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要求
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职称评审是对专业人员在特定领域内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一种认可和评定。
在我国,职称评审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职业发展,更是对专业水平的一种权威认可。
因此,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着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下面将从不同层面来介绍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标准。
一、学历和学术背景。
首先,学历和学术背景是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之一。
通常情况下,申请职称评审的人员需要具有相应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并且在相关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背景和研究成果。
这些学历和学术背景可以作为评审人员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
二、专业技术能力。
其次,专业技术能力是评定职称的重要标准之一。
申请者需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一定的科研项目或者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这需要评审人员通过查看申请者的相关论文、专利、项目成果等来进行评定。
三、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除了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也是评定职称的重要方面。
申请者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能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为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四、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最后,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也是评定职称的重要标准之一。
申请者需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能够对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从学历和学术背景、专业技术能力、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只有通过科学、公正、严格的评审流程,才能够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为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各相关单位在进行职称评审时能够严格按照条件和标准进行评定,为我国专业人员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更加公正、公平的环境。
自2024年起职称评审要求

自2024年起职称评审要求
自2024年起职称评审要求如下:
1、取得中专(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或大学专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职称评审要求范文

职称评审要求范文职称评审是对专业人员在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上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评价和认定。
职称评审要求是指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评审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能力和条件的具体要求。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述职称评审的要求。
第一,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职称评审要求申请人在专业学科方面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掌握相应的学科知识,并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在实际工作上应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经验;在课题研究上要有一定的成果,并能够独立承担一定的项目任务。
第二,申请人的工作表现。
职称评审要求申请人在工作岗位上必须有一定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工作兢兢业业,能够根据工作需求展开相关的专业工作,并能够准确把握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在团队工作中能够积极配合,与同事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申请人的学术成果。
职称评审要求申请人应当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包括科研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等。
科研论文应当发表在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期刊上,并且对专业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学术著作应当在相应的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科研项目应当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第四,申请人的职业道德。
职称评审要求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要求申请人能够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尊重他人,与同事和谐相处;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能够沉着应对各种工作困难和挑战;遵守工作纪律,保守职业秘密。
最后,申请人的继续学习和发展计划。
职称评审要求申请人应当具备持续学习和进修的意愿和能力,并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计划。
要求申请人关注新的学科进展,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学科培训,加强学习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提高;为自己制定明确的职业发展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去实现。
综上所述,职称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成果,并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持续学习的意愿和能力。
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 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一、正常申报条件1.助理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 怎样报考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四会桔Tips:“本科毕业生可跳过此项”)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职称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一)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评审助工条件大专毕业并担任员级职务满三年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担任员级职务满四年以上,可以申报助工职务任职条件(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评审初级职称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必须参见有关专业和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符合下面条件的,可按正常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1、技术员:(1)初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高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含专业对口的职业高中、中技)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2)取得建设行业初级工技能证书满3年;或具有建设行业中级工技能证书;或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证书(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项目经理证书)的。
2、助理工程师:(1)初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或高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且取得技术员职称满4年。
(2)初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高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含专业对口的职业高中、中技)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或专业对口的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3)专业不对口的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专业不对口的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或专业对口的大专《专业证书》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建设行业中级工技能证书满5年,或具有建设行业高级工技能证书满2年,或取得相应的专业岗位证书满3年(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项目经理证书),或者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5)获得县级以上优质工程主要贡献者(指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4人)。
二、工程师评审条件(一)职称外语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职称外语C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的,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两年内申报有效。
职称评审标准

职称评审标准一、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遵守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技术员资格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技术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相关专业岗位上工作满1年,并经所在单位业绩考核合格。
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其中,中级工班毕业生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中专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视同为大专学历,下同。
2.具备中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满2年。
(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应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承担岗位职责任务。
三、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助理工程师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3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工作满5年,并经所在单位业绩考核合格。
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前文规定申报,其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本科学历,下同。
3.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满2年。
(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应掌握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一般性技术难题,指导技术员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四、工程师资格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工程师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人社部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人社部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人社部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 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取得其他创造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的发展。
3.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5. 掌握传统技能、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6.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正高级职称: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术技能水平在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有较高职业素养,技能水平突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牌,或担任世界技能大赛金奖选手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教练组组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的评审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评审条件还应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湖北职称评审要求

