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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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

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

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每个企业都需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是指工业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按照一定的会计原则、规范和方法所制定的一套规范性制度和流程,用于记录、核算、报告和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及财务情况。

下面将介绍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

一、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流程,包括会计帐簿的设立、账务处理、账簿的审核、科目的设置等。

2.财务报告制度:规定了工业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内容和报送时间,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工业企业的资金管理政策和操作程序,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计划、资金控制、资金调度、资金使用、资金结算等。

4.成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5.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工业企业的资产管理政策和操作程序,包括资产购置、资产使用、资产折旧、资产清查和报废等。

6.税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工业企业的税务管理政策和操作程序,包括纳税申报、税务审批、税务稽查和税收优惠等。

7.外汇管理制度:规定了工业企业的外汇管理政策和操作程序,包括外汇收支的核算和报告、外汇风险管理等。

8.经营预测与决策制度:规定了工业企业的经营预测和决策方法,包括市场分析、经济预测、投资决策和产品定价等。

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性:1.规范企业经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明确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确保核算准确、合规。

2.信息反馈与决策依据: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提供了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信息,为企业管理层、股东和投资者提供了判断和决策的依据。

3.资产保护和管理: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有助于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防止资源浪费和盗窃。

4.税收管理和合规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纳税申报和税务稽查的程序,帮助企业合规纳税,减少税务风险。

5.沟通和合作: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会计信息的编制、报送和交流的方式,促进了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什么事情都会有他的规则,做为一个企业会计,一定要多了解企业的管理制度。

那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吧。

以下是由精心整理了关于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一般工业企业会计制度(3篇)

一般工业企业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生产经营活动日益复杂。

为了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核算原则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应当以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非仅仅以法律形式为依据。

2. 会计分期原则: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3. 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即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当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 历史成本原则:企业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5. 配比原则:企业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应当相互配比,以便正确计算企业的损益。

6. 分期收款和分期付款原则: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以及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商品或接受劳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实际收付款项的时间确认收入或费用。

7. 重要性原则: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

8. 可靠性原则:企业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会计科目设置1. 资产类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2. 负债类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收入类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5. 费用类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6. 利润类科目: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四、会计凭证与账簿1. 会计凭证: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编制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规范管理要求,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工业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主力军,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制度,以支持企业的经营决策,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工业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合法合规:企业会计制度需要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法律法规,遵守会计准则和规范管理要求。

2.完整性:企业会计制度需要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审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等各个环节,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和真实性。

3.灵活性: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环境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企业的经营需求。

4.一致性:企业会计制度需要统一管理和执行,保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5.透明度:企业会计制度需要公开透明,保护投资者和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是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它是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和决策的基础。

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1.会计主体和会计核算对象:规定企业内外部的会计主体和会计核算对象,明确各个对象的会计处理方式和核算方法。

2.会计基础和币种:规定会计处理的基础和币种,确定会计凭证制度和会计账簿。

3.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规定会计核算的方法和程序,包括账务处理、凭证审核、报表编制等环节。

4.会计政策和估计:规定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包括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等制度。

5.会计核算技术和制度创新:规定会计核算技术和制度创新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强信息技术和会计核算的融合。

工业企业财务报告制度工业企业财务报告制度是企业会计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对外和内部沟通的重要途径。

工业企业财务报告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1.财务报告内容和形式: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报告格式,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昆明阔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现金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公司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公司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为带息票据到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公司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部分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帐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公司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和支款通知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公司的银行存款帐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货记“短期借款”科目。

公司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工业会计规章制度

工业会计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工业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业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工业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方法、程序等应当前后一致。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编制、报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五)保密性原则: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财务信息。

二、会计科目及核算第四条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类。

第五条各类会计科目的核算方法如下:(一)资产类科目:按照取得方式、用途等进行核算,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

(二)负债类科目:按照产生原因、偿还期限等进行核算,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照投入资本、利润分配等进行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四)收入类科目:按照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取得收入进行核算,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五)费用类科目:按照发生原因、用途等进行核算,包括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六)利润类科目:按照收入、费用、成本等计算利润。

三、会计凭证及账簿第六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入库单、出库单、借款单等。

(二)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一)总账:反映企业全部经济业务的账簿。

(二)明细账:反映企业某一类经济业务的账簿。

(三)日记账:反映企业日常经济业务的账簿。

四、会计报表及审计第八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企业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第四条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第五条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还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报表。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条企业应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财务会计部门应设置足够的会计人员,以满足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实行轮换制度,重要会计岗位应有备用人员。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九条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十条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和计量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

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分类,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企业应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会计科目之间的平衡。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三条企业应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五条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五章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预防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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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此文如下: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的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有工业企业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望衣时函告我们。

目录总说明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的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1.统一核算的专业公司或有独立核算的附属企业的企业,可以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企业可以相应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以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各车间、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

4.有外购商品的企业,可以增设“外购商品”科目。

5.国家拨给特种储备资金的企业,可以增设“特种储备物资”科目和“特种储备基金”科目。

6.经常收取包装物押金或其他保证金的企业,可以增设“存入保证金”科目。

7.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8.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科目。

9.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

10.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较少的企业,可以将其并入“原材料”科目。

11.预收、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收、预付账款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12.管理上不要求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企业,可以不设“自制半成品”科目。

13.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很大的企业,可以将“原材料”科目分为“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燃料”等科目。

14.企业根据管理要求,可以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或将“生产成本”科目分为“基本生产”、“辅助生产”两个科目。

15.采用计划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增设“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16.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17.对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参照相应行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算。

18.还有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内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在本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所有外币账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

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财务费用。

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记账。

五、有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的企业,买入外币增加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增设“外汇价差”科目核算。

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按照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

用买入的外币购买物资、支付费用,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物资、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有关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用买入的外币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偿还债务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的外币,减少的外币存款仍应校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实际取得的人民币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的差额,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自调剂市场买入的,应冲销“外汇价差”科目,如有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其他来源取得的,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如在外汇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所支付的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科目核算,并将买入的外汇额度同时在备查簿中登记。

以购入外汇额度和配套人民币资金买入外币时,按该外汇额度账面成本,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外币户),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

购入外汇额度再出让时,按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人民币户),按出让外汇额度的账面成本,贷记:“外汇价差”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企业因发生销售业务而取得的外汇额度,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卖出外汇额度取得的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有境外往来结算业务的企业,发生的信用证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应根据发票账单及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等有关凭证,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付出银行本票后,应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然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

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在途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收款单位和在途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设置明细账。

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向国外付款的企业,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可在本科目中增设“信用证存款”明细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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