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TX保险经纪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导语:企业薪酬管理有什么制度?如何做好企业的薪酬管理?下面是一篇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四条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二)规范严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三)稳健有效保险公司薪酬体系应当既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又与合规和风险管理相衔接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四)公平适当保险公司薪酬政策应当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被保险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本指引所指的保险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一)基本薪酬;(二)绩效薪酬;(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四)中长期激励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标准第七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应当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应当不低于基本薪酬保险公司设立保底奖金的应当只适用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第八条保险公司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由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另行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受前两款限制第九条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性质的激励措施和现金激励等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限制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第三章薪酬支付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额度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根据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对延期支付制度进行调整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应当包括适用人员范围、条件、期限、比例、风险及损失情形、程序、停发等内容第十三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结果确定的下两个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过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则第十四条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相关责任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结果与实际薪酬密切关联的绩效考核机制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和每一工作岗位的考核指标总体业绩指标应当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岗位考核指标应当明确、清晰充分体现该岗位的业绩贡献和风险合规要求并尽可能量化便于比对和评价同时与业务单位和公司总体绩效相挂钩绩效考核指标应当符合岗位特点不与岗位职责相冲突绩效考核过程中风险合规指标既可以作为构成性指标也可以作为调节性指标但应当保证与绩效考核结果显著相关第十七条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风险合规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选取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风险合规指标应当重点反映以下风险:(一)偿付能力充足率;(二)公司治理风险指标;(三)内控风险指标;(四)合规风险指标;(五)资金运用风险指标;(六)业务经营风险指标;(七)财务风险指标每类风险指标的构成参照中国保监会有关分类监管的规定确定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合规指标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关监管规定确定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层层负责、逐级考评”的原则明确考核人、考核对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确定考核方式第十九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当根据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进行调整分类监管确定为C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分类监管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应高于平均值连续被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逐年下浮直至与公司部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相当但该公司新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前两个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条款限制分类监管被确定为A、B类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据分类监管部分指标评价结果对相应岗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进行调整第五章薪酬管理第二十条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应当区分以下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二)关键岗位人员;(三)其他岗位人员;(四)不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常任顾问的工作报酬或费用等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职责时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发表意见避免受管理层不当影响董事会应当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二)年度薪酬激励方案和年度薪酬预算总额;(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情况;(四)按照监管规定提交的薪酬报告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发挥薪酬委员会的辅助决策作用薪酬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对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及关联性征求其他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和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提出意见促进保险公司薪酬与风险相挂钩前款所列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其所监控业务领域的合规和风险状况关联但相对独立于该领域的财务绩效其薪酬水平应当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能够吸引与其职责相匹配的专业人员第二十五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或者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发放的薪酬应当予以扣回第六章薪酬监管第二十六条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实施监管不直接干预薪