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安全施工交警审批
高速交警涉路施工方案

高速交警涉路施工方案1. 简介本方案旨在针对高速公路上的涉路施工进行合理、高效、安全的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秩序良好,保障施工人员和驾驶人员的安全。
本方案将从施工前准备、施工期间交通管理、施工结束后恢复交通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2.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涉路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中,高速交警需要进行以下步骤:•调查勘察:了解施工区域的道路情况,包括交通流量、道路宽度、道路标线等,确保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方案:根据道路情况和施工需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时间、施工区域、施工流程等;•联络相关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施工期间可能涉及的其他工作,如路面修复等;•提前公示:通过高速公路电子屏幕、交通广播等方式,提前告知驾驶人员施工信息,引导驾驶人员选择合适的绕行路线。
3. 施工期间交通管理在施工期间,高速交警需要采取适当的交通管理措施,以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和交通的流畅:•设立施工标志和告示牌: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指示牌、标志等,提醒驾驶人员注意施工区域,并按照指示进行绕行或缓行;•设置施工警戒线:在施工区域周围划定警戒线,禁止非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临时交通管制:根据交通流量和施工需要,在施工区域的进口和出口设置交通管制点,通过交通信号灯或交警指挥,控制车辆通行;•提供交通引导人员:派遣交通警察或临时工作人员,在施工区域附近进行交通引导,保证交通的有序进行;•实时监控交通情况:利用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实时监控施工区域的交通情况,及时做出调整,避免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4. 施工结束后恢复交通施工结束后,高速交警需要进行交通管理工作,确保交通恢复正常运行:•清理施工标志和告示牌:及时清理施工区域的标志和告示牌,避免对交通造成干扰;•恢复交通信号灯运行:如有需要,及时将交通信号灯恢复正常运行,保证交通的顺畅;•通知恢复交通:通过高速公路电子屏幕、交通广播等方式,通知驾驶人员施工结束,恢复正常交通。
运营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运营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施工前的准备1.向施工路段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管理处、交警路政)申请办理施工备案审批手续。
2.配备施工必要的高速公路施工标志牌和交通锥。
3.施工队的工器具、仪表,机械应有检验合格证;4.所有受力工器具在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5.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现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对施工队进行交底,且应有交底记录;6.施工队需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充分考虑高速公路各路段管理处、交警、路政等主管部门意见,应边施工边检查边记录,并认真填写施工记录,待工程结束后整理一并上交;7.施工前应提前计算好需要设置安全标识标牌的桩号、位置、使用数量等;8.施工前应实地勘察,明确高速公路管道路由和要施工的硅芯管占位是否正确。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1.施工人员根据高速公路主管部门要求统一着装,长袖纯棉服、长裤(颜色为桔红或亮黄色,并带有反光条),安全鞋,防护手套,反光背心等,衣着不得敞领卷袖;2.正确佩戴安全帽;3.桥梁管道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安全带(绳或速差器)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高挂低用;4.施工必须按照高速公路主管部门要求设置作业区,防止车辆误入。
(三)安全布控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1.顺行车方向,设立警告区路肩外侧立柱和中央分隔带立柱上分别设置“前方2000m(三车道及以上)或1600m(双车道)施工”标志牌;2.在“前方2000m(三车道及以上)或1600m(双车道)施工”标志牌后800米(三车道及以上)或600米(双车道)路肩外侧立柱及中分带立柱上设置“车道减少”标志牌;3.在“车道减少”标志牌后600米路肩外侧立柱及中分带立柱上设置“限速100(三车道及以上)或限速80(双车道)”标志牌;4.在“限速100(三车道及以上)或限速80(双车道)”标志牌后200米路肩外侧立柱及中分带立柱上放置“限速80(三车道及以上)或限速60(双车道)”标志牌,5.在“限速80(三车道及以上)”标志牌后200米路肩外侧立柱及中分带立柱上放置“限速60”标志牌6.在“限速60”标志牌后即可在超车道靠近防冲撞护栏的侧边缘处开始放置锥形交通路标设置上游过渡区,上游过渡区依照标准不得小于150米.锥桶间距不得大于4米;7.在上游过渡区内靠近行车道处放置“导向”标志,同时设置专人或机器人摇旗提醒过往车辆,以引导车辆进入行车道行驶,同时指挥车辆严禁超车;8.在“导向”标志后30—50米处中分带立柱及路肩外侧立柱位置放置“施工长度”标志牌,同时沿行车道分割线(69线)内侧摆放高度为90cm高的反光锥桶,间距不得大于10米;9.在“施工长度”标志牌后30—50米处中分带立柱及路肩外侧立柱位置放置“限速60”标志牌,其后再放置路栏,即禁止一切车辆进入该车道,路栏后50米即可设置工作区,工作区内的交通锥间距不得大于4米,以确保施工人员及机械安全,10.工作区后设置下游过渡区,在距离下游过渡区60米的路肩外侧立柱及中分带立柱上放置“施工结束”标志牌11.在“施工结束”标志牌后终止区30米处设置与原路段限速相同时速的标志牌。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行为,加强养护施工作业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保障通行”的原则。
第三条在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域范围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均须遵守本办法。
缺陷责任期内的公路,在尾工或缺陷施工时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作业类型及程序第四条按养护施工作业内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分为:(一)高速公路路面、桥梁检测、除雪防滑、应急维修等养护作业。
(二)高速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维修工程等施工作业。
第五条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可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应根据养护施工作业类型制订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一)长期养护作业。
指定点作业时间大于 24 个小时的各类养护施工作业。
(二)短期养护作业。
定点作业时间大于 4 个小时且小于或等于24 个小时的各类养护施工作业。
(三)临时养护作业。
定点作业时间大于30 分钟且小于或等于 4 个小时的各类养护施工作业。
(四)移动养护作业。
连续移动或停留时间不超过30 分钟的动态养护施工作业。
移动养护作业分为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和人工移动养护作业。
第六条养护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向高速交警部门及路产管理部门办理涉路审批手续。
