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

合集下载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01 相关概念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工龄计算,是组织人事部门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必须熟悉的一项重要业务,这项业务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又与其他政策密切相关,直接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

由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下面作一个简单的概念性的说明。

1、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

具体又分为建国前的和建国后的。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

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参加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军队和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以及转正前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起始时间。

后来还包括在私营企事业单位工作、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转正前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

2、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

3、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各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时间。

如包括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可以合并或连续计算的工作时间,以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直接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或直接参军复转到地方工作等(注:职工调动前后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相加叫工龄连续计算;职工间断工作时间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叫工龄合并计算)。

4、工作年限:全称叫革命工作年限,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时间。

有关文件规定,工作年限不仅包括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时间,实际上还包括建国后职工在机关、企事业、人民军队等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5、工作年限的计算:豫人退[1999]2号文件规定:计发退休费比例时工作年限应以周年计算,但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6个月的,可以按一年计算。

如某职工1960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退休,其计发退休费的工作年限是35年。

最新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汇编

最新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汇编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第一节概念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工龄计算,是组织人事部门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必须熟悉的一项重要业务,这项业务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又与其他政策密切相关,直接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

由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下面作一个简单的概念性的说明。

1、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

具体又分为建国前的和建国后的。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

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参加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军队和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以及转正前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起始时间。

后来还包括在私营企事业单位工作、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转正前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

2、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

3、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各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时间。

如包括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可以合并或连续计算的工作时间,以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直接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或直接参军复转到地方工作等(注:职工调动前后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相加叫工龄连续计算;职工间断工作时间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叫工龄合并计算)。

4、工作年限:全称叫革命工作年限,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时间。

有关文件规定,工作年限不仅包括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时间,实际上还包括建国后职工在机关、企事业、人民军队等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5、工作年限的计算:豫人退[1999]2号文件规定:计发退休费比例时工作年限应以周年计算,但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6个月的,可以按一年计算。

如某职工1960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退休,其计发退休费的工作年限是35年。

劳动法工龄认定

劳动法工龄认定

一、工龄怎么认定
1、参加工作时间是以最初缴纳社保人社局记录为准。

2、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3、工龄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

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复查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工龄的确认条件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参加工作时间认定 情况说明

参加工作时间认定 情况说明

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情况说明1. 引言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是指对个体的参加工作时间进行确认和记录的过程。

对于个体来说,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个体在就业、退休和社保等方面的权益和福利。

本文将对参加工作时间认定的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认定的意义和方法。

2. 参加工作时间认定的意义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对个体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就业权益个体的参加工作时间是确定其在职业生涯中的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

在面试和招聘过程中,个体的参加工作时间往往是就业单位考虑录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时,个体的参加工作时间还会影响到个体在职场的晋升和薪资等方面的权益。

2.2 社保权益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对个体的社保权益具有直接的影响。

社保制度中,个体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参与社保缴纳和享受社保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

认定准确的参加工作时间可以确保个体在退休时能够获取到应有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

2.3 退休权益个体的参加工作时间是确定其退休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劳动法规定,个体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的工龄才能获得合法的退休资格。

因此,通过准确认定个体的参加工作时间,可以确保其获得合法的退休权益。

3.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方法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3.1 个人档案证明个人档案是个体工作过程中留下的重要记录,包括入职通知书、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通过审查个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确定个体的参加工作时间。

3.2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个体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参加工作时间。

劳动保障部门会根据相关法规和证据,对个体的工作经历和参加工作时间进行评估和认定。

3.3 用人单位证明个体也可以向曾经的用人单位申请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

用人单位通常会出具工作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等文件,证明个体的具体工作时间和经历。

4. 参加工作时间认定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4.1 准确的证明材料个体提供给认定机构的证明材料需要准确无误,包括个人档案、劳动合同和工资单等。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在企业管理中,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工龄、工资待遇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

因此,正确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那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呢?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员工首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时间。

这意味着,只有当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正式开始工作时,才能被认定为参加工作。

在这一点上,企业和员工都应当保留好相关的劳动合同、入职通知、录用函等证明文件,以便日后需要进行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时使用。

其次,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比如,对于曾经离职再次回到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其参加工作时间应当是指员工首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时间,而不是重新回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

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进行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时,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文件,做出准确的认定。

