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交接表(财务)
出纳工作交接内容清单

出纳工作交接内容清单出纳工作交接内容清单出纳工作交接是常有的事,那么出纳工作交接有哪些内容?今天店铺为你整理了出纳工作交接清单,希望对你有用。
出纳工作交接内容篇1一、出纳工作交接的作用出纳人员因故不能在原出纳岗位工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搞好工作的移交。
通过交接,可以明确工作责任,便于接办的出纳人员熟悉工作,也有利于发现和处理出纳工作和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预防经济责任事故与经济犯罪的发生。
?交接后,如发现移交人在交接前经办的出纳业务有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仍应由移交人负责;交接后,移交前的未了事项,移交人仍有责任协助接交人办理。
二、移交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使出纳工作移交清楚,防止遗漏,保证出纳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移交的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出纳日记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如有不符,要找出原因,弄清问题所在,加以解决,务求在移交前做到相符。
?5.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移交的内容由于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出纳交接的具体内容也不可能完全一样。
但是,从大的方面来看,出纳的交接应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内容:?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相关报表(出纳报告等)。
?2.现金、银行存款、金银珠宝、有价证券和其他一切公有物品。
财务交接内容及注意事项

财务交接内容及注意事项财务交接是指在组织机构内部或者组织机构之间发生人员变动时,将财务事项的责任和工作权利从一个人员转移给另一个人员的过程。
财务交接的内容包括财务的组织结构、账务的整理和核对、资金的交接等方面,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重要的事项,以确保财务交接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就财务交接的内容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一、财务交接的内容1.财务组织结构的交接:财务组织结构包括财务部门的职能和层次,人员的分工和配备等。
在财务交接时,需要将财务组织结构的相关信息如组织架构图、职责清单、岗位说明书等资料交接给接任人,确保接任人可以清楚了解财务部门的职能和组织结构。
2.账务的整理和核对:账务的整理和核对是财务交接的重要环节。
首先,需要将最近一段时间内的所有原始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整理完善,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
然后,由接任人对账务进行核对,确保所有账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资金的交接:资金的交接是财务交接中较为重要的一环。
首先,需要对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资金无误。
其次,需要将收支款项的渠道、账号和密码等信息进行交接,并确保接任人能够顺利接管相关款项的使用和管理。
4.合同和协议的交接:财务交接还涉及到合同和协议的交接。
接任人需要了解现有的财务合同和协议的内容、有效期限以及相关条款。
同时,接任人还需要确保合同和协议的履行情况,并及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二、财务交接的注意事项1.沟通和配合:在财务交接过程中,沟通和配合是十分重要的。
交接双方应当保持积极的沟通态度,及时共享信息和解决问题。
同时,也要相互配合,确保财务交接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工作不配合而导致的问题。
2.文件归档和保管:在财务交接过程中,所有的财务文件和资料都应进行规范的归档和保管。
接任人要了解并熟悉文件的存放位置和内容,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查找性。
同时,也要积极配合将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新文件进行归档,并告知前任人获取相关文件的方式和渠道。
会计交接范文

会计交接范文会计交接范文篇一会计交接书会计资料交接书移交方:接收方:日期:交接内容如下:移交人因退休离职,经厂财务科决定,将其担任的会计出纳工作移交给接替。
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事项:一、印鉴,经点交无误如下:1、财务专用章壹枚;2、财务负责人王国强私章壹枚;3、发票专用章壹枚。
二、银行存款及现金存款1、截止2021年9月31日银行(传真)对账单显示实际余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2、截止2021年9月31日现金存款实际余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
三、支票张数及支票起始号码1、截止2021年9月31日,空白现金支票张(自号至号)。
2、截止2021年9月31日,空白转账支票张(自号至号)。
四、发票张数及起始号码{会计交接范文}.截止2021年9月31日,增值税发票剩余张(自号至号)。
五、会计帐簿、凭证及报表:1、2021年度总分类帐和各类明细帐共2、2021年度“会计赁证”共3、2021年1、2、4、5、7、8、9月份和1、2、3季度会计报表各1份。
4、记账凭证,从年月日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共本);5、抵扣联扣税凭证,从年月日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共本);6、本年度现金日记帐7、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帐8、银行对帐单1一9月份9本;六、会计档案1、2021年度各种会计帐簿本;2、2021年度会计凭证共计册。
七、移交的帐簿及金额事项:1、材料采购明细帐本,截止2021年9月30日材料采购明细金额人民币元。
{会计交接范文}.2、应付账款明细帐本,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付账款人民币元。
3、应收账款明细账本,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收人民币元。
4、库存账款明细账本,截止2021年9月30日库存账款人民币元。
5、应收借款明细账本,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收个人借款人民币元。
6、应付借款明细账7、银行明细账8、现金明细账八、截至交接之日,凡应登记的帐簿已登记完,并在明细帐最后一笔余额之处加盖了移交人印章。
会计凭证传递制度范本

