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清单

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清单
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清单

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

一.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二. 法规

A.工会、女工未成年工保护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1985.01.18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63次会议通过)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管理办法(1991.08.01 全国总工会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第9号发布)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1989年1月20日劳安字(1989)1号文印发)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01.18 劳动部劳安字2号文件颁发)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1993.11.26 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卫妇发[1993]11号文颁发)

纺织系统女职工劳动保护细则 (1991年6月8日纺织工业部、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纺生字(1991)25号文颁发 006)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91.01.18 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12.09 劳动部颁发)

B.事故管理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 (1991年7月25日劳动部劳安字(1991)23号文印发)00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试行)(1960年5月23日(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颁发) 劳动部关于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1988年6月29日劳字87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1993.09.17 劳动部劳办发140号)

国家机械委员会伤亡事故管理办法(1987.10.28)

建材工业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办法(1992.11.24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发)

冶金企业伤亡事故管理办法(1983.02.05 冶金工业部217号文件颁发)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02.22 国务院第75号令发布)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03.29 国务院第34号令发布)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1995.10.01 劳动部劳部发[1995]332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劳动人事部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行规定(1986.03.25 [86]高检会(二)字第6号)

乡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报告暂行办法(1989.01.19 农业部颁发)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1991.07.25 劳动部23号文件发) 矿山企业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办法(1990.03.23 劳动部劳矿字第4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1991.03.05 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

C.安全综合管理

1.国务院关于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工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

规程》的决议

2.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1956.09.21)

3.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1995.11.08 劳动部劳部发405号文件颁发)

4.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管理办法(1991.08.07 劳动部劳计字43号文件颁发)

5.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1.03.30)

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1994)

7.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1962.04.26 劳动部中劳护字56号文件颁发)

8.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1991.03.21 劳动部劳安字8号文件颁发)

9.第一机械工业部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1982.01.20)

10.冲压安全管理规程(1985.05.10 机械工业部颁发

11.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981.08.12)

12.电气安全工作规程(1987.01.02电子工业部颁发)

13.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10.07机械工业部颁发)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987.12.16 劳人护[1987]36号文颁发)

15.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1990.06.01 劳动部第16号文件发布)

16.电子工业安全卫生条例(1986.04.10 电子工业部颁发)

17.关于搬运危险性物品的几项颁发(1951.10.09 劳动部颁发)

18.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987.03.01 石油工业部颁发)

19.航天工业冲压作业安全技术管理办法(1991.04.08 航空航天部颁发)

20.航空工业危险点控制管理办法(1991.05.11 航空航天部颁发)

21.航空航天工业部工厂安全性评价规程(1991.05.10)

22.航空工业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办法(1991.09.26)

23.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991.04.14 化学工业部颁发)

24.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1987.08.15)

25.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991.10.29 船总企1804号)

26.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1986.11.24 化学工业部颁发)

27.化工系统健康监护管理办法(1988.07.22 化学工业部颁发)

28.化学工业部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1982.12)

29.化学矿山工业卫生管理规定(1991.04.25 化学工业部220号文件颁发)

30.机械电子工业部工业卫生管理规定(1989.07.17 机电质1127号文件颁发)

31.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02.17 国务院国发14号文件发布)

32.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05.20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颁发)

33.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1995.08.01 劳动部300号文件颁发)

34.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995.01.22 劳动部劳部发56号)

35.有害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劳部发[1994]50号)

36.氧气安全规程(1988.12.01 冶金工业部856号文件颁发)

37.木工平刨床安全管理规程(1985.05.10 机械工业部60号文件颁发)

38.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计规定(1988.06.14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发)

39.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1988.07.28 劳动部、计委、轻工部、农业部颁发)

40.油库安全管理规程(试行)(1981.03.15 第一机械工业部177号文件颁发)

41.冶金工业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程(1991.09.19)

42.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暂行规定(1982.03.17 国家城建总局颁发)

43.内河船舶使用液化石油气设备检验规定(1986.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规字第500

号文颁发)

44.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1987.12.31 化学工业部颁发)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01.06 国务院国发[1984]5号文件发布)

46.有色金属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987.06.26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颁发)

47.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1994.10.27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意批准)

48.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1986.02.07 劳动人事部2号文件)

49.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1982.02.06 国务院颁发)