第三章施工作业管理第七条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第八条管理单位应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有序;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高速公路施工审批流程

高速公路施工审批流程施工单位在作业期间无违规行为,指挥中心返还足额车辆保证金。
如有违规行为;按《补充规定》处理注:1、车辆初检审批内容:喷涂标志色,悬挂警示标志,即喷涂桔黄色标志色,配置黄色示警灯(统一在施工车辆前部上方顶端设置一个长型或圆型支架式黄色示警灯,在车辆尾部两侧上方顶端设两个圆型支架式黄色示警灯和车箱尾部两侧设一对红蓝暴闪示警灯),道路施工标志牌(按国标制作),插两面红色刀形旗;指挥车辆和生活用车配置黄色示警灯。
2、车辆审批书面材料:(1)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2)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复印件;(3)外雇车辆,提供雇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4)车辆配置好各种要求标志后的照片3张;(5)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签署的车辆标志完好确认书一份;(6)路政科初检合格证明;(7)公安车管部门提供的车辆安全性能审验合格证明。
3、施工申请书面材料:(1)施工书面申请书(2)安全员确认书(3)施工单位资质证明(4)养护管理部门的施工批文(5)现场安全标志摆放示意图(6)安全标志数量清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7)施工人员接受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教育相应记录等。
4、公益养护车辆审批材料:(1)通行证编号和有效期;(2)施工车辆的车号及施工单位名称;(3)施工车辆《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的编号;(4)施工车辆通行路线和收费站。
5、公益养护车辆审批:要同时具有《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
6、固定作业审批表:固定作业审批表最后一栏要交警和中心分别的签字然后盖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审批章。
7、《施工车辆标志初检审批表》、《路产保护协议书》和《施工安全协议书》份数要求:属固定施工的一式七份(指挥调度中心两份,高管局路政处、养护处、属段路政科和交警、施工作业现场各一份);属临时(移动)施工的一式五份(指挥调度中心两份,属段路政科和交警、施工作业现场各一份)。
8、公益性施工车辆和非公益性施工车辆上高速公路施工需交纳通行费。
高速交警大队涉路施工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高速交警大队涉路施工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高速一支队七大队辖区涉路施工交通组织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全力保障道路交通正常运转,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安部、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施工管理确保交通畅通的紧急通知》《山西省公安交警涉路施工交通组织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通知规定,结合大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规范辖区道路施工审批,加强对施工路段管理,合理安排警力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等手段,避免由于施工导致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提高辖区道路通行效率,给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出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组长: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安部、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施工管理确保交通畅通的紧急通知》《山西省公安交警涉路施工交通组织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通知规定,结合大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规范辖区道路施工审批,加强对施工路段管理,合理安排警力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等手段,避免由于施工导致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提高辖区道路通行效率,给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出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组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对施工现场警示标志标牌设置不规范、安全隔离设施摆放不到位等影响施工路段通行安全的,立即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不接受整改,无视施工安全工作的,下发《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
四、工作措施(一)、车辆疏导分流。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01.04•【字号】吉高管联字[2004]5号•【施行日期】2004.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吉高管联字[2004]5号)高管局属各单位、东北高速吉林分公司、长春高速有限责任公司、各高速交警大队: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范养护、施工、除雪、绿化及商业施工等非交通性作业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省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对于养护车辆安全标志的统一、施工现场安全提示牌的制作、专用安全维护设施的配置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组织实施,并于2004年3月9日前完成。
本规定自2004年3月10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二○○四年一月四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范养护、施工、除雪、绿化及商业施工等非交通性作业行为,提高各种养护施工活动的作业效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已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
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证求意见)

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证求意见)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证求意见)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维持施工作业现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和涉路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以下简称省高警总队)及其下属支队、大队负责对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省路政总队)及其派驻路政支队、大队负责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现场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督促养护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履行养护施工安全合同义务。
