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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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液化气体是一种高压、易燃的气体,因此液化气体罐车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以下是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的规定范本:一、车辆安全管理1. 所有液化气体罐车司机必须具备相关安全培训证书,并严格遵守驾驶规则和道路交通法规。

2. 液化气体罐车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规定标准。

3. 车辆加装安全设备,如泄漏报警装置、防爆装置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4. 液化气体罐车必须按照规定的容量和载重限制进行装载,严禁超载行驶。

二、液化气体罐车装卸安全管理1. 液化气体罐车装卸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完成。

2. 在装卸过程中,必须使用专业的装卸设备和工具,避免人工操作导致安全事故。

3. 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静电和防爆措施,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性。

4. 装卸区域必须保持干燥、整洁,严禁存放易燃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

三、液化气体罐车运输安全管理1. 液化气体罐车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稳定,不得急转弯、急刹车等操作,以防止液化气体罐车发生侧翻或其他事故。

2. 液化气体罐车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或驶入不允许通行的区域。

3. 液化气体罐车行驶中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液化气体在车辆内积聚引发安全问题。

4. 在长时间停车或夜间停放时,液化气体罐车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固定和罩盖,防止发生泄漏或其他事故。

四、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1. 液化气体罐车在发生泄漏、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司机应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如封闭罐体阀门、远离危险区域等。

2. 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液化气体罐车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 运输单位必须定期组织液化气体罐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目录1.引言2.安全要求1.车辆设计和制造2.车辆装载和卸载3.车辆运输过程4.库区管理5.罐车操作人员要求3.安全教育和培训4.应急响应措施5.附则1. 引言液化气体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广泛,特别是在工业和商业领域。

然而,液化气体的运输和使用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本文档旨在制定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以指导液化气体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是一种专门用于运输液化气体的车辆,其罐体具有密封性能和耐压能力。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要求,确保车辆运行稳定、罐体密封完好,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来防止事故发生。

2. 安全要求2.1 车辆设计和制造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在设计阶段,应考虑车辆结构的稳固性、罐体的耐压能力、防爆性能等因素。

制造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材料质量,确保罐体和相关部件的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2.2 车辆装载和卸载•罐车应配备安全阀和压力表等安全装置,以保证罐体的压力处于安全范围内。

装卸过程中应注意罐体的压力变化情况,避免过高或过低的压力对罐体造成损害。

•装卸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液化气体的流速,避免快速充放气导致罐体振动或爆炸。

应使用专用装卸设备,并由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

•装卸点应设有防爆设备和安全遮盖物,防止意外火源接触到液化气体。

2.3 车辆运输过程•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和罐体的安全性能良好。

•在行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司机和其他道路使用人员的安全。

•罐车的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2.4 库区管理•库区应远离明火、高温源和易燃材料,建立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罐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库区内应设有消防设备和应急疏散通道,以应对突发事故。

2.5 罐车操作人员要求•罐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知识,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

液化气罐的安全管理规定与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气罐的安全管理规定与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气罐的安全治理规定与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液化气罐的安全治理规定液化石油气以其清洁卫生和便利的特点而被广泛使用,但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简洁发生安全检查事故。

为保证我处餐厅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民用气瓶,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 4 年,第四次为三年。

使用期超过年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依法予以销毁。

3、使用者必需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 50 公里。

4、气瓶使用前应进展安全状况检查,必需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制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气瓶立放时,应实行防止倾倒的措施。

[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7、夏季应防止曝晒。

8、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9、严禁在气瓶上电焊引弧。

10、严禁用温度高于40℃的热源给气瓶加热。

第1 页共11 页11、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次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展充装,严禁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展挖补、焊接修理。

13、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液化气罐车安全治理制度〔一〕对人员的要求1、凡从事液化气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需经省级有关部门进展专业培训,熟知其所运介质的理化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排解故障和处理特别状况的力量,并经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消防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液化气体罐车安全治理规定》;3、严格依据液化气罐车日常检查的点项,对罐体的安全附件〔安全阀、紧急迫断阀、球阀、管接头、人孔、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灭火器、导静电接地装置等〕进展检查。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是一种专门用于运输液化气体(如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的汽车,由于液化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运输,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概述。

一、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技术标准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例如美国的DOT标准、欧盟的ADR标准等。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罐体应采用高强度材料制造,并具备较好的抗压、抗冲击和抗腐蚀性能。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罐体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和防泄漏装置,以防止气体泄漏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灌装设备应具备高度自动化和安全保护功能,能够确保液化气体的安全灌装和卸载。

