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正式版)
2023年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一、背景:为了推动城市建设的文明施工,降低工地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施工过程中的社会效益,各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监管2023年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二、协议内容:1. 监管机构:在该协议中,共同监管机构指代由政府部门、监管部门、施工方和监管委员会组成的四方联盟。
2. 监管委员会:由各方共同推选成员组成的监管委员会负责协调监管工作。
委员会由协议签署方各派代表组成,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经验,并签署保密协议。
3. 文明施工措施费:市政府向施工方收取的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改善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社会治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
4. 使用范围: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以下领域:a. 环境保护:包括减少施工噪音、排放控制、灰尘防治等;b. 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改善、安全教育培训支出等;c. 社会治理:包括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卫生设施改善等。
5. 监管原则: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遵循以下原则:a. 公开透明:监管委员会应定期向社会公开费用使用情况和效果评估结果;b. 按需使用:根据施工方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文明施工措施费;c. 保证质量:确保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d. 严禁挪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6. 监管措施:为了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使用,监管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a. 日常监督:监管委员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符合规定;b. 绩效评估:通过对施工方的绩效评估,评估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效果;c. 合规审计: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d. 曝光机制:对违规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曝光,并追究相应责任。
7. 信息公开:监管委员会应在政府指定的平台上及时公开相关监管信息,包括监管工作计划、监管结果、曝光名单等。
8. 争议解决:对于监管中出现的争议,各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启用仲裁等解决争议的方式。
2023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甲方:乙方:丙方:丁方:鉴于甲方承接的____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降低工程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甲乙丙丁四方特制定本监管协议。
一、监管目的1.1 本监管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标准。
1.2 本监管协议旨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管理,实施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降低施工风险,防范可能发生的事故。
二、监管责任2.1 甲方责任甲方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建方,应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的责任人,并向各方提供相应的安全预算。
2.2 乙方责任乙方作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质、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并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3 丙方责任丙方作为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实施具体的施工工作,并负责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4 丁方责任丁方作为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5 四方共同责任甲乙丙丁四方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互相配合、相互监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工作。
三、监管措施3.1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与承建方共同制定并执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2 安全培训教育承建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其在施工中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3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3.4 安全设施承建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5 安全预算承建方应提供详细的安全预算,包括安全设施的费用、安全培训的费用等,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投入。
建设-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

建设-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为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各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建设单位)1.1 甲方应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明确说明,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工程预算中预留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若因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则需与监理单位协商一致,并在建设工程变更单中另行合理计价。
1.2 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
1.3 甲方应监督施工单位合理分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要求进行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二、乙方(施工单位)2.1 乙方应根据施工方案和要求,合理分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施工场地符合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2 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3 乙方应向监理单位报告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并按照要求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和解释。
三、丙方(监理单位)3.1 丙方应在施工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留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留金额进行抽查核实。
3.2 丙方应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甲、乙双方及时反馈问题情况。
3.3 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并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四、丁方(资金监管单位)4.1 丁方应核查甲方预留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4.2 丁方应与监理单位协商,制定严密的审查流程和程序,并按照要求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管。
4.3 丁方应定期向甲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报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和审查结果。
五、附件本协议所涉及的附件如下:无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协议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无七、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7.1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效率不高;解决办法: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细致地监督和查验,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施工方对安全文明措施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可编辑版】