酬水平监管内容重点包括:(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备性、规范性及其执行情况;(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设定对公司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第二十七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薪酬管理报告,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时限提交中国保监会薪酬管理报告的内容包括:(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备、规范;(二)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是否能够充分并准确反映岗位贡献和风险合规状况;(三)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励工作人员和树立以绩效和风险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业务质量以及业务结构是否匹配是否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敏感性是否会激励过度冒险行为或导致风险损失;(五)是否存在管理失当或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为;(六)其他对公司战略或风险有重要影响的薪酬管理情形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说明、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反馈监管意见、要求公司作为重大事项公开披露等措施进行处理:(一)中途改变绩效考核指标或绩效目标致使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实际薪酬总额高于原指标考核结果的;(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风险状况严重不匹配或显著高于市场同等规模和业绩水平公司的;(三)薪酬管理行为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四)薪酬管理自评与公司实际情形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风险需要进行风险提示的情形第二十九条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组织进行监管评价监管评价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协助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十条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按监管规定作出说明或提交相关报告资料的;(二)绩效考核以及报送的报告资料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及其它监管规定予以处罚中介机构在为保险公司服务过程中故意提供明显不实信息致使保险公司做出错误决策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行业内公布该中介机构名称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接受该机构的中介服务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由救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确定:(一)已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机构实施救助或参与风险处置的;(二)被中国保监会依法接管的;(三)申请破产或被关停的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指引自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前言薪酬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核心管理之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收入、激励、发展以及企业的稳定性、可持续发展等。
为了推进保险公司的薪酬管理工作,本文将探讨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建立。
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的必要性薪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薪酬体系优劣直接影响到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企业的稳定性及持续发展。
保险公司是以销售为导向的企业,销售业绩的突出对于公司是至关重要的,如何通过薪酬体系来激励员工,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尤为重要。
同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时效性更加突出的是激励策略与管理策略的实施和执行。
用钱这一工具具有比研发、制造、品管等其他方面更大的敏捷性,因此,企业要通过不断地调整、优化和丰富薪酬体系,来激发员工的潜力,促进个人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的原则1.公平原则:薪酬管理制度必须公平合理,要求在不同岗位之间建立符合实际的薪酬级别,并制定薪酬标准,给予员工透明的薪酬结构。
2.灵活性原则:在建立完整的薪酬管理框架的前提下,为了满足企业不同阶段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必须留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有需要时可以随时对薪酬结构和方案进行调整。
3.激励原则:薪酬管理制度要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对严重影响公司业绩的岗位和优秀员工给予各种形式的激励,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管理原则:薪酬管理制度要紧密地结合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它的流程和管理方式,使薪酬管理制度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
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的步骤1.建立薪酬管理分析框架:了解公司的业务、组织结构及员工情况,细化岗位,分析薪酬体系和薪酬福利体系现状,对薪酬面临的挑战进行定位。
2.确定薪酬管理目标和政策:将分析的结果整合,制定本次薪酬体系调整的总体方案、薪酬政策和结构,并确定薪酬管理的目标和中期计划。
3.制定具体的薪酬政策和细则:参考现有的薪酬体系和行业绩效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薪酬政策和细则。
4.确定薪酬核算方法和流程: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薪酬核算方法和流程,为薪酬核算提供有效的保障。
TX保险经纪公司薪酬优化设计方案

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大锅饭,没有突出岗位价值及绩效差 异
问题三
结构
工资项目有待优化,固定工资比例过低,薪酬激励效果没有 体现
问题四 机制 缺乏以岗付薪、以能力付薪、以绩效付薪的定薪、调薪机制
目录
4
薪酬诊断回顾 薪酬设计思路 薪酬结构调整 基本工资设计 各类奖金设计 定薪、调薪机制设计 员工套改标准设计及测算
职级 公司高管级 部门正职 部门副职
调薪:调岗 职责:区分
高级主管级
中级主管级
初级主管级
职等
1 2
1
2 1 2 1 2 3 1 2 3 1 2 3
职务
薪级
基准 一
二
三
党政正职 党政副职
97
97
86
86
总经理助理 副总师、总监
80
80
83
部门经理
76
76
部门副经理
67
67
经理助理
63
63
--
59
59
62
岗位分段 5 5 4 4 4 4 4 4 3 3 3 3
基本工资设计-薪点工资: 14 通过岗位评价最终确定为10个岗位分段,其中9、10段对应总助岗位,7、8段
对应部门经理岗位,部门副经理按经理向下一段,1-5段对应一般员工。
部门
标准岗位
建议调整分段
总助 总经理助理(分管业务) 11
总助总经理助理(分管综合、协管业务)10
集团事业部总助 综合部部门经理 再保险部部门负责人 技术部技术总监 公司领导总经理
各级间趋势趋于平缓、没有形成岗位价值差异
薪酬体系设计思路: 7 通过对标情况及目前薪酬体系中的问题,本次薪酬体系设计进行以下几点优
标准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标准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标准保险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能够公正、合理地管理员工的薪酬体系。
