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对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
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
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起满十五日。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在TRIPS协议生效前,多数国家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或20年不等。
在药品和农业化学品等领域,申请人为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需要进行一系列试验,办理很多的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销售。
另外,许多药品,尤其是生物药品的开发费用相当高。
如果专利权的期限是15年,这些领域内的许多专利权人将无法收回其巨额投资,其结果必然影响其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为了鼓励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1992年我国修改《专利法》时,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由原来的15年延长为20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期限由原来的8年(含续展的3年)延长为10年。
TRIPS协议对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可享有的保护期分别规定为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20年和10年。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的专利,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不同,有的是20年,而有的仅仅只有10年,但对专利权保护期的起算日一般都是自提出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专利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If others treat you well, you must be able to repay you in the future. If others treat you badly, you must strive to be able to raise your eyebrows one da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专利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内容是专利权的新颖性,对于新颖性的认定标准是不属于现有的技术,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当事人提交专利权申请之前提出过相关的申请。
此外,申请专利还必须要符合实用性和创造性。
一、专利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是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久?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3、申请专利保护期限要注意,使用他人专利期限一定要向专利局检索后再选择使用。
4、保持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以专利权人按规定缴纳年费为前提,当在下列情况下,专利权提前终止:1)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三、专利申请需准备的资料有哪些?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与说明书连续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专利权终止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创造人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在我国,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期限内未履行缴纳年费义务,导致专利权失效。
本文将探讨专利权终止后的法律后果。
二、专利权终止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专利权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种:1. 专利权期限届满: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自然终止。
2. 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3.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4.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专利权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原因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三、专利权终止的法律后果1. 专利权的丧失:专利权终止后,专利权人丧失了专利权所赋予的独占权,其他人可以自由实施该发明创造。
2. 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专利权终止后,专利权人无法以专利权为由,对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但专利权终止前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仍可依法提起诉讼。
3. 技术秘密的保护:专利权终止后,原专利权人仍可将其技术作为技术秘密进行保护。
对于技术秘密,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
4. 专利权终止对后续研发的影响:专利权终止后,其他人可以自由研究、实施、生产、销售、使用该发明创造,从而推动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
5. 专利权终止对市场的影响:专利权终止后,市场上可能出现更多的同类产品,竞争加剧。
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可能会失去一定的市场份额。
6. 专利权终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专利权终止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减弱,侵权行为可能增多。
因此,国家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专利权终止后的救济措施1. 专利权人可依法申请恢复专利权:在专利权终止前,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的,可依法申请恢复专利权。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规定是多久

The greatest test of courage on earth is to bear defeat without losing hear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专利权的有效期限规定是多久导读: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起10年。
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起10年。
在专利授权后,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一般是向专利局提交申请的那一天(具体以专利局发的受理通知书里面确定的时间为准)。
一、专利权的有效期限规定是多久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2、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起10年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起10年要注意,在专利授权后,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一般是向专利局提交申请的那一天(具体以专利局发的受理通知书里面确定的时间为准)专利法的保护是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原因:1)没有缴纳年费2)书面声明放弃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授权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
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判断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
专利法第28条和42条分别是对什么的规定?

The sun illuminates the path of life, the moon illuminates the path of the sou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专利法第28条和42条分别是对什么的规定?导读:《专利法》第28条和42条分别是对专利申请日、各种专利保护期的规定,也即专利权在申请成功之后受到法律的保护时间是有限制的,对于任何申请成功的专利,保护期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一、专利法第28条和42条分别是对什么的规定?1、《专利法》第28条是关于专利申请日的规定《专利法》第28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专利法》第42条是关于各类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期限的规定《专利法》第42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法》第二十八条的理解:1、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
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申请日。
如果你邮件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的话,申请日为:.5.62、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专利申请人是否能获得专利权有直接关系。
如果获得了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也从申请日起算。
