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政策的报销制度差异对于农民的影响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制定的。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也在不断推进和完善。
然而,在实际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保障范围不全面当前,许多农村地区的合作医疗保障的范围较窄,保障的内容也有限。
主要表现为:1.医疗保障覆盖面窄,针对的是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费用,而对于罕见病、高昂疗费的医疗费用未作充分保障。
2.报销比例较低,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只覆盖50%至70%的医疗费用,对于农民来说,还是有所负担。
3.门槛过高,有的地区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家庭收入进行了限制,有些家庭因此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障。
二、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不足随着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有所提高,但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依然严重不足。
主要表现为:1.乡村医生资源严重短缺,公共医疗设施分布不均,并不能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
2.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相对低下,很多医疗机构设施陈旧,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农民的就医体验。
三、参保制度不科学农村合作医疗在参保制度上,也面临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为:1.参保门槛高,一些贫困地区的家庭难以承担参保费用或者缴费时机受限,导致不少人在发生疾病时还是需要去城市看病。
2.参保费用不透明,缺少有效监管,容易出现一些不规范收费的现象。
四、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1.统一管理机构缺乏,各级医保部门管理、运作不够协调,效率和效果有待提高。
2.医保基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管理机制建设。
总的来说,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推进中面临很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
只有在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合理制定参保制度,以及做好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让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新农合如何帮助缓解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新农合如何帮助缓解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看病难一直是困扰农民的一个大问题。
过去,农民们常常因为经济原因而不敢看病、看不起病,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导致贫困。
然而,随着新农合政策的推行和不断完善,这一状况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新农合,全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首先,新农合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在没有新农合之前,农民看病需要自己全额支付医疗费用,这对于收入较低的农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而现在,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看病时,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无论是门诊看病、住院治疗,还是购买药品,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报销政策。
这意味着农民只需要支付一部分费用,其余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承担。
例如,一位农民患上了严重的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总费用高达数万元。
如果没有新农合,这笔费用可能会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但有了新农合的报销,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大大减少,减轻了经济压力,能够更加安心地接受治疗。
其次,新农合扩大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过去,由于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很多农民为了看病不得不长途跋涉到城市的大医院,不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还可能耽误病情。
而新农合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改善了医疗设施和条件,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
同时,新农合还鼓励和引导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通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让农民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实惠的医疗服务。
这样一来,农民看病不再难,小病可以在村里或者乡镇的卫生院得到及时治疗,大病也能够通过转诊制度得到有效的救治。
再者,新农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意识。
以前,很多农民由于缺乏医疗保障,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不够重视,生病了也不愿意去医院。
而新农合的普及,让农民意识到健康的重要性,愿意主动去看病、做体检。
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新农合医保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
新农合医保是农村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形式,旨在为农民提供医疗费用报销保障。
然而,对于新农合医保的一些具体规定,特别是报销比例的问题,很多人可能还存在一些疑问。
本文将对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进行详细解读。
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农民参加新农合医保后,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报销。
具体的报销比例因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通常在50%至90%之间。
这意味着农民在就医时,只需要自己支付一部分费用,剩余的费用由新农合医保来报销。
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与医疗项目也有关系。
一般情况下,常见的疾病、手术和药品费用在报销范围内。
但是,一些高端医疗项目、特殊药物以及美容整形等费用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
所以,农民在就医前需要了解新农合医保的具体规定,以便做出合理的医疗选择。
除了报销比例外,新农合医保还有一些限制和要求。
