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化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赋税制度,是随土地所有制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从本质上体现了对生产关系的调整。
1、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演变社会形态名称时间主要内容作用或影响奴隶社会贡赋制度西周受田的诸侯臣下作为义务向周王交纳的贡赋这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相地而衰征春秋前期齐国根据土地的数量和质量征税承认了土地私有,促进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转化“初税亩”春秋后期鲁国无论公田、还是私田都按照田亩的实际数目收税封建社会编户制度两汉两汉时期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被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向国家的交纳赋税,即田租、更赋、人口税和承担徭役、兵役。
租庸调制隋唐隋朝:沿用了北魏以来的租调制,租调数量比北周轻,农民服役时间也比较短。
后来,又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缴纳一定的绢代替服役,以庸代役的制度开始部分推行唐朝前期: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
其内容如下: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服徭役期间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农民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使许多荒地开垦出来;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府兵制也得到巩固。
这些都使国家富强起来两税法唐朝原因:唐玄宗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
国家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
使唐朝中期以来极端混乱的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目的: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内容:780年,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秋两季收税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开始以资产和土地为主,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商人都要缴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古代赋税制度在中国的沿革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原始社会:原始社会是没有明确的财产制度和税制的时期。
人们以自然经济为主,生产力水平低下,大多数人的财富都是由狩猎、捕鱼、采集等方式获取的,不存在赋税制度。
2.奴隶社会:奴隶社会时期,出现了赋税制度,其目的是维持国家的运转和统治阶级的生活。
这个时期的赋税主要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
像商、周时期的封建王朝,国家主要通过徭役和赋税来征收农民的财产。
徭役是强迫农民进行劳动,赋税是强迫农民上交一定数量的农产品。
徭役和赋税通常直接依靠地方贵族来征收,然后再上缴给中央政府。
3.封建社会:秦汉时期,中国的赋税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了行政区划和赋税制度。
秦代采用井田制,将土地划分为一定大小的田块,再将之分配给农民。
农民要按照一定比例交纳给国家的赋税和地方贵族的徭役。
赋税主要以农业为基础,包括田赋、户赋和兵役等。
此后的历朝历代,一直延续了这种以农业税为主的赋税制度,尽管有一些变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也逐渐呈现出一些规律:1.以农业为主:在古代中国的赋税制度中,农业一直是主要的税基。
这是由于中国古代经济以农业为主,大多数人的财富都来自耕地种植农作物。
因此,赋税制度主要以土地和农产品作为征收对象。
2.经济发展与税收增加:古代中国的赋税制度是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
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国家需要更多的财政收入来维持政府运转和军事力量。
因此,赋税往往会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增加。
3.阶级和等级的影响:古代中国的赋税制度往往受到社会等级和阶级的影响。
赋税往往是由地方贵族和官僚来征收,而农民和低层次人民需承担更重的税负。
这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和阶级差异。
总之,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历史过程。
它从原始社会发展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和变革。
古代赋税制度主要以农业为基础,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级和阶级差异。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下面是一些主要阶段和特点:
1. 赋税的起源: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人类集群狩猎和农耕经济。
最早的赋税形式是农民向部落或国家上缴一部分农产品,以满足集体或国家的需要。
2. 周朝的封建赋税制度:周朝实行了封建制度,赋税成为国家管理和统治的重要手段。
其中最重要的赋税是井田制,即把土地分配给贵族,而农民必须向国家和贵族支付部分产出。
3. 秦朝的均田制和徭役制:秦朝实施了均田制,规定每个家庭土地的数量,以平均分配土地和赋税。
此外,秦朝还实行了徭役制,强制农民为国家和贵族劳动,而不仅仅是支付税收。
4. 隋唐时期的赋税改革:隋唐时期实行了多次的赋税改革。
隋朝时期实行了府税和田赋制度,将部分税收直接归国家所有,而非贵族。
唐代的赋税制度进一步改革,实行了均田注丁制,将土地和人口进行登记,以确定赋税额度。
5. 宋代的赋税改革:北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受到了科举制度的影响,贵族和富裕地主享有较低的赋税待遇,但农民的税负相对较重。
此外,宋代还实行了一些以货币为主的赋税制度,如货币赋、物产赋等。
6. 明代的土地赋役制度:明代实行了土地赋役制度,即把地租和赋税合并起来,以土地产出的一部分为税收。
明代还实施了一些非农业税收,如关税和盐铁税等。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历史的长河,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影响。
在不同的朝代和时期,赋税制度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和特点,但总体上都是以农业为基础,贵族和地主享有特权,农民为主体,向国家和贵族上缴一部分农产品或货币。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老师,请详细介绍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过程答:一、中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1.夏商周时期:主要是贡赋制,它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
周王将土地分封给诸侯,各诸侯必须向周王交纳一定的财物作为贡赋。
2.春秋时期: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它是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公元前6世纪初,鲁国实行的“初税亩”开始按亩收税。
3.汉朝时期:编户齐民制度。
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对封建国家的主要赋役负担有田租、人口税、更赋、徭役、兵役等,另外统治者还征收各种田亩附加税和征发杂税等。
汉代的田租税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很重。
4.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
北魏孝文帝时开始实行,受田者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调和服徭役兵役等。
5.隋唐时期:(1)隋朝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
“租”是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定量的谷物;“调”是缴纳定量的绢或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徭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庸”。
隋朝的庸有年龄限制(50以上),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
它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
(2)唐朝后期实行“两税法”。
主要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它开始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收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6.北宋时期: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募役法指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愿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方田均税法指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和贫瘠收赋税,官僚地主不例外,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7.明朝时期:一条鞭法。