湖北职称评审要求
湖北省是中国的一个省份,每年都会进行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对各行各业中的从业人员进行能力和业绩的评估,以确定其在职称上的晋升和提升。
湖北省的职称评审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申请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经验要求:申请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在相关领域从业满一定年限,例如五年以上。
3. 学术成果要求:申请职称评审的人员需要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例如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者参与过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
4. 业绩要求:申请职称评审的人员需要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业绩,例如取得过一定数量的专利,或者在项目中承担了重要的角色。
5. 职业道德要求:申请职称评审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以上是湖北省职称评审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行业和职称级别有所变化。
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来申请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的通过对于从业人员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可以为其提供晋升和提升的机会,提高其职业地位和待遇。
因此,申请人需要认真准备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以提高通过评审的几率。
同时,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也是取得职称评审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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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职称评审要求————————————————————————————————作者:————————————————————————————————日期:今年我校高级职称无岗,中级评审时间12月中旬开始。
请老师们按文件要求,积累相关评审用材料,以免错过评审机会。
办公室11.1201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按照空岗位申报的原则。
各学校(单位)的职称岗位要严格按《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03]37号)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测算,经县人社部门核定后,在空余岗位数内进行推荐申报,没有空余岗位的不予申报。
(二)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
各街道、镇教育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在推荐申报时,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
(三)坚持公示的原则: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示制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师德规定,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材料审核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员范围被聘用在下列单位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教师任职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小学、中专教师职称。
(一)政府举办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以及民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二)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
三、申报条件(一)师德条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师德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二)学历、任职条件1、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2、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3、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4、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业绩能力水平1、高级教师①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
②教学业务精通。
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③教研能力较强。
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2、一级教师①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
②教学成绩优良。
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③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四)其他必要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3、具有公开课教学(县级以上)。
4、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职务人员,须提交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中属免考部分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模块证明、考试模块合格证同时上报)。
6、《继续教育证书》。
7、说课评价情况符合要求。
8、兼职人员(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并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9、2001年9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2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申报程序(一)岗位设置及岗位竞聘相关学校(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03]37号)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
对岗位设置后有空岗的,进行民主岗位竞聘,确定推荐参评人员。
(二)个人材料申报及单位审查。
推荐参评人员应如实填写《评审表》、《一览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评审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
相关表格及材料经学校(单位)审查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县教育局。
(三)县级审核公示。
县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表格和材料按照材料报送要求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后连同人社局批复的《申报数额核定表》及公示报告一起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五、材料报送要求(一)高级教师1、自然晋升、非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等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
按省里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无涂抹、无改动。
改系列评审人员填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双面打印)。
有关栏目参照省里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无涂抹、无改动。
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13份(A3纸双面打印)。
按省里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
须打印,无涂改。
3、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如学历学位证书丢失,可由县以上教育部门查阅人事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复印有当事人情况的档案页码(本页码上加盖教育局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章,由其负责人签字)。
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不一致的,同时提交第一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
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予承认。
4、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资格证书丢失,必须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县以上教育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章,由其负责人签字)。
5、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
6、继续教育证书或县教育局继续教育证明。
7、计算机合格证书。
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免试部分模块者,须将免考部分模块审核表及免考依据材料同时上报,并仔细查验免试模块是专业模块还是通用模块,是否符合规定。
年龄50岁以上者(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不再有计算机证书要求,但须提交人社部门审核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备案表》。
证书丢失的,须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或补发证书,其他机构出具证明无效。
8、《“六公开”监督卡》1份。
9、提供近五年师德考核档案复印件,由县教育局审核盖章。
10、提交近五年的备课本,加盖学校公章,并单独装袋。
备课本一般是手写,集体备课的可以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字样。
11、一线教师,须提交职称评审前1个月以内的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及学校评价意见表各1份(原件)和一份光盘刻录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视频材料。
展示课教案(原件)可以上交申报人员的备课本,也可以是由申报人员本人按与实际使用教案完全一致的要求重新抄写的;教案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为展示课实际使用的教案。
教研部门、电教馆等人员要求同一线教师,但须到所在单位指定的学校讲授展示课,教案由专家、校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分别加盖公章。
同时报送一份光盘刻录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视频材料。
12.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包括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奖励)、教学获奖、教研获奖,各限报三件。
未经人事部门批准的系统内部表彰,以及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
13论文、著作教材及作品。
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刊物、书籍原件,附带打印的“中国知网”查询页面。
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查伪,拒收非法刊物。
限三件。
申报人的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由学校查证后在本篇文稿上盖章,证明为申报人员本人撰写,《评审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
1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1份。
学校中层以下干部不再填写。
15、报送材料档案袋统一标识,完好无破损,封面应清晰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任教学科、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等基本信息。
16、上述所有证件、书籍、表格,凡不要求同时提交复印件的,只提交原件。
凡无证件材料原件的,一律不受理复印件及证明等材料。
不受理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二)中专高级讲师中专高级讲师材料报送要求见省教育厅《2013年上半年中专教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的说明》。
(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中专讲师参照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及中专高级讲师材料报送要求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材料装订:1、《年度考核登记表》5份(最上2013、其次2012…..按年度顺序装订)2、继续教育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一起装订)3、学历及学位证书(一起装订)4、现职称证书、现职称聘书和聘文(一起装订)5、计算机合格证书、模块合格证、免考模块审核表(一起装订,最下审核表、其次模块合格证、最上计算机合格证)6、表彰奖励证书及文件(一起装订)7、公开课、观摩课获奖证书及文件(一起装订)。
8、师德考核表复印件(有几年提供几年一起装订,并由县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9、需单独用小信封装袋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师德档案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班主任证明、公开课证书。
七、相关工作要求1、严格申报推荐程序,认真组织评价推荐。
学校(单位对)申报材料应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在申报人的《职称评审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
评审材料要经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