首先,农民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是由新农合医保所在地的医保部门指定的,通常为当地的县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其次,农民需要在就医前向所在地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才能享受新农合医保的相关报销政策。
为了方便农民了解新农合医保的具体报销比例,各地通常会发布相关的宣传材料和政策解读。
农民可以通过咨询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者查阅相关的政策文件,来了解具体的报销比例和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需要强调的是,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并非固定不变,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调整,可能会有所变化。
因此,农民在享受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服务时,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变化,以免产生误解和遗憾。
总结起来,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在50%至90%之间。
农民在享受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服务时,需要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并遵守相应的要求。
新农合报销比例2016

新农合报销比例2016随着我国的医疗事业不断发展,医保政策也在不断完善。
其中,新农合是我国为大力解决农民医疗问题而实施的医保政策,也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渠道。
而新农合报销比例则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其变化也受到广泛的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新农合报销比例的变化情况以及其对农民医疗保障的影响。
一、新农合报销比例的变化情况从2009年开始,新农合报销比例就开始调整。
在2016年之前,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为50%,因此,农民每看一次病,只能报销50%的医疗费用。
而在2016年,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开始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为二至七级及未评级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其中二至四级医院门急诊报销比例到达90%,住院报销比例到达80%;五至七级医院门急诊报销比例到达80%,住院报销比例到达70%。
这一调整使得新农合报销比例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新农合报销比例调整对农民的影响新农合报销比例调整能够直接带给农民医疗方面的实惠,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
其次,通过新农合的报销比例调整,也能够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的差距。
随着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也将进一步缩小,这对于城乡医疗格局的协调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新农合报销比例已经得到了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有些医院虽然是符合新农合规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愿意给予农民足够的报销,而是通过各种手段收取“顺差费”等不合理的收费方式。
这样的情况既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也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三、新农合报销比例的展望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也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新农合的报销比例进行了进一步提高,并逐步形成了一些新的报销比例标准。
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医疗保障的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农民谋福利。
总之,新农合报销比例的调整对于保障农民的医疗权益,缩小城乡医疗保障的差距,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新农合政策对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的影响与减轻策略

新农合政策对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的影响与减轻策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得到了巨大改善。
其中,新农合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新农合政策对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的具体影响,并提出减轻农民负担的策略。
一、新农合政策对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的影响新农合政策的实施对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新农合政策扩大了农民的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了报销比例。
相较于以往的保险制度,新农合政策增加了医疗保障项目,包括基本医疗、门诊医疗、住院医疗等,有效降低了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
其次,新农合政策实行了多种补偿方式,包括统筹基金支付和居民个人账户支付,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保障水平。
再次,新农合政策消除了地域差异,使得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医疗保障待遇,减轻了农民的不公平感。
然而,新农合政策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进一步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的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尽管新农合政策的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医疗费用报销不足的问题。
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基层医疗资源的匮乏和医院服务水平的限制,农民仍需要承担较高的医疗费用。
其次,新农合政策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农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缺乏其他多样化的筹资渠道,限制了医疗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此外,新农合政策对慢性病的报销比例较低,这给患有慢性病的农民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
二、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的策略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
首先,若要提高报销比例,需要加大对农村医疗资源的投入,提升农村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降低医疗费用。
其次,可以适当增加财政补贴,扩大新农合政策的资金来源,增加医保基金的筹集金额。
同时,要加强监管,防止资源浪费和资金滥用现象的发生。
第三,为了解决慢性病报销问题,可以针对慢性病患者设立专项基金,提高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并加大对慢性病的预防宣传和治疗力度。
解读新农业政策为农民带来的影响

