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提高工作场合空气质量,降低工作人员暴露在有害物质的风险,特订立本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车间、试验室、工艺设施等涉及有害物质的作业场合,要求对气体、粉尘、烟雾等有害物质进行合理掌控和排放。
三、职责分工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落实局部通风管理规定,确保相关人员遵守要求。
2.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局部通风设施建设、维护和修理和保养工作,监督落实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3.生产人员应遵守局部通风管理规定,正确使用通风设施,做好防护措施。
四、局部通风设施建设1.企业应依据生产工艺和有害物质的特性,合理设计局部通风系统。
2.局部通风系统应包含排风罩、排风管道、风机等设备构成。
3.设计和安装局部通风系统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设计和安装。
4.排风罩应依据作业场合的特点和有害物质的产生源进行适当设计,并保证其与作业人员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5.排风管道应选用耐酸碱、抗腐蚀等料子进行,并保持通风管道清洁畅通。
6.风机应选用合适的型号和容量,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五、通风操作规范1.生产人员在作业前应了解有害物质的性质、危害程度和适用的防护措施,并依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2.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关闭或阻拦排风设备。
3.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装备,利用排风罩和局部通风设施掌控有害物质的扩散。
4.有害物质的产生源应尽量掌控在排风罩内,不得随便泄露到工作环境中。
5.对于排放有害物质的作业,应设置监测装置进行实时监测,并采取必需的措施保证排放的符合标准和规定。
六、设备维护保养1.企业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维护保养内容。
2.定期对局部通风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洁,保证其正常运行。
3.对于存在故障的设备,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确保其稳定工作。
4.对于有害物质的收集和处理设备,应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防止有害物质二次污染。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工人的健康与安全,减少他们呼吸有害气体的风险,工厂需要建立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目的该规定目的在于防止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有害气体的危害。
通过局部通风系统,将有害气体吸附并排出,保障工作区域的空气清洁。
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在工厂的工作区域内。
责任1.工业环保部门应该负责安装、操作和维护局部通风系统;2.工作区域经理应确保局部通风系统正常工作,并监督员工遵守规定;3.所有员工应遵守局部通风系统的规定,确保工作区域内的空气清洁。
规定局部通风系统的安装1.安装局部通风系统前,必须评估工作区域内有害气体的种类、味道、臭味的浓度和危害。
2.安装局部通风系统后,必须进行全面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达到有效的通风效果。
局部通风系统的操作1.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将局部通风系统开启。
2.当操作有潜在危害的工艺时,必须始终保持局部通风系统开启。
3.当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安全范围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所在区域经理。
局部通风系统的维护1.定期维护、清洁和检查局部通风系统。
2.任何系统故障都必须在24小时内得到修复。
3.经过维修和更改的系统必须进行测试和重新评估。
4.执行计划,确保局部通风系统得到及时的维护和检查。
培训工厂的管理层必须将局部通风管理规定和使用规程的内容进行培训,并确保所有的工人都了解规定的细节。
结论局部通风系统在工作安全和环境卫生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工人的健康与安全的风险,工厂需要建立完善的局部通风管理规定,并且经常进行检查和改进。
局部通风管理暂行规定

局部通风管理暂行规定局部通风管理暂行规定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和管理与维护由施工队负责,局部通风机由瓦检员管理,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2、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否则,•一律不准生产。
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掘进巷道内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该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
3、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注明局部通风机型号、供风长度、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全负压风量、风筒出口风量、填写时间和填写人姓名等内容。
4、严格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管理和考核,凡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防部、机电部和使用单位,便于认真追查分析,严肃处理。
5、风筒到工作面的距离,在保证迎头不积聚瓦斯,及时吹散炮烟的前提下,•煤巷、半煤岩巷最大距离不超过5米,岩巷最大距离不超过8米,严禁任何人员将工作面风筒解开,一经发现,通防部和安监部门要严肃追查处理。
6、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风筒有破口、缺环、节头漏风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做到平、直、稳,风筒拐弯必须设弯头,风筒百米漏风率不得超过10%。
7、严禁任何人随意挪动风筒,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一次成巷,若确需挪动风筒,•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同时停止工作面工作,方许挪动,否则,通防部和安监部门要严肃追查处理。
8、因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造成停风时,停风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同时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防部。
9、风筒工更换风筒时,必须与工作面瓦检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按随意解开风筒处罚,更换风筒时,要先将更换上去的风筒吊挂好,•并注意风筒长度是否相同,然后再解开被换风筒,及时换上。
•若更换时间过长,造成瓦斯超限,严格按无计划排放瓦斯追查处理。
同时必须汇报调度中心、通防部。