把田赋、徭役和杂税合一,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多少收税。
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8.清朝时期:地丁银。
雍正帝时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它废除了人头税,有利于当时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内容特征分类1.以人丁为主征收标准的赋税制有编户齐民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总结

(1)意义:A、两税法统一了税制,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惟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扩大了征税面,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D、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E、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F、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2)局限性: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②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③改革触及官僚地主利益导致改革中遇到极大阻力,改革因施行过程中的腐败问题而中止。
【题目示例】材料唐前期,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
在此基础上,进行租庸调制,“有田则有租(田租),有家则有调(纳绢布等),有身则有庸(每丁每年服力役二旬,若不服役则纳布帛等代替)”。
庸和调在整个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
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
“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公元780年,唐期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
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结果“赋不加欲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
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每户负担并未增加,但国家财政总收入增加,对户口的掌握也更为准确,“天下便之”。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简史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简史中国历代的赋税制度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现代。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赋税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古代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618年)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206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
在赋税制度方面,秦朝实行了统一的赋税制度,取消了封建时代的土地公有制,采用了私人土地所有制。
对土地征收的税收大大增加,平均七分之一西汉(公元202年-公元8年)在西汉时期,国家对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调查并详细记录,制定了土地契约法以及赋税制度。
其中,主要税种是田租和器物税。
田租按照土地面积的不同进行不同比例的征收,器物税则是按照家庭的器物数量征收。
东汉(25年-220年)东汉时期,赋税制度仍然主要以田赋为主。
但是,由于战乱和地方割据的影响,赋税逐渐增加,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同时,东汉时期还开始出现了买卖赋税的现象。
隋朝(581年-618年)隋朝时期,国家通过实行均田制来土地制度,并对土地进行了详细调查和统计。
在赋税制度方面,隋朝实行了公田制和赋调制。
公田制是指国家拥有的土地,赋调制则是根据土地和劳动力的情况来确定赋税额度。
总结起来,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不同朝代有所不同,但主要的税种都是田赋和人口赋。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税种,如器物税、商税等。
这些赋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状况和政治制度的特点。
在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中,重农抑商是一种基本的政策方针。
通过赋税制度,国家可以确保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并为国家的军事、行政和社会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高中历史关于中国古代赋税的演变及认识

高中历史关于中国古代赋税的演变及认识四川省内江市第十二中学杨明赋税,这个伴随我们一生的事物,我们平日很少感到它的存在,尽管它是那么贴近我们的生活,关系着国家的生存和发展。
学习中国的赋税史,以鉴古知今,把握历史未来。
中国古代的赋税一般分为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以及劳役地租三种形式。
劳役地租在高中教材主要表述为徭役和兵役。
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历史沿革:1、春秋时期:相地而衰征、初税亩春秋时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
鲁国的“初税亩”,直接实行按亩收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它承认私田合法,促使土地所有制逐步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变。
2、秦汉时期:编户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制度正式形成。
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其中包括田租、人口税、更赋)和徭役、兵役。
更赋,即轮到农民服役而出钱由官府雇人代替的税。
更赋的实行,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民的生产劳动时间。
3、北魏:租调制孝文帝改革实行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租(指田租,缴纳谷物)和调(指户税,缴纳帛或布),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4、隋唐:租庸调制隋朝实行租调制,后来又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唐朝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
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一定量的绢或布,叫做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唐朝的庸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租庸调制实行的社会经济意义:(1)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
(2)剥削量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5、唐中后期:两税法。
唐朝中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
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改行两税法。
780年,唐德宗采纳宰相杨炎建议而实行。
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课件1: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②南京国民政府收回关税主权的努力: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 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1928年,国民政 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国民政府与美国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又陆续同意 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 “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 税条约。到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中日关税协议》。国民政 府通过这些“改订新约”的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 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③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4.明清时期 (1)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2)随着明朝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万历 初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 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 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一条鞭法上是中国赋役制度上 的重大变革。