50.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1986.03.21 国家经济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等联合颁发)

51.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1995.08.31 国经贸运466号文件)

5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1982.02.06 国发第22号文件)

5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991.09.21 劳动部劳安字第31号文颁发)

5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10.01 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

55.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1987.02.06 劳动人事部劳人护第3号文颁发)

56.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988.01.05 劳动人事部劳人护第1号文颁发)

57.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员管理办法(1995.06.20 劳部发[1995]260号)

58.港口油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则(1983.04.12 交通部水监字860号文颁发)

59.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1983.04.12 交通部[83]交水监字860号文颁发)

60.关于建立劳动保护室的意见(1979.02.28 国家劳动总局劳总护字30号文件)

61.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管理规定(1988.12.14 劳动部劳安字55号文颁发)

62.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993.07.12 国发[1993]50号文)

63.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试行)(1988.11.10 机械电子工业部颁发)

64.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暂行规定(1988.01.26 冶金工业部冶安环字80号文件颁发)

65.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6.10.04 劳动部令第3号)

66.建材工业劳动保护工作暂行条例(1986.02.06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发)

67.建材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管理暂行办法(1986.03.10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143号文颁发)

68.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管理办法(1990.05.16 劳动部劳安字12号文件颁发)

6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10.30 劳动部令第4号)

70.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1995.11.06 劳动部劳部发398号文件颁发)

71.矿山安全条例(1982.02.13 国务院国发30号文发布)

72.矿山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1994.12.04 劳动部劳部发500号颁发)

73.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1994.12.14 劳动部劳部发502号文件颁发)

74.煤矿安全规程(1986.02.15 煤炭工业部煤安字第91号文颁发)

75.乡镇煤矿安全规程(1987.04.30 煤炭工业部煤地方字192号文颁发)

76.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规则(1989.05.18 劳矿字[1989]5号文颁发)

77.乡镇露天矿场安全生产规定(1988.02.27 劳人矿[1988]2号文颁发)

78.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若干暂行规定(1984.10.23 劳人矿[1984]3号文颁发)

79.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1987.07.09 卫生部、农牧渔业部颁发)

80.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995.04.07 劳动部劳部发161号文件颁发)

81.轻工业冲压设备安全作业管理条例(1987.01.12 轻工业部轻劳字第2号文颁发)

82.轻工业劳动保护条例(1980.05.04 轻工业部轻劳字第17号文颁发)

83.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计规定(1988.06.14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发)

84.水泥机械化立窑安全生产规程(1990.01.08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发)

85.造纸工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990.04.20 轻工业部轻纸字第1号文颁发)

86.制革、皮鞋、毛皮、皮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1988.05.13 轻工业部轻皮文字第11号文颁

发)

87.烟草行业安全管理暂行条例(1988.10.28 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烟计167号文颁发)

88.国营企业职工人个防护用品发放标准(1963.09.18 劳动部劳护字170号文颁发)

89.野外地质工作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试行颁发(1964.06.04 国家经委、国务院文办、财办第829

号文颁发)

90.农药安全使用规定(1982.06.05 农牧渔业部、卫生部农字第4号文颁发)

91.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12.03 国务院国发005号文件颁发)

92.冶金企业尘肺病人分级与管理规程(1992.04.01 冶金工业部冶安环字164号颁发)

93.冶金企业粉尘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1992.04.01 冶金工业部冶安环字164号颁发)

94.冶金企业高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1992.04.01 冶金工业部冶安环字164号颁发)

95.冶金企业工业毒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1992.04.01 冶金工业部冶安环字164号颁发)

96.冶金企业有害作业职业卫生管理通用规程(1992.04.01 冶金工业部冶安环字164号颁发)

D.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的概念、范围与原则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

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

工伤康复

工伤保险管理与争议处理

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E.计算机安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

三. 标准

A.管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 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 — 8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 — 85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85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 8187-87

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

高温作业分级GB 4200—84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危险货物命名原则GB 7694-87

辐射安全培训规定GB 11924-89

辐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基本要求GB/T 14570-9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 3723-83(旧标准)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 / T 3723—1999代替GB / T 3723—1983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6720-86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 6389-86

核电厂安全系统设计基准GB 13284-91(旧标准)

