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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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国家公务员是国家选派或聘任的具有行政管理职务的人员,其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为了确保公务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

本文将介绍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概况及其重要性。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是指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价和职业发展的一项制度。

考核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能力,培养优秀的公务员队伍,促进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评价。

它主要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考核指标,通过定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临时考核等形式,对公务员进行综合评价。

绩效考核的结果一般会影响公务员的晋升、加薪和奖励等方面。

二、能力培训。

能力培训是通过培训活动提升公务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不同的阶段,公务员需要进行不同类型的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基础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

通过培训,公务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胜任工作。

三、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是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指导和引导。

公务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能力和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和计划。

通过职业规划,公务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为个人职业生涯的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可以激励公务员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务员知道自己的工作成果会被评价,他们会更加刻苦地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

其次,考核制度可以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发展。

公务员知道只有通过努力工作和不断学习,才能得到晋升和提升。

这样可以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最后,考核制度可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通过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可以被淘汰,而优秀的公务员可以得到晋升和奖励,从而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质和高水平。

然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考核指标可能不全面或不科学。

有些指标可能过于简单,无法全面反映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四章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第四章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这一制度的涵义包括: 这一制度的涵义包括:
第一,考核的对象是已确立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第一,考核的对象是已确立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第二, 第二,考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和程 序进行。 序进行。 第三,考核结果是合理使用公务员的依据。 第三,考核结果是合理使用公务员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录用考核、 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录用考核、晋升考核的区别
工作实绩是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重点
1. 工作实绩是检验公务员对社会贡献大小的重要 产物。 产物。 2. 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是由“绩”的特点决定 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是由“ 的。 工作实绩是对国家公务员德、 3.工作实绩是对国家公务员德、能、勤的整体 检验。 检验。 4.突出工作实绩是推进公务员树立脚踏实地的 工作作风的需要。 工作作风的需要。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一) 客观公正 (二)民主公开 (三)注重实绩 (四)保障原则。 保障原则。
考核的内容 :
1.考德主要是考察公务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 1.考德主要是考察公务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 2.考能主要是考察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2.考能主要是考察公务员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考勤就是考察公务员的工作态度、 3. 考勤就是考察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勤奋精神和 事业心 考绩就是考察工作成绩。 4. 考绩就是考察工作成绩。 考廉就是考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5. 考廉就是考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1.目的不同 1.目的不同 2.法律依据不同 2.法律依据不同 3.考核组织不同 3.考核组织不同 4.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 4.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
(二)作用
1、选拔功能。 选拔功能。 评价功能。 2、评价功能。 激励功能。 3、激励功能。 监控功能。 4、监控功能。

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

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

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2023公务员考勤考核制度篇1第一条凡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工勤人员均适应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三条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撤离职守办理私事,不得串岗、溜号,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电话、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第四条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每人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公务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公务员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

所在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局长审批。

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

请假1天内可口头申请;1天以上(不含1天)需书面申请。

第七条公务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

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公务员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人事处)凭各单位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

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人事处)销假。

第九条公务员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公务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务员旷工2天以内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讨,报局办公室(人事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个人写出公开检讨,扣发年终奖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级和评选资格;连续旷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评价和评分,客观地了解其工作成绩和能力水平,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为公务员的晋升、奖惩、培训和调整等方面提供依据,推动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和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主要内容:1.工作业绩考核:对公务员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考核。

2.素质能力考核:对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进行评价和考核。

3.工作风格考核:对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诚实守信、纪律要求等进行评价和考核。

三、评价指标: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公务员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以优异成绩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质量:评价公务员的工作成果能否达到质量要求,是否存在差错和遗漏等问题。

3.工作效率:评价公务员工作是否高效率、高效能,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4.工作态度:评价公务员对工作的认真程度、敬业精神、责任心、服务态度等。

5.业务能力:评价公务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否熟练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6.团队协作能力:评价公务员与他人合作的能力,能否积极参与工作团队,协助他人完成任务。

7.创新能力:评价公务员对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否创新,是否能提出改善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8.沟通能力:评价公务员与他人沟通的能力,包括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

9.领导能力:评价公务员是否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是否能在工作中起到带领和管理他人的作用。

四、考核程序:1.设定考核指标和标准: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2.收集考核信息:通过个人自评、部门评议、工作记录等方式收集公务员工作表现的相关信息。

3.综合评价和考核: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给予合理的分值和评语。

4.反馈和奖惩: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务员,进行奖励和激励,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公务员进行必要的纪律处分或培训。

五、存在的问题:1.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和准确:评价指标和标准是否能够真正反映公务员的能力和工作表现是一个关键问题。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价、晋升选拔和奖惩激励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和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使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一、考核内容和方式国家公务员考核从整体上分为两个层面: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评价公务员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以及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定期考核则对公务员进行更全面、深入的评价,包括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团队合作、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

考核主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其中包括个人自评、领导评价、同事评价、下属评价、考核小组评价、工作成果评价等。

这种多维度的评价方式可以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

二、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需要明确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

