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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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重要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为国有资产的流转提供了规范、透明、公平的平台。

通过这一市场,国有资产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

一方面,它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的优化调整;另一方面,能够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激发国有资产的活力和竞争力。

此外,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还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规范的交易市场中,国有资产的交易价格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形成,避免了人为低估或高估资产价值的情况发生。

同时,严格的交易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也能够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的出现。

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现状目前,我国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产权交易所为核心,包括资产评估、法律咨询、财务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

各地的产权交易所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国有资产的交易提供了便捷的渠道。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市场分割现象仍然存在,不同地区的产权交易所之间缺乏有效的互联互通,导致国有资产的跨区域流动受到一定限制。

同时,部分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影响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面临的问题1、信息不对称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交易双方对资产价值的判断出现偏差,从而影响交易价格的合理性。

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1 国有产权交易
国有产权交易指的是政府和民间的资产交易,是国家在推进改革
开放过程中,实现资源配置优化、效益创汇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
也是国家实施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本投资营运的重要
途径。

国有股权交易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特定的交易主体(如国有控股
企业)以特定的价格出让国有股权的行为,包括国有资产收购、受让、股份转让、股权转让等。

国有资产收益权转让指一定规模的国有资产收益,除以财政预算
管理外,以其他形式等价交换的规模投资行为,变相使投资者占有国
有资产,但不改变该资产拥有者的属性。

在推行国有产权交易时,政府应充分保证交易完全透明,符合市
场原则,实行双边和多边交易,保障国有资本的安全。

一方面,要依
据法律规定,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发行规则,加强后期管理;另一方面,要出台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使
得各个市场主体都能从国有资产交易中受益。

通过加强国有产权交易,可以挖掘全部潜在的国有资产价值,激
发市场的活力和合作的活性,全面推进改革开放进程,推动经济社会
发展。

国资处置情况报告

国资处置情况报告

一、背景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推进国有资产处置工作。

现将2022年度国资处置情况报告如下:二、处置情况1. 处置方式2022年,我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转让:通过公开拍卖、挂牌、协议转让等方式,将部分国有企业股权、资产、土地等转让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

(2)租赁:将部分国有资产出租给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合并、分立:对部分国有企业进行合并、分立,优化企业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2. 处置规模2022年,我单位共处置国有资产3.2亿元,其中:(1)股权转让:2亿元,涉及企业10家。

(2)资产转让:0.5亿元,涉及企业5家。

(3)土地转让:0.2亿元,涉及企业3家。

3. 处置收益2022年,我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为0.8亿元,其中:(1)股权转让收益:0.6亿元。

(2)资产转让收益:0.1亿元。

(3)土地转让收益:0.1亿元。

三、处置成效1.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通过处置部分低效、无效资产,我单位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得到优化,提高了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2. 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

通过处置部分国有企业股权、资产,我单位国有企业竞争力得到提升,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3. 增加财政收入。

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提供了有力补充,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1. 存在问题(1)部分国有企业资产处置难度较大,存在处置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2)部分国有企业股权、资产评估价值偏低,导致处置收益较低。

2. 建议(1)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资产处置流程,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2)加强国有企业股权、资产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合理。

(3)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支持力度,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收益。

总之,2022年我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以国有资产产权为对象的交易活动
01 交易特点
03 作用
目录
02 意义 04 原则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是指必须经出资人代表审批(或授权)并经一定的法定程序,由法定中介机构或政府委托机 构进行的、以国有资产产权为对象的交易活动。其产权交易的对象既包括所有权的转让(出资者所有权转让),也 包括经营权的转让(法人财产权转让);既可以是国有资产整体产权转让,也可以是国有资产部分产权权能的转让; 既可以是在国有产权主体之间的转让,也可以是在国有产权主体和非国有产权主体之间的转让。
第二,产权交易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使亏损企业摆脱困境。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 一些国有企业逐渐提高了效益水平,但仍然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没有走出亏损的困境。因此,国家要通过转换 企业的经营机制,促使国有企业实现扭亏为盈。而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核心,是理顺产权关系,进行必要的 产权流动,实现产权关系的重大转换。进行产权交易,能使企业重新组成新的经济实体,促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摆脱行政干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提高经济效益。
(4)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受到的限制比一般产权交易要多。这是因为:一方面,国有产权主体具有虚拟性,需 由代理者行使产权职能,因此容易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国有产权又具有公共性,交易必须服从于社会公共利益。
意义
第一,产权交易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使国有资产在流动中保值增值。长期以来,我国国有资产呆滞、 闲置、效益低下和流失现象十分严重,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不够合理。究其深层原因,主要在于传统 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决定了国有资产的投资方向,也就是说国有资产投向哪个企业,就只能沉淀物化在哪个企业, 即国有资产只能按行政指令调拨,流动性很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产权 的流动,进行产权交易,是改变这一局面较为理想的形式。资本的本性,就是要通过资本的运营、流动,实现资 本的增值。通过产权转让对国有资产的存量进行调整,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价值,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 增值,从而实现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国有资产处置拍卖程序