二、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操作安全规定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和驾驶经验,并接受规定的培训,熟悉液化气体的性质、特点和操作规程。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并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规定。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安全的车速,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行驶。

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装卸液化气体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5.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停放时,应选择平坦、无易燃物的区域,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事故应急处理规定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发生事故或泄漏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程序,能够迅速、正确地应对事故或紧急情况。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组织清理现场,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以避免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四、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和维护规定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正常工作。

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液化气罐车运输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液化气罐车的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节运输准备第二条液化气罐车的司机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三条液化气罐车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按要求配置相关安全设备。

第四条在装卸液化气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操作规定,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第五条液化气罐车在运输前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二节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液化气罐车运输过程中,速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严禁超速行驶。

第七条液化气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

第八条液化气罐车应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确保随车人员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液化气罐车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第三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条液化气罐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随车人员应掌握液化气罐车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并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行动。

第十二条液化气罐车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应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并尽快妥善处置液化气泄漏等事故隐患。

第四节危险路段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液化气罐车在经过危险路段时,应增加警示标志和警示灯,确保其他车辆能够及时发现。

第十四条液化气罐车在经过急弯、陡坡等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注意操控稳定,防止发生侧翻等事故。

第十五条液化气罐车在经过桥梁等结构脆弱路段时,应按规定限制通过车辆的数量和速度。

第五节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液化气罐车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应接受液化气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第十七条液化气罐车的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内容包括事故预防、紧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液化气罐车的安全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宣传册、安全演练等方式,提高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六节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九条液化气罐车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对液化气罐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023年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是为了加强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防止液化气体泄漏和事故发生。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液化气体的汽车罐车,包括罐体、气体充放气系统、保温隔热系统、安全阀等。

二、车辆技术要求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罐体应采用高强度钢材制造,并进行压力试验。

2. 罐体应具备防爆、防腐蚀、防静电等功能,罐体表面应涂有防腐涂层,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配备可靠的气体充放气系统,充装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装置有超压自动切断阀和泄漏自动切断阀。

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配备安全阀、压力表和温度控制装置,保证在正常使用范围内的温度和压力。

5.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载货的液化气体种类、压力等信息。

三、运输要求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运输前,应检查罐体和气体充放气系统的完好性和密封性,确保没有泄漏和损坏。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运输时应设置专用护栏和警示灯,同时应装备专人进行押运,确保安全。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运输途中,不得载运其他危险物品,不得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

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进入隧道、桥梁和施工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通过。

5.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停车时应选择平坦、坚固、无积水的地面,避免出现倾覆和罐体损坏的情况。

四、安全管理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所属承运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关技能和安全意识。

2.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配备灭火器、漏油罐等相关安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行驶途中,驾驶员应保持警觉,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

4.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所属承运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问题。

5.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报警、灭火、疏散,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携带、运输、装卸和使用液化气体的汽车罐车。

第三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符合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应当注重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定期维护和保养、培训教育和技术提升。

第六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应当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的体系化管理。

第七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应当通过事故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巡查检查、定期维护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要求第八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设计、制造、安装、改装和维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携带、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罐车应当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罐体、管道和阀门应当有防止泄漏的措施。

(二)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当配备自动控制装置,监测载体压力、温度、气体浓度等参数。

(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当配备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并安装在易于观察和操作的位置。

(四)罐车应当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有效期。

(五)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当装有切断电气和燃气供应的紧急解体装置,以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保养和维修应当定期进行,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检查罐体和管道的密封性能、泄漏情况和腐蚀程度。

(二)定期检查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装置、消防设备和紧急解体装置,确保其功能正常。

(三)定期对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载体进行清洁、防腐、油漆保护等工作,确保罐车外观完好。

第十一条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经过液化气体汽车罐车驾驶培训和考核合格。

(二)熟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管理要求。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前言液化气体作为一种危险品,其在生产、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保障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性,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选购、使用1.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购。

2.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维护、保养和报废。

3.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装。

二、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装卸1.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装卸必须由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操作。

2.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装卸时,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操作规范,避免事故的发生。

3.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装卸过程中,应当使用相应的安全阀、泄压口等安全设施,确保安全。

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运输1.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行驶中应当保持车速稳定,不得超速行驶,特别是在上下坡、通过路口、路段转弯等地段,更应当减速慢行。