此外,对于员工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跳槽的情况,也需要进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参加工作时间应当是指员工在各个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时间总和。

这就需要员工在跳槽时,要及时保留好离职证明、入职通知、工资单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将来需要进行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时使用。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必须要客观、公正、合理。

用人单位在进行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更改或篡改员工的参加工作时间。

而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也要认真核对合同中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员工的工龄、工资待遇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

因此,在进行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时,企业和员工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退休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

退休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

退休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1. 退休的意义说到退休,很多人脑海里都会浮现出那种惬意的画面:阳光下的摇椅、手中捧着的热茶,周围是一片宁静。

可是,退休可不是说说就能退休的,咱得先理清楚参加工作时间这块儿。

有的人从学校毕业就开始工作,有的人却中间换了好几份工作,甚至还有些人选择了创业,这都关系到你退休后的生活待遇。

说白了,参加工作时间就像一张通行证,决定你能不能顺利“下车”,享受那份悠闲。

1.1 参加工作时间的重要性工作时间越长,退休金就越丰厚。

这就好比你种的树,树龄越长,结的果实就越多。

大家都知道,工作期间每一份薪水都在为你未来的退休生活“添砖加瓦”。

所以,当你在职场上辛辛苦苦打拼的时候,别忘了自己在为未来的安乐窝埋下种子。

1.2 如何认定工作时间那么,工作时间是如何认定的呢?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得有点讲究。

首先,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比如《社会保险法》。

这法律就像个大水缸,把大家的工作经历都装得明明白白。

你在什么地方工作、工作了多久、交了多少社保,这些都得记录在案。

说到底,就是要有据可查,有凭可依。

2. 具体认定标准2.1 正规单位的工作时间如果你在国企、事业单位、或者经过认证的私企工作,那就好办了。

只要你的劳动合同清清楚楚,社保交得也没问题,基本上就能顺利算作工作年限。

举个简单的例子,像我朋友小张,他在一家大型国企工作了十年,每个月都按时交社保,退休的时候可是一笔不小的养老金,想想都让人羡慕。

2.2 自由职业和灵活就业但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或者做灵活就业的,这可就有点复杂了。

你说你开了个小店,赚得可不少,但没有正式的社保记录,这就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作年限了。

可别小看这些小细节,今后申请退休金的时候,缺了这段经历,可能就会像茶壶里煮饺子——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3. 特殊情况的处理3.1 中断工作有些人可能因为家庭原因或者健康问题,中断过一段时间的工作。

这种情况下,也别太担心。

国家对这类情况有相应的,比如可以通过补交社保来补救。

单位参工时间认定意见范文

单位参工时间认定意见范文一、概述单位参工时间认定是用于确定员工在单位内的实际工作时间的一种制度,它是单位对员工工作时间进行统计、记录和核实的依据,是保障员工权益和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

单位参工时间认定不仅关乎员工的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也关乎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因此,单位参工时间认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合理公正的进行认定。

二、单位参工时间认定的法律依据单位参工时间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其中,《劳动法》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等相关问题,要求单位严格执行通知定的工作时间并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加班工资等相关问题,要求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加班工资等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提供了劳动者维权的法律保障。

三、单位参工时间认定的具体内容单位参工时间认定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时间认定: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认定。

通常情况下,单位应当通过打卡系统或考勤记录等方式进行工作时间的认定,要求员工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履行工作职责。

如果员工有加班情况,单位也应当合理记录加班时间,并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息时间认定: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员工的休息时间进行认定。

通常情况下,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时间,包括法定休息日、带薪年假和各类节假日等。

如果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单位也应当合理安排补休时间。

(三)加班工资认定: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员工的加班工资进行认定。

通常情况下,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支付加班工资,包括平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等。

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员工的加班工资。

四、单位参工时间认定的实施步骤单位参工时间认定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健全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时间认定制度,明确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加班工资的认定标准、程序和责任。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与工龄认定第一节概念参加工作时间得确定与工龄计算,就是组织人事部门从事人事工作得同志必须熟悉得一项重要业务,这项业务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又与其她政策密切相关,直接涉及到个人得切身利益。

由于实际工作中遇到得问题比较复杂,下面作一个简单得概念性得说明。

1、参加工作时间:就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得起始时间、具体又分为建国前得与建国后得。

