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章制度(全)
实验室规章制度(全)

实验室规章制度(全)
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管理。
1.1 实验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
1.2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物品进入实验室。
1.3 实验室内禁止私自擅自更改实验室设备、仪器,严禁私自
进行实验。
第二条实验室设备使用。
2.1 实验室设备使用前应经过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方可操作。
2.2 实验室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清洁、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3 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
3.1 实验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2 实验室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3.3 实验室内应配备急救设备,并定期进行急救培训。
第四条实验室废物处理。
4.1 实验室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严禁私自倾
倒或随意处理废物。
4.2 实验室废物应妥善存放并定期清理,确保实验室环境卫生。
4.3 实验室废物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
保人员安全。
第五条其他规定。
5.1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的工作环境,禁止大声喧哗。
5.2 实验室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得擅自加班或私自离开。
5.3 实验室内应保持团队合作精神,相互尊重,共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以上规章制度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并下发,所有实验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验室规章制度(全)

实验室规章制度(全)
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的基本宗旨是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卫生,促进科
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当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验室的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使用规定,不得
擅自调整、更改实验室设备和实验方案,不得私自带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四条实验室的使用者应当遵守实验室的卫生规定,保持实验
室的清洁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喧哗,不得在实验室内食用
食品。
第五条实验室的使用者应当遵守实验室的设备使用规定,正确
使用实验室设备,保护实验室设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实验室的使用者应当遵守实验室的实验操作规程,严格
按照实验操作流程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进行未经批准的实验。
第七条实验室的使用者应当遵守实验室的安全预案,一旦发生
实验事故,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保障实验室的
安全。
第八条实验室的管理者有权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使用者进
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实验室等处罚。
第九条实验室的使用者有权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问
题进行检举和投诉,有权要求管理者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条实验室的管理者有权对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使用者应当积极配合并遵守调整后的规章制度。
以上为实验室规章制度,凡进入实验室的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情事。
实验室规章制度(全)

实验室规章制度(全)第一条实验室的使用范围。
1.1 实验室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禁止私自进行其他活动。
1.2 实验室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实验室的开放时间。
2.1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7:00,其他时间需提前申请并经批准。
第三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3.1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实验服和安全防护用具。
3.2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喧哗和食品饮料。
3.3 实验室内发生任何事故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实验室管理员报告。
第四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
4.1 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4.2 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清洁和保养。
4.3 实验室设备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给实验室管理员。
第五条实验室的卫生管理。
5.1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禁止乱扔垃圾。
5.2 实验室内的化学品和废弃物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六条实验室的行为规范。
6.1 实验室内禁止私自进行实验,禁止损坏实验室设备和器材。
6.2 实验室内禁止违反学术规范和伦理原则的行为。
第七条实验室的管理。
7.1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
7.2 实验室使用者必须服从实验室管理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执行。
8.1 实验室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并经过相关人员的讨论和审批。
8.2 实验室使用者必须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实验室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
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5篇)实验室工作篇11. 化学试剂、化学药物是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的质量以及正确发放和准确配制是试验取得预期结果的重要保证,也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主要部分。
凡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均应当遵守本室制定的药品管理制度。
2. 购买药品时,须根据实验室的工作需要,主要是学生实验,同时顾及实验项目开发和科研性质的工作。
根据以上需要制定药品的采购计划书,提出正确的品名、数量、级别,经过批准后购买。
3. 药品进入实验室,应当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建帐、入库和保管。
凡是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应当熟悉主要的化学药品的性质,尤其是剧毒、易燃、易爆、易挥发和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药品,应当定室定点放在有提示性的专用柜内,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接触。
使用人员须向专人报告,填写领取纪录后方能领取使用。
负责管理的人员在发放后应当及时收回剩余的药品及溶液,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配制试剂时,应在专用的通风良好的有防护措施的位置进行。
有毒、有害药品的废弃物应当按要求进行处理,不得与其他杂物废弃物混放。
4. 贵重药品严格控制发放数量,使用多少,领取多少,不得浪费,不得多报多领。
5. 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须按要求放入所需的环境(低温冰箱)。
冰箱内应当专辟空间存放,并在冰箱门上标明。
其他试剂不得占用此空间。
6. 避光保存的药品及其所配制的试剂,均应按要求用棕色容器(瓶)保存,或用深色纸包裹。
7. 药品一律放入药品柜内,不得与配制的溶液混在一起放置。
8. 液体药品放置矮柜。
固体药品与液体药品分开放置。
9. 所有药品按英文子母顺序放置。
10. 配制的试剂每天使用后放回原位,配制时,按保质期和使用量的需要进行。
11. 因使用不当或不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时,首先应抢救受伤人员。
及时报告上级。
12. 使用中,做到安全、准确。
不浪费,不乱弃乱扔。
13. 使用和存放化学药品、试剂的实验室、库房,加强防火防水、防盗,做到安全使用,安全存放。
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16篇)