10、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局部通风机的选型与安装1、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需风量、通风距离、瓦斯涌出量等因素进行计算确定,确保通风机的性能满足工作要求。
2、新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在入井前必须进行性能测试和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3、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离回风口不得小于 10 米,且安装地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无杂物堆积。
4、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不小于 03 米,并保持平稳牢固。
5、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三、局部通风机的供电1、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并实现“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2、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 4 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3、每天必须对“三专两闭锁”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四、局部通风机的运行与维护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挂牌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通风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局部通风机应保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局部通风机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包括电机温度、轴承温度、风量、风压等参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定期对局部通风机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理通风机内部的灰尘、杂物,检查电机、叶轮、轴承等部件的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
五、风筒的管理1、风筒的选型应根据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和风压进行确定,确保风筒的通风阻力符合要求。
矿井局部通风管理与规定

蔚西四井局部通风管理(暂行)一、安装要求1、施工单位编制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局部通风设计;风量计算必须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计算,保证风量满足要求,瓦斯浓度和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2、通风科具体审核作业规程中局部通风设计,无通风科把关的施工巷道一律不准开工。
3、局部通风机由通风科制定安装位置,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安装后由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调度室、施工单位等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4、局部通风机要吊挂(或稳装)平稳、设备齐全,风罩、整流器高压部压有衬垫,不漏风,离地高大于0.3m,有消音罩,且明确责任人。
5、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6、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
7、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8、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9、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范本【6篇】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范本【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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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贵州正华矿业有限公司局部通风管理规定为加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稳定、可靠,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1、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局部通风设计及其说明书要包含以下内容 (1)掘进工作面的地点、名称、煤岩层别、最大送风距离。
(2)施工队组名称、作业方式和劳动组织情况。
(3)巷道设计断面、净断面大小和支护形式。
(4)采区通风系统、局部通风方式和通风机安装地点 并附系统图。
(5)掘进煤层的瓦斯参数及依据。
(6)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计算。
(7)局部通风机及其设备选择。
(8)明确瓦斯监测装置的安装、吊挂、断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并附安装布置图。
(9)掘进工作面供电设计:其中必须包括局部通风机和动力设备的供电系统图、“三专供电”和“两闭锁”接线原理图、设备布置平面图以及风电闭锁试验和电气设备管理安全措施。
2、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禁止采用扩散通风。
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的规格、安装和使用及风量计算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公司所属煤矿的掘进工作面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不得采用抽出式。
3、掘进工作面需要安装除尘风机的,除尘风机必须要按电器设备管理,实行风电闭锁,风机运行安全管理措施要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明确。
二、局部通风机安装和使用规定4、掘进工作面开门前,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完毕,并进行试运转。
局部通风机必须由煤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煤矿各采掘作业点的机电工负责局扇供电及日常维护。
5、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
局部通风机进风侧必须设置测风点,测风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进风侧风量,防止发生循环风。
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管理规定模板

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存在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的生产车间、试验室等场合。