建国前参加工作得,一般称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就是指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得革命战争,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得任务,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得起始时间、建国后参加工作得,一般称参加工作时间,就是指参加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军队与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得起始时间,以及转正前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得起始时间。

后来还包括在私营企事业单位工作、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转正前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

2、工龄:就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得工作时间。

3、连续工龄:就是指职工在各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得时间。

如包括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可以合并或连续计算得工作时间,以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得时间,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直接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得或直接参军复转到地方工作等(注:职工调动前后按规定可计算工龄得工作时间相加叫工龄连续计算;职工间断工作时间按规定可计算工龄得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叫工龄合并计算)。

4、工作年限:全称叫革命工作年限,就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得时间、有关文件规定,工作年限不仅包括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时间,实际上还包括建国后职工在机关、企事业、人民军队等单位连续工作得时间、5、工作年限得计算:豫人退[1999]2号文件规定:计发退休费比例时工作年限应以周年计算,但按周年计算后剩余得月数超过6个月得,可以按一年计算。

如某职工1960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退休,其计发退休费得工作年限就是35年。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第一节概念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工龄计算,是组织人事部门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必须熟悉的一项重要业务,这项业务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又与其他政策密切相关,直接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

由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下面作一个简单的概念性的说明。

1、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

具体又分为建国前的和建国后的。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

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参加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军队和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以及转正前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起始时间。

后来还包括在私营企事业单位工作、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转正前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

2、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

3、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各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时间。

如包括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可以合并或连续计算的工作时间,以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直接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或直接参军复转到地方工作等(注:职工调动前后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相加叫工龄连续计算;职工间断工作时间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叫工龄合并计算)。

4、工作年限:全称叫革命工作年限,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时间。

有关文件规定,工作年限不仅包括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时间,实际上还包括建国后职工在机关、企事业、人民军队等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5、工作年限的计算:豫人退[1999]2号文件规定:计发退休费比例时工作年限应以周年计算,但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6个月的,可以按一年计算。

如某职工 1960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退休,其计发退休费的工作年限是 35年。

参加工作时间从何算起

参加工作时间从何算起
对于很多人来说,参加工作时间的起算点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

尤其是对于
毕业生来说,他们往往会有一些疑惑,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算起自己的工作时间。

其实,参加工作时间的起算点是有一定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参加工作时间的起算点是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投
入工作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也就是说,只有当你和雇主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开始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你才算是正式参加工作了。

在这之前,无论是实习、培训还是其他形式的工作,都不能算作正式的工作时间。

其次,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说明。

比如,有的毕业生在学校实习结束后,
就直接留在了实习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下,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是否算作正式工作时间呢?根据相关规定,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是不算作正式工作时间的,只有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算作正式工作时间。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参加工作时间的起算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一些特殊岗位需要经过一定的培训和考核才能正式上岗,这种情况下,参加工作时间的起算点可能会从培训结束、正式上岗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因此,在选择工作岗位的时候,需要特别留意相关规定,避免出现误解。

总的来说,参加工作时间的起算点是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投入工作的那一天
开始算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是不算作正式工作时间的,只有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算作正式工作时间。

在选择工作岗位的时候,也需要留意相关规定,避免出现误解。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参加工作时间的起算规定,避免出现疑惑和误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核确认
参加工作时间不等于工龄
•①大中专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蓝色)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红色)
•②应征入伍人员——《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
•③上山下乡人员(插队知青)——《上山下乡(申请)登记表》
•插队知青是指城镇户口人员经组织批准,到农村插队的,可计算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农业户口人员回乡劳动的,不算为插队知青,不能计算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未经组织批准,自行下乡参加劳动的城镇户口人员也不能计算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

•④招工入伍人员——《招工审批表》
•⑤工作经历有中断的人员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组发﹝1982﹞11号),“复员、退伍军人和精简人员又参加革命工作,凡间断年限不超过三年的,如果原工作年限长于间断年限,可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否则从第二次算起;间断年限超过三年的,一般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案例:
某同志1974年12月应征入伍,1978年3月退伍,回家务农,1978年9月考入大学(普通高校,非军事院校),1982年7月毕业分配到高校任教工作至今。

该同志的参加工作时间是什么时候?连续工龄是多少年?
•参加工作时间:1982年7月
•连续工龄:2014-1974+1-4=37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