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工作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制度精选范本10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精选范本10篇村干部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规范干部人员的行为,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选拔任用好干部,有效防止用人不正之风。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村干部管理制度(一)一、村干部学习制度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
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
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包括村“两委”成员、村文书、到村任职的机关干部(含退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和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三条村干部必须做到“七要七不准”:(一)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二)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四)要勤俭节约,不准讲究排场、浪费民财;(五)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六)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七)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
第三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可靠。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复旧倒退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二)公道正派。
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三)能力较强。
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遵纪守法。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群众公认。
大多数党员和群众满意。
(六)身体健康。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年龄一般掌握在60岁以下。
第五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村干部。
村党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举、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任命。
村委会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村“两委”成员可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实行“一肩挑”。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乡镇党委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的同时,应建立健全村其他干部的档案。
xx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村干部的管理工作,提高村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村所有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村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
第四条村干部的管理包括考核评估、岗位聘用、培训教育、激励奖励、纪律监督等方面工作。
第二章村干部岗位聘用第五条村干部岗位聘用是村干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应通过公开招聘、考核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招聘岗位应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招聘要求与村干部工作需要相适应。
第七条村干部候选人应经过资格审核和面试等程序,综合考察其政治意识、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
第八条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享受相应的劳动待遇和保障。
第三章村干部培训教育第九条村干部应定期接受培训教育,提升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村干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村务知识、组织管理、决策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一条培训教育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业务交流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村干部考核评估第十二条村干部的考核评估应定期进行,以评定其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
第十三条考核评估应科学、公正、客观,采用量化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岗位调整、晋升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村干部激励奖励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应给予适当激励和奖励。
第十六条激励奖励可以包括薪酬增加、晋升提拔、荣誉称号等形式。
第十七条激励奖励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第六章村干部纪律监督第十八条村干部纪律监督是村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村干部严守纪律和道德规范。
第十九条对违反纪律的村干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记过、降低岗位等处罚。
第二十条对严重违纪的村干部,应移送相关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村村干部岗位聘用信息表2.村村干部考核评估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村干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村干部纪律处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检查机关工作规定》。
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上官坊镇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切实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指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即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二章干部选用第三条选拔任用村干部的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群众公认,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2、工作能力强。
具有带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本领和觉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3、作风民主,求真务实。
能够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开拓进取,艰苦奋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村干部任职年龄符合《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身体健康。
5、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
第四条后备干部1、选拔与管理。
村级后备干部的年龄一般应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序应在高中(中专)以上。
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镇党委审定。
各镇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
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2、培养与使用。
村党组织、村委会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与村里工作,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并依法选用。
第五条村干部选拔方式。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办法产生。
届中村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特殊情况,镇党委可以调整任命。
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章教育培训第七条村干部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的各种学习教育培训活动,采取政治理论教育、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带头开展经常性学习,加强“学习型”村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村务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委会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务干部的管理,具体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
第三条村务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村务干部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推动村级组织民主决策,确保村务干部履行职责。
第五条村务干部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第六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竞争上岗制度。
第七条村务干部应当具备较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熟悉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知识。
第八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用应当有一定的程序和程序,需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其资质。
第九条村务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应当依法公告,同时向社会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十条村务干部在上岗前应当接受专业培训,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工作流程。
第三章村务干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村委会主任是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村内事务。
第十二条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党员进行党务工作,推动党建工作。
第十三条村务干部应当按照《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定期向村民公开工作报告,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四条村务干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处理好村民的投诉、建议,及时反馈解决情况。
第十五条村务干部要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的工作,协助上级政府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第十六条村务干部要认真履行群众工作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村民需求。
第四章村务干部管理考核第十七条对村务干部的管理工作应当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
第十八条村务干部的管理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内容。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务干部奖惩的依据,对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对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教育和提醒。
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
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____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____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
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7、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____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____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篇一:村干部管理办法村干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结合雀塘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村干部学习制度(一)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三)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四)每月组织村干部学习一次,不得缺席。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一)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20元,缺席一次30元。