第二章设备基本要求第三条设备配置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应包含至少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装置和两个独立的风机,其中一台作为重要运行设备,另一台作为备用设备。
第四条设备安装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的设备应依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并确保设备间距和通风管道设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设备维护保养1.对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包含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
2.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更换设备。
3.做好设备维护和修理记录和维护和修理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六条运行操作要求1.操作人员应熟识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依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2.具备相关证书或培训经过的人员方可操作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设备。
3.操作人员应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第七条应急处理1.在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应立刻切换至备用设备,确保通风系统连续运行。
2.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依照应急预案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并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管理记录1.对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包含设备运行时间、故障处理情况、更换情况等。
2.对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情况进行记录,包含维护和修理保养时间、内容和责任人等。
3.管理记录应保管完整,并及时进行归档。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监督检查机制1.公司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2.监督检查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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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第1条掘进巷道在施工前由通风区组织编制局部通风设计,经通风、安监、机电、技术等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局部通风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巷道概况。
2.巷道的施工顺序。
3.巷道的通风方式,风量计算,风机、风筒的选型。
4.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
5.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
6.供电系统图。
7.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2条巷道开口,生产技术或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提前7天下发通知单。
通风部门接到通知后,安排安设局部通风机及进行局部通风系统调整准备,机电部门准备供电及相关设备。
第3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或迁移)必须由使用队组提出申请,由通风、机电部门审签。
安装(或迁移)具体位置由通风区长或通风技术主管确定。
机电部门负责将电供至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附近,局部通风机及其配套机电设备与材料的领取和安装由施工单位负责,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主副风机切换等功能实现的接线与连接,由施工单位、机电部门与通风部门共同配合完成,接好后的使用维护交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4条局部通风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双风机双电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主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
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瓦电闭锁”。
第5条掘进巷道开口5m以后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严禁使用三台(含三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两台风机同时向一个工作面供风时,必须制定专项通风管理措施。
第6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风机必须安装消音器(低噪音风机除外)。
风筒吊挂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吊挂到位,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煤巷、半煤岩巷3-5m,岩巷5-7m。
第7条局部通风机及其配套设施安装使用3天后,由机电部门与通风部门联合组织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及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责令施工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第8条掘进工作面要保证施工连续,坚持正常的掘进顺序,避免时开时停,严禁一巷多头作业。
第9条掘进工作面供风量必须达到相关要求,能够满足稀释CH4、CO2等气体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要求(煤巷、半煤岩掘进不低于0.25m/s,岩巷不低于0.15m/s)。
第10条局部通风机管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挂牌管理。
第11条当掘进工作面主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备用局部通风机启用期间,工作面不准组织生产。
第12条严格掘进工作面供电管理,对有计划的停风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提前编制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由停电单位提出停电停风申请,经通风、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审批,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实施停风前由掘进施工单位(多个掘进工作面停风由通风区)编制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恢复供电后排放瓦斯措施。
停电停风前必须撤出人员,在回风口以里设置栅栏并由专人看管。
