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标准文件类】制定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国家标准文献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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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级过氧化氢的生产、市场和应用

食品级过氧化氢的生产、市场和应用

食品级过氧化氢的生产、市场和应用陈军安,李政,邱迎庆(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350011)摘要:本文讲述食品级过氧化氢产品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国内生产与市场状况。

简述了树脂法生产食品级过氧化氢的工艺方法,并对食品级过氧化氢的安全性和残留标准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提出今后食品级过氧化氢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食品级过氧化氢;生产;市场;安全性;使用方法过氧化氢,具有强氧化性,还原后分解为水和氧气,是一种良好的广普灭菌消毒剂。

工业级过氧化氢由于含有大量有机杂质和阴阳离子等有毒有害物质,不能直接用于食品行业中。

食品级过氧化氢与工业级过氧化氢严格区分,把工业级过氧化氢中的TOC(总有机碳)、砷、铅、磷酸根等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最低限度,使之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可广泛地应用于餐具、水产品、瓜果蔬菜,食品工业的包装杀菌、保鲜、漂白、清洗以及卫生用品化学品的生产等使用。

社会的不断进步,食品供应也越来越丰富多彩,与食品相关的化学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同时对食品的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此推动了食品级过氧化氢的发展。

在国外,食品级过氧化氢的市场巨大,已作为日常消费品进入千家万户。

我国在食品级过氧化氢上起步较晚,由于食品级过氧化氢生产的技术要求很高,在2000年之前,国内一直没有生产食品级过氧化氢企业,主要靠进口,价格昂贵。

直至2003年底,国内只有少数几家生产,而且生产规模小、产量低。

年总产量约为2万吨左右。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也越来越重视,这必将推动食品级过氧化氢的发展。

1 生产、市场情况在国外,食品级过氧化氢的产销量和使用量都很大。

生产企业多数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日本等国。

这些厂家生产技术都较为先进,产量大,每个工厂的生产规模都达到万吨级以上。

以日本MGC公司为例,其年产量达到8.4万吨,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食品级高纯过氧化氢的生产厂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食品级过氧化氢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

食品级过氧化氢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

食品级过氧化氢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陈超;陶倩;柳琦【摘要】在2014年发布的国家标准中,过氧化氢重新获得合法身份,能够作为加工助剂在食品工业中使用.针对食品级过氧化氢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进行简要讨论,首先介绍食品级过氧化氢国内外应用现状,然后针对食品级过氧化氢的特点进行分析,进而全面了解过氧化氢的应用范围和使用方法.%In the national standards issued in 2014, hydrogen peroxide was regained to be a legal identity that could be used as a processing agent in the food industry. In this paper, the application of food grade hydrogen peroxide in the food industry is briefly discussed.Firstly, the applications of food grade hydrogen peroxide at home and abroad are introduced, and the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ood grade hydrogen peroxide are analyzed. Finally, the application range and method of hydrogen peroxide are fully recognized.【期刊名称】《食品研究与开发》【年(卷),期】2018(039)012【总页数】5页(P220-224)【关键词】食品工业;消毒杀菌;过氧化氢;稳定性;加工助剂【作者】陈超;陶倩;柳琦【作者单位】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300402;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300402;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300402【正文语种】中文过氧化氢(H2O2),又被称为双氧水,过氧化氢可以分两大种类,分别为食品级和工业级,在工业级过氧化氢中含有大量的杂质和有害物质,不能被用于食品加工中去,而食品级过氧化氢是经过了特殊的提纯方法后才能够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提纯后过氧化氢的纯度较高、稳定器性较强,是一种环保型的消毒剂,但是这种食品级过氧化氢的生产技术较难,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使其应用范围得到更大的扩展。