2.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行驶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相应标志和警告标识,提高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意识。

3.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行驶中,禁止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冲突。

如发现行人或其他车辆行为异常,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事故的处理1.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如出现泄漏或其他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处理。

2.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发生事故后,必须尽快进行损失统计和相关证据保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发生较大事故后,必须向有关部门如消防、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管理与监管1.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出厂厂家和销售商应当向购车者提供相关技术规范、操作手册等资料,确保购车者掌握相关知识,规范使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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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规定正式版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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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以下简称罐车)运输、装卸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运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设计温度不大于+50℃的液化气体、且为钢制罐体的汽车罐车的安全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汽运公司负责做好液化气体汽车
罐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及产品运输的管理工作。

2.3 销售部产成品库负责做好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罐装作业管理。

2.4 销售部负责委外运输车辆资质的审查。

3 管理程序
3.1 日常管理
3.1.1 罐车投入使用前,由汽运公司负责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牌照;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1.2 汽运公司及产成品库,应结合
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运输、装缷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1.3 罐车的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熟悉其所运输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

1. 罐车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汽车罐车押运员证》。

2. 汽车驾驶员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再经汽车罐车安全驾驶、使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汽车罐车准驾证》后,才有驾驶液化气体汽车的资格。

3.1.4 汽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汽车罐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经常检查安
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人孔、管道阀门、导静电装置等)性能,有无泄漏、损伤等;按汽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对汽车底盘及其走行部分进行检查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

同时,应保持汽车罐车干净和漆色完好。

3.2 装卸管理
3.2.1 产成品库应具备下述条件,方可从事汽车罐车装卸作业:
1.有熟悉汽车罐车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车装卸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
2.有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管理制度;
3.有符合防火或防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具和备件;
4.装卸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装卸管道有可靠的联接方式;装卸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5.必须有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检验证书的计量设备;
6.必须有专人负责装卸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7.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介质毒害程度,设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
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

3.2.2 充装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充装:
1.汽车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2.汽车罐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汽车罐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4.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车携带;
5.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6.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车,如对罐体介质有置换要求的,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
件;
7.余压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8.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

3.2.3 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2.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

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3.易燃介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对于充装介质不允许与空气混合的应排净空气;
5.作业人员应相对稳定,且经培训和
考核合格。

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

在正常装卸作业时,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6.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度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体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7.充装时必须有液面计、流量计、地磅或其他计量装置。

严禁超装。

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8.装卸完毕作业人员应填写装卸记录,并妥善保存;
9.汽车罐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


液前必须对汽车罐车各附件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卸液。

单车式汽车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

汽车罐车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10.液氨、液化石油气及其它易燃、易爆介质,卸液时不得用空气加压;液化气体卸液,不得采用蒸汽等可引起罐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升压卸液,采用热水升温卸液时,水温不得超过45℃;
11.装卸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12.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13.汽车罐车的满载总重量和轴载重量,应符合原型载重汽车的规定。

最大充装重量不得超过下列计算值:
W=φ×V
式中:W--汽车罐车最大充装重量,t;
φ--单位容积充装重量,t/m3;
V--罐体实测容积,m3。

3.2.4 禁止装卸作业的规定:
1.介质易燃、易爆的汽车罐车,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2.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3.罐体内压力异常时。

低温型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还应符合
由制造厂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3.2.5 装卸完后,应填写装卸记录并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2.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3.核查罐体内介质的压力(充装后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汽压力)或余压;
4.检查罐体充装重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充装重量)或余量;
5.分离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
6.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汽车罐车与装
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3.3 运输管理
3.3.1 汽车罐车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

行驶时按汽车罐车的设计限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2.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
3.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他危险品,严禁其他人搭乘;
4.车上禁止吸烟;
5.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3.3.2 汽车罐车停放的要求:
1.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
2.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
3.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4.途中停车如果超过六小时,应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专用停车场停放;
5.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长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汽车罐车转移到安全场地,并由专人看管,方可进行维修;
6.重新行车前应对全车进行认真检
查,遇有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行车;
7.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3.4 定期检验
3.4.1 罐体的定期检验应由具备法定检验资质的部门进行,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年度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验。

3.4.2 底盘的检查按汽车使用及保养说明书和车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5 监督考核
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对罐车的运输、
装卸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考核。

4 相关记录
4.1 隐患排查台账
4.2 安全检查台账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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