解读新农业政策为农民带来的影响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收入和农业发展一直是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随着新农业政策的实施,农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解读新农业政策为农民带来的影响。
一、提高农业技术水准新农业政策提出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性,通过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科学栽培模式,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
农民通过学习新技术,掌握更多的农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减少了生产成本,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农业政策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将农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选择地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和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新农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通过组织农民参与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环节,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
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好的技术支持和市场渠道,促进了农产品的优质化和品牌化,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业政策重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用于农村道路、灌溉设施、农田水利等方面。
优质的基础设施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便利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缩短农村与城市的距离,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化。
五、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新农业政策提出了支持农业金融服务的措施,包括农村信用社的设立和发展、农业保险的推广和农业信贷的支持。
这些举措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金融支持和风险保障,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农业生产,提高收入。
同时,农村金融服务的推动也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繁荣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六、保护农民权益新农业政策强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农民土地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保护,保障农民的产权和土地利益。
同时,政策也鼓励建立健全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他们在城市工作的收入和权益。
新农合如何确保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合理可控

新农合如何确保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合理可控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的医疗保障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重要问题。
新农合作为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制度,旨在减轻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那么,新农合是如何确保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合理可控的呢?首先,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和补贴政策是关键因素之一。
新农合的缴费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保障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这大大减轻了农民的缴费压力。
而且,对于贫困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还会有相应的减免政策,确保他们也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这种缴费和补贴的机制,使得新农合的覆盖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大。
其次,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不断扩大。
从最初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到如今涵盖了更多的重大疾病和慢性病。
不仅包括住院治疗费用,还包括门诊费用、药品费用、检查检验费用等。
一些原本不在报销范围内的高价药品和先进医疗技术,也逐渐被纳入其中。
这意味着农民在就医时,更多的费用可以通过新农合进行报销,从而有效降低了个人自付的比例。
再者,新农合的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对于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较高,旨在引导农民优先选择基层就医,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同时,对于重大疾病和高额医疗费用,新农合还会设置大病保险和二次报销等机制,进一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例如,当农民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时,超出部分可以按照更高的比例进行报销,避免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
此外,新农合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和监管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新农合管理部门会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对医疗服务的质量、价格和费用进行监管。
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防止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乱收费等现象。
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医疗费用的报销进行实时监控和审核,确保报销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还有,新农合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也为农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过去,农民在外地就医往往面临着报销难、报销比例低的问题。
新农合如何确保农民就医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新农合如何确保农民就医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农民的健康是农村发展的基石。
新农合作为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制度,承载着保障农民健康、促进社会公平的重任。
然而,要真正实现农民就医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在多个方面持续努力和不断完善。