国有资产处置拍卖程序

国有资产处置拍卖程序一、国有资产包括哪些一、国有资产包括哪些(一)国家各部门单位以各种形式的实物投资、货币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二)依据国家规定或经国家批准的用于投资或归还贷款的减免税金;(三)归还投资贷款的利润;(四)依据国家规定建立的各种专项基金(不包括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职工工资、奖励等分配给个人消费的基金);(五)国家银行、国家投资公司及其他全民所有制金融机构用财政拨款和留用利润转入的信贷基金、投资基金、财政周转金及其经营基金和资本金;(六)以国家机关名义担保或实际上由国家承担投资风险、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和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积累的资金,以及其他属于国有的资产。

此外,用国有资产投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其资产所有权也应属国家。

二、国有财产的分类(一)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

具体的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1、运动性;2、增值性3、经营方式的多样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三)资源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指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

三、国有资产的相关内容吗?(一)事业单位1、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

2、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事业单位,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二)国有企业1、以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范文(通用3篇)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范文(通用3篇)

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范文(通用3篇)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国有资产出租最新规定篇1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保障国家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的房屋、场地及其它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租赁行为。

对外租赁的资产应是资产出租单位占有的国有闲置资产。

对外租赁的资产须具有合法的财产权或委托管理使用权,且无权属争议或抵押、保全、查封、查扣等其它权利瑕疵。

第三条资产租赁应当遵循“价高优先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全市国有资产租赁经营的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㈠负责受理和审批资产出租单位的租赁申请,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租赁底价;㈡监督资产出租单位公开竞价租赁;㈢按国家规定制定合同文本,并进行鉴证;㈣负责管理国有资产收益专户资金。

第五条资产出租单位是国有资产租赁经营的出租人。

其主要职责是:㈠负责合同的签订;㈡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㈢负责资产出租的综合管理及修缮工作;㈣按照规定使用国有资产收益专户资金。

第六条资产出租单位闲置资产的租赁期限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

其中,1年以内(含1年)为短期租赁;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为中期租赁;5年以上15年以下(含15年)为长期租赁。

短期租赁适用于一般程序租赁或续租;中期和长期租赁适用于公开竞价租赁。

长期租赁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承租人应是企业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的自然人。

第八条租赁程序分为一般程序、续租程序和公开竞价程序三种。

㈠一般程序。

1、申报审批。

资产出租单位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租赁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租赁资产基本情况、理由、期限、用途限制及初步拟定的租赁底价等事项。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及操作细则

目 录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产权转让方
委托经纪会员 签订委托合同
递交转让材料
发布转让信息
登记受让意向
意向受让方
委托经纪会员 签订委托合同
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
组织交易活动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结算交易资金
审核出具交易凭证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领取交易价款
协议转让
竞价转让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受理转让申请 《受理转让申请操作细则》
01
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0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根据拟采用的竞价方式,转让方与经纪会员选择合适
03
的版本,签订《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拍卖 招投标 网络竞价
04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1、受理转让申请
准备、提交转让相关材料,录入交易系统
转让方: 1、《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转让方为全民企业的,提供本次转让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集团批复 4、转让方为公司制企业的,提供章程、有效内部决议 5、转让所持全部股权或转让后不再控股,如有管理层、其他股东拟受让,出具 已完成国资委备案的承诺(备案程序) 6、《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7、(标的企业未办理产权登记证的说明、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的说明)
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1、受理转让申请
转让方、受托经纪会员责任
转让方应当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 的填报内容和所提交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转让方的经纪会员应当对其代理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事项进行 尽职调查,并对转让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 规性进行核实,一般应包括: (一)所披露的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虚 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二)信息发布的内容与相关附件材料是否一致; (三)信息发布的附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规范性问题, 是否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2024年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实施协议

2024年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实施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国有资产1.2 无偿划转1.3 实施协议第二条划转资产范围2.1 资产清单2.2 资产评估2.3 资产过户第三条划转条件3.1 资产合法性3.2 资产现状3.3 划转程序第四条划转双方义务4.1 划出方义务4.2 接收方义务4.3 保密义务第五条划转资产的权属变更5.1 权属变更手续5.2 权属变更时间5.3 权属变更证明第六条划转资产的经营管理6.1 经营管理权6.2 资产使用原则6.3 资产维护保养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7.1 生效条件7.2 变更程序7.3 终止条件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机构8.3 费用承担第九条合同的履行期限9.1 履行期限9.2 履行地点9.3 履行方式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行为10.2 违约责任10.3 违约赔偿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事件11.2 不可抗力后果11.3 不可抗力应对第十二条合同的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效力12.3 附件更新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3.1 签署程序13.2 备案程序13.3 合同副本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补充协议14.2 通知与送达14.3 法律适用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国有资产指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文物、自然资源等。