2. 薪酬管理原则- 公平原则:薪酬应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遵循公平原则。
- 激励原则:薪酬制度应激励员工提高绩效,促进公司发展。
- 简单原则:薪酬管理制度应简单易懂,避免复杂的法律问题。
3. 薪酬结构薪酬结构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和工作内容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
-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 年度调薪: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进行年度薪酬调整。
- 其他福利:提供适当的福利和奖励,如补贴、股权激励等。
4. 薪酬管理流程- 目标设定:设定明确的薪酬管理目标和政策。
- 岗位评估:对各个岗位进行评估,确定岗位的工作价值。
- 绩效评估: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评估其工作质量和效果。
- 薪酬调整: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薪酬调整。
- 监测和调整:定期监测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5. 激励措施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我们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
- 职业发展: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 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包括健康保险、休假制度等。
6. 合规和监管薪酬管理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定期接受审计和检查,确保合规性。
以上是标准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够为公司提供一套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发展。
保险经纪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团队合作、客户满意度等因素进行考核,与基本工资挂钩,按月发放。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优秀员工奖等,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贡献进行发放。
第八条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等,根据公司政策及员工实际需求进行发放。
第九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临时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进行不定期的薪酬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客户满意度等。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并给予相应的培训费用支持。
第十八条公司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机会,支持员工职业发展。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中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客服人员、市场推广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薪酬水平应与员工的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和公司经营状况相匹配,确保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性。
2. 绩效导向:薪酬分配以员工的工作绩效为依据,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激励性:通过薪酬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推动公司业绩增长。
4. 合法性:薪酬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公司薪酬结构包括以下部分:1. 基本工资: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所需,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公司支付能力确定。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技能要求、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或团队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与业绩挂钩,体现激励性。
4. 奖金:根据公司年度业绩、个人或团队贡献等因素,发放年终奖、项目奖金等。
5. 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五条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定期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定期进行薪酬调整。
2. 晋升调整:员工晋升岗位或提升职级时,相应调整薪酬水平。
3. 考核调整: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或需要改进的员工进行薪酬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六条公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以下内容:1. 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设定考核指标。
2. 绩效考核方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3. 绩效考核周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保险代理薪酬制度范本

保险代理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代理行业的薪酬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保险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代理人员,包括全职和兼职代理。
第三条保险代理薪酬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代理人员的薪酬与其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工作时长等因素相匹配。
二、薪酬构成第四条保险代理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奖金和其他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代理人员的岗位、职级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用于保障代理人员的基本生活。
第六条提成工资是根据代理人员所完成的保险业务额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激励代理人员积极拓展业务。
第七条奖金是根据代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公司业绩等因素评定的,用于奖励代理人员的突出贡献。
第八条其他补贴包括通信补贴、交通补贴等,用于补偿代理人员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产生的额外开支。
三、薪酬发放第九条保险代理的薪酬发放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代理人员的薪酬及时、准确地发放。
第十条薪酬发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确保代理人员的薪酬合法合规。
四、薪酬调整第十一条保险代理的薪酬制度应根据市场行情、公司业绩和代理人员的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定期调整,确保薪酬的竞争力。
第十二条代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代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工作时长等因素。