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16篇)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6篇)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篇11、凡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实验,要采取措施,不让气体大量外溢,尽量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使用剧毒物质或长时间大量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物时,要戴防护用具。
2、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室内。
不许将实验室内的烧杯用来饮水,实验完毕,用冷水和肥皂仔细把手洗干净。
3、小心使用酒精灯、喷灯。
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4、任何化学试剂都不能入口。
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要防止触及皮肤、衣服。
5、使用电器要谨防触电,勿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6、加热或倾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7、嗅闻气体应采用“招气入鼻”方法。
8、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学品,如手上有伤口,一定要包扎好以后,才能进行实验。
10、实验室的上下管道、电源、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篇2一、实验室钥匙为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的通行证,不得自行复制和转借。
钥匙的持有者应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遗失一把应承担换整个锁的费用。
不在实验室工作时应及时交还实验室主任。
二、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和使用电炉取暖、做饭。
三、实验室要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药品应存放在药品库内,并由专人保管。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离。
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要远离化学易燃物。
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外,应马上电话报警“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火警解除后要保护好现场。
五、电炉、电烘箱等电热设备要设置在不燃的基础台上,使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
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装接新的电源。
六、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生产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并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实验室规章制度(全)

实验室规章制度(全)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管理。
1.1 实验室的管理者应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实验室环境的清洁和安全等工作。
1.2 实验室管理者有权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1.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管理制度,服从管理者的指挥和安排。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
2.1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时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理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2.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条实验室设备管理。
3.1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实验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3.3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实验设备时应注意节约能源,避免浪费。
第四条实验室卫生。
4.1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4.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正确处理实验废弃物,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4.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禁烟、禁酒等规定,保持实验室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实验室纪律。
5.1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不得进行造假和剽窃行为。
5.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其他规定和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风气。
以上为实验室规章制度,凡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实验室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实验室规章制度(精选10篇)实验室规章制度(篇1)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二、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和实验分组实验。
四、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五、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仪器、药品和工具。
实验过程中,一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
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生物实验室安全规则一、显微镜是精密贵重仪器。
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一手握镜臂,一手托镜座,切记一只手斜提,以免目镜和反光镜等零件脱落。
镜头如有灰尘,不能用手指乱抹,只能用拭镜纸擦拭。
二、动植物标本模型,只能用眼观察,不许随便动手乱摸,以防损坏变形。
三、凡实验用的药品试剂不准混合,不准撕毁标签,实验过程中不饮食,以免发生差错或意外事故。
实验结束必须洗手。
四、实验用的解剖器械和切片刀,不许在人体上比试,只能在实验材料上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完擦洗干净,装入盒内。
五、使用甲醛、乙醚、水银等有毒药品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实验结束后,组长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生物实验室实验教师的基本职责一、实验教师在主管校长和教务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三、熟悉各项实验内容和目的要求,所需器材以及实验的方法步骤。
接教学进度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四、做到四懂:懂所作实验的操作规程;懂仪器性能用途和正确操作方法;懂药品试剂的含量和配制;懂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五、具有独立上实验课的能力,协助任课教师指导课外小组活动。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20篇)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20篇)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1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2、进出实验室需要严格登记。
如有不符合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进入。
3、使用人员需参加专门的实验室使用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准进入进行实验。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实验室或使用相关设备。
4、实验人员应爱护实验室各类仪器,按照规则使用并保持设备清洁。
实验中的昂贵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关。
精密仪器需经专门培训方能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改变设备仪器的预设参数。
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5、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吃东西、带小孩。
6、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等级制度。
发现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7、不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等不得私自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外人做实验。
8、实验室钥匙持有人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9、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
如有特殊需要(诸如去别的公司作分析),应取得周总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
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0、人存放于冰箱内的培养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随便使用他人的培养液和翻看其他实验者的细胞,以免交叉污染。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一、管理制度:包括1)检验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2)样品采集、保管、检验处理制度3)计量仪器、设备、器皿使用规程4)标准试剂配制及管理制度5)检测记录填写、检查、保管制度6)精密仪器使用维护制度7)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8)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二、微生物室管理1、实验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试剂要有明晰的标签。