评价体系应该包含各项能力要求和考核指标,如专业知识、工作质量、沟通能力、领导力等。

考核标准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以便能够对公务员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应该与国家公务员职位的级别和工作等级相匹配,以确保评价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公务员的考核成绩应该与其晋升、奖励和激励挂钩,以实现绩效与薪酬相挂钩,激励和引导公务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该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核评价可以为选拔拔擢出具有优秀能力和潜力的公务员提供客观依据。

对于考核结果较低的公务员,可以通过培训和指导来提升其能力和工作表现,以实现激励和改进。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作为公务员奖惩制度的重要依据。

对于考核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奖励和褒扬;对于考核差异较大且经过多次培训后未能改进的公务员,考虑到其职责和重要性,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纪律惩戒。

四、考核监督与改进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严格的监督与改善机制。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管,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公务员考核规定全文

公务员考核规定全文

公务员考核规定全文公务员考核是对公务员在岗位履职中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的制度,旨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公务员考核规定是对公务员考核进行具体细化和规范化的文件,下面将全面介绍公务员考核规定的内容。

一、考核评价体系1.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衡量公务员绩效的具体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责任履职等方面的内容。

2. 考核等级:考核等级是对公务员绩效进行评价的分类,根据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和表现优劣,将公务员分为不同等级,如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

3. 考核权责:考核权责是指负责对公务员进行考核评价的主体,一般由人事部门或者专门的考核机构担任,负责制定考核指标、组织考核、评定等级等。

二、考核程序与流程1. 考核计划:每年公务员考核前,人事部门或者考核机构会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节点、参与人员和考核的具体内容。

2. 考核通知:在考核开始前,公务员会收到相关的考核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考核时间、考核指标、考核要求等。

3. 考核评定:考核评定是对公务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和定级的过程,一般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包括评分、考核记录等。

4.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是将考核结果向公务员本人和单位发布的过程,公示时间一般较为固定,并通过公告、通知等形式进行。

5. 考核异议申诉:如果公务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相关部门会受理申诉,并进行复核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三、考核奖惩措施1. 考核奖励:对考核等级为优秀或其他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提拔、加薪、荣誉称号等。

2. 考核惩罚:对考核等级较低或工作表现不佳的公务员,会给予相应的惩罚,如追责、降级、停薪留职等。

3. 承诺考核:承诺考核是对公务员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考核,如完成率达到一定标准,则给予相应奖励,否则将进行相应惩罚。

四、考核结果使用1. 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异的公务员给予额外的绩效奖金,作为对其工作的鼓励和激励。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制度什么是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通过一定的考核,对公务员工作绩效和素质进行评价,以激励优秀公务员,同时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有利于:1.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励他们勇挑重担,努力工作,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

2.加强公务员的绩效管理,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3.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国事业发展。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对象、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等四个方面。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衡量公务员工作绩效和素质的标准和指针。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工作完成情况:即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情况和质量,以及工作的效率。

2.工作态度:即公务员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等。

3.学习、进修和提高素质情况:公务员在岗位上不断学习进修,提高自身素质的情况。

4.其他方面:如组织纪律、廉政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对象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考核对象,通常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包括:1.定期考核:即按照一定周期对公务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2.不定期考核:即对公务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考核。

3.其他方式:如个人申请考核、群众举报考核等方式。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对公务员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确定奖励、惩罚等方式激励或约束其工作行为。

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存在问题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指标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单位考核指标不合理,不能准确地衡量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2.应用范围不够广泛:一些地方单位、企事业单位公务员考核制度不完善,甚至没有此制度。

3.实施方式不够规范: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存在压力过大、评分不公、结果不公等问题。

如何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为了更加有效地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完善:1.优化考核指标:公务员考核指标应该更加科学、合理、透明,能够更准确地衡量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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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实施其他各项制度的依据与基础,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

2005新颁布的《公务员法》对考核制度做了一定的修改,以适应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需要,但新规定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文章通过对公务员考核制度重要性和国外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发现我国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存考核目标不明确激励功能失效,考核指标粗糙考核结果失真,考核等级较少考核结果中庸问题严重,绩效反馈缺乏沟通绩效改善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中文名公务员考核制度特点实施其他各项制度的依据与基础职责适用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需要目的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目录1.1考核意义2.2容标准3.▪考核容4.▪考核标准考核意义指公务员的考察和审核,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是指拥有法定公务员考核权限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公务员法及其相关规定所明确的公务员考核容,标准和程序,对考核权限的国家公务员进行的专门性的考察和评价。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行政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公开、考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容标准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管理部门依照管理权限,依据公务员考核的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公务员进行考察和评价,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依据的制度。

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它有利于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合理使用人才,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能。

本章共五条,对考核的容、形式、程序、等次及考核结果的效力等作了规定。

第三十三条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释义】本条是关于考核容的规定。

考核容一、公务员考核制度1.实行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职位分类、考核、奖惩、升降、任免、培训、工资福利等项容。

其中,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和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可以为公务员管理其他各环节上的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比如,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公务员的升降、奖惩、培训、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发现公务员的特长、缺陷和按职位要求进行职位轮换等,还可以运用考核结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如果没有科学、客观的考核,公务员的奖惩、升降、任免、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就难以做到客观、公正。

