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和营养,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第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生产、储存、加工、供应和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第四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配备专业的厨师和营养师,制定合理的餐饮菜单,保证提供营养均衡的饭菜。
第五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制定周密的食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到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材和原材料。
第六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的卫生质量。
第七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完善的餐饮服务制度,包括就餐时间安排、分餐制度、员工培训等,确保工作人员的饮食需求得到满足。
第八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建立有效的饮食留言箱和投诉渠道,接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
第九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严禁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夹带杂质、偷工减料等行为。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政府机关食堂,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加强与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其监督和指导,确保食堂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食堂应当注重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机关食堂是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能。
为了确保政府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饮食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的就餐体验,我们在制定本办法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包括食品卫生安全、食材采购、菜单制定、就餐服务等方面。
首先,政府机关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和供应情况进行监管。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5篇可选)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5篇可选)第一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一、总则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3、遵守职业道德、工作纪律。
文明服务。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5、虚心学习,勤备进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劳动效率。
二、仪容仪表1、员工上班时必须着工作服,纽扣齐全,干净整齐。
佩戴胸卡、健康证,精神饱满。
2、男员工不留长发(按男军人标准理发),不留胡须,不留大鬓角。
3、女服务员淡妆上岗,不得浓妆艳抹,不使用浓味、刺鼻化妆品。
女员工不披头散发,不染指甲,不准戴首饰。
4、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整理头发、抠鼻子、剔牙、抹嘴巴等。
5、员工一律不得穿拖鞋、凉鞋、背心、打赤脚,不得着短裤或赤膊上岗。
三、礼节礼貌1、员工要使用普通话服务,语言表达要举不清晰,语速适中,语调温和,语言简单明了,禁止使用土语和方言。
2、员工要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对机关人员和客人问候时,使用:“您好、欢迎光临”,“请进”,“请稍等”,”请慢走”,”欢迎岗。
9、上班不得干私活,不看书报杂志、听音乐等,不在工作场所聊天、嘻笑打闹。
10、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11、讲究个人卫生,个人卫生标准符合食堂规定标准。
12、热情服务工作,严禁顶撞顾客,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第三章劳动制度一、劳动纪律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不擅离职守,不串岗。
2、员工上班前不准饮酒,上班时不准吃零食。
上班时间不做私活,不会客,不看杂志、小说。
不在工作场所扎堆聊天、嬉笑打闹,不准玩手机、听音乐。
3、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拒绝和终止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假制度,不私自调班,确需调班或休班,要提前报部门负责人批准二、考勤1、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考勤记录就真实、准确,无虚假,不得涂改。
次。
其中,厨师、厨师长、经理的招聘,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好岗位工资总额。
原则上岗位工资不再调整,只享受提成加绩效。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的管理,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服务,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食堂是指为机关内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由机关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条机关食堂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就餐需求。
第四条机关食堂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二章食堂设置第五条机关食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食堂应位于机关办公区域内,便捷且方便职工就餐。
2. 食堂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名称、开放时间等信息。
3. 食堂的用餐区域应设置合理,确保职工的用餐环境安全、舒适。
第六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烹饪、卫生、消防等。
第七条食堂设施设备应适应职工用餐需求,包括餐具、饮水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等,确保用餐便利和卫生安全。
第三章餐饮服务第八条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职工不同口味需求,包括荤素搭配、精细面点、特色菜品等。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职工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食材采购制度,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采购环节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食材抽检。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十一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由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各类食品的加工方法、温度控制、保存方式等,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原辅料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购进、使用、留样等信息,以便追溯和检测。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通用7篇)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通用7篇)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食堂管理,尽可能做到让干部吃的满意,使来客吃得可口,又要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定制度如下:一、机关干部用膳制度。
1、镇机食堂只向在职上班的机关干部开放,一律不接收外来搭膳人员在食堂用餐,镇机关干部在食堂用膳实行包月制,20元/人/月,每月统一从工资中代扣。
2、食堂用膳时间,夏秋季早餐:7:308:00,中餐:11:3012:00;晚餐:一qi:3016:00;冬春季早餐:7:308:30,中餐:11:3012:00,晚餐:一qi:00一qi:30。
3、就餐人员,应保持节俭原则,严禁浪费,不得将饭打出食堂用膳,更不能将食堂碗筷、盘等餐具带出,事务长要做好监督,发现了有此现象应对带出物品予以及时追回或阻止带出。
对多次有剩饭剩菜用餐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4、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饭菜及时供应,并保持饭菜质量与新鲜,不得出售变质或隔夜饭菜,并保持每周一、三、五有(一大荤二素一汤),二、四(一小荤二素一汤),早餐有三个小菜。
6、个别在镇办事需在镇食堂用膳的村委会干部,实行零用餐卷用膳制,用餐人员到办公室免费领取。
对机关干部(家属)亲戚来访,可以到办公购买用餐卷,用餐卷5元/张。
二、会议用膳制度1、凡镇机关召开各种会议,一律按工作餐标准安排,即七菜一汤(两荤五素),原则上不拿酒(市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临时待定)。
2、会议用餐,由主持会议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需用膳人数凭派餐单通知食堂安排用膳。