核电厂安全系统准则GB 13284—1998代替GB 13284—1991 GB/T 13629—1992 核电厂安全系统的可靠性分析要求GB/T 7163—1999代替GB/T 7163—1997

液化气体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准则GB 17422—1998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89

B.规程类标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

建设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85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 6077-85

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GB 4655-84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91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86

冷冲压安全规程GB 13887-92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 4674-84

磨具安全规则GB 2494-84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GB 17668—1999

铸造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 13318-91

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 8959-88

悬挂输送机安全规程GB 11341-89

木工机床结构安全通则GB 12557-90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 — 84

热喷涂操作安全规程GB 11375-89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9-88

保温瓶喷漆车间安全技术规程ZBY 22009-88

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GB 15081-94

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GB 12434-90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85

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89

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GB 14544-93

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GB 13746-92

锌-锰干电池生产防尘毒技术规程GB 13011-91

石英砂(粉)厂防尘技术规程GB/T 17270—1998

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GB/T 17398—1998

铝电解生产防尘防毒技术规程GB/T l7397—1998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199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1998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13348-9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 12367-90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程GB 14444-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程GB 14443-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GB 6514-8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GB 17750—199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通风净化GB 6515-8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GB 7691-8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GB 7692-87(旧标准)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通风净化GB 7693-87(旧标准)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装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2—1999代替GB 7692~7693—198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 12942-91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GB 12475-90

C.机械、设备设施、器具类标准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 10055-88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 12602-90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 15052-94

工业蒸汽锅炉系列GB 1921-88

热水锅炉系列参数GB 3166-88

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条件JB 3350—83

压力机的安全装置技术条件GB 5091-85

压力机用感应式安全装置技术条件GB 5092-85

压力机用光线式安全装置技术条件GB 4584-84

压力机用手持电磁吸盘技术条件GB 5093-85

插床安全防护技术要求GB 17585—1998

拉床安全防护技术要求GB 17586—1998

牛头刨床安全防护技术要求GB 17584—1998

木工平刨床的结构安全标准JB 3380 — 83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 8196-87

机械加工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类GB 12299-90

架空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GB 9075-88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11部分:电焊钳GB 15579.11—1998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12部分:焊接电缆耦合装置GB 15579.12—1998代替GB

7945—87

防护屏安全要求GB 8197-87

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 17045—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87

带电铁丝网和电围栏的安装和安全运用GB 7946-87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GB 13486-92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88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GB 10080-88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2358-90

液化石油气GB 11174-89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74-84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6—1998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5—1998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7—1998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4—1998

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86

固定式钢直梯GB 4053.1—83

固定式钢斜梯GB 4053·2 — 83

D.职业卫生及防护类标准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T 16854.1 — 1997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2部分:职业病诊断术语GB / T 16854. 2—1997 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GB 3230—1997代替GB 3230—82

职业性磷中毒的诊断GB 17059—1997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第1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GB/T 16852.

1—1997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第2部分: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的诊断规则GB 16852.2—1997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第10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的诊断GB 17058—1997

放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第1部分:工业X射线探伤GB/T 17150—1997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1651-89

阻燃防护服GB 8965-88

X 射线防护服GB l7269—1998

低压绝缘胶鞋GB 12015-89

护耳器—耳塞GB 5893.1-86

护耳器主观测量方法GB 5893.3-86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GB 4385-84

炉窑护目镜和面罩GB 4015-83

焊接护目镜面罩GB 3609.1-83

过滤式防微粒口罩GB 6223-86

安全网GB 5725—1997代替GB 5725~5726—85

密目式安全立网GB 16909—1997

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1997代替GB 4200—84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1997代替GB 3869—83

有毒作业分级GB 12331-9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44-85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GB 13733-92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 5817-86

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GB 6719-86

聚氯乙烯塑料生产防尘防毒技术规程ZBY 09001-88

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 13691-92

立窑水泥厂防尘技术规程GB 5984-86

橡胶加工配炼车间防尘规程GB 5833-86

玻璃生产配料车间防尘技术规程GB 6528-86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 5748-85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 10436-89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TJ 33 — 79 (试行)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试行草案79年)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82

城市区域振动标准GB 10070-8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349-90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5

小型氮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66-89

普通过磷酸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65-89

四. 国际公约

●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

●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

●职业卫生设施公约

●安全使用石棉公约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一)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XX股份公司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 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 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0 XX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X X县X X 镇潘XX拖欠货款案,二是廖XX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XX县何X X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 经我们与XX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 潘XX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