第四条全省各级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路政管理机构和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施工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施工作业审批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条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审批遵循“安全至上、高效便民、分级审查、并联审批”的原则,由各级高速公路交警、路政管理机构依法按职责进行审查和审批。
第六条各级高警、路政管理机构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指导施工申请人修改完善施工保通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及高速公路自身质量与安全存在重大影响的施工作业申请,高警、路政部门可会同施工申请人以及相关部门召开施工评审会,对施工影响和施工安全保通方案等进行评价审查。
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证求意见)

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维持施工作业现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和涉路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以下简称省高警总队)及其下属支队、大队负责对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省路政总队)及其派驻路政支队、大队负责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现场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督促养护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履行养护施工安全合同义务。
第四条全省各级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路政管理机构和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施工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施工作业审批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条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审批遵循“安全至上、高效便民、分级审查、并联审批”的原则,由各级高速公路交警、路政管理机构依法按职责进行审查和审批。
第六条各级高警、路政管理机构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指导施工申请人修改完善施工保通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及高速公路自身质量与安全存在重大影响的施工作业申请,高警、路政部门可会同施工申请人以及相关部门召开施工评审会,对施工影响和施工安全保通方案等进行评价审查。
各级高警、路政管理机构对施工作业申请的审批意见应充分参考评审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速支队公路施工交通组织申报表日期:2015年x月x日编号: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XX交警总队高速X支队X大队
乙方:Xxx绿化项目部分部
为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秩序,确保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与畅通,保证施工项目正常进行,特签订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审批时所核准的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及施工项目
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指挥。
二、乙方设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人,负责落实以下安全事项的管理。
姓名:联系电话:
姓名:联系电话:
姓名:联系电话:
姓名:联系电话:
姓名:联系电话:
姓名:联系电话:
1、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1999)、公安部《道路作业交通
安全标志》(GA182-1998)和交通部《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流程》
(JTGH30-2004)的有关规定设置施工标志标牌,并确保施工期间标
志标牌完好。
2、施工人员上路作业应当安排专用车辆接送,不得搭乘工程、作业车
和非机动车等上下高速公路,且不得在施工区域以外活动。
3、施工车辆进出施工作业区,必须有专人指挥,且不得在施工区域以
外停放、作业或掉头转弯,不得拦截过往车辆。
4、严格按施工审批表及施工计划中的其他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施工人员或车辆因违反本责任状的要求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将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临时占用道路安全作业承诺书
XX高速路政管理部门:
因XX高速绿化工程养护施工,我项目部将于2015年x月x日至2015年x月x日期间占用K + ~K + 部分应急车道进行绿化养护作业。
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安全、畅通,我项目部现就占道现场施工期间安全文明作业方面向贵部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2-1998)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设置交通安全设施。
二、施工现场将严格按要求设置围挡。
三、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及交通协管员必须穿反光衣进行作业。
四、施工现场的材料、废料、垃圾等杂物不占用通行车道堆放。
五、定期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其交通及安全文明作业的意识。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上述承诺组织实施占道工程,若因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拥堵或其它事故,我项目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15年x月x日
施工标志标牌的设置
1、施工作业控制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组成,按国家《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规定执行。
2、严格按照《道路作业安全标志》GA182-1998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护栏、警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详细具体布置见占用应急车道施工标志、标牌设置图。
施工区来车方向前1.6公里处摆放前方1600m处施工标志,前1.2公里处摆放60KM限速标志牌,到800m处行车道右侧摆放前方800m施工标志牌,到400m处行车道右侧摆放前方右道变窄施工标志牌,在施工区来车方向200m范围内布设锥心反光隔离墩,在距作业区50m处设置向左行驶标志牌,施工路段两头严格按照《道路作业施工安全标志摆设图标》要求依次布设前方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前方施工标志。
3、施工作业的安全设施,摆放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恢复正常交通。
绿化施工段落、车辆及现场安全负责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