第13条停风地点恢复局部通风机运转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和开关地点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方可人工给局部通风机送电。
第14条严禁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
一旦出现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必须立即将工作面总控开关打到零位,撤出人员,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立即进行处理。
30分钟内无法恢复供风时,调度室必须报通风部门,制定和采取临时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恢复供电后排放瓦斯措施。
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安监部门要作为事故进行追查。
第15条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巷道内的所有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派专人把守巷口,禁止人员入内。
因故造成停风的地点,当停风时间超过24h必须用不燃材料封闭。
第16条风筒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吊挂在巷道一侧,风筒吊挂要求平直、拉紧、吊稳,拐弯应平缓,拐急弯使用弯头。
同一掘进工作应使用同一规格的风筒。
风筒实行编号管理。
第17条风筒吊环不得直接挂在顶、帮上,要求沿掘进方向拉一根8#铁丝,将风筒挂在8#铁丝上,8#铁丝必须伸展拉紧成一条直线,风筒吊挂做到逢环必挂。
第18条风筒连接要求正向联接,双反压边,两道套接的铁环间距不得超过5㎝,确保连接牢固,不漏风。
第19条风筒通过通风设施需穿墙时,必须使用硬质风筒。
第20条风筒与顶、帮锚杆、锚索、金属网接触部分,必须加强保护,防止扎破漏风;风筒跨皮带机头或距离皮带高度小于50㎝时,必须用胶皮保护风筒(避免大块矸石划破风筒);在巷道里架棚、推车、搬运材料设备不能刮坏风筒,有可能对风筒造成损坏的,必须提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后再施工。
第21条风筒出现断开、产生破口及发生大面积撕裂等造成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减小时,掘进队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汇报调度室,组织人员抢修,保证掘进工作面正常供风。
通风区2009-8-28局部通风管理考核补充细则第1条掘进巷道在施工前,通风区按时完成编制审批局部通风设计。
否则,罚款200~500元。
第2条巷道开口,生产技术或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提前7天下发通知单。
否则,罚款200~500元。
通风部门接到通知后,安排安设局部通风机及进行局部通风系统调整准备,机电部门准备供电及相关设备。
通风部门未及时完成局部通风系统调整,罚款500~1000元。
机电部门未按时准备好供电及相关设备,影响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生产,罚款500~1000元。
第3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或迁移)必须由使用队组提出申请,由通风、机电部门审签。
未经审批队组私自安装局部通风机,罚款200~500元。
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罚款200~1000元。
施工单位私自甩接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主副风机切换等功能,或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告、修复,罚款500~2000元。
第4条私自改接供电线路,风机发生故障后未及时修复或更换,更换后与原安装风机配型不一致,造成不符合“双风机双电源”规定与要求,罚款500~2000元。
第5条掘进巷道开口超过5m未安装局部通风机继续施工,造成盲巷或无风微风作业,罚款2000~10000元。
私自开口和接裤衩,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罚款1000~5000元。
第6条局扇安装符合要求,构件及其附属装置齐全有效。
否则,罚款200~500元。
第7条局部通风机安装经验收后,对存在的问题逾期未整改,罚款200~1000元。
第8条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超过规定(煤巷、半煤岩巷3-5m,岩巷5-7m),罚款200~1000元。
第9条局扇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停开,严禁掘进工作面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
否则,罚款500~5000元。
第10条掘进工作面主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备用局部通风机启用期间,工作面不准组织生产。
否则,罚款200~1000元。
第11条严格掘进工作面有计划停电停风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批或审批未同意,以及未在审批规定时间段停电停风的,视作无计划停风停电,罚款500~5000元。
第12条停风后未执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不汇报,不撤人,不设置栅栏,不设警标,罚款500~5000元。
第13条停风地点恢复局部通风机运转前未检查瓦斯,直接启动局部通风机送风,罚款1000~5000元。
第14条风筒未按作业规程进行吊挂,或风筒吊挂要不平不直,未做到逢环必挂,拐死弯,拐直角及以下弯不使用弯头,罚款200~1000元。
第15条风筒反向联接,花接,单反边,多处接头联结不严密,漏风超过规定,罚款200~1000元。
第16条风筒穿墙未使用硬质风筒,罚款200~500元。
第17条对风筒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运输或其他作业划破或损坏风筒的,罚款200~1000元。
第18条风筒出现断开、产生破口及发生大面积撕裂等造成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减小后,工作面仍继续作业,不汇报,不组织恢复正常供风的。
罚款200~2000元。
通风区2009-8-28局部通风安装使用标准第1条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所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煤巷及半煤岩巷0.25m/s,岩巷0.15 m/s)。
第2条局部通风机安装时须垫高或安设在专门加工的支架上,安装后距地高度不小于300mm。
主副局部通风机可顺巷上下或左右并列安装在巷道的一测,两风机之间的空隙距离不大于200mm。
第3条主副风机之间实现自动切换的专用的风筒(三通)长度不小于4.5m。
第4条局部通风机前5m范围内应无杂物。
第5条风筒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靠巷道一测的帮顶一角吊挂,保证平直,距顶不大与200mm,距帮不大于100mm。
第6条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煤巷、半煤岩巷3-5m,岩巷5-7m。
第7条风筒拐弯应平缓,拐急弯使用弯头。
同一掘进工作应使用同一规格的风筒。
风筒实行编号管理。
第8条风筒吊环不得直接挂在顶、帮上,要求沿掘进方向拉一根8#铁丝,将风筒挂在8#铁丝上,8#铁丝必须伸展拉紧成一条直线,风筒吊挂做到逢环必挂。
第9条风筒连接要求正向联接,双反压边,两道套接的铁环间距不得超过5㎝,确保连接牢固,不漏风。
第10条风筒通过通风设施需穿墙时,必须使用硬质风筒。
硬质风筒直径应不下于柔质风筒直径。
通风区200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