首先,公平性体现在缴费标准的合理性上。
新农合的缴费不应成为农民的沉重负担,应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水平农民的实际情况。
对于贫困地区和低收入农民,政府应当加大补贴力度,确保他们能够参与到新农合体系中。
同时,要避免“一刀切”的缴费模式,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制定差异化的缴费标准。
这样,才能让新农合覆盖到更广泛的农民群体,使更多人受益。
在报销政策方面,公平性至关重要。
报销范围应广泛且合理,不仅要涵盖常见疾病的治疗费用,还应包括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长期治疗。
对于一些特殊病种,如癌症、尿毒症等,应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
而且,报销政策不应因地域差异而有过大的悬殊,无论是在发达地区还是偏远农村,农民都应能享受到相对公平的报销待遇。
报销流程的简化是提高公平性和可及性的关键一环。
繁琐的报销手续往往让农民望而却步。
应建立统一、便捷的报销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农民在就医时,医疗机构能够直接结算报销费用,减少农民的垫资和跑腿。
同时,加强对报销流程的宣传和解释,让农民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报销方式,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影响报销。
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对于农民就医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有着深远影响。
在农村地区,医疗设施相对薄弱,医疗人才短缺。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改善硬件设施,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优秀的医疗人才到农村服务,提高农村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
此外,建立城乡医疗机构的帮扶机制,促进医疗资源的共享和流动,让农村患者也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药品供应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确保农村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充足地供应常用药品和基本药物,避免出现药品短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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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政策的报销制度差异对于农民的影响——基于省第一人民医院的案例研究第一章绪论一 .绪论1.1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本论文将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基于对省第一人民医院的案例研究为例,对的新农合报销制度和报销行为进行分析,有以下发现:(1)只有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生了病,才能得到报销;对新农合报销制度认知度越高的农民越能得到最大额度的报销款;参合农民受教育程度和月收入越高,报销也越多;丰富的社会资本可以在参合农民报销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2)在不同病种报销规定中,除了职业病报销的比例比较低外,其他病种报销比例大致在50%左右;对于那些常年被慢性病困扰的农民来说,新农合确实能解决部分问题。
但新农合基金费用有限、以及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新农合报销不能彻底解决生病农民的真正困难。
(3)从就医地点来看,住院的病人是根据各级医疗机构的不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的,农民就医地点的选择与报销的多少密切相关;医疗机构的正规与否也和报销有一定的关联,越正规的医院越容易得到报销,而越不正规的医疗机构,农民得到报销的可能性则很低。
针对上述发现,我提出了如下建议:(l)政府应该对新农合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报销制度的宣传。
让农民搞清楚如何报销,到哪里报销,以及能报销多少等具体容。
(2)政府要使农民从报销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扩大新农合报销围和比例,让农民受益更广。
(3)当前报销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4)建立门诊统筹机制,加大对各个医疗机构的报销制度的监管力度,杜绝不合理报销现象的产生。
鉴于农民医疗保健的严峻现状,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考虑,2002年10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
2003年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基本目标是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基本推广,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新农合政策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的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农合制度的部管理机制还存在着筹资机制不科学,监督机制不健全、管理水平差,政府部门对新农合的监管方式方法和报销比例不健全等问题且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对建立完善、可行的新农合制度提出了迫切要求。
其中农民对报销情况的反映尤为强烈,因为报销的好坏是反映新农合制度好坏的重要指标。
农民参加新农合也就是为了生病时有政府提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如果报销政策出现了问题,农民会对新农合失去信心,进而影响整个新农合机制的运作。
其中,农民对新农合报销制度的认知度仍然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很多农民只是知道参加了新农合后,自己的医疗费用可以得到一定的报销。
但是至于新农合报销制度的具体容,如报销起付线,门诊报销比例、主要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大病费用标准、大病费用报销额度,还有特殊性疾病的办理等方面的认知度都比较低。
农民对报销的低认知度会严重影响到他们自己的报销,因为对报销各项容和对报销操作流程的不熟悉,势必会影响新农合的报销速度。
本论文的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在省第一人民医院的新农合病人在医院具体的报销制度,报销过程,报销比例,人们报销行为及报销方式的研究,让人们了解报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到底要怎么样报销,哪些疾病不能报销等等,分析并总结新农合报销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报销政策,保证新农合的持续发展提供可行的政策建议,并切实让农民从新农合报销中受益,从而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整合。
2.1国外的研究现状一、国外合作医疗发展概况医疗保障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正式确立是以1883年德国疾病保险法的实施为标志,此后,合作医疗制度在全世界不断发展壮大。
在20世纪的前十年,部分欧洲国家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引入了合作社和互相保险机构。
继德国之后,奥地利、挪威、英国、法国在1887、1902年、1910年、1921年也相继通过立法实施医疗社会保险。
在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医疗方面的合作社运动在日本、美国、以色列、波兰、印度等国迅速扩展。