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111号)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宁乡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手续时,在丙方开设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帐户),该帐户内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第二条乙方在丙方开设专用帐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第三条甲方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分阶段提前一个月足额存入安全文明费,并将情况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四条乙方在从专用帐户支取安全文明费时,必须先向丁方提出支取申请,由丁方根据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适时评价情况签署支取意见后,再向丙方申请支取。
第五条丙方应根据丁方的支取意见,通过专用帐户,将安全文明费划到乙方的基本帐户或其项目帐户。
第六条甲方如未及时向乙方专用帐户存入安全文明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丁方。
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组织资金足额存入乙方的专用帐户。
若甲方未按期足额存入资金的,乙方有权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且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丁方应定期对专用帐户安全文明费存拨情况进行检查,丙方应予配合。
第八条丙方要对专用帐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乙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划转款项,并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九条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动用专用帐户资金用于其他开支。
第十条丁方应严格监督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标准版)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对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具体规定如下:一、建设单位支付进度及比例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前将安全文明费一次性支付到专用账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50%到专用账户,剩余50%应在该工程主体工程工作量完成50%前支付到位。
二、施工单位支取进度及比例工程开工即从专用账户支付到施工项目部甲方已支付措施费的50%(工期一年以上的为首付的60%),具体支付比例按表一的规定执行。
表一阶段基础完成50%且现场达标评价合格后主体工程量完成50%且现场达标评价合格后主体完工(市政工程完成一半以上)且现场达标评价合格后装饰(市政)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以上且现场达标评价合格后工期为一年以内50%30%20%工期为一年以上30%30%20%20%阶段性综合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阶段性综合评价为合格以上的,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后,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按表中各阶段拨款比例向施工单位划拨相应安全文明费;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拨付。
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后,施工企业重新申请达标验收,评价在合格以上等级的项目,方可按表一规定拨付安全文明费。
凡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其专用账户中安全文明费未拨付余额在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收回。
对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安全文明费、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费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三、安全文明费支付、支取程序1、施工单位在我站窗口领取四方监管协议并填写盖章;2、施工单位在定点银行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帐号;3、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前,由建设单位将安全文明费打到施工单位专户上;4、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表一),填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附表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表二),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款凭证复印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认所发生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证明文件(后期支付须提交)、该期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由安全监督机构审核签字。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丙方: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丁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管机构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四方监管协议,丁方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予以监督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与支付1.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合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列入工程预算和计划。
2.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工程款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3.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照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向丙方下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指令,由丙方监督乙方按照指令使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内容1. 安全设施:乙方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
2. 环境保护: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现场污染和噪音扰民。
3. 职业健康:乙方应当按照规定提供职业健康设施和措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健康权益。
4. 应急预案:乙方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 丁方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负责对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甲方和丙方通报监管情况。
三、四方监管职责与义务1. 甲方职责与义务:甲方负责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方案,并及时向丙方下达支付指令;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合理使用。
2. 乙方职责与义务:乙方负责按照使用方案和支付指令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配合丙方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工作。
3. 丙方职责与义务:丙方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进行监督;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定期向甲方和丁方通报监管情况。
4. 丁方职责与义务:丁方负责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将监管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和丙方。
2024年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____年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参与方: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管机构、社会组织一、背景和目的1.1 背景为促进文明施工,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协议。
1.2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通过四方监管机制,确保施工单位合规遵守文明施工规定,合理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城市建设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责任和义务2.1 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1)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文明施工规定;(2)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行为;(3)建立文明施工措施费收支管理机制;(4)配合监管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工作。
2.2 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文明施工工作;(2)合理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3)配合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工作;(4)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3 监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1)制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检查标准和程序;(2)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行为进行实地监督和检查;(3)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的惩戒措施;(4)定期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管结果。
2.4 社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1)参与文明施工公众意识宣传和教育;(2)提供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举报渠道;(3)为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4)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评估工作。
三、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3.1 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征收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文明施工措施费。
3.2 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政府部门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纳入专项账户,用于支付相关文明施工费用,并建立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
3.3 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监管机构负责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支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四、监管机制4.1 监管流程(1)政府部门根据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缴纳情况,将其纳入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2)监管机构根据监管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3)发现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监管机构将提出整改意见,并设定整改期限;(4)整改期限内,监管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复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5)评估结果会作为施工单位参与后续项目的重要依据。
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

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编写日期:协议编号:一、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保护周边环境和公共设施,提升施工单位的施工品质和形象,我们将制定本协议。
本协议旨在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建立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机制,共同推动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周边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合作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和管理,承担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落实和使用。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协助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3. 业主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的管理和监督,提供资金支持和协调工作。
4. 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管理,提供有关政策法规的指导和支持。
三、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和使用1. 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缴纳: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单位缴纳相应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于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等费用。
2. 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以下方面:(1)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包括污水、噪音和粉尘的治理。
(2)施工现场的卫生保洁,包括设施设备、道路和周边环境的清理和清洁。
(3)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购置和更新、工地文明宣传等。
(4)其他与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有关的费用。
3. 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1)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小组,负责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
(2)施工单位应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及时报告给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并接受监管和审查。
(3)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监管和协调机制1. 监督和检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 协调和沟通:各方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促进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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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建设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__〕111号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 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手续时, 在丙方开设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帐户), 该帐户内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第二条乙方在丙方开设专用帐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包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或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第三条甲方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 分阶段提前一个月足额存入安全文明费, 并将情况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四条乙方在从专用帐户支取安全文明费时, 必须先向丁方提出支取申请, 由丁方根据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适时评价情
况签署支取意见后, 再向丙方申请支取。
第五条丙方应根据丁方的支取意见, 通过专用帐户, 将安全文明费划到乙方的基本帐户或其项目的帐户。
第六条甲方未及时向乙方专用帐户存入安全文明费, 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并报告丁方。
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 应及时组织资金足额存入乙方的专用帐户。
若甲方未按期足额存入资金的, 乙方有权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 且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丁方应定期对专用帐户安全文明费存拨情况进行检查, 丙方应予配合。
第八条丙方要对专用帐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 发现乙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为的, 应立即停止划转款项, 并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九条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 动用专用帐户资金用于其他开支。
第十条丁方应严格监督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利用专用帐户规避其它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丁方及时告知, 情节严重的, 丁方可撤销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专用帐户, 并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一)不及时划拨安全文明费的;
(二)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三)监督不力, 致使专用帐户资金挪为他用的;
(四)与甲、乙方合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五)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
第十三条丙方遇到法院冻结、划拨专用帐户资金时, 应告知法院办案工作人员该帐户的性质, 并及时通知丁方, 必要时由丁方会同相关人民法院协调处理。
第十四条四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已经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 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丁方确认后, 可结清专用帐户余额, 做好专用帐户销户, 本
协议关系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