一件专利申请的首次申请日的确定对于专利申请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此后再有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就会因为丧失新颖性而不能获得专利。
其次,自首次申请日以后,发明人或申请人就可以实施申请案中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或在出版物上发表有关的技术信息,不会由此而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第三,在以后进行的专利审查中,判定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现有技术"都是以首次申请日以前的技术为准。
第四,当申请人要求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国际优先权时,首次申请日可以作为"优先权日"。
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TRIPS协议对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可享有的保护期分别规定为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20年和10年。
▲一.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在TRIPS协议生效前,多数国家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或20年不等。
在药品和农业化学品等领域,申请人为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需要进行一系列试验,办理很多的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销售。
另外,许多药品,尤其是生物药品的开发费用相当高。
如果专利权的期限是15年,这些领域内的许多专利权人将无法收回其巨额投资,其结果必然影响其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为了鼓励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1992年我国修改《专利法》时,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由原来的15年延长为20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期限由原来的8年(含续展的3年)延长为10年。
TRIPS 协议对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可享有的保护期分别规定为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20年和10年。
▲二.专利期限如何计算期限的计算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例如,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8年6月1日,其实质审查请求期限的届满日应当是2001年6月1日,其实质审查请求期限的届满日应当是2001年6月1日,而不是2001年5月31日。
又如,专利局于1999年12月16日发出的通知书,其推定收到日为1999年12月31日,如果该通知书的指定期限为两个月,则期限届满日应当是2000年2月29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法定节日是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法定假日是指每周的周六和周日。
发明专利优先权期限规定

一、发明专利优先权期限规定最新的发明专利的优先权的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时效就无效了。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权期限的第一日是否计算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三、专利优先权的作用和意义1、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
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
一有发明创造,发明人就可及时申请专利,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也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在先申请”原则。
2、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
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发明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
不少人在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己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正是优先权这种制度所带来的正面影响。
3、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
因为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文件撰写、权利要求,对有些发明往往不同,发明可以保护方法,但实用新型不行。
有了优先权制度,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最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还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
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之,也可以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
4、有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这一规定本身就有利于专利权人,进而有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
此外,由于通过要求优先权,对第一次专利申请作了修改、补充、完善,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相对要好一些,一旦遇侵权,诉讼中胜诉的把握通常会更大一些。
专利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专利保护的期限是多久申请的专利⼀般分为三个种类,⽽针对这三个种类的不同,对于这三个种类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保护期限最长的种类为20年,其中也有⼀些情况会导致保护期终⽌。
店铺⼩编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专利保护的期限是多久专利分为发明、实⽤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的保护期是20年,实⽤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10年。
从申请⽇起开始计.1、发明专利——20年2、实⽤新型——10年3、外观设计——10年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案。
如产品的制造⽅法或⼯艺、材料的配⽅、药品的配⽅等。
实⽤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的新的技术⽅案。
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新型专利。
发明和实⽤新型专利中都提到"新的技术⽅案",简单地讲就是要有创造性,要⽐现有技术先进,⽐现有技术落后就不能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业上应⽤的新设计。
这⾥强调"外观",即外表。
如⼯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近⼏年,本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相当多,占专利总申请量中的80%。
须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的起始⽇为⾃申请⽇起计算,⽽不是专利授予⽇。
专利终⽌情况:1、保护期届满;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3、专利权⼈以书⾯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法》第四⼗⼆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年,实⽤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年,均⾃申请⽇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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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本条规定专利权的期限。
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五年,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三年。
1992年对专利法进行第一次修改时,为了加强对专利权保护,并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专利权保护期限相一致,延长了三种专利权的期限。
在TRIpS协议生效前,多数国家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或20年。
在药品和农业化学品等领域,申请人为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需要进行一系列试验,办理诸多的相关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能进行销售。
另外,许多药品,尤其是生物药品的开发费用相当高昂。
如果专利权的期限是15年,这些领域内的许多专利权人将无法在剩下的时间内收回其巨额投资,其结果必然影响其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为了鼓励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1992年修改专利法时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20年。
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改在延长专利保护期的同时,取消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续展程序。
修改前规定的续展程序原本是为了让专利权人自主决定其专利权是否需要继续受到保护,但在客观上给专利权人增加了手续上的负担。
实际上,专利权人通过缴纳年费即可表明这一愿望,无须通过办理额外的手续来表明。
因此,在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延长为10年,同时取消了续展程序。