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氢 检验方法

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氢 检验方法

犃.6.4 分析步骤
称取约100g试样,精确至0.001g,置于105℃±2℃下干燥至质量恒定的盛有铂片或铂丝的瓷蒸 发皿中,在沸水浴上蒸干后,置于105 ℃±2 ℃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干燥至质量恒定。
犃.6.5 结果计算
不挥发物含量的质量分数 狑3,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按式(A.4)计算:
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601、GB/T602、 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犃.3 鉴别试验 犃.3.1 试剂和材料 犃.3.1.1 乙醚。 犃.3.1.2 硫酸溶液:6 +100。 犃.3.1.3 重铬酸钾溶液:75g/L。 犃.3.2 鉴别方法
犃.5.2 试剂和材料 犃.5.2.1 氢氧化钠溶液:100g/L。 犃.5.2.2 硝酸溶液:3+5。 犃.5.3 仪器和设备 犃.5.3.1 烧杯:5mL或10mL。 犃.5.3.2 硬质玻璃瓶:硬质玻璃、50mL容量瓶。 犃.5.3.3 沸水浴。 犃.5.4 分析步骤
犃.5.4.1 硬质玻璃瓶和烧杯的钝化处理 将洗净的硬质玻璃瓶和烧杯注满氢氧化钠溶液,放置1h,再用水充分洗净后,注满硝酸溶液,放置
狑3 = (犿2 -犿犿34)×106
… … … … … … … …(A.4 )
式中:
犿2———瓷蒸发皿、铂片或铂丝和残渣的质量,单位为克(g);
犿3———瓷蒸发皿、铂片或铂丝的质量,单位为克(g);
106———换算因子;
犿4———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
3h,然后用水充分洗净,最后用过氧化氢试样洗净。 犃.5.4.2 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实施 食品级双氧水“再上岗”

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实施 食品级双氧水“再上岗”

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实施食品级双氧水“再上岗”国家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5月24日实施,食品级双氧水被重新允许做食品加工助剂;专家忧小微企业和黑作坊滥用工业双氧水双氧水曾被禁用食品加工助剂公开资料显示,在2007版的国标中,双氧水是可以作为加工助剂使用的。

而在2011版中,双氧水被从该名单中剔除。

而在新版的2014版国标中,双氧水又重新获得该“合法身份”。

国标的反复调整,令一些消费者疑惑,在食品加工中使用双氧水是否有害?为何此前取消其食品加工助剂资格?现在再次恢复的理由又是什么?对此,专家回应称,很多人对这一规定存在误解。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主任、食品安全博士钟凯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氧水作为食品用消毒剂是一直可以用的。

所谓的删除和恢复,只是在类别认定上有所区别。

在2011年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禁止了双氧水作为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用于食品加工。

但与此同时,根据2011年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过氧化氢(即“双氧水”)虽不再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管理,但可作为食品用消毒剂及其原料继续生产经营和使用。

这也就是说,在食品加工中从未禁止过双氧水的使用。

北京食品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学院教授曹雁平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农业部出台的洗涤剂规定里,双氧水一直是可以用于食品加工的,如用于食品的无菌包装,进行消毒、杀菌等,“全世界都在用”。

双氧水可把微生物杀死,同时因其化学性质不稳定,受热就会分解成氧气和水,对人体无害,且是人类需要的,所以在食品加工中被广泛使用。

曹雁平认为,“既然有人认为它可能有危害,那么就将它纳入到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中来。

这样有一个好处,即可以对它的危害定期作出评价。

如果没有纳入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就不会有如此严格的监管。

”食品级双氧水国外也广泛使用一直以来,不法商家使用双氧水为鸡爪、猪肚等食品“美白”不时见诸报端,加上“强腐蚀性”、“致癌”的说法,消费者对双氧水是有很大忧虑的。

食品添加剂双氧水标准

食品添加剂双氧水标准

食品添加剂双氧水标准食品添加剂双氧水标准一、引言:但是双氧水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使用不当会导致食品中双氧水含量过高,可能会对健康产生危害,因此要有相应的标准和监管。

本标准是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1886.24016-2016《食品添加剂双氧水》编制的。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双氧水的使用和质量控制。

三、标准要求:3.1 质量指标要求双氧水的质量应符合GB1886.24016-2016《食品添加剂双氧水》标准要求。

3.2 使用标准(1)食品类别双氧水可用于食品中漂白、抗氧化剂、发泡剂、漂白增白剂、消毒剂等。

(2)玉米淀粉加工应按照使用量≤10mg/kg的原则使用双氧水。

(3)水产品应按照使用量≤5mg/kg的原则使用双氧水。

(4)其它食品应按照食品类别、使用目的、使用方法等去确定使用量。

3.3 食品标签使用双氧水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应在标签上注明“双氧水”,并注明使用量。

四、质量指标4.1 外观与性状双氧水为无色透明液体。

4.2 密度双氧水的密度为1.11-1.21 g/mL。

4.3 活性氧含量双氧水的活性氧含量应不低于30%。

4.4 铜腐蚀试验双氧水经铜腐蚀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不得使试样的铜片变绿,不得有沉淀物,在试验结束后不能产生气泡。

4.5 氢氧化钙与亚硝酸盐试验双氧水经氢氧化钙与亚硝酸盐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双氧水对亚硝酸盐的滴定体积应小于氧化亚氮的滴定体积的1/1000;双氧水中不得含有难挥发有机物。