用膳人数在三桌以上的(含三桌),由办公室统一编桌用膳,非参加会议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会议用膳。
三、来客招待制度1、上级或兄弟单位来客,对口由接待的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原则上办公室按来客级别进行安排;科员级来客按工作餐标准;副科级来客按八菜一汤(三荤五素)标准;正科级来客按十菜一汤(四荤五素)标准;副县级以上来客安排标准由主要领导确定(需要加菜的应与党政办联系)。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保障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及其附属单位的食堂管理。
第三条定义1. 机关食堂:指为机关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餐饮服务场所。
2. 管理部门:指机关内指定负责食堂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第二章食堂使用管理第四条用餐规定1. 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用餐应凭有效证件刷卡。
2. 食堂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第五条餐饮服务1. 食堂应提供清洁卫生的餐具和环境。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材料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餐饮服务,可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
第三章食堂卫生管理第六条清洁卫生1. 食堂应每日进行定期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1. 食堂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投放并定期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2. 对有害垃圾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处理。
第四章食堂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防范1. 食堂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理设备,保证干部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食堂安全。
2. 食堂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干部职工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1. 机关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事故的食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机关食堂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经批准后实施。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机关饭堂管理办法机关饭堂管理办法一、总则机关饭堂是为了满足机关单位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有品质的餐饮服务。
为保证饭堂的运行有序、食品安全与质量可靠,制定本《机关饭堂管理办法》。
二、饭堂管理机构1. 机关饭堂设立饭堂管理委员会,由机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饭堂的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2. 饭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供应与品质管理1. 餐饮供应商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卫生安全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饭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营养的菜品选择,根据职工需求及时调整菜单。
3. 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储存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安全管理1. 饭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食品生产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3. 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追溯和处理。
4. 对食品检测、储存和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记录。
五、就餐环境卫生管理1. 饭堂应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及时清扫、消毒,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2. 饭堂应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提供清洁的餐具、餐巾和纸巾,保证就餐环境的卫生。
3. 加强室内通风,保持饭堂空气流通,避免细菌滋生。
六、就餐服务管理1. 饭堂应提供快捷、高效的就餐服务,提供合理的用餐时间安排。
2. 饭堂应设置明确的食品标价和结算方式,并保证价格公示的透明度。
3. 饭堂应提供友好、礼貌的服务态度,处理职工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改进。
七、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1. 饭堂应严格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资料和就餐记录。
2. 饭堂提供的菜品和食谱等相关信息,属于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外传或使用。
八、监督与评估1. 每年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质量评估,对饭堂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方案(范文大全)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方案(范文大全)第一篇:机关食堂就餐管理方案机关食堂就餐管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就餐管理,保证食堂就餐秩序,节约就餐补贴经费,特制定方案如下:一、供餐对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员工,驻区办事处工作人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交警队工作人员。
原则上机关食堂不对外营业。
二、供餐时间早餐:07:30——08:30,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节假日只提供中餐。
三、就餐方法机关食堂进出采用门禁系统管理,就餐人员持有效信息卡刷卡进出,内部实行自助餐。
四、就餐秩序机关食堂就餐人员要配合食堂管理,自觉排队,主动刷卡,接受监督,厉行节约,保证就餐秩序。
五、日常管理设食堂管理员一名,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并检查制度落实情况;2、负责收集干部职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并提出整改措施;3、负责监督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情况;2、机关工作人员的家属、朋友偶然在食堂就餐的,餐费由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由食堂管理员按机关工作人员餐费标准代收餐费,并及时交至物业公司财务;3、各单位、局办因工作抽调的临时工作人员,需在机关食堂就餐的,须与机关食堂负责人联系办理临时就餐卡,并将具体名单告知食堂管理员。
九、其它1、机关食堂负责人:联系方式:2、食堂管理员:联系方式:×××××××××××××公司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第二篇: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第一条建立“__分行机关职工食堂膳食小组”,负责对职工食堂卫生情况、日常用品及水、电使用情况、饭菜份量、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炊事人员要服从分行办公室和膳食小组的管理与监督。
膳食小组设组长___人,副组长___人,组员___人。
第一届膳食小组组长由【人名】同志担任,副组长为__、__,组员为__、__、__。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机关食堂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员工的合理用餐权益,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2. 食堂管理责任2.1 机关食堂的管理责任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管理员需具备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
2.2 食堂管理员应对机关食堂的经营管理负责,包括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堂卫生等工作。
3. 食品安全3.1 食堂管理员应确保食品安全,选择符合卫生标准并具有相关资质的食材供应商。
3.2 食堂管理员必须对食材进行检验和验收,以确保食材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3.3 食堂管理员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设备和器具进行食品加工,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3.4 食堂管理员应制定食品加工工艺和标准操作程序,并确保操作人员正确执行。
3.5 食堂管理员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设置适当的储存温度和湿度。
3.6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清洁和消毒食堂设施和器具,保持食堂的卫生环境。
4. 就餐管理4.1 机关职工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就餐,严禁在非指定区域或非指定时间食用食品。