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 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向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 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份法律意见书。 20 XX年10月份,前公司员工孙XX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XX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XX 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 X X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 保障李X X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 以追究孙XX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 两份关于孙X X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地进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一览表

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一览表(一) 编号发布单位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实施日期 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04.01 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建设部部长令第76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00.10.01 3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1995.9.1 4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5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一章:第2、27-30条,56条适用)1997.3.1 6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六章第41条)2000.9.1 7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15、16、19、34-37、47条适用) 8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司适用条款:第一章:第1、2、5条,第三章:第13、15、19、20-22条,第四章:第28-30,32-34条,第五章:第41-42、44-45条,第六章:全部)1989.11.1 9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9届2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适用)1998.9.1 10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8届28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司适用条款:第一章:第7条,第二章:第18条,第三章:第21、22、30条,第五章:全部)1998.1.1 1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7届16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4、31条适用)1989.12.26 12中国国务院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06.28 13中国国务院国务院令第158号城市供水条例1994.10.1 14中国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4.1 15中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文适 用)1996.08.03

未成年人用工的法律风险

一、相关的法律规定1.《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规定了用工的范围、体检标准、登记制度。 二、法律风险分析 1.依法保障劳动权益。未成年工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保护措施和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用人单位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成年工上岗前,用单位应对其进行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体检发现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为未成年工调换适宜的工作岗位;未成年工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治疗。用人单位不仅要对未成年工健康检查事宜进行全面的安排,而且应承担所沙及的所有费用支出。未成年工在规定的健康检查期间应算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从未成年工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未成年工的保护主要是在工种的保护上,原则上应该是不能安排从事损害其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的标准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比较详细,所以作为公司,一定要注意对未成年工的工作安排。因为如果发生纠纷的话,未成年工更 1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电子电气法律法规列表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颁发地区颁发时间实施时间法规主要内容 1《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 物质》 RoHS指令 欧盟2003.2.132006.7.1 欧盟各成员国应保证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于欧盟市场的新电子 电气设备不包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以及多 溴二苯醚(PBDE),在产品的均质材料中限值是:除了镉不超过0.01%, 其它五种物质不超过0.1% 。 2《报废电子电气设备》 WEEE指令 欧盟2003.2.132004.8.13 WEEE指令被称为RoHS指令的姐妹指令。WEEE指令规定2005年8月13 日后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要有分类收集的符号标识,生产商还 要对自身产品的废弃物负责,并要提供资金保证,资金保证的形式 可以是证明参加了某一回收体系,或提供回收保证,或冻结银行帐 号。除了要求生产者承担回收责任以外,还针对材料的回收率提出 要求。 3《消费性产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质》 POHS 挪威2007.12.15× 禁止生产、进口、出口或者贩售含有超过规定限量的有害物质的消 费品。法规出台时禁止了18种物质,在08年10月改成了10种物质。 4《H.R. 2420:电气设备环保设计法案 》 美国2009.5.142010.7.1 《H.R. 2420:电气设备环保设计法案》即EDEE法案,用以修订1976年制 定的《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目的是确保在美国各州和对外贸易中, 对电气设备使用的某些有害物质实施联邦统一的管控法规。EDEE法案将在 联邦层级上对美国所有州的电子电气设备限制法规进行统一规范。 法案要求,2010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电子电气产品,其均质材料中铅(Pb) 、六价铬(Cr6+)、汞(Hg)、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的含量不 得超过重量的0.1%,镉(Cd)的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0.01%。 管理当局将在一年内颁布检测标准。 法律法规列表