4.6 动物细胞培养毒性试验双氧水经动物细胞培养毒性试验的LD50应大于0.5g/kg。

五、包装和贮存:5.1 包装双氧水应用塑料桶或玻璃瓶包装,密封性好,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5.2 贮存双氧水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与有机物、还原性物质隔离。

六、使用方法:6.1 玉米淀粉加工:按照使用量≤10mg/kg的原则,将双氧水稀释在玉米淀粉加工过程中的水中,逐渐搅拌均匀即可。

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利乐包装的牛奶、饮料、豆制品(豆腐干)、保健品(钙片)、水发产品(鱼翅、海蜇)、凤爪等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

第一法碘量法2 原理食品中的强氧化物在稀硫酸中使碘化钾氧化,产生定量的碘,生成的碘以淀粉作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得到强氧化物总量。

加入过氧化氢酶分解去除试样中的过氧化氢,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去除过氧化氢后的其他氧化物含量。

2 次滴定结果之差可计算得到样品中过氧化氢的含量。

3 试剂和材料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3.1 试剂3.1.1 硫代硫酸钠:分析纯。

3.1.2 可溶性淀粉:分析纯。

3.1.3 碘化钾:分析纯。

3.1.4 硫酸:分析纯。

3.1.5 钼酸铵:分析纯。

3.1.6 过氧化氢酶(单位活力大于200,000 U/mL):置于-20℃保存。

3.1.7 亚铁氰化钾:分析纯。

3.1.8 乙酸锌:分析纯。

3.1.9 冰乙酸:分析纯。

3.1.10 活性炭。

3.2 试剂配制3.2.1 淀粉指示剂(10 g/L):称取可溶性淀粉0.50 g,加少许水,调成糊状,倒入50 mL沸水中调匀,煮沸。

临用时现配。

3.2.2 碘化钾溶液(100 g/L):称取10.00 g碘化钾,加水溶解,定容至100 mL,贮于棕色瓶中。

临用时现配。

3.2.3 10%稀硫酸(质量浓度):量取60 mL硫酸,缓缓注入约700 mL水中,冷却,稀释至1000 mL。

3.2.4 3%钼酸铵溶液:称取3.00 g钼酸铵,加100 mL水溶解。

3.2.5 0.1%过氧化氢酶溶液:称0.10 g过氧化氢酶,用100 mL蒸馏水分多次将其溶解,冷藏可保存两个月。

3.2.6 亚铁氰化钾溶液:称取106.0 g亚铁氰化钾,用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 mL。

3.2.7 乙酸锌溶液:称取220.0 g 乙酸锌,加30mL 冰乙酸,用水溶解,稀释至1000 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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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1、任务来源过氧化氢在国外食品行业已应用几十年,在乳品、饮料、果汁等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作为消毒杀菌剂使用。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的需求越来越多,但目前尚无国家标准。

现在国内使用的过氧化氢来源有二:一是国外进口;二是工业过氧化氢提纯。

为了规范市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我国亟待制定此标准。

2、产品概况2.1 产品性质过氧化氢是无色透明液体,低浓度时无气味,高浓度时有轻微的刺激性气味。

相对密度1.4067(25℃),熔点-0.41℃。

沸点150.2℃。

溶于水、醇、醚,不溶于石油醚。

过氧化氢在水溶液中呈酸性。

其分子HOOH,遇热、光、粗糙表面、碱、重金属及其它杂质会引起分解,同时放出氧和热。

具有较强的氧化能力,为强氧化剂。

在有酸存在下较稳定,有腐蚀性。

高浓度过氧化氢能使有机物质燃烧,与二氧化锰相互作用,能引起爆炸。

2.2国内外生产和使用情况国外,食品级过氧化氢在食品行业中早已普遍应用,美国FMC公司对本公司生产的符合FCC的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的用途作如下介绍:①无菌包装中用于杀菌工序;②鲱鱼、牛肚和牛蹄加工中用作漂白剂;③坚果加工用作漂白剂,使如核桃、杏仁的外壳颜色变浅;④奶酪加工中用于设备的清洁,并用于瑞士奶酪生产中使奶酪形成空洞;⑤水果、蔬菜洗涤中起到防止腐烂、减少细菌的作用;⑥酒和谷物糖浆中用于去除SO2 和亚硫酸盐;⑦茶叶漂白使颜色变浅;⑧蛋类洗涤保持新鲜;⑨淀粉、乳清和牛奶的蛋白质改良剂。