五、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三条对于代理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如疾病、伤残、生育等)的薪酬支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对于代理人员的离职、辞退等情况,应根据公司规定和代理人员的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其应得的薪酬。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保险代理薪酬制度范本旨在为保险代理行业提供一套科学、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方案,以激发代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审批版)

保险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审批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完善保险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薪酬激励对员工绩效的合理反映,并提出相应的绩效考核方案,以推动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公司业绩的提升。
2. 薪酬管理制度2.1 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根据员工的职位、层级和绩效等级确定。
- 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组成部分。
2.2 绩效考核指标- 业绩目标:根据岗位职责和部门目标设定具体的业绩指标。
- 行为表现:重视员工的工作态度、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 发展进步:鼓励员工参与培训、自我提升,并在考核中进行综合评价。
2.3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根据每个员工的绩效等级和市场行情进行评估。
- 根据公司情况和员工表现,可以进行定期调整或特殊奖励。
3. 绩效考核方案3.1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一年。
- 每个考核周期分为四个季度,每个季度末进行绩效评估。
3.2 考核流程- 目标设定:员工每个季度初与上级共同制定工作目标。
- 自我评估:员工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撰写自评报告。
- 上级评估:上级根据员工的目标完成情况、行为表现和发展进步进行评估。
- 绩效评估会议:上级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共同总结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
- 绩效结果发布: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等级。
3.3 奖励与惩罚- 绩效优秀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绩效奖金、晋升机会或特别福利待遇。
- 绩效较差员工将面临相应的惩罚,包括薪酬调整、培训补或岗位调整等。
3.4 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薪酬调整和晋升的参考依据。
- 公正、公平地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严禁以个人关系或非业绩因素为依据。
4. 审批本文档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并于XX年XX月XX日生效。
以上为保险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审批版)的内容,以确保员工薪酬激励和绩效考核的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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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文件精神, 结合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集团公司和资本控股工资分配指导思想,同工同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公司为员工设置了不同的岗位薪酬等级,并区分固定与浮动的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资本控股全面管理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二)公平性原则,以岗位和能力定薪的原则;(三)在薪酬区间内逐级、逐档调整的原则;(四)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以下人员的薪酬管理。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薪酬构成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各类奖金、工龄工资、五险一金四大部分,分别承担薪酬的不同功能。
第六条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薪点工资及岗位工资组成。
(一)基础工资作为员工的保障性收入,其标准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薪点工资依据任职者的岗位、岗位等级及个体性特征等要素在《中国DT集团公司岗位薪点标准表》(详见附表一)上确定员工的薪点,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及公司分配结构,公司薪点点值暂确定为70元/点。
(三)岗位工资以岗位层级为基础,体现岗位基础价值和贡献。
岗位工资为岗位工资基数与岗位工资系数的积,岗位工资系数通过岗位评价及对标确定(详见附表一),岗位工资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工资总额情况确定。
第七条各类奖金包括半年奖金、年终奖和总经理嘉奖。
半年奖金、年终奖作为薪酬浮动部分,属于员工的激励性收入,根据公司业绩以及个人绩效确定。
总经理嘉奖针对为公司做出的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的不同形式的奖励。
第八条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确定,与员工的工作年限同向递增,对员工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积累给予承认和补偿的工资项目,其标准按集团公司规定统一执行。
第九条五险一金的支付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通过对接集团公司岗位等级和薪酬等级,并实现公司员工的工资统一管理,基本工资以《中国DT集团公司岗位薪点标准表》为基础(详见附表二)。
集团公司系统岗位薪点工资的岗位序列划分为17个层级,由高至低分别为1-17级,公司最高岗位薪点工资标准参照管理容量为10万以上(含10万)-100万以下单位标准执行,岗位分为单位正职、单位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七个岗位等级。
第十一条公司各岗位薪级及薪点见《DT融资租赁岗位薪点标准表》(详见附表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或资本控股负责管理的干部,严格按集团公司或资本控股核定的岗位薪点执行,其他岗位由公司核定的薪点执行,各岗位薪级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员工薪酬的确定第十二条新进员工基本工资以岗位分段、岗位层级和薪点为依据,结合新进员工背景,按标准计算岗位层级。
(一)岗位分段结合员工应聘岗位确定(详见附表四)。
(二)岗位层级、薪点确定原则:1.新进社招人员:基于其应聘岗位确定岗位分段,结合《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定薪指标表》(详见附表五)、《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定薪分值表》(详见附表六),确定其在《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岗位薪点标准表》(附表三)中的岗位层级及薪点,薪点初次确定可在岗位层级对应A、B、C中任选,无特殊情况取A。
2.各类毕业生:对进入企业的各类毕业生施行6-12个月见习期,见习期满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薪点工资。