考核这个环节做得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整个公务员管理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行,并直接关系到每个公务员的利益。

因此,可以说考核是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中的基础性环节。

2.考核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的必要方式与途径。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的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工作或业务成绩的质量、数量及其能力、品行、学识、健康等状况进行考察审核,主要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目的是为了准确判断与评价被考核人是否称职。

在很大程度上,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的思想品德、才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公正合理评价,是管理机关发现、选拔优秀公务员和合理使用公务员的重要途径,并可以防止人才选拔上存在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等弊端;另一方面,考核也是公务员自我认知的一条途径。

通过考核,公务员可以更清醒地认识自我,便于促使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开拓创新,不断进取,从而优化整个公务员队伍。

3.考核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对公务员的考核,实质上是对公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以促使公务员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在考核过程中,通过上级对下级公务员的考察和下级公务员对上级的评议来形成上下级公务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促使各级公务员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4.考核是群众监督公务员的必要手段。

对公务员考核的容、标准与过程要做到公开化,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对担任一定层次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还要进行评议。

这就可以发挥监督与公开监督的威力,有效地防止各级公务员搞特殊化,防止公务员滥用职权,促使公务员正确地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并调动群众监督各级公务员的积极性。

二、考核的对象考核的对象主要是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非领导成员包括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不属于领导成员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公务员。

我国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我国对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的考核是两套方法,非领导成员的考核适用公务员法中规定的程序,领导成员的考核适用其他相关规定。

三、公务员考核的容公务员考核容的确定是考核工作的关键,考核容制定的科学与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务员考核的质量。

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考核的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以工作实绩为重点。

所谓“德”,是指公务员在政治上是否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国家是否忠诚以及思想作风、遵守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等情况。

它还包括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合作、协作的精神。

所谓“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主要考核公务员能否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包括专业知识、业务技术、文字水平、语言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

对不同类别的公务员,考核项目及其科目应当有所区别。

所谓“勤”,主要是指公务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

出勤情况是指公务员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有迟到、早退、缺勤,病、事假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等;工作态度是指公务员对本职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积极肯干、任劳任怨、热心踏实、精益求精等。

其中,公务员的出勤情况一般比较具体,各级机关都有公务员工作时数的规定,易于考核。

当然,公务员按规定出满勤,并不等于其按职位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这还要看其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通过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加以考察和评价,改变某些机关中存在的出勤不出力,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状况,进而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和事业心。

所谓“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

它主要包括公务员的工作质量、数量、效率及工作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容。

工作数量包括公务员在一个考核周期所完成的工作份数、尽职的程度、所达到的工作期限、努力的效果以及其他涉及实效的因素;工作质量包括公务员完成工作的准确性,工作的表现性或可接受性,工作的美观程度,是否合乎工作的质量要求,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所表现的技巧与能力,决定或判断的健全性和预见性以及其他有关工作质量的情况;工作效率包括公务员完成工作的速度,为完成工作而耗费的时间、精力及其他支出是否具有经济性;工作适应能力包括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的与上下级及同事的合作性,对新工作的学习能力及意愿,运用法规的能力以及其他适应工作环境的能力等。

对公务员工作实绩的考核,构成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容。

所谓“廉”,是指为人处事的廉洁,不贪污,不受贿,不侵占、挪用国家、集体的财产等。

公务员考核的五大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考核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以“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一方面是鼓励公务员干实事、效,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另一方面是绩可以量化,标准比较明确统一,可以防止根据个人好恶或主观印象进行评价。

注重实绩,就是防止在公务员考核中搞“大锅饭”,实行“平均主义”。

但是公务员考核不能只看“绩”,而忽视对“德、能、勤、廉”的考核。

特别是对“绩”要作全方位的理解,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问题,不仅仅是看经济总量、市政环境,还要看环境的保护力度、人民群众的受惠程度与满意程度、社会良性发展程度等。

总之,这个“绩”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

四、特殊情形下的考核根据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录用的、转任的、挂职锻炼的等特殊情形下的公务员的考核,有一些特殊的做法。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

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公务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5.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7.受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在解除其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第三十四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考核类型的规定。

考核标准依照不同的标准,公务员的考核有多种类型。

我国公务员法中有关考核的类型,以举行考核的时间为标准,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类。

一、平时考核平时考核,通常是指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及功过进行记录,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出勤情况和公务员遵守办公规则情况,表现为考勤和工作检查。

考勤是由专人负责记录有关出勤情况。

工作检查,主要是由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核实每个公务员的工作日志。

平时考核的优点是便于对公务员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和考察,为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提供原始的资料。

平时考核的不足是难以制度化,容易流于形式。

许多国家非常重视对公务员平时的考核。

如美国公务员的上级领导对其下属都建有考核手册,凡公务员工作表现与这一领导所制定的工作标准有联系的部分,均要摘录在册。

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通常是指有关领导人员以及专门的考核机构在一个工作年度结束后,按照规定的容、标准、程序和时限,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对所属公务员一年来各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集中统一的考察和评价活动。

定期考核是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每年一次的阶段性概括和总结,是对公务员比较全面的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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