2、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和会客。
3、做好检样的登记、编号、明确检验目的,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必要时应重新采样。
4、无菌室操作前用消毒液擦试,桌面及工作台面,开紫外灯消毒30~60分钟,开启超净台紫外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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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教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提高实验室科研能力。
4.认真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执行学校和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5.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培训及考核工作,定期检查和总结实验室工作。
6.负责全室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二、实验教师主要岗位职责
1.努力专研业务知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2.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切实做好课前准备和实验指导工作。
3.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及时报送实验考核成绩。
4.对实验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实验室或教研组汇报。
5.初次上岗的实验教师要试讲、试做。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主要职责
1.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各项工作
2.掌握实验室各项实验的原理和技术、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方法,能够维修常用仪器设备。
3.按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有教学任务的人员,要认真指
导学生实验。
4.保证实验室设备安全,卫生整洁,避免发生事故,使实验室工作顺利进行。
5.积极参加实验室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教学水平。
四、实验室技术工人主要岗位职责
1.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工作任务。
2.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讲求效率,具有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3.协助实验指导人员认真做好实验、实习的各项工作。
4.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与专业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以上条款依据《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实验守则
第一条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不得衣冠不整,否则实验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第二条实验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
实验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开始实验准备工作。
第三条实验时,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真实记录实验数据,独立完成实验任务,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或实验作业,并交指导教师审阅。
第四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许喧哗打闹。
要保持实验室整洁,不许吸烟、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
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不随便串组。
第五条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
(切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指导教师。
第六条实验中要节约水、电、元器件、药品、原材料等,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
第七条实验中的废弃固体物品、腐蚀性液体必须倒入指定的容器中,不许倒入水池中。
第八条实验完成后,要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并清理实验场地,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九条实验室内的任何物资不得擅自带出,借物要及时归还。
第十条实验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
第十一条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仪器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检查,并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二条以上条款依据《学生实验、实习守则》制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
第二条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修用电仪器设备和设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教师与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三条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空调设施,保证温度、湿度和清新度满足实验要求。
第四条学生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场,防止出现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
第五条实验人员和学生做实验时,应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实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请有关部门检修,保证器材完好。
第七条实验室钥匙由专人掌握,严格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擅自使用电炉、乱拉乱接电线和堆放杂物。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值班制度,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第十条每天实验结束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打扫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然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二条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三条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火灾、被盗、人身重大损伤等事故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以上条款依据《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第一条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保管不当,导致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被窃、损坏、遗失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价值800 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事故由中心主任处理,报教务处备案,800 元以上由中心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共同处理。
第二条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应负赔偿责任,严重者给相应行政处分:(1)不遵守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丢失;(2)未经部门领导许可擅自使用或任意拆卸仪器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3)擅自将设备器材挪作私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
第三条赔偿处理办法:(1)损坏器材价值在1000 元以下者,赔偿原价的5%至20%。
(2)损坏器材价值在1000 元以上或重大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并赔偿原价的10% 。
(3)损坏、丢失仪器设备零配件时,可以只赔偿零配件费用。
对于能够修复使用的仪器设备,可以只赔偿修理费。
如果修复后质量明显下降,要按质量降低程度,酌情赔偿。
(4)丢失的仪器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四条根据仪器设备损坏程度、后果及责任人态度,可以减免或加重赔偿:(1)责任人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经本人提出,中心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审批,可酌情减免赔偿的数额。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报告、检讨深刻者可酌情减免赔偿;(2)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应加重处理。
第五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实验室主任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提出赔偿处理意见,上报中心审批。
第六条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后,由责任人向财务处交款。
对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决定者,可以采用适当的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