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范本
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通用3篇)

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通用3篇)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篇1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机构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授权物业服务机构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六)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九、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机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配合物业服务活动;(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六)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七)参加业主大会并予以表决;(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内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
第三条本规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管理责任、临时管理费用、临时管理办法等。
第二章临时管理责任第四条本小区内的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对小区内的安全、秩序负有责任。
第五条物业公司作为临时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小区内的临时管理工作。
第六条业主、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临时管理工作,不得干扰物业公司的工作秩序。
第三章临时管理费用第七条业主、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临时管理费用,用于支付临时管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临时管理费用的具体标准,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物业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业主、使用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临时管理费用,逾期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临时管理办法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临时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流程和具体实施方法。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小区内临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便于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1. 临时管理费用缴纳通知书2. 临时管理责任书附件1:临时管理费用缴纳通知书附件2:临时管理责任书附件详见附件页。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公司:指负责小区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临时管理责任书:由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签署的书面文件,明确各方的相关责任。
3. 物业业主大会:小区内业主的集体决策机构,负责审议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第七章结束语本规约是本小区内临时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指导,希望广大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保障业主、住户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的临时管理事宜。
第三条定义1.物业公司:指负责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司。
2.业主:指购房并登记在册的合法住户。
3.住户:指住在本小区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合法租户。
4.临时管理:指在特定情况下,由物业公司临时承担起管理职责。
第二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条件1.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无法继续进行时;2.物业公司仍需保证小区基本运行;3.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达成一致。
第五条程序1.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或住户告知临时管理的原因、内容和期限;2.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进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3.物业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临时承担管理职责;4.临时管理期满后,物业公司将职责交还给业主或住户。
第三章临时物业管理的职责第六条业主或住户的职责1.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2.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工作;3.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第七条物业公司的职责1.维护小区环境卫生;2.组织小区安全防范工作;3.协助解决住户之间的纠纷;4.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5.其他在协议中约定的职责。
第四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业主或住户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物业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1.对于物业管理中的争议,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附件:1.临时物业管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指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景观、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维护的行为。
2.业主权益:指业主在小区内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公共设施、参与小区管理决策等。
3.住户权益:指住户在租赁物业期间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租赁物业、享受物业服务等。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临时管理物业的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临时管理合同。
三、义务和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对所管理的临时物业进行维护、修缮、保安、清洁等工作,确保物业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2. 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与物业临时管理相关的服务咨询和投诉受理,及时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提供管理费用的明细,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 物业管理公司应做好物业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5. 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常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并对物业的维护、保养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2. 业主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有关物业管理的意见和投诉,并要求得到及时回复和解决。
3. 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不得采取破坏物业公共设施和影响物业安全的行为。
4. 业主有义务保持物业的卫生,不得乱堆乱放垃圾和危险物品,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5. 业主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和公共秩序,不得干扰邻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五、费用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的管理费用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及时提供费用的明细。
2. 物业管理费用应合理、透明,不得随意涨价,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业主,并明确调整理由和范围。
六、违约和解除1. 若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规约的规定,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违约金。
2. 若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物业安全,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七、纠纷解决1.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2. 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应共同遵守仲裁结果或法院判决。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小区居民的权益,特制定此规约。
二、管理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的临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维护、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安全巡逻等。
三、管理责任1. 物业公司负责小区临时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 物业公司应设立临时管理工作部门,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3. 居民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并遵守小区的规定和公共秩序,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四、管理制度1. 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定期进行,保持清洁整洁。
2. 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及时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3. 安全巡逻人员应定期巡查小区各个地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五、费用标准1. 物业费用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收取,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等。
2. 物业费用的缴纳方式由物业公司确定,并提供相关缴费通知。
3. 如有特殊情况,物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标准,并及时通知居民。
六、违约责任1. 物业公司未按照规约履行管理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居民造成的损失。
2. 居民未按照规约履行配合物业管理的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附则1. 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物业公司应提前通知居民,并经居民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
2. 物业公司应将本规约的内容公示于小区内,方便居民查阅。
以上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的内容,如有需要调整,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带目录)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目录一、前言二、定义和术语三、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四、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五、物业管理费六、维修和保养七、安全和保险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十、其他条款十一、附件一、前言二、定义和术语1. 物业公司:指依法设立、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法人。
2. 业主:指在物业中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3. 物业管理费:指物业公司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 物业:指业主所拥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场地等不动产。
5. 公共区域:指物业内的道路、绿地、停车场、楼道、电梯等供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
6. 专项维修资金:指业主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资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三、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根据本规约的规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2)要求业主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3)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权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2. 义务:(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2)维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
(3)定期对物业进行维修和保养,保障物业的安全和美观。
