 H v E LE E
建 安 费用 大幅 减少 ,仅 需要投 入 房屋 维修 费 、 运
时间和精力) 出租 房屋 的收益不确 定性增 加 , 使 而
加强对公租房运营监管的探索与思考

加强对公租房运营监管的探索与思考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对住房市场的改革,许多城市的房价不断上涨,尤其是一线城市,导致一些刚毕业大学生、新入职的企业职工以及一些低收入者没有能力购买一套房屋。
因此,人们的居住问题日益突出,公租房就为这类人群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由于公租房在运营监管方面的制度还不够规范和完善,目前,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就通过对其运营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望对我国公租房市场的成熟化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公租房监管探索思考公租房作为城市保障性住房方式,为实现让我国的存在的“夹心层”有房可住,外来务工人员只要符合了当地规定的就业年限,就可以申请公租房,有效的保障了住房困难群体,扩大了住房保障的范围。
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公租房运营监管的发展和公租房作用的发挥。
如,退出准入机制不够完善,监督管理审核不够严格等问题亟待解决。
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公租房的管理和支持,以便于使公租房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以下就是对公租房运营问题的思考与探索。
1.公共租房的基本概念公租房就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并且由政府所有或出资建设的,具有特定户型和面积特点的住房资源,就是为了能够解决目前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没有足够资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刚毕业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入职员工等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
公租房的出现作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有力补充,为大多数的困难群体带来了便利。
为保障困难人群的住房,我国多次对公租房的运营模式及规范进行了修改,并有了一定的规范和章程,但是该类住房是不允许转租、出借或者闲置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到确实有困难的群体。
2.公租房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1房源供需不平衡目前,我国一线城市的供应租赁房和代理经营房源有了大量的增长,出现了大量保障性住房闲置超过一年的显像,但是仍然有许多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的困难群体难以找到房源,出现了供需严重不平衡的显像。
公租房运营工作管理总结

公租房运营工作管理总结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共住房成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租赁管理等。
本文旨在总结公租房运营工作中的管理经验和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
1. 公租房规划与设计公租房的规划与设计是确保住房质量和居住环境的关键。
在规划和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虑住户的需求,注重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布局,并确保合理的建筑密度和空间利用率。
1.1. 注重住户需求在规划和设计公租房时,需要深入了解低收入家庭的实际需求。
根据不同家庭的规模和结构,提供不同户型的住房选择。
同时,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设计合理的房屋面积和结构,以降低租金负担。
1.2. 合理布局公共设施与服务在公租房社区中,应合理布局公共设施与服务,如学校、医院、商店等。
这些设施和服务的分布应便于住户的接触和使用,提高生活便利度和居住满意度。
2. 公租房建设与施工公租房建设与施工是保证住房质量和工期的关键环节。
在建设和施工过程中,需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
2.1. 强化施工管理建设公租房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商和工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同时,加强材料和施工工艺的把控,防止使用劣质材料和违规施工。
2.2. 质量验收与交付使用公租房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房屋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
同时,制定合理的房屋交付流程,确保住户能够顺利入住并享受相应的居住权益。
3. 公租房租赁管理公租房租赁管理是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权益和社区稳定的重要环节。
在租赁管理过程中,需要注重租户入住资格审核和日常维护管理,以提高公租房运营效率。
3.1. 入住资格审核公租房租赁前,需要对低收入家庭的入住资格进行审核。
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严格核查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和居住需求,保证低收入家庭的优先租赁权益。
3.2. 日常维护管理在公租房日常维护管理中,需要加强对房屋和配套设施的维修与保养。
公共租赁房企业化建设运营面临的问题

业 或 者 社 会 机 构大 规 模 地 参建 公 共 租 赁房 强烈