4.2 就餐人员应自觉排队就餐,按规定口粮成分摆放食品。
4.3 机关职工在就餐过程中应文明用餐,不得浪费食物。
4.4 机关职工应遵守食堂的秩序和规定,不得私自带食品入内就餐。
4.5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组织职工对食堂服务和食品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处理职工反馈的问题和意见。
5. 食堂卫生5.1 食堂管理员应设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和任务分工。
5.2 食堂管理员应每日记录食堂的清洁和消毒情况,并及时处理卫生问题。
5.3 食堂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4 食堂管理员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操作技能。
6. 处罚与奖励6.1 食堂管理员在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工资、停职或解雇等。
6.2 食堂管理员和员工在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将受到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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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科技厅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民警职工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厅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满意为本”的方针,为机关民警、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民警职工的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
(三)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第二章业务管理和质量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虫、防霉变、防残损、防污染。
第七条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
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民警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
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九条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
准、劳动有纪律。
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二)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三)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四)坚持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根据《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食堂实行核定费用收支,定额补助的内部核算办法。
第十一条食堂费用收入包括:机关拨入的定额补助费:机关在编民警职工伙食补贴、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等经费、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车辆燃料费、燃气费、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的购置费、维修费及应由食堂开支的其他费用、通过扩大服务项目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二条机关拨入食堂的定额补助费,按机关编制人数计算,采取经费包干方式。
第十三条食堂费用的支出范围:人员工资、社保、福
利、劳保用品、公杂费、差旅费、主副食品原材料费、燃气费及食堂开支的其它费用,单价在一百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以及长期休假人员工资由厅机关财务部门开支。
第十四条食堂职工加班应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又无法安排倒休的可发加班费。
第十五条食堂职工的奖金,参照机关制定的工勤人员奖金福利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食堂的固定资产要设置帐卡,详细登记。
第十七条食堂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
食堂会计核算执行《国家行政机关食堂会计制度》。
第四章就餐管理
第十八条食堂就餐使用就餐卡。
机关食堂、刑侦食堂、交警食堂、禁毒食堂、监管食堂就餐卡实行一卡通,即在上述食堂就餐、购物是通用的。
机关在职在编干警统一标准补助。
挂职人员就餐卡按厅机关在编民警标准补助。
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办理就餐卡,机关不予经费补费。
第十九条事业编制人员及合同制人员的补贴标准参照在职民警补贴标准执行补贴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
借调人员和跟班培训人员就餐卡补贴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
第二十条充值卡系本厅福利性的有价证卡,需本人持
有,不得转借、转让或交易。
机关食堂就餐卡仅限于机关内部办理、使用,不对外办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机关食堂提供早、中、晚餐。
就餐时间按科技厅机关工作处规定的时间执行。
所有就餐人员应按时就餐。
如有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警务保障处分管领导,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第二十二条就餐人员刷卡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
打饭、菜时应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抢、插队,不准敲盆喧哗。
第二十三条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菜、打汤,严禁浪费。
第二十四条就餐人员必须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就餐后要将用过的餐具放到指定地点。
不许将餐具带出食堂,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食堂公共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就餐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管理和服务人员,对食堂服务有意见,可向警务保障处或相关部门反映,不能与食堂人员争执、骂人、打架,如有违者,警务保障处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警务保障处上报纪委、政治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食堂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喧哗、吵闹,文明就餐,讲究公德。
第五章机关公务接待管理
第二十七条机关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本厅机关、交警、刑侦、禁毒、监管五个食堂。
第二十八条业务部门在本厅机关食堂安排宴请,应提前一天与警务保障处餐饮科预订,餐饮科根据情况安排或商定宴会时间、地点、包厢,接待标准等事项。
机关食堂接待宴不包含烟和酒。
第二十九条机关食堂接待原则:既要严格按照厅党委有关反腐倡廉、艰苦奋斗的精神,又要遵循热情周到、服务细致、价格优惠、手续完善、账目清楚的接待原则,自觉抵制超范围、超标准及对象不明的接待。
第三十条接待费结算,接待单位填写本单位公务接单,领导签批,用餐后由承办人登记签字,从部门业务费中报销。
具体管理按《科技厅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六章劳动用工管理
第三十一条食堂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招聘人员。
新招的职工不论是合同工还是临时工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
的疾病的,不得录用。
同时,要经过政审,没有通过政审的,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规划,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技术考核档案,作为职工升级调资和评聘技术职称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结合食堂工作的特点和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方法,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职工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学先进、讲奉献,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单位建设。
警钟长鸣,教育职工时刻提高警惕,外人及闲杂人等严禁进入后堂,谨防敌对分子投毒施坏。
第三十四条根据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职工的奖惩办法,职工的奖金分配应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
对有突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对违章违纪的职工,应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卫生与安全
第三十五条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第三十六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伤亡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厅警务保障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