(FMC产品质量显著优于FCC中的指标,见附表2)由于食品级过氧化氢的提纯工艺和食品领域对产品质量要求较为严格,目前并非所有生产工业产品的厂家都生产食品级产品。

搜集到我国生产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的厂家有:杭州临安精欣化工厂、广东金珠江化学有限公司、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2.3生产方法现在国内外的生产工艺基本都是蒽醌法,但在精制过程上有所差异。

目前过氧化氢的精制工艺有:精馏法、树脂吸附法、离子交换树脂法、膜分离法、超临界流体萃取法等。

过氧化氢精制主要目的是降低总有机碳、金属杂质和非金属杂质,以达到食品添加剂对杂质的要求。

一般生产中采用树脂吸附和膜分离两种工艺。

2.4 产品用途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作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消毒剂、杀菌剂、漂白剂等。

3 编制标准的原则和依据3.1 制标原则①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②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③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④符合用户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对外贸易。

3.2 修订依据①国内企业标准及产品规格②国内企业标准、试验方法;③国内生产质量月报;④修订标准过程中的验证数据。

4 制标的简要过程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接到制标任务,查阅了国内外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向生产、使用单位发函,进行了调查并广泛征求对修订标准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文献小结。

2006年4月,在天津市召开了修订标准的工作方案会,组建了标准起草小组,会上对国内外标准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初步确定了指标项目和试验方法等内容,提出了工作方案。

会后,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进行了试验工作,并对本厂产品进行了质量考核。

2007年5月由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召集标准起草小组于浙江省临安市召开了制定标准的工作会议,就一些有分歧的问题进行讨论。

2007年7月由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寄给委员和生产厂征求意见。

5 制标的目的现在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但是我国尚无相应的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国家标准,不少企业违法使用工业过氧化氢溶液作为食品加工用,该产品除含有无机杂质,如:砷、重金属等外,还含有一定量的有机物(来自生产工艺中工作液组分及其降解产物等),同时含有非食品用稳定剂的过氧化氢用于食品加工。

媒体在一些报道中夸大过氧化氢危害性,如:“过氧化氢可能致癌”等,但无理论依据,对过氧化氢用于食品加工认识不清。

过氧化氢作为杀菌、漂白等助剂用于加工过程中,不但能达到良好的效果,而且在食品加工(加热、干燥)工艺中可完全分解为水和氧气,新生态的氧起到杀菌、漂白等功效,分解后的产物对人体无毒无害。

过氧化氢与GB 2760中所规定的含硫、含氯漂白剂(会残留二氧化硫或含氯化合物)相比更加安全可靠,不会发生加工污染。

我国现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过氧化氢溶液多为进口,例如:乳品生产中进口的利乐包装设备必须使用过氧化氢杀菌剂。

从国外企业(如:美国的FMC公司)的产品介绍,可以看出,国外公司将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向着食品加工各方面、多功能推广,使得进口过氧化氢为主体的复配商品改变名称后大量涌入我国市场,而我国正规食品过氧化氢生产企业由于GB 2760的规定无法正常销售、推广产品,而且造成部分食品加工厂由于使用进口过氧化氢产品成本高而违法使用工业品替代。

所以我分会认为,在修订GB 2760的过程中,不但要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同时可以参考国外有关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的相关规定,并且对于国外已经多年使用的产品可以简化过程,完善对过氧化氢的功能范围规定,才能维护我国生产企业的利益,才能达到保护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避免标准滞后限制生产使用的现象。

6 国际、国内外标准情况目前搜集到的国外标准有: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以下简称为JECFA)、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第五版[FCC Ⅴ(2003)]《过氧化氢》(以下简称为FCC)和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2000)Ⅶ(以下简称为日本公定书)。

在网上搜集到了国内外一些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指标。

(见附表1)拟定修改采用JECFA。

7 标准内容的确定7.1 范围JECFA中用途只有杀菌剂一项。

FCC中描述为:漂白剂、氧化剂、淀粉改良剂、防腐剂。

国内企业的产品用途为:主要用于无菌食品包装,在水产保鲜、饮用水、食品化工上用作杀菌剂和消毒剂。

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对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规定如下表: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俗名双氧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拟定: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