的直接 利益 驱动 。 以杭 州 ( 田园) 块 和 台 州地 块 进 行 公租 房 地
能 得 到 的最 大 收益 。机 会成 本低 , 明投 资较 有 说
4. 86 2. 45 68 .5 1. 4 9 7 1 .2 5 O 0 5 2 .7 2 2 .7 46 . 15 . 2 0 .7
3. % 8 2 1. % 9 6 2. % 2 8 4.% 7 1 6 .% O 1 0 0 .% 6 .% 13 2 .% 2 3 3 .% 4 4 4 0 .% 1.% 44
与 限制 。经过测 算 , 即使 政府 补 贴企业 租 金达 到 市场 正常 水平 , 其投 资 回收期 也在 1 以上 , 5年 投 资回 收期较 长 、 资 回报 率较 低 。如 果没 有其 他 投 相 应 的优 惠政 策 , 之 公共租 赁 房后 期 的运营 维 加
护 还 需要 投入 大量 的人 力物 力 , 以很难 形成 企 所
79 45 2 4 96 18 62 3 8 13 2 7 81 0 75 2 30 8 17 0l 38 0 67 4
3.% 92 1. % 86 3.% 2O 4.% 94 6.% 2 8 O0 .% 5. % 7 8 2.% 4 5 3.% 1 5 60 .% 2 .% 6 1
另一 方面 ,房 地 产 企 业 目前 普 遍 陷入 融 资 难 、 资成本 高 、 金紧 张 的困境 。 融 资 尽管 存款 准 备
金率 从 2 . % 调 至 2 . % 15下 0 5 ,但 依 然 处于 高 位 ; 5
公租房运营管理

一、公租房运营管理概述公租房是指政府出资、由社会力量建设、供低收入家庭居住的住房,是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公租房运营管理是指政府出资、由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是政府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二、公租房运营管理的原则1、公平原则:公租房的运营管理应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地分配公租房,使低收入家庭得到公租房的利益。
2、公正原则:公租房的运营管理应遵循公正原则,公正地对待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不得因家庭的财富、政治地位、社会职位等因素而歧视。
3、公开原则:公租房的运营管理应遵循公开原则,公开发布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入住管理等信息,使更多社会公众了解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情况。
三、公租房运营管理的内容1、申请条件: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应根据当地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确定,一般要求申请家庭的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程序:公租房的申请程序应符合当地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一般要求申请家庭提供有关资料,经过当地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确定申请家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签订租赁合同。
3、入住管理:公租房的入住管理应符合当地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一般要求入住公租房的家庭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并遵守公租房的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公租房的结构和用途。
4、维修管理:公租房的维修管理应符合当地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一般要求入住公租房的家庭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并遵守公租房的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公租房的结构和用途。
同时,公租房的维修管理应当根据公租房的使用情况,定期对公租房进行维修,以确保公租房的安全、舒适和美观。
5、退租管理:公租房的退租管理应符合当地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一般要求入住公租房的家庭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提前通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并退还公租房的租金和押金。
四、公租房运营管理的重要性公租房运营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浅析国有资产租赁运营管理及建议

浅析国有资产租赁运营管理及建议浅析国有资产租赁运营管理及建议一、引言国有企业是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主体,在产权交易管理上有着更高的要求,它必须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国有资产必须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那么下规范交易,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有效规避交易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提升商业价值。
结合国有资产租赁业务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开展趋势进行分析,对今后业务开展、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旨在提高国有企业在租赁市场的竞争力。
国有企业将国有资产对外出租获取租金,是最常见的租赁业务。
随着社会不断开展,房地产开发不断增加,房产租赁市场逐步扩大,竞争压力也随之加大。
加之实体经济受到互联网经济的冲击,一定程度影响房产租赁市场的开展。