(4)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物业的管理。
(5)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四、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按照本规约的规定,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提出建议和投诉。
(3)参加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
(4)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2. 义务:(1)遵守本规约及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2)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
(3)爱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4)不得在物业内从事违法活动。
(5)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维修和保养工作。
五、物业管理费1. 物业管理费标准:根据物业的性质、规模、设施设备等因素,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协商确定。
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4篇

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4篇篇1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甲方: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业主(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维护小区的生活环境,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将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游泳池、健身房、电梯等设施的清洁、维修和保养。
1.2 甲方将负责小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巡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必要时进行应急处理。
1.3 甲方将组织居民参与小区内的公共活动,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发展,提升小区的整体氛围。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甲方会指派专业的人员负责小区内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2 甲方将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及时解决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2.3 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管理职权谋取私利,保证服务的公正和透明。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乙方需按照规约约定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议确定。
3.2 物业管理费用涵盖甲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和公共设施维护费用,乙方需按时足额缴纳。
3.3 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将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或终止合同。
第四条合同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到期日起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意愿,视为自动续约。
4.2 如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五条其他条款5.1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所有,并受中国法律的约束。
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5.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以上是关于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的内容,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安全和美好环境。
愿物业管理服务能够让业主生活更加便利和舒适。
通用范文(正式版)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1. 引言本文档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范本,目的是为物业管理方提供参考,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高效运作。
本规约适用于临时管理期间,以确保物业正常运营并维护居民的利益。
2. 临时管理责任•物业管理方需全面负责物业设施、设备及环境的维护与管理。
•物业管理方需保证物业的安全与基本秩序。
•物业管理方需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相关的纠纷、事故和突发事件。
3. 临时管理期间的基本工作3.1 入口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入口管理,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核实身份以及控制出入。
•明确访客管理及停车管理规定,确保安全与秩序。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临时管理区域,保障居民的隐私与安全。
3.2 安全巡查•定期巡查物业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确保正常运行。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如漏水、断电等紧急事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3.3 保洁清扫•组织保洁人员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和卫生打扫,保持整洁。
3.4 绿化养护•组织专人对绿化带、花坛及草坪进行养护,保持良好的环境。
•确保植被健康成长,防治病虫害。
3.5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临时的社区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提供必要的场地及设施支持,并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4.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4.1 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停电、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的执行,并做好相关培训与演练。
4.2 信息发布•发布紧急事件的通知,并及时更新最新信息。
•与居民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反馈。
4.3 救援与疏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与疏散工作。
•协助居民有序撤离,并提供必要的救助与支持。
5. 临时管理期满交接事项5.1 档案整理•将临时管理期间的物业相关档案归档整理,做好交接准备。
5.2 设备设施检查•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3 需要注意的事项•向下一任物业管理方传达相关信息,包括小区特殊规定、常见问题解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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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
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 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 .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 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部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 (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机构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授权物业服务机构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九、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机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配合物业服务活动(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六)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七)参加业主大会并予以表决;(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
十、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十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不应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应损害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人益。
十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遵守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十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
确需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告知物业服务机构、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告知物业服务机构,签定房屋装修服务协议,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因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应及时恢复; 给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十六、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与物业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预防及冷凝水的处理。
十七、遵守本物业区域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规定。
十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十九、本物业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二)擅自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三)违章搭建、私设摊点;(四)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五)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六)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七)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禁止业主的其他行为。
二十、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承担其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责任。
因维修养护不及时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一、各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的维修养护。
因维修养护需要进入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机构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
因阻挠维修养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二、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十三、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当事先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确实无法通知到的,物业服务机构可在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和其他无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下,先行进行维修,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十四、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前公告,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二十五、利用依法归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费用二十六、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
业主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
二十七、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责任。
转让物业的,业主应与物业服务机构结清各项费用。
二十八、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交存、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资金余额不足首次归集数额的30%时,应当按规定续交。
第四部分附则二十九、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机构违反本规约约定的,受侵害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十、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三十一、本规约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承租人、共居人。
三十二、本规约由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机构各持一份。
三十三、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附件,自物业第一买受人签字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书见附件),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附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