该产品主要用作食品的防腐剂和食品加工中的助剂。

7.2 外观JECFA中关于外观的描述是:无味或几乎无味,清澈无色液体。

FCC中描述是:过氧化氢为无色清澈液体。

本标准拟定为:无味或几乎无味,清澈无色液体。

7.3 要求中指标项目的确定JECFA中设有溶解度、酸度、过氧化物试验三项定性试验,主含量、不挥发物、酸度、磷酸盐、铁、锡、铅七项指标。

通过网上搜集到的国内厂家的产品指标中,对砷、氯化物、稳定度和电导率以及各种离子有要求(见附表1)。

目前国内厂家的产品质量指标主要是由用户提出要求而生产不同规格。

根据以上情况,拟定如下几项指标以待讨论。

7.3.1 主含量JECFA(2004)和FCC(2004)中无规定具体指标,只规定含量不低于商品标签上标注的含量。

JECFA (1992)中曾规定一范围:30%~50%。

国内生产厂的产品规格划分为三等,分别为30%、35%和50%。

一般来说,食品添加剂标准是要规定主含量指标的,并且不能因主含量的高低分等分级。

但过氧化氢为液体产品,会因用户要求的不同而稀释成不同浓度的产品,并且用户在使用前也需要用水稀释。

本标准按照我国实际生产情况设定主含量为三个规格:分别不小于30%、35%、50%。

7.3.2 不挥发物不挥发物是产品杂质含量的综合性指标,它包括了产品中的有机不挥发物含量和无机(盐类)不挥发组分含量。

其中有机物的含量是由于工作液引入的有机杂质在过氧化氢使用过程中形成残留物,对人体会产生影响;无机盐是在生产中添加的缓蚀剂和产品稳定剂而引入的。

在生产工艺中的蒸发、精馏等工序中达到产品的初提纯,为了生产食品用过氧化氢,必须再经树脂处理或膜分离进行进一步的提纯,这样才能达到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指标要求和卫生安全要求。

JECFA和FCC设定为0.0060%。

美国FMC公司标准设定食品用过氧化氢的不挥发量为0.0010%(30%产品)和0.0020%(50%产品)。

JECFA和FCC的设定指标起到的只是规范性作用,而公司指标真实反映出工艺水平和食品安全和用户要求。

考虑到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的使用安全性和我国生产工艺情况,本标准确定为:30%和35%产品不大于60mg/kg。

7.3.3 酸度由于过氧化氢在pH=3.5~4.5条件下最稳定,产品中会加入呈酸性的稳定剂,使酸度保持在最佳范围内,但这也会导致产品杂质含量增加,所以要设定此项指标。

JECFA和FCC中酸度(以H2SO4计)设定为不大于0.03%。

国内企业标准中指标设为:0.025%~0.005%。

本次制定标准定为:不大于0.02%。

7.3.4 磷酸盐含量因产品中含有一些催化杂质(可变价的金属离子如:Ni、Mn、Cu、Fe、Cr等),使过氧化氢的分解加速,为了抑制过氧化氢的分解,常加入焦磷酸钠和六偏磷酸钠,与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从而使过氧化氢催化分解的活性降低,同时六偏磷酸钠也对金属材质有缓蚀作用。

也有使用有机膦酸(钾、钠、铵)、锡酸钠或由它们组成的复合稳定剂,达到良好的稳定效果。

JECFA和FCC设定指标值为不大于0.005%(50mg/kg)。

本次制定标准定为不大于50mg/kg。

7.3.5铁因过氧化氢生产设备材质多为不锈钢,易被铁、铬、镍等金属离子污染,可通过离子交换树脂法净化。

JECFA和FCC设定指标值为不大于0.00005%(0.5mg/kg)。

在过氧化氢产品中铁不得大于0.5 mg/kg,其原因在于:①铁会促进产品分解,如产品中铁含量较高,相应还要添加缓蚀剂,降低了产品质量;②在生产中过氧化氢腐蚀不锈钢设备,使得产品中含有铁、铬、镍等金属离子,除铁以外的杂质都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生产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必须经树脂处理将产品净化,铁就成为验证净化效果的指标:如产品中铁能够达到小于0.5mg/kg,说明与其“伴生”的铬、镍等金属离子也在净化过程中被成功地去除。

本次制定标准定为不大于0.5mg/kg。

7.3.6 锡为达到产品的稳定性有时添加锡酸钠、有机磷酸盐或由它们组成的复合稳定剂,故设定此项指标。

JECFA和FCC设定指标值为不大于0.0010%。

本标准定为不大于10mg/kg。

7.3.7 铅在食品添加剂中通常要控制重金属,JECFA和FCC在前一版设定为重金属不得大于0.0010%,在2004年版改限定铅含量为0.0004%。

FMC公司产品指标铅含量设置为0.001和0.002mg/kg(ICP测定)。

国内各企业产品质量中设定重金属(以Pb计)为5mg/kg,也有标明铅含量为1、0.5 mg/kg或更低,本标准定为铅指标值为不大于4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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