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借贷项目法律服务 1、对借款户/担保人的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贷款的风险,出具调查报告,确定贷款的可行性,具体内容包括: 调查核对借款户/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如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经过年审)等; 调查借款户/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如涉诉案件情况,资产登记、抵押、查封情况; 调查核对借款户/担保人的资质情况; 审核抵押物的流通性、合法性、有权性,协助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审核评估机构对抵押物的评估,确保抵押物的价值与贷款额度相当; 委托有关机构(如行业协会)调查借款户/担保人的主要领导人素质,如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否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是否熟悉其行业的发展趋势等; 委托有关单位调查借款户的项目开发情况,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等等。 2、对数额较大的贷款,根据银行要求,列席审贷会,就贷款计划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根据银行要求,对贷款业务(如按揭贷款)提供律师见证,或委托公证处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 (二)债权实现法律服务 1、对于已经进入诉讼仲裁的案件 协助银行代理人处理案件,也可直接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财产保全、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等诉讼法律事务。 2、对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件,协助或代理银行参加破产清算工作,确保抵押、质押等优先受偿权的实现。 3、对拟诉讼的案件 协助银行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核对与案件相关的资料,如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合同、展期协议、还款协议书和还款计划、担保协议等,确保诉讼证据有效。 对案情进行分析和研究,对债务人及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案件的可执行性,提出法律意见,报银行决定。 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或有严重诉讼障碍的案件,积极采取补救、排除措施,为实现债权创造条件。 4、对于暂不准备起诉的案件 协助银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密切监管债务人及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必要时发出律师函催收欠款。 (三)其他法律服务 1、提供银行治理结构的科学化、法治化、安全化建议,就修订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提供处理突发事件、员工违法乱纪行为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 2、应邀参与重大项目的策划、运作,进行相关调查,出具法律风险分析报告,拟订、论证法律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3、规范常用业务合同,修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之处的条款。根据银行及客户的要求,制定适用的特殊合同文本。对银行拟签署的其他合同进行法律风险分析与规避,跟踪、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不含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 二、环境保护法律 l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l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 l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l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l 中华人民共与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影响评价法?l 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l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l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l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l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l 中华人民共与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四、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l 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一号局令)?l 国家环境保护局法规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号局令) l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第三号局令) l 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第四号局令) l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五号局令)?l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六号局令)?l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第七号局令)?l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号局令) l 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第九号局令)?l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号局令)l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一号局令)?l 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第十二号局令) l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号局令)?l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第十四号局令) l 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五号局令) l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第十六号局令)?l 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号局令) l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八号局令)?l 环境信访办法(第十九号局令) 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系列) l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l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得若干意见 l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l (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问题得通知?l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l(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得原则与方法(试行) l (7)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得通知?l (8)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与防范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与防范 劳动用工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或缺的管理活动。近年来随着劳动用工法 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长,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在劳动用工领 域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如何防范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已成为企业在日常经 营活动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重大人事管理问题。本文拟结合《劳动合同法》、 《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论述一下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 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一、企业常见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其实比较复杂,有很多类型,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雇佣关系、其他民事关系等多种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事 实劳动关系。笔者根据多年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及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总结认为, 企业常见的劳动用工(专指劳动关系一类)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在招用人员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因招用员工存在违反公平就业规定引起的法律风险 《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 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何谓“ 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虽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但《就业促进法》仍就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就业歧视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其中,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一些行为包括:1、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 标准; 2、录用女职工,在劳动合同中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歧视残疾人;4、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如果企业在招用人员的过程中,出现上述行为又没有基于 法律规定的特殊理由,则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就业歧视,进而导致相应的法律风险。 (二)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引起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 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 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 实说明。 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劳动报酬是主动义务,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实践中企业往往会忽视这个 主动告知义务,导致风险的发生。 (三)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 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实践中,有些企业 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不辞而别,给企业带来损失,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 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法律一贯是严格禁止的。但有的企业为规避法律,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转而采取一些变相的方法或手段,达到向员工收取押金的目的,如收 取服装费、住宿费、培训费等。有的企业滥用强势地位,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通过扣押劳 动者居民身份证件或其他证件(比如暂住证、学历证书等)以达到目的。针对实践中企业的 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延续我国一贯的做法,作了严格的禁止性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及防控 .doc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及防控 一.课程信息 【授课形式】知识讲授、视频分析、案例展示等 【培训对象】法务、HR、总经理等 【课程时间】2天 二.课程概述 在可以预见的几年内,中小企业的生存都将是举步维艰,加之国内对劳动保护法律的不断完善,劳动者自我保护和防卫意识的不断加强,导致了中小企业用工难,辞工更难等现象的出现,令企业主和管理层叫苦不迭。如何管理员工、处理问题员工、整顿企业内部纪律成了每个企业主和HR的必修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事制度法制化决不仅是听上去的那么冷冰冰,用好了这把利器将助企业所向披靡,无往不胜! 本课程将分别从司法实践和公司内部管理需求的角度对各种劳动争议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和解决,并可以根据公司要求,预留交流时间,以期踏踏实实的解决公司的实际痛点。 三.课程收益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训人员能够获得以下技能: 全面了解录用人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掌握相关文件设计技巧。 掌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设计技巧。 掌握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原则。 了解员工工资的合理构成,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掌握劳动合同的起草和修改技巧。 了解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并能够注重对竞业限制问题的规避。 了解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流程和应对策略。 了解工伤的认定、处理和赔偿问题。 了解劳务派遣的使用条件和限制。 员工社保缴纳问题及纠纷处理。

