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社保关系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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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保转移接收函

2024年社保转移接收函
公司xxx
xxxx年xx月xx日
社保转移接收函 篇5
xxxx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社保号码:xxxxx),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公司x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保转移接收函 篇6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我单位已于20xx年05月16日为xx(身份证号:xx)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请贵中心为xx办理停缴社保手续,由我单位为其续接其社会保险。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社保转移接收函 篇2
xxx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社保号码:xxxxxx),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公司xxx
xxxx年xx月xx日
社保转移接收函 篇3
_________中心:
2024年社保转移接收函
社保转移接收函 篇1
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
社保转移接收函 篇13
_________中心:
我单位已于____年05月16日为___(身份证号:____)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请贵中心为___办理停缴社保手续,由我单位为其续接其社会保险。
__公司___
____年_月_日
社保转移接收函 篇14
_________中心:

转移社保关系通知函

转移社保关系通知函

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通知函
同仁:
您于年月日入职,并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您之前已在济源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转移、未及时缴费或未及时更改就业状态等手续,导致本公司无法为您正常缴纳保险;
现通知您于年月日前到原单位及参保市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将相关资料交予人力资源处社保窗口;
人资工作人员将依具体情况告知您处理流程,请您按照相关流程办理;由于您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导致未依法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您本人承担★该原因所引起的常见后果包括:
1、退休后无法领取养老金;
2、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发生工伤后,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及工伤理赔;
4、不能享受到济源市社会保险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特此通知
年月日
★本人承诺选择项目前打√:
□本人已收到公司下达的上述通知,承诺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毕,并补缴未参保期间社保费用,否则,所产生的问题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造成公司损失的,本人愿意赔偿;逾期未办理按拒绝办理处理
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本人知悉未参保之后果,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转移手续,现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6.22•【文号】人社厅发〔2016〕94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要求,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我们制定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可结合本地流动就业人员实际情况和管理服务能力,细化完善《规程》。

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6年6月22日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一条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和《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经办机构是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本规程所称参保(合)凭证是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要求填写和打印的凭证(附件1)。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社保转移接收函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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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社保接收函
篇一:社会保险接收函范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xxx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市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单位接函后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
20XX年月
篇二:保险接收函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转入年月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无锡个人代码
转出单位名称
转入单位名称
转入地社保开户名
转入地银行帐号
转入地社保开户行
887010198500016438
江苏银行梁溪支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年月日
篇三:社会保险接收函
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
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

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
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篇四:
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
______),已正式录用。

现将该员工前单位购买的社会
保险帐户转移到我公司!____________公司(盖章)篇五:社会保险接收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3.22•【字号】鄂人社函〔2018〕147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47号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及人社部系列配套文件实施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总体平稳。

由于省内户籍地具体为县(市、区),部分地方对转移接续政策特别是涉及在非户籍地建立临时账户人员的政策理解不一致,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

为维护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现就规范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通知如下。

一、2010年1月1日起,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劳动者在非户籍地首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除外),参保地应当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

临时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不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下简称一般账户)。

临时账户缴费年限不参与确定待遇领取地。

二、临时账户人员在建立临时账户期间补缴过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前的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的实际缴费年限为临时账户性质。

三、临时账户人员在建立临时账户期间将户籍迁入临时账户所在地的,从迁入户籍的次月起,临时账户调整为一般账户,之前的临时账户缴费年限仍为临时账户性质。

四、2009年12月31日前劳动者在非户籍地已经参保的,参保时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为一般账户,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后在该地(含2010年1月1日后转出一般账户又返回该地)继续缴费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仍为一般账户,不调整为临时账户。

社保转移接收函

社保转移接收函

社保转移接收函篇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xxx市社会保险所:兹有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单位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所接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转入单位:(盖章)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年月日篇二: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3篇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3篇人力资源流动牵涉到的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只有有效的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才能够促进人力资源流动。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仅供参考。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一:________社保局:现我公司员工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

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____________公司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二:xxxxxx社会保险局: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同志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我局继续参保。

请附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单位社保转移接收函三:xx省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调xx单位xx同志到我处工作的问题,请按下列事项办理:1. 请将其工作档案调入我单位。

2. 请将其社会保险转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XX年XX月XX日篇三:办理保险转移接收函样本接收函黑龙江农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兹有(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正式员工,年月被我公司录用,公司自年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特此证明*****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月日。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黑龙江省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现申请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我处,如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如与我处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请先妥善处理重复属期缴费记录后再转移至我局。

单位经办人(签章): 转入地社保机构(章):
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有重复参保缴费信息,转入地应注明缴费起止日期,有间断缴费的应分别注明。

(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一联本局留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9•【文号】人社厅发〔2021〕85号•【施行日期】2021.1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进一步规范个人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转移接续,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保障劳动者的失业保险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跨省转移接续(一)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三)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但在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

二、关于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计算方法及待遇发放标准(一)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领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参保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二)转入地经办机构按照本统筹地区规定和标准,为参保失业人员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和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三)转出地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不足待遇支付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超出待遇支付部分并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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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通知函
同仁:
您于年月日入职,并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您之前已在济源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转移、未及时缴费或未及时更改就业状态等手续,导致本公司无法为您正常缴纳保险。

现通知您于年月日前到原单位及参保市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将相关资料交予人力资源处社保窗口。

人资工作人员将依具体情况告知您处理流程,请您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由于您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导致未依法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该原因所引起的常见后果包括:
1、退休后无法领取养老金;
2、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发生工伤后,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及工伤理赔;
4、不能享受到济源市社会保险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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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本人承诺(选择项目前打√):
□本人已收到公司下达的上述通知,承诺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毕,并补缴未参保期间社保费用,否则,所产生的问题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造成公司损失的,本人愿意赔偿。

(逾期未办理按拒绝办理处理)
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本人知悉未参保之后果,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转移手续,现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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