会计凭证传递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会计凭证的传递工作,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供有效依据。
2. 会计凭证传递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
二、会计凭证的种类和传递流程1. 原始凭证:包括收据、发票、支票、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收入凭证等。
(1)由业务发生部门或个人在发生经济业务时填写。
(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交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登记,并根据需要进行归档、装订。
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账、存货账等。
(1)由财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和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2)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账簿进行核对、盘点,确保账簿的真实、准确。
3.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1)由财务部门根据会计账簿和有关规定编制。
(2)财务部门将财务报表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三、会计凭证的传递时间和要求1. 原始凭证的传递时间:自发生经济业务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 会计账簿的传递时间:按月、季、年进行核对和盘点,确保账簿信息的及时更新。
3. 财务报表的传递时间:按月、季、年进行编制,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4. 传递要求:(1)凭证应完整、清晰,不得涂改、挖补。
(2)凭证应依次传递,不得跳过中间环节。
(3)传递过程中,各部门应认真履行交接手续,确保凭证的安全、准确。
四、会计凭证的保管和归档1. 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凭证保管场所,确保凭证的安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
2. 凭证应定期进行归档,归档时应按照凭证种类、编号、日期等进行分类,便于查阅。
3. 归档后的凭证,如需查阅,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1. 违反本制度,造成会计凭证丢失、损坏、篡改等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如有滥用职权、泄露财务机密等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精细化管理规定)

1.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相对应关系的数字是否一致。
2.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相互衔接。
3.会计报表的数字有无篡改,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4.报表的编号、装订是否完整,鉴章是否齐全送报有无缺漏。
第12条会计电算化的审核。
1.稽核人员要根据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的要求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交系统操作人员输入计算机。
4.现金或银行存款的记账凭证是否已由出纳签名或盖章。
5.除结账或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合法。
第9条所有会计凭证必须经稽核人员稽核后,才能据以记账;所有支出必须经稽核人员稽核后,出纳人员才能付款。对于无计划或超计划的项目开支,稽核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收入项目应提出意见或拒绝办理。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面余额清点移交。如发生账实不一致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2.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调整表调节至相符,银行对账单的余额调整表必须经银行签证;未达账项,必须单证齐全或已在截止期后作会计处理。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各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及有关账户必须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账面数与实物要相符,如发生账实不符应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等物品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第6条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的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账,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财务原始凭证交接表范文

出纳、会计原始凭证交接流程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解析:以上的流程是不正确的,正确的流程应是如下的:1、付现的支付费用,需要报销的,经办人首拿去到老板那里去签字,2、老板签字后,经办人拿此票据再到出纳那里去报销。
3、报销后,出纳就会根据此票,编制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4、出纳定期将累计的现金支付汇总后,编制一张付款凭证,也可以是内部的内制的其他收据或发票等转账单据,转到会计处,会计根据此付款凭证,再登记日记账总账,也就是说,付款类的原始凭证是要保留在出纳那里的!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记帐凭证交接?凭证有记帐凭证和收、付、转凭证。
出纳把转帐凭证交给会计?出纳做收、付凭证;做记帐凭证中与现金、银行存款有关的凭证,登帐。
平时把做好凭证交给会计,由会计核查。
月底再放到会计处,最后归类、装订。
有些事需要2人沟通、合作。
1)记帐凭证中编制分号需要双方互通的,象会计科目下的二级科目,如:月-&&& (02-00102-002)2)记帐凭证中编制分号不需要双方互通的,象会计科目下的二级科目下三级科目,如:月-&&-### (02-收-001 02-付-001 02-转-001)怎样作交接,需要怎样的文字形式,有专用的交接单吗?没有交接,只有一种情况:离职时一定要作交接。
需要怎样的文字形式,有专用的交接单吗?没有的,猜想是两人关系(会计、出纳)处理不好的缘故。
其实工作是需要团队合作,不要把私人恩怨放在工作中,都是为老板打工,为点钱,不值得,开开心心好吗。
求一份出纳和会计交接财务单据的交接表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移交点收。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如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出纳、会计原始凭证交接流程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解析:以上的流程是不正确的,正确的流程应是如下的:1、付现的支付费用,需要报销的,经办人首拿去到老板那里去签字,2、老板签字后,经办人拿此票据再到出纳那里去报销。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试行)1. 目的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4。
1 出纳移交事项4.1。
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
1。
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4。
2。
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
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4。
3。
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5。
1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图5。
2 岗位职责5.3 流程关键控制点5。
3。
1 移交人准备移交前事项:5.3。
1。
1 移交人为出纳时,应将所需移交的全部资料准备齐全,现金及银行日记账要结出余额。
学校校长财务交接制度范本

学校校长财务交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校长财务交接工作,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长财务交接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公办、民办学校。
第三条学校校长财务交接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规范、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交接内容第四条校长财务交接内容包括:(一)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二)财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三)财务资料:包括财务预算、财务计划、财务分析、内部控制制度等;(四)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校长在离任前,应当将财务交接资料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
第三章财务交接程序第六条财务交接程序分为预交、正式交接和交接确认三个阶段。
(一)预交阶段:校长在离任前,应当向代理校长或者董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并提供财务交接资料的清单。
(二)正式交接阶段:代理校长或者董事会指定的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交接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由离任校长和代理校长或者董事会指定的财务负责人共同签署财务交接书。
(三)交接确认阶段:代理校长或者董事会应当对财务交接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财务交接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财务交接责任第七条离任校长应当对其任期内财务状况负责,确保财务交接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八条代理校长或者董事会应当对财务交接工作的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九条财务负责人应当对财务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代理校长或者董事会,并协助解决。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交接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学校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