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如何保证国有资产租赁业务的有序开展、租赁业绩有效提高值得探讨和深思。
二、房产租赁存在的问题我公司现有商业资产大局部是灾后重建工程形成的,以安置房工程为主,位置不佳,人流量少,商业气氛差,无法在短时间内形成商业圈。
加之,商铺内部结构复杂,直接影响承租方装修本钱,可利用面积少,无法吸引意向方的投资意向。
2.互联网经济冲击实体经济的开展当今,互联网经济蓬勃开展,电商模式不断扩大,导致实体经济出现降速开展现象。
由于电商和新零售的不断崛起,使得传统行业的开展受到影响,对门店的需求度急剧下降,迫使传统行业出现转型,间接导致对商业资产的需求。
3.商业体量大,出租率低随着公司不断开展,商业资产体量不断扩大,但绝大局部商业资产价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导致局部商业资产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拉低出租率。
4.租金收取率较低大局部承租方反映经营压力过大、租金过高等因素,拖延缴纳租金或拒绝缴纳租金,导致租金收取率低。
而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租金收取,程序较为繁琐,耗时较长,不能及时有效起到警示作用,且破坏了租赁关系,影响了资产收益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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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运营管理主体公司化的思考7一、公共租赁房运营管理主体的选择分析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2010年6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很明显,中央层面的住房保障主导措施已逐步转向公共租赁房,而各省市地方政府也均加紧制定出台符合当地情况的公租房政策。
与紧锣密鼓的公租房政策推进速度相比,另一个实际问题却尚未引起足够关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谁应该成为公共租赁房运营管理的主体?公共租赁房作为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经济定位更多的集中在非盈利和公益性质上,政府相关部门直接负责房屋的建设管理,这种模式有利于政府直接掌控公共租赁房的供应数量和品质,也是世界各国在解决住房保障问题初期常用的方法。
但它最大的问题是政府所需要的投入大,仅靠政府的力量建设公共租赁房资金和规模上都有较大限制,要想长期持续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政府应逐渐从主体供应的地位,向主导、引导市场供应转换,吸引市场力量投资等多种建设和筹集方式。
而且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数量庞大,公共租赁房投入使用后房屋维修及日常运营的费用承担和人力投入都非常巨大,在各地住房保障机构人员已经普遍紧缺的事实下,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对政府管理负荷和执行效率都是较大的挑战。
根据国外解决中低收入住房问题的公共住房建设管理经验,以及国内一些城市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探索,笔者认为,要避免重走计划性租赁住房供给方式的老路,依托政府政策支持的市场化、公司化的专业管理机构———公共租赁房管理公司(下简称公租房公司)使之成为执行政策和接轨市场的主要载体。
公租房公司既可以由政府出资组建独立的房地产租赁业务服务商,也可以和在市场上具有较好声誉的房地产中介商合作,通过市场化运作包揽存量房源整合、租金核算、管理维修、政策监督等一系列服务,公租房公司在政府指导下开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租赁业务,并实现保本微利目标。
二、公租房公司的优势解析作为连接市场和政府的纽带,公租房公司可以灵活运用市场手段、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满足需求人群,实现政策保障目标。
本文将从对政府、保障人群、房源供给方三方面论述公共租赁房公司作为运营管理主体的优势。
1.对于政府第一,挖掘整合存量资源。
目前,市场住房总量并不短缺,供不应求的一种可能是因为租赁市场不规范,一些房主不愿费时费力与租客谈判并进行房屋维护管理,干脆选择空置。
如果获得政府授信的公租房公司统一长期承租这些住房,政府信用和管家式委托服务可以把存量市场的很多空置住房吸收到政府的公租房供给体系中,将扩大政府可掌控房源数量,并实现城市多点定居房源储备。
第二,减少政府建设投入。
在充分利用现有房源,吸收私人住房纳入公共租赁房管理体系的同时,政府直接建设公共租赁房的供应数量和规模可有相当大程度的缩减空间,土地机会成本和公租房运营管理主体公司化的思考李鹏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李萌德州市鲁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安费用大幅减少,仅需要投入房屋维修费、运营管理费和租金补贴。
从而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极大的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对于政府以及整个社会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资源浪费。
第三,调节市场租赁供给。
当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公共租赁房公司的房源规模和比例在整个住房租赁市场中都有一定影响时,比如占到城市租赁市场的10%~20%时,政府将有条件发挥公租房公司“房屋银行”的作用,在市场租金过高时指导其加大供给或补贴力度来调节均衡价格,稳定租赁市场体系。
而考虑到租赁市场和房屋交易市场的紧密联动性,租赁市场的有序平稳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减缓房价波动的压力。
2.对于保障人群第一,满足区位多元化需求。
面对数量众多,通勤需求差异大的保障群体,按申请者的区位选择意愿,公租房公司可通过房源储备在全市范围内调配房源满足其个体需求,而如果集中建设的房屋则职住冲突的问题较难协调。