此后,瑞典、芬兰、挪威、冰岛、丹麦等国纷纷效仿英国福利国家模式,普遍实行国家健康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开始由城镇扩展到农村,由以城市工人为保障对象的保险演变成全民保险。
2.2、国对新农合的研究在国,新农合制度自实施以来就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己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研究吴凤娟通过对郊县推行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经验分析,认为发达地区己经具备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条件。
同时指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依赖于区县、乡镇政府机构能力;农民的信任和支持离不开高素质的合作医疗职能人员。
俊等人指出,影响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为:大病统筹制度事实上对抵抗大病的作用有限,重点保住院的保障围设计不符合多数农民需要,政府对合作医疗机构的监管存在问题,政府投入资金不足、补贴标准过低,不能有效减轻农民疾病负担。
(二)关于新农合中政府职能问题小伟认为在实施新农合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如加强组织实施、维护公平正义、加快立法建设等,认为新农合不仅是准公共物品,更是优效品,政府参与其中十分必要,应从加强立法、建立长效的筹资机制、完善制度设计和加强管理等方面努力。
(三)关于新农合报销制度的研究丛树海认为依靠大多数人的帮助解决少数人的大困难,才是医疗保险的原则和实质所在,所以要把资金投向少数大病患者,而不是人人都具有一定数额的小病报销权。
晓梅等人从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公平性角度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医疗费的补偿上应对收入较低的人群倾斜。
良军等人,提出了获取保险因子的模型法和简易估算方法及根据补偿比预测医药费的方法,认为补偿比在20%到30%时就医行为有刺激作用,补偿比低于20%基本没有刺激作用,可将20%作为补偿比的有效起点王卉晓运用医疗保险理论和方法,分析比较省部分试点县(市)2003年费用偿付的受益面受益程度、资金收支平衡情况等。
(四)关于新农合的资金筹集问题琴认为,建立一个有效运作的筹资机制是新农合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必须从加快立法、增强政府的筹资责任、实施科学的筹资标准、采取灵活的筹资方式等方面加以解决;玉欧等也关注到了新农合的筹资问题,并从以下方面提出建议:法律政策、管理监督、征缴形式、服务网络、筹资来源、宣传办法、农民承受能力等。
秀玲等实地调查了省11个县(区)基金管理与运行情况,认为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要创新管理方式、要加强基金财务管理、要整合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要建立绩效考评和以奖代补激励政策。
三、对全民医保的设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一直都是我国社会各阶层关注的热点问题。
如何建立一个覆盖全体国民,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也是国各学者争相探讨和致力解决的难题。
胡大洋在分析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现状和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建构全民医保制度的设想,从提高制度公平性及管理效率的目的出发,阐述通过“三步走’,在我国建立以覆盖城乡全体公民为目标,以保大病、保基本为重点,实现一体化管理的医疗保险制度。
继同主要阐述了如何科学合理地设计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框架,他认为需要借鉴世界各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框架,构建和谐社会,缔造幸福美好新生活,改善全体公民的生活质量,才是中国公共政策、社会政策、卫生政策议程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议题。
他还从国际环境与国际惯例、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社会结构转型与社会政策、价值观念更新与生活方式转变等基本角度,简要阐述了为什么中国必须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理由。
2.3国外关于报销制度的研究一、国外关于药品的报销制度的研究药品报销是医疗制度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各个国家的药品报销制度各有不同,患者可以从自己国家的药品报销制度受到哪些部分的利益,国外的药品如何报销,也一直受到研究者的普遍关注。
吴晶等研究了芬兰药品报销体系,认为其目的和宗旨是使患者能以合理的成本接受足够多的药物治疗。
无论是公立医疗机构还是私立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药品,患者都可得到报销。
报销体系也覆盖一些非处方药(OTC),如基本的药膏和临床营养品,但必须有医师的处方才可报销。
报销体系仅包括治疗疾病或减轻症状的产品,像避孕套、疫苗和戒烟产品等是被排除在该体系之外的。
没有批准批发价格的药品也是被排除在外的。
报销体系有3个层次的类别,即1个基本报销类别和2个特殊报销类别,不同的报销类别和水平由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药物在疾病治疗中的重要性决定。
总的原则是所有的患者都可获得医师处方的基本报销类别中的药品。
但是,在特殊报销类别中,患者必须证明其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针对某一诊断的药物治疗的必要性。
此规定也适用于所谓的有限基本报销权利中药品的报销。
二、关于新农合医疗报销的研究国关于新农合医疗报销的研究集中在一下几个方面:(一)对新农合报销模式及报销方案设计的研究洁认为科学制定补偿方案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专业的保险精算人员加以测算,具体涉及到本年度筹资总量、参合人数、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患病率、农民就诊比例、就诊人次、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平均医疗费用及其自然增长率等因素以及历年相关数据,同时还要考虑不可控因素及发生概率等,这样才能确定合理的补偿围、补偿比例、起付线、封顶线。
另外各地应根据往年基金的使用率、年度节余和本年度筹资情况合理调整补偿比例和封顶标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罗家洪等对寻甸县的“家庭账户+住院费用按比例补偿”新农合报销方案的研究,认为寻甸县现行新农合制度报销方案基本可行,社会满意度较高,值得借鉴和推广,并提出了适当提高封顶线和简化报账方式的建议。
(二)对新农合报销中存在问题的研究邓喜先分析了市新农合报销制度,发现其中存在,乡镇卫生院利用率较低,报销比例却相当较高;住院报销比例制度较低,报销计算方法复杂;大医院医疗费用过高,新农合资金面临透支风险等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定位乡镇卫生院;把新农合资金提升到市级统筹和调整住院报销比例,简化住院报销方法等措施。
积国认为新农合医疗费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财务核算的方法存在弊端;医疗发票管理混乱;缺乏发票审核机制;乡镇卫生院办公经费不足等。
洪哲芳认为贫困农民经济困难,新农合对贫困参合者的实际补偿比仅为23.93%,新农合报销后,许多住院患者家庭的负担仍然较重,不能很好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新农合报销公平性的研究徐立柱在曲阜以村镇为单位的受益公平性分析中发现,首先,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不同经济水平地区参合农民获得补偿的机率都是有很明显的差异的,表现为受益率与经济状况呈正比,同样是缴纳了10元的参合费用,但富裕地区的农民获得报销补偿的可能性和机会要明显高于贫穷地区,门诊补偿人次和住院补偿人次都更加集中于较高收入地区,人次都更加集中于较高收入地区,其次,以全部参合农民来看,补偿费用的分布也不公平,其流向更加倾向于富裕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