五.课程大纲 主题一:劳动赔偿金问题(第一天) 1.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赔偿金的约定。 2.关于工资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对赔偿金的影响。 3.劳动合同解除时应该如何计算赔偿金及支付问题。 4.经济补偿金的给付范围、底线与高线的控制。 5.合同终止及员工辞职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义务与应对措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程序与补偿措 施是什么? 6.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跨越新法和旧法,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7.经济补偿需要以工资为标准,应如何设计工资包含的项目,维护用人单位最大利益? 8.哪些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在无效劳 动合同的前提下辞退劳动者是否适用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9.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何变化?员工辞职条件有何变化?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在适用期辞退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 10.劳动法规定除22条、23条的情况以外,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责任,但劳动者如果给用人单 位造成损失,应否赔偿?如何设置? 11.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应否给付经济补偿? 12.当企业和劳动者都有违约行为时,违约责任如何分配? 经典案例分析 主题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企业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有何新规定?应如何规避其中劳动争议的风险? 2.未及时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该如何补救? 3.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能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劳动合同能否中止,中止期间企业能否不缴纳社保费用? 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何制作有利于用人单位应诉时举证的辞退书?如何解除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事先通知工会,若无工会怎么样解决?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篇一:最新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及建议 最新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及建议 引导语: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工作总结频道迎合各位朋友的需求,特意提供了最新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及建议,希望大家喜欢! 辞旧迎新又一年,在贵公司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们完成了2010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在这一年间,贵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防范。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更好地为贵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规范管理及风险防范,现将过去一年以来的法律顾问工作从正、反面及建议进行总结如下: 一、从我所律师在2010年11月27日起至2011年11月26日的顾问服务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并取得的了较好的效果: 1、帮助公司整理、制定《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加强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了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使各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分明,业务井然有序;积极发挥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2、严格审查、制定公司各类合同,通过拟定《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和解协议书》、《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等及及时审查、修改公司即将签订的各类合同,使贵公司完善了公司的合同管理,预防了风险发生,至目前止未出现任何因合同约定不清、违约等合同纠纷。我认为公司在预防纠纷的发生上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以后合同的进一步履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积极参加公司的日常工作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处理。预防了一些突发状况的发生,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稳步有序。 4、协助贵公司高层赴贵州省,丽江等地对购买设备及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在拟定合同时将贵公司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在条款的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以后面临风险的救济途径,使公司不会被陷入困境。发现了问题及时言正的向贵公司指出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使得贵公司在决择时有了更充分的考虑,使此次投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也取得了更多的主动权。 5、参与贵公司的股权收购商业谈判,分析在可能存在的潜在商业风险,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及时加以正确的处理,积极维护了公司的利益,预防了风险的发生。 6、对贵公司的应收账款及时进行跟踪、了解,针对久拖不还的客户及时向对方发出《律师函》进行追讨,向对方阐明利害关系,力争让对方尽快支付拖欠公司的款项。 7、妥善处理贵公司与。。。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通过我们的诉讼技巧,避免了诉讼的发生,为公司争取了利益最大化和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纠纷的纠缠。 8、积极处理贵公司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对话,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好,最大程度的使公司资金尽快的回笼。 在2010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律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2010年度的法律服务,能清晰的看到通过我们律师多角度、全方位的努力工作,贵公司无论是经营管理环境、模式,抑或是公司的盈利能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改善,而且从风险防范和控制角度看,通过我们律师的顾问服务,2010年度,我们的工作都有效地实现了贵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总目标,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二、当然,在2010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中,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具体有如下问题: 1、工作积极性仍需加强,贵公司与我所建立常年法律关系后,我所由陶应强律师负责。在服