1994年签署的TRIpS协议对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可享有的保护期分别规定为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20年和10年。
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改符合加强专利保护的国际趋势,顺应了专利领域的发展潮流。
TRIpS协议的上述规定只是给出了保护期限的下限。
对于发明专利来说,世界各国规定的保护期限少有超过20年的;但是对于外观设计来说,许多国家规定的保护期限比10年更长。
例如,荷兰、瑞士、奥地利、丹麦、意大利、俄罗斯、日本等国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最长可以为15年;德国、西班牙规定最长可以为20年;英国、葡萄牙、土耳其规定最长可以为25年;法国规定最长可以为50年。
这与外观设计的性质有关。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是富有美感的产品外观,具有艺术”的属性,与著作权意义下的作品比较相似,不像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科学技术那样,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发有尽快推广利用的必要,因此可以允许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受较长时间的保护。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一种样式的产品占有市场的时间一般不太长,规定10年的保护期限可以满足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需要。
绝大多数国家规定专利权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只有少数国家(如美国)的专利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计算。
在TRIpS协议生效后,各国为满足协议的要求,均将专利权期限规定为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自申请日起计算”只是表明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它丝毫不表明专利权的效力从申请日就开始了。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三种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申请到公告授予专利权之间的期间内可以获得临时保护”。
但是,临时保护与真正的专利权保护相比还是不同的。
应当指出的是,本条中提到的申请日”是指专利申请在中国的实际申请日,而非优先权日,这是各国的惯例。
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优先权的,专利权的期限自在中国申请之日起计算。
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取消了此款,但是这一修改并没有改变以实际申请日作为专利权期限起点的实际作法。
根据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专利法决定中过渡条款的规定,专利权期限的延长只适用于根据1993 年1月1日以后提出的专利申请所授予的专利权,根据1992年12月31日以前提出的专利申请所授予的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仍然为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仍然为5年(可续展3年)。
侵权责任法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中心的帮助。
来源:(专利法对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w/qq/518529.html)精彩推荐: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件频发/w/qq/523199.html如何选择合适的仓储管理系统/w/qq/523198.html物流与货代的区别/w/qq/523197.html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w/qq/523196.html物流信息化名词/w/qq/523195.html给国外客户邮寄样品有方可参/w/qq/523194.html物流信息化的影响力/w/qq/523193.html中小物流企业信息化问题/w/qq/523192.html物流人才需要掌握的技能/w/qq/523191.html我国物流信息化瓶颈与趋势/w/qq/523190.html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w/qq/523189.html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w/qq/523188.html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程序/w/qq/523187.html空箱调运解决办法/w/qq/523186.html如何操作SGS业务/w/qq/523185.html国际物流的基本内涵/w/qq/523184.html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w/qq/523183.html如何设计企业物流流程/w/qq/523182.html欧洲警察大会聚焦打击网络犯罪/w/qq/523181.html外贸英语/w/qq/523180.html什么是冷链物流/w/qq/523179.html关于写询函的肯定答复/w/qq/523178.html什么是军事物流/w/qq/523177.html货运单证的基本常识/w/qq/523176.html关于加强上海港航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w/qq/523175.html 物流信息化的三层结构/w/qq/523174.html世界10大物流公司介绍/w/qq/523173.html什么是物流信息系统/w/qq/523172.html物流企业信息化的可行性及必要性/w/qq/523171.html流通/w/qq/523170.html我国将修改反倾销等三大条例/w/qq/523169.htmlFCL货物进口流程/w/qq/523168.html陆运托运程序/w/qq/523167.html罗城新火车站开通客货运业务/w/qq/523166.html浅析现代信息技术落后制约物流发展/w/qq/523165.html外关区企业到本关区备案/w/qq/523164.html中国物流信息化发展前景/w/qq/523163.html叉车的基本知识/w/qq/523162.html什么是物流/w/qq/523161.html现代物流业的基本特征/w/qq/523160.html运输函电范例/w/qq/523159.html在履行进口合同时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w/qq/523158.html 出口特种柜运输/w/qq/523157.html私人行李物品出境运输流程及程序/w/qq/523156.html一起起物流纠纷追问诚信底线/w/qq/523155.html物流的概念/w/qq/523154.html时效性物流联运方式选择模型及其算法/w/qq/523153.html 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w/qq/523152.html网络安全做足四招/w/qq/523151.html物流重组流程/w/qq/523150.html知识产权纠纷持续增长/w/qq/523149.html戴尔的电子物流流程/w/qq/523148.html器官移植法律原则的比较分析/w/qq/523147.html票据行为/w/qq/523146.html货代订舱流程/w/qq/523145.html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w/qq/523144.html和老外交流最常用1000句口语/w/qq/523143.html物流过程中存货需知/w/qq/523142.html集装箱的定义和分类/w/qq/523141.html关于明确天然肠衣适用征税率,出口退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w/qq/523140.html运输物流企业的流程管理/w/qq/523139.html网络隐私权侵权现状/w/qq/523138.html论电子商务中电子证据规则的完善/w/qq/523137.html出口许可证管理例外情况的处理/w/qq/523136.html空难后货物向谁索赔/w/qq/523135.html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w/qq/523134.html办理申领出口许可证的基本程序/w/qq/523133.html什么是第三方物流/w/qq/523132.html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w/qq/523131.html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w/qq/523130.html从本案看法官在举证责任分配中司法裁量权的行使/w/qq/523129.html 现代物流从信息化走向知识管理/w/qq/523128.html货物运输公司配送流程/w/qq/523127.html采购流程简述/w/qq/523126.html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w/qq/523125.html关于网络侵权问题/w/qq/523124.html什么是物流/w/qq/523123.html第三方物流给企业带来了众多益处/w/qq/523122.html怎样登记货运代理业手续/w/qq/523121.html网络视频核实远程办理公证/w/qq/523120.html报关单‘二次核对’手续/w/qq/523119.html过境,转运,通运货物通关流程/w/qq/523118.html后推式货架/w/qq/523117.html侵权形为的法律惩处/w/qq/523116.html《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w/qq/523115.html网吧收银员沉迷网络游戏盗窃游戏点卡/w/qq/523114.html进口货物查验,放行程序/w/qq/523113.html信息化概念知识/w/qq/523112.html物流业务外包/w/qq/523111.html中小企业物流信息化--选谁做合作伙伴/w/qq/523110.html基于ERP如何建立企业数据仓库/w/qq/523109.html航空货主的市场需求什么/w/qq/523108.html共同侵权行为致人死亡责任研究/w/qq/523107.html客户关系管理/w/qq/523106.html什么是绿色物流/w/qq/523105.html如何有效减少出口收汇风险/w/qq/523104.html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2017年最新版)/w/qq/523103.html 铁路货运事故赔偿和运输费用的退补/w/qq/523102.html《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w/qq/523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