中专毕业或专业对口绩效毕业生见习期限1年(含试用期),薪点为13;大学专科毕业生见习期限1年(含试用期),薪点为17;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限1年(含试用期),薪点为21;取得双学士学位或未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见习期限1年(含试用期),薪点为25;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生见习期限6个月-1年(含试用期),薪点为27;博士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生见习期限6个月-1年(含试用期),薪点为29。
3.对于公司急需人才、市场紧缺人才、突出重大贡献人才,经公司研究批准后适当调整其岗位层级及薪点。
第十三条年终奖为与绩效表现及评价挂钩的可变动收入。
年终奖由公司年终奖总额、公司总分配系数、个人分配系数等确定,具体公式为:(一)员工个人年终奖=公司年终奖总额/公司总分配系数×个人分配系数(二)公司总分配系数=∑公司(个人分配系数)(三)个人分配系数=(个人考核系数×40%+部门考核系数×60%)×岗位系数×出勤系数个人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岗位系数根据岗位分段及岗位层级确定(附表七),出勤系数按考勤休假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正常情况下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以月度工资的形式分12个月兑现,年终奖于年中进行预兑现,当年年末全额兑现。
新接收的毕业生的实习期间及脱产学习期间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正常发放,实习或脱产学习期间不足3个月的,奖金正常发放;实习或脱产学习期间多余3个月但不足6个月的,奖金发放50%;实习或脱产学习期间多余6个月的,无奖金。
遇请休假期间的薪酬发放参照考勤休假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基本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核算,其他工资项自离职当月起停止发放,具体核算方式如下:离职人员工资当月应发额=基本工资/月标准计薪日(21.75)×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六条新接收的毕业生、新安置的退役军人及招聘人员上半月报到的支付全月薪酬,下半月报到的支付半月薪酬。
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起薪。
个人分配系数按正常工作月计算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核算。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七条公司有以下五种薪酬调整方式:普调、岗位变动、绩效结果应用、技能变动及特殊调整五种类型。
第十八条普调分为基础工资普调、薪点工资普调及岗位工资普调。
(一)基础工资普调根据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二)薪点工资普调根据集团要求调整薪点点值标准。
(三)岗位工资普调根据国家与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地物价指数、当地市场、同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济效益状况对公司员工的岗位工资水平(岗位工资基数)进行不定期调整。
第十九条岗位变动调薪按照新岗位所在岗位等级,采用“就近定点”原则,调整至最接近的岗位层级及薪点,并于调整之日下个月起施行。
具体规定如下:(一)同等级岗位变动(即原岗位与新岗位在同一岗位等级)的,岗位层级及薪点保持不变。
(二)低等级岗位变动到高等级岗位的员工,原则上采取就近就高定点,在薪点不降的前提下调整至最接近的岗位层级及薪点。
(三)针对职务晋升人员试用期应发工资按新晋岗位应发与原岗位应发之差的80%执行,具体公式为:职务晋升人员试用期应发工资=原岗位应发+(新晋岗位应发-原岗位应发)×80%试用期考核通过后按新岗位等级就近就高薪点执行。
(四)高等级岗位变动到低等级岗位的,原则上采取就近就低定点,调整至最接近的薪点。
由于降职涉及到的等级调整,根据员工新岗位胜任能力重新核定岗位层级及薪点。
第二十条绩效结果应用调薪:员工绩效结果应用调薪与年度考核结果相挂钩,每年年初由综合管理部汇总绩效考核结果并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年终考核等级为“称职”的,薪点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上调一档;(二)年终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薪点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上调两档;(三)年终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的,薪点不作调整;(四)年终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薪点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下降一档;(五)连续两年年终考核等级为“优秀”或连续三年年终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上的,岗位层级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上调一级,直至中级岗位(一)为止,岗位分段1的岗位直至中级岗位(二)为止,中级岗位调整符合至高级岗位的员工除满足绩效调薪条件外,还应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方可调整。
岗位层级上调后在上一年薪点的基础上就近就高确定薪点,当岗位层级调整后,重新计算考核成绩对应年数;(六)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参加公司年度先进的评选;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应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二年考核为“不称职”的,应调整工作岗位,经考核仍然为“不称职”的,公司依法有权与其劳动合同。
(七)当岗位等级不发生变化时,员工只能在相对应的岗位等级中进行薪点的调整,当晋升到该岗位层级最高薪点后,不再晋升,除非岗位层级或岗位等级发生晋升。
第二十一条技能调薪:每年年初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组织进行当年学历、本部门业务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职称变动的申报,并对申报的学历、本部门业务相关职业资格/职称提升的员工根据其学历、职业资格/职称提升情况,结合其所在岗位等级,对照《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定薪指标表》计算学历、职业资格/职称增加的分值调整薪点,每增加5分薪点提高一档。
第二十二条特殊调整:是指对公司经营管理做出特殊贡献或重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因素的限制,由所属部门或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岗位层级及薪点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其他:入职未满一个整年度的员工不参加当年年度薪酬的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二十四条员工的薪酬情况为公司机密,员工有义务保守薪酬秘密,不得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本人薪酬有疑问的,可向综合管理部进行咨询,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在权限范围内进行解释。
第二十六条员工不得擅自打听、传播、议论其他员工的薪酬情况。
第二十七条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员工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取消年度内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_年_月_日起施行。
自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日起,与以前薪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附表一:《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岗位工资系数表》附表五:《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定薪指标表》附表六:《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定薪分值表》附表七:《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岗位层级系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