1.2 无偿划转指无偿地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从划出方转移给接收方。

1.3 实施协议指本合同双方为实施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所达成的共识和约定。

第二条划转资产范围2.1 资产清单详细列明拟划转的国有资产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存放地点等。

2.2 资产评估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划转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划转依据。

2.3 资产过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完成资产的所有权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

第三条划转条件3.1 资产合法性拟划转的国有资产应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

国有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国有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国有产权交易是指国家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经营权进行交易的一种途径。

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对于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操作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国有产权交易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国家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明确了国有产权的类型和转让的程序。

2.《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法对国有产权交易的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制,强调了国有产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了国有产权交易的合法权益。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交易程序、转让方式、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安全和合法。

4.《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是对于国有产权交易具体操作的管理规定,包括了交易的组织程序、交易方式和交易程序等内容。

5.《国有产权交易标准化管理办法》:对于国有产权交易的标准化管理进行了规范,包括了交易流程、评估准则、交易标的等方面的要求,提高了国有产权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操作流程:1.确定交易标的:根据需求确定需要交易的国有产权标的,包括土地使用权、企业股权等。

2.评估估价:通过资产评估师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和价值。

3.发布交易信息:根据《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发布交易公告,公开交易信息,引起潜在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

4.报名登记:潜在投资者根据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交易服务机构对报名投资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符合参与交易的条件。

6.竞价交易: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按照规则进行报价和竞价,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7.交易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确认竞价结果,并签署交易合同。

8.履约保证:投资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易义务,支付购买价款。

2020年最新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_办法_

2020年最新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那么对于更多的相关知识,可以参考下文!20xx年最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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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一.请收集我国现行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3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4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5 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6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7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9 国有企业清产合资办法
10国有企业清产合资工作规程
11国有企业清产合资资金核实工作规程
1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13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14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
1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3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4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5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6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事项的通知
二.针对不同时期出台的法律法规,概述我国对国有资产尤其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内容及管理方式的发展过程;
1988年初,国务院把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职能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

1988年5月批准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归口财政部管理。

1988年9月国家及各省市均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成立,国务院确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国有资产行使管理职能,重点是管理国家投入各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维护国有资产使用单位(或人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的骨干作用,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为宗旨,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使用单位有效地经营和使用国有资产,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和费用,依法向国家上缴利润和国有资产股权利益,实现资产增值;并按照"统一政策,分散管理"原则,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

1992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阐述企业产权关
系时,第一次引入了"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的概念,为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奠定了基础。

1998年推进的政府机构改革,撤消了政府专业经济部门,解决了按条块分割的方式管理国有企业的问题,这是我国政府管理机构经济体制的重大的转变与改革。

但是,产生了新的矛盾:
一是政府多个部门分别行使出资人职责,难以对国有资产全面负责。

二是出资人不到位,公司治理结构难以健全,难以对企业管理层实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三是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哪些行业、企业需要保持国有独资,哪些需要控股,哪些可以参股,哪些允许退出,以及如何实施等,难以有一个部门负责做通盘研究、规划和统筹。

四是国有资产量大面广,中央政府难以对全部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进一步提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

《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概念.十六大的召开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了几个重大问题:
一是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二是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三是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十六大的这些论述,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努力方向。

三.重点区分不同主体(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包括无偿划转)的内外部审批机构、审批程序、交易流程、交易市场等;
1审批机构
2.审批程序 (1) 国有资产交易审批程序
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文件:
(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三)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六)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2)无偿划转审批程序
批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材料:(一)无偿划转的申请文件;
(二)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有关无偿划转的决议;
(三)划转双方及被划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
(四)无偿划转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五)划转双方签订的无偿划转协议;
(六)中介机构出具的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或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清产核资结果批复文件;
(七)划出方债务处置方案;
(八)被划转企业职代会通过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九)其他有关文件。

3.交易流程
1)产权交易机构受理转让申请
2)发布转让信息
3)登记受让意向
4)组织交易签约
5)结算交易资金
6)出去交易凭证
4.交易市场:省级以上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
四.根据个人理解及相关案例概述律师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业务中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

1协助企业收集与产权交易有关的政策法规
2为企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3协助企业制定产权交易的可行性方案
4协助企业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5对中介机构的主体资格及其工作报告的形式要件进行法律性审查6协助企业制定也交易产权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7协助企业做好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8整理,审查企业对外签署的合同文件
9对企业产权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
10 协助企业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交易申报登记,交易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
11起草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及其它相关文件
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
12起草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文件及进行工商登记的法律文件13代为办理交易引发的各类变更登记等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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