3.宋元时期 (1)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 数倍。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 派发各种徭役,可谓役上加役、役外加役。 (2)因为徭役扰民严重,北宋中期王安石提倡募役法,百姓缴 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3)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 和南方,在北方叫“丁税”“地税”,在南方叫“夏税”“秋 粮”。但是,元朝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1.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
(1)海关的诞生
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 “关税”。
①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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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
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
1.夏商周贡赋制度:
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
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
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
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
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
“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
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4.北魏租调制:
内容: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均田制。
在均田制下,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田租,缴纳谷物)、调(户税,纳布或帛),服劳役和兵役。
作用:改革加速了北魏的封建化。
5.隋唐:租庸调制
隋唐继续北魏的均田制,但赋税制度发展为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始于隋朝,唐朝完善。
内容: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谷物,叫“租”,纳定量的布或帛,叫“调”,服劳役和兵役,赋役期内,不去赋役者可纳布或帛代役,叫“庸”。
作用:以庸代役,保证了农业生产时间;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从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转变,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
6.唐朝中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中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为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建议,实施两税法。
内容:两税法规定,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
(“两税”指户税和地税)
特点:两税法是我国古代从“丁税”为主向“地税”为主转变的开始,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作用:两税法统一税制,既简化了征税项目,又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国家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按田亩交纳地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重大变革和进步。
局限性:但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现象增多,政府为保证财政又增加捐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社会矛盾加剧。
7.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内容:北宋“不抑兼并”的政策,使土地兼并现象严重。
为保证国家财政,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募役法规定,应服役而不去服役者,应交纳免役钱。
方田均税法规定,清查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纳税。
结果: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的规定,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因遭到他们的反对而被废除。
但王安石变法的税制改革继承了两税法以土地和财产为主的征税标准。
8.明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
内容: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土地高度集中,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
1581年,明代嘉靖时期的内阁首辅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
规定: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征收。
特点:赋役合并纳银。
意义:“一条鞭法”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朝的“摊丁入亩”,统一简化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赋役征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适应了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产品的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结果: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被废止,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9.清前期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清朝前期,经济发展,人口增殖,但人头税使隐蔽人口现象严重,农民负担过重,影响社会安定和国家财政收入;1712年康熙帝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
内容:雍正帝时期规定:地丁合一,丁随地起。
即把丁税平均摊入地亩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不再征收丁税。
特点:废除人头税。
评价:摊丁入亩的实行,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被废除,表明封建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相对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隐
匿人口的现象减少,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农民有较大的人身自由,有利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赋税规则的简化,有利赋税征收,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二、规律:
(一)特征分类:
1.以征税标准为据:
⑴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人头税”,即丁税。
如明朝及以前的赋税制度。
⑵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土地税,即田租。
如初税亩、唐两税法以后的赋税制度。
⑶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户税”(调)。
如北魏至唐朝的“调”。
另外,还有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杂税。
2.以征收形式为据:
⑴征收实物税的赋税制度:明朝一条鞭法之前的赋税制度。
⑷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北宋募役法、明一条鞭法、清摊丁入亩;
2.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的趋势:
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②赋税形式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③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④税种由繁杂逐渐演变为简化(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⑤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⑥国家重农抑商,对商品征收重税。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表明,赋税制度日趋简便科学。
3.赋税制度变革的原因
(1)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2)土地兼并严重,社会矛盾激化;
(3)稳定国家财政,调整政策。
4.赋税制度变革的影响
(1)赋税制度是调整国家、地主和农民的利益,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
(2)赋税制度的宗旨是保证国家财政,维护政治统治。
(3)赋税制度的变革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