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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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浙人社发〔2011〕7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人事考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我省人事考务工作管理水平,现将《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管理,确保人事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人事考试,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第三条人事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试与培训分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第四条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负责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各级考试机构负责考试考务管理和组织实施。

本规程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行业协会或学会等。

考试机构是指经授权负责实施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五条各级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人事考试工作。

第六条省、市考试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人事考试工作实际,建立人事考试工作考核制度,对本地区的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条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应试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考前管理第八条各级考试机构应当根据考试工作计划,制发考务文件,制定考试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任务、程序、责任和要求。

第九条各级考试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应当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告考试的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考试科目、报名方式、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各级考试机构应当根据报名工作规则,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3.11•【文号】人社厅发〔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部门,中国外文局人事部,有关协会、学会: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们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3月11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和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部考试中心负责拟定考务制度、工作标准、技术规范、考务文件,组织实施资格考试,统一管理和维护考务信息,承担职业资格证书便捷化服务具体工作,指导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考务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发布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等。

第五条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拟定本地区考务制度、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及考务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地区资格考试,设置考区、考点,配备并管理监考、巡考队伍,指导考区、考点考务工作,按照权限认定、处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生成并管理考务信息,承接相关考试阅卷及证书发放工作等。

年年最新浙江卫生副高职称及正高职称资格评审条件|报名要求

年年最新浙江卫生副高职称及正高职称资格评审条件|报名要求

2013年02014年最新浙江卫生副高职称及正高职称资格评审条件|报名要求我是杭州市某医院的一名医生,我们医院是个三甲医院,综合实力是杭州市医疗行业"十强“,说实话,我从05年开始就是副主任医师了,我本人是硕士毕业,本来应该5年就可以升正高的,以前也没引起重视,拖着拖着就迟了。

我很着急,去年为了职称的事我想了很多办法,不过好在历时8年的我,终于在今年升上主任,回头看慢慢职称路,颇多艰辛,现将我呕心沥血之经历与大家共享,希望各位同行引以为戒,少走弯路。

一、基本条件方面的规定(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浙人社发[2011]275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75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委、经贸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省级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发〔2004〕75号)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不断修改完善。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建设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建设工程科学研究、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建设管理与中介服务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价。

第三条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者,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是聘任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思想道德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东职改办字(2004)74号

东职改办字(2004)74号

东职改办字(2009)122号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浙人专〔2006〕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内容考试采取科目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下同)单独考试,目前开设18个科目供考生选择,这18个科目是:二、报考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人发〔2001〕124号文件规定,凡在企事业单位中评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其中高级职称须参加四个科目考试;中级职称及以下须参加三个科目考试。

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二、考试方式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各科目均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每科目试卷共有40题,考试时间为50分钟。

考生自愿选择考试科目,各科目考试成绩单独记分。

考试成绩可上金华培训网()查询。

三、考试、报名日期及地点2010年计划安排考试为4次。

考试开始日期分别为3月23日、5月11日、7月13日和9月7日,由考生自行选择。

考试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安排一天或多天,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期考试前10天。

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并到爱国北路2号(原就业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6645007)或市吴宁东路57号(市科协,联系电话:86622858)报名。

四、考试收费和教材订购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07号文件规定,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交纳考务费,每科目50元。

为便于广大报考人员复习备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编写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指定用书》,需要资料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购买,每科目教材(含光盘)32元。

高校职称评审材料有关注意事项

高校职称评审材料有关注意事项

职称材料准备须知与表格填报注意事项一、材料整理和佐证材料制作要求1、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装入档案袋,外贴材料清单一张,内放材料清单一张。

2、除了一些表册外,佐证材料一律用A4纸,并制作成两本精美的本子。

一本为红色,一本为蓝色。

第3条为红色本子制作说明,第4条为蓝色本子制作说明。

3、红色本子制作说明。

将材料按顺序(身份证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岗培成绩合格证书、研究生主干课程证明材料、破格申报审批表、“双师”证明材料、专业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破格申报审批表、机关分流人员的调令或任命文件)装订成册,红色硬纸外包,要有封面和目录清单。

4、蓝色本子制作说明。

将各类项目、成果、获奖、荣誉、人才和服务地方等业绩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蓝色硬纸外包,要有封面和目录清单,并到科研处审核盖章。

5、评审表中要求盖章的地方要盖好,如教学工作量到教务处审核盖章,教学业绩考核等级到督导处盖章,论文、课题等科研工作到科研处盖章,社会服务、人才荣誉、年度考核等项目的章留着给人事处审核后再盖。

二、表格填写总体要求1、.《综合考核表》A3纸双面印,统一打印25份(中评委评审用)。

但是晋升高级职称的在清单上填写的份数是(需上报省里,高评委评审用):教师系列一式10份,图书系列一式25份,高工系列一式30份。

但是请统一打印25份(中评委评审用)。

2、《评审表》一式3份,因存档需要,采用16K版式。

(A4版式转换成16K版式不用重新设置,打印时按以下步骤操作即可:“文件-打印-按纸张大小缩放(右下角)-16K-确定”)。

3.《评审表》与《综合考核表》相同的栏目,其所填的内容必须一致。

纸质材料改动过的,电子版也要作相应的修改。

4.表格内各栏目可根据内容多少适当调整,但每页的整体框架请勿破坏,有几个地方请注意:1)报副教授的最后一页“代表作鉴定意见”请删掉;2)论文著作栏有8行空格,报副教授的可将后面三行删掉;3)报研究系列的无教学任务可将教学业绩栏前面的格子删掉,整个腾出来填写本职工作业绩。

浙江省副主任医师晋升政策文件,浙江省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要求解析

浙江省副主任医师晋升政策文件,浙江省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要求解析

浙江省副主任医师晋升政策文件,浙江省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要求解析我是杭州市某医院的一名医生,我们医院是个三甲医院,综合实力是杭州市医疗行业"十强“,说实话,我从05年开始就是副主任医师了,我本人是硕士毕业,本来应该5年就可以升正高的,以前也没引起重视,拖着拖着就迟了。

我很着急,去年为了职称的事我想了很多办法,不过好在历时8年的我,终于在今年升上主任,回头看慢慢职称路,颇多艰辛,现将我呕心沥血之经历与大家共享,希望各位同行引以为戒,少走弯路。

一、基本条件方面的规定(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浙江省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汇编

浙江省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汇编

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汇编一、申报评审高、中级工程技术职务条件(一)基本条件▲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①有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八条▲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①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①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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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厅文件
浙人专〔2006〕58号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浙各单位:根据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 号)精神,为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经研究,在我省全面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月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市要按照人事部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做好开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新开考考区考点的开考申请和机房升级改造等基础工作。

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科目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

根据人事部国人厅发〔2005〕96
号文件,目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25个科目供考生选择(详见附件),并且对附件中标明“考生任选其一”的考试科目,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题库、统一考试标准、统一的考试管理系统。

组织考试时间由各考点自行安排。

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

每一科目(模块)考试时间为50分钟。

三、每科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四、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五、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凡2007年1月1日后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不再作为我省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留学回国人员;
(三)申报工艺美术、艺术、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的;
(四)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五)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七)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八)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七、全省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领导,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在各市设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区,各考区从本地实际出发设置考点。

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尚未设立人事考试机构的市,由市人事部门提出考试承办机构,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

省人事考试中心将适时对各考区考点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考试系统操作培训,并安排专人赴新开考考区指导安装,同时对各考点的软、硬件配置进行检查验收。

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此项工作的
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05)
二ΟΟ六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
(2005)
主题词:人事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知
抄送:人事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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