火力发电厂行业技术标准规定清单

火力发电厂行业技术标准、规定清单 A、安装调试试运通用规程标准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工[2003]153 号 2《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原电力部[1996] 3《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原电力部[1996] 4《模拟量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导则》电力部[1996] 5《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电力部[1996] 6《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电力部[1996] 7《火电机组启动蒸汽吹管导则》(电综[1998]179 号) 8《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DL/T794-2001 9《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SDJJS03-88 10《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质[1996]111 号) 11《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综[1998]全套) 12《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电综[1998]179 号 13《电力建设基本工程整套满负荷试运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中建企协[2006]6 号) 15《化学监督制度》SD246-88 16《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61-95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18《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1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96

2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21《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 22《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电公司[2000] 23《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大纲编制纲要》DZB07-1998 24《火电工程启动试运实施细则》DZB04-1998 25《火电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DZB05-1998 26《火电工程调试措施编制纲要》DZB06-1998 27《新建发电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可靠性评价办法》 B、2010年度火力发电厂13项技术监督用标准规范(西安热工研究院电站技术监督部 发布) 1)、绝缘监督部分 1.GB/T 5582-19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2.GB/T 7252-200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3.GB/T 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4.GB/T 20833-2007 《旋转电机定子线棒及绕组局部放电的测量方法及评定导则》 5.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6.DL/T 404-2007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7.DL/T 417-2006 《电力设备局部放电现场测量导则》 8.DL/T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第1部分:绝缘电阻、吸收比和极

课题论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如何规避用工法律风险

73993 人力资源论文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如何规避用工法律 风险 一、新劳动法实施背景下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为了更好地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谐用工关系,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制度,并在实践中逐渐将其完善。尤其是在新劳动法的实施运行之后,加速了传统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但其所面临的现状仍是不容乐观。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未得到有效的保护 根据相关统计,在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的企业用工合同签订与之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与此同时,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造成的用工争议比例仍旧居高不下,这就导致了由于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同时也对企业正常的人力资源工作造成影响。

(二)人力资源管理未能够实现现代化 据有关数据统计,近几年企业由于劳动争议而败诉的比例高达70%以上,而通过对其进行抽样分析发现,除了由于用工合同所导致的纠纷之外,很多情况却是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未能够将应该执行的程序做到位,使得很多相关流程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因此导致其在诉讼中败诉。因此,在新合同法不断提升劳动者自身地位的情况下,企业应不断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从而使其更加程序化、现代化。 (三)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较为短期,影响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 从目前企业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看,多数是签订的短期即三年之下的合同,虽然在新劳动法颁布之后,这种现象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但依旧未达到较为理想的状态。短期合同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用工单位来说,都有非常不利的影响。一方面,短期合同影响劳动者的职业稳定,使得其失业风险增大;另一方面,短期合同使得企业无法对劳动者实行持续的人力管理投入,从而让对其长期战略的发展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所面临的用工法律风险

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doc

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 项目 具体评分标准得分(总分: 100 分) 咨询类:电话或者当面进行解答,提出法律意见;对于重大事项 需要提出书面法律意见的,应于 12 小时内对咨询问题出具书面法 律意见书。( 5 分) 诉讼类:应当于接到相关起诉书之日起,于24 小时内展开资料、 证据的收集工作,积极应诉。(10 分) 迅速的反应时间 紧急情况类:如出现包括处理重大纠纷、市场营销行为进行规范 快速的提供服务 性论证、新闻媒体不负责任或歪曲事实报道时,为甲方挽回名誉(30 分) 损失,维护企业形象等紧急情况时,要求乙方现场解决的,应在 2 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在8 小时内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及相应对 策。( 10 分) 其他: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法律服务要求应不超过24 小时内提出 答复。( 5 分) 在接受甲方的咨询及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态度热情,积 极主动,反应迅速及时,不拖延,不推诿。(3 分) 乙方应在 8*5 的工作时间内向甲方提供优质热忱的服务;在工作 良好的服务态度时间外,乙方应保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随时能协助甲方处理(10 分)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2 分) 在代表甲方及随同甲方与外界进行交涉时,着装正规整洁,携带 律师执业证照等相关文件,热情大方,使用礼貌用语,维护甲方 良好社会形象。( 5 分) 在法律顾问任期中,准确无误地解答甲方提出的相关法律疑问, 提出法律依据,及向甲方出具准确的法律意见书。通过乙方的工 作,能够切实解答甲方的疑问。( 10 分) 优良的业务质量 为甲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提供实用、符合甲方实际生产经营及管 防范法律风险 理情况的相关法律信息、法律依据,以供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20 分) 及决策中参考,从而切实防止并解决甲方生产经营及管理中的出现 的法律问题,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及管理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 (10 分)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清单资料