并且公租房公司可通过前期的需求数据积累,主动在需求密集地域按照比重和等级提供较多的房源,更好的满足保障人群的区位多元化需求。
第二,提高租赁者居住质量。
集中建设公租房可以维持较低的租金,但区位选址常常远离市区,交通压力和通勤成本较大,大量低收入家庭的集中居住也可能产生贫民窟等社会问题;而公租房公司可选房源多为市区交通和生活设施配套较为完善的小户型,能够满足租住者的舒适性需求。
第三,承担稳定低廉租约。
公租房公司作为拥有政府信用的房地产租赁服务商,可以给予符合政策时限的稳定长期租约,同时根据承租者的条件设定合理租金和补贴水平,从而承租者可在稳定低廉租约下实现居住需求。
3.对于房源供给者第一,减少空置风险。
当房屋的租赁委托给有政府信用的租赁服务商时,空置风险将由公租房公司承担,精力的节省和风险的转移对房主有很大的吸引力。
第二,获得稳定收益。
信息不对称下的甄别成本和日常管理的皮鞋成本(多磨点鞋底,即多花费时间和精力)使出租房屋的收益不确定性增加,而公租房公司的长期合约和按年转账使得出租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并能收获稳定的收益。
第三,享受税收优惠。
在政策的扶持下,委托给公租房公司租赁的房屋可以凭借合同获得租房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相对于市场化租赁可以带给出租方更多的利益激励,从而更大程度地调动起房屋供应者与公租房公司合作的积极性。
三、公租房公司运行模式的具体设计通过分析可以看到:公租房公司在对公租房的运营管理上可以发挥比政府更加灵活有效的作用,同时能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存量市场,筹集房源,吸收社会力量实现政策目标,因此成立公租房公司具有较强的政策意义和现实必要性。
当然,这一切仍需要建立在合理的运行模式设计基础上,下面从四个方面阐述具体设计思路。
1.房源收购政府成立的公租房公司对加盟的私人住房进行统筹管理,公租房公司与房主签订不低于3~5年的长期合约,签约期间每年初向房主支付当年的租金,价格相当于市场上同类住房的长期租约价格。
将存量私人住房纳入公共租赁房管理体系,通过一定时期的规模化发展,形成城市多点居住房源储备。
2.信息公布公租房公司建立全市联网的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信息平台,形成完整的信息网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提供租赁服务、公租房公司筹集的房源统一在信息平台备案,供符合条件的租户选择。
各辖区房源优先供应本辖区范围内的申请者,多余房源向有承租意向的申请者配租。
辖区之间的房源调配由公租房公司统筹把握。
3.运营管理公租房公司的运营成本包括对吸收房源进行简单的维护和装修费用,运营期间承担房屋维修费用、配租过程中花费运营管理费用以及每年年初按照合约支付给房主的长期租金。
收入包括配租者按政策设计条件缴纳的租金,政府按照支付给私人房主的短期租金和租户支付租金之间的差价以及政府按一定比例支付的配租管理费用,公租房公司通过市场租金的长短期差额和政府支付的管理费用覆盖成本,实现保本微利目标。
4.退出保障公共租赁房的保障性性质决定其要有完善的退出机制。
公租房公司通过公共租赁房服务信息网络可以掌握公租房配租者完备的信息,并在一定时期(如3年)后重新进行信息评估,决定其是否延长一次或停止配租(最多承租期为2次6年)。
如果配租者在不符合条件后仍拒绝退出公租房,则公租房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其收取租金,以市场化方式提供房屋租赁服务,间接实现不符合条件者的实质退出。
参考文献1.吴海瑾.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问题研究———兼谈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城市发展研究. 2009.122.袁秀明.公共廉租房的政策因应.改革.2010.33.雨果·普利莫斯.欧洲住房金融改革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国际城市规划.2009.6李求军/责任编辑异议登记是《物权法》第19条第2款规定的一种登记类型,它是为了解决更正登记程序较为费时,申请更正的权利人与登记名义人之间的争议一时难以解决,而由法律确立的一种对真正权利人利益的临时性保护措施。
《房屋登记办法》和《土地登记办法》也分别对房屋异议登记与土地异议登记作出了规定。
但是,由于异议登记是《物权法》借鉴比较法(主要是德国法)的经验而引入的一种新型登记,我国以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并无此类登记,加之《物权法》对异议登记的规定较为简略,因此理论上和实践中对于异议登记的适用要件存在不同的理解,有很大的分歧。
由于明确异议登记的适用要件,不仅有助于登记机构正确进行异议登记,贯彻落实《物权法》的立法目的,而且也能够有效避免因登记机构错误办理异议登记而承担赔偿责任。
故此,本文拟对异议登记的适用要件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以推动理论界与实务界深入研究这一问题。
一、异议登记只适用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1.是否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任何事项错误都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在德国法上,异议仅能针对登记簿上权利事项的错误而提出,对此是不发生疑问的。
因为,《德国民法典》第899条规定的异议登记与第894条规定的更正请求权紧密相联,能够申请异议登记的人应当是享有更正请求权之人。
更正请求权是指,当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与真实的权利不一致时,请求相对人表示同意更正登记的请求权。
它属于物权请求权的一种,是排除妨害请求权在不动产登记程序中的具体体现。
由于更正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具有从属性,附随于物权,因此只有物权人才能享有更正请求权。
依据《德国民法典》第894条,更正请求权人就是“其权利未被登记或未被正确登记的人或因登记并不存在的负担设定或限制而受到侵害的人”。
申言之,在德国民法中,只有那些物程啸清华大学法学院论异议登记的适用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