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三)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
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四)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一)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1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一)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二)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三)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村干部管理规定(3篇)
村干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干部的选聘、管理工作,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干部是指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行政职能的人员。
第三条村干部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民主监督、廉洁奉公的原则,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村干部应当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忠诚履职、廉洁奉公,努力为农民服务,做到勤政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义。
第五条村干部应当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村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职责,为农村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村干部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村委会和村民的利益,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利益和村委会工作的秘密。
第七条村干部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村干部应当勤勉敬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推诿扯皮,不得违背信义。
第九条村干部应当严格保守村民个人信息,不得私自收集、使用或泄露村民个人信息。
第二章选聘第十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德才兼备。
第十一条村干部的选聘原则是:党建领导、农民自主、依法选人、德才兼备、公开竞聘。
第十二条具有中国国籍并享有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必要的行政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成为村干部候选人。
第十三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和要求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第十四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按照程序,公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考核评价等信息,并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选聘村干部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搞非法集资、买卖职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严禁以职务变相收费、以工程承揽关系变相聘用、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村级干部管理办法》
《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保障农村干部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管理的村级干部为。
永宁县辖区内行政村党支部的成员,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对村级干部的管理必须在县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第四条村级干部管理中应当尊重和保障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其依照政策、法律法规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
第五条村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为。
培训教育、民主评议、诫免、免职或罢免成员职务等。
第二章教育培训第六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初次任职,必须进行上岗培训。
教育培训做为农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七条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应以下列内容为主:(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二)提高村干部对农村事务和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增强其化解农村矛盾,组织生产开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集体积累和农民收入的能力;(三)如何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四)如何抓好村党支部自身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如何教育、管理好党员,搞好党员发展工作;(五)村党支部如何团结村委会、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工会、民兵等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六)其他与农村工作有关的问题。
第八条对农村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每年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得少于2天。
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
第三章民主评议第九条民主评议是村民和党员行使对农村干部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是上级党组织了解农村干部情况的重要方式。
民主评议的主要方法为:与村民代表个别谈话、在村民或党员中发放测评表。
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
**乡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村值班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2、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发展能力强。
懂经营、善管理,掌握一门以上致富技能,具有带头致管事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2、组织领导能力强。
善于团结凝聚人心,善于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善于集思广益、科学决策;3、公道正派理念强。
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办事公平公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具备村干部基本条件的同时,村民会议可以根据本村情况在选举办法中作出其他规定。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七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建和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
3、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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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工作管理办法
选拔任用村干部。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注重能力、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村级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最大年龄一般在45岁左右,身体健康。
注重从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干部。
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年龄在60岁以下)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
其他村干部每2年接受一次轮训。
培训内容突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培训方式分为任职培训、定期轮训、学历教育、外出学习考察、实践锻炼等。
培训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也可拿出一部分留用党费,作为培训经费的补充。
村级干部报酬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村干部工作业绩等因素。
绩效报酬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干部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结果确定。
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离职补贴等制度,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等结构工资制。
基本报酬以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
每两年由乡镇统一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体检。
对生活困难的还可一次性发放一定数额的困难补助。
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
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人选。
定期评选表彰在争先创优”和“三级联创”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村级干部实行岗位目标管理。
解村级干部的有关情况。
定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年度考核,加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通过检查工作、例行谈话、走访村民、专项调查等形式。
由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年底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个人述职,然后分别由与会人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并按照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无记名划票方式进行民意测验和综合评价。
任期考核,可结合任期最后一年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对考核政绩特别突出的优秀村级干部进行宣传、表彰,并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村级干部指出不足和缺点,促其改进;对连续两年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村级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或免职。
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村委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
健全村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党务、村务公开。
必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经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健全不合格村干部调整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按有关
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严肃处理。
县区委书记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纳入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内容,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成效。
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县区委组织部应建立健全村干部档案资料和后备人才库,对村干部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及时备案。
乡镇党委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各项政策规定,制定村干部实绩考核、民主评议等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和确定村干部工作职责,形成岗位有明确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村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