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及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编制单位: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2016年2月25日 序号类别法律、法规、标准名称颁布时间实施时间颁布部门 符合 性 评价 存放地点适用条款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1989.12.26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7、33条 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 2008.6.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9、31条 3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8.29 (修订通过) 2016.1.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31、36、42、43 4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30 2013.6.29 (修订实施)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6、41、44、50条 5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2.29 1997.3.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8、29、30条 6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 2002.10.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6、7条 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10.28 (修订通过) 2008.4.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2、37条 8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15.4.24 (修订通过) 2015.4.24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2条 9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12.25 (修订通过) 2010.12.25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9条 10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2003.9.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6-20条 1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 2003.1.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8-31条 12 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5.7 2003.5.9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3 行政法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03.10.9 2003.10.9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4 行政法规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0.8.15 1990.8.15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5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8.3 1996.8.3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6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6.28 1992.8.1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7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18 1998.11.29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16-23条 18 部门规章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4.4.8 2004.4.8 商务部等七部符合生产管理部8、13、15、16、23

火力发电厂行业技术标准规定清单

火力发电厂行业技术标 准规定清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火力发电厂行业技术标准、规定清单A、安装调试试运通用规程标准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工[2003]153 号 2《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原电力部[1996] 3《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原电力部[1996] 4《模拟量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导则》电力部[1996] 5《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电力部[1996] 6《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电力部[1996] 7《火电机组启动蒸汽吹管导则》(电综[1998]179 号) 8《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DL/T794-2001 9《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SDJJS03-88 10《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质[1996]111 号) 11《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综[1998]全套) 12《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电综[1998]179 号 13《电力建设基本工程整套满负荷试运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中建企协[2006]6 号)

15《化学监督制度》SD246-88 16《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61-95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18《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1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96 2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21《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 22《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电公司[2000] 23《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大纲编制纲要》DZB07-1998 24《火电工程启动试运实施细则》DZB04-1998 25《火电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DZB05-1998 26《火电工程调试措施编制纲要》DZB06-1998 27《新建发电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可靠性评价办法》 B、2010年度火力发电厂13项技术监督用标准规范(西安热工研究院电站技术监督部 发布)

企业劳动合同十大法律风险提示

企业劳动合同—十大法律风险提示 一、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高昂的成本 《劳动合同法》设计了相应的约束机制,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将为此支付高昂的用工成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约束机制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无法辞退劳动者,否则,违法辞退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门槛大大降低 新的《劳动合同法》其立法目的就是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免劳动合同的短期化。《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法》模式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劳动者。而且新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对于这一深度的变化,企业必须早做预防,尽量阻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出现。 三、试用期法律规制更严格 1、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对应关系有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签劳动合同时,不论是否变更岗位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放弃试用期。 4、试用期工资有了新标准。新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76) 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内政办发【2014】38号) (83)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8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96)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18)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16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72)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20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2007) (2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7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79)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28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311)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318) 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179-2013) (3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32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34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347)

电力行业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清单 JL-01-19 综合类法律法规 序 号 法律名称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法规标准编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3.11全国人大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全国人大第七十号主席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4.23全国人大第六号主席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22全国人大第八十一号主席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12.29全国人大第二十八号主席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 7.1全国人大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10.26全国人大十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 会议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12.29全国人大第六十号主席令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8.27全国人大九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四 次会议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11.4全国人大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 议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10.1全国人大主席令第十五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10.26 全国人大十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10.26 全国人大六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 会议通过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12.29 全国人大九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11.4 全国人大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 议通过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全国人大 主席令第八十七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全国人大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全国人大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 防治法 2004.12.29 全国人大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全国人大主席令第七十二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12.29 全国人大主席令第六十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法 2018.12.29 全国人大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12.29 全国人大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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