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工作方案
乡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工作方案

XX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2015〕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X 精防处〔2016〕5号)的通知,进一步理清我镇主要相关部门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和肇事肇祸及倾向预防处置工作中的职责,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开展排查摸底(一)加强基础排摸。
各村牵头成立排查管控小组(可与关爱小组结合),明确一名联络员,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问卷》,对辖区内全部人口(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形成初筛名单。
对排摸过程中发现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但不知下落,或者已知现居住地,但不在本镇的,由各行政村及时登记,并负责追踪。
(二)组织复核确诊。
诊断时,由乡镇安排场所,并组织发动排摸出的疑似对象及监护人到指定场所,医务人员开展诊断并进行危险性评估,填好《精神障碍患者调查登记表》,复核诊断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维持秩序。
在全镇统一开展的专项行动以外,各行政村日常发现的疑似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由行政村及时与镇卫生院精防人员联系,精防人员联系市第三医院,确定时间后,镇政府组织患者及监护人到市第三医院进行确诊工作。
复核诊断时危险评估为三级及以上的,由镇卫生院将名册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区疾控中心。
(三)登记确诊患者。
卫生院应将排查后经复核诊断确诊或专业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明确诊断为严重精神疾病的本地居住患者,征得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人(近亲属或村委会指定干部)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的,以及从专业医疗机构出院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卫生部门要全部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按要求建立或补充患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及时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XX省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1. 建立档案: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档案建立和管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就医经历、治疗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特殊行为和事故情况,建立动态档案。
2. 实行早诊断早治疗:通过社区医院、心理咨询中心等机构对患者进行早期诊断和治疗,避免疾病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患者的治疗护理工作。
3. 建立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在社区内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体系,配备心理医师和社工人员,开展家庭康复和家庭支持服务,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4. 制定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加强对患者的日常监管,防止其行为突发状况导致事故发生。
加强对患者的心理干预和安全提示,引导其正确处理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5. 采取管控措施:对于个别情况严重者,采取管控措施,加强对其行动的限制和掌控,进行心理治疗和管理服务,尽力避免患者的危害行为的发生。
6. 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宣传和普及科学精神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认识,减少歧视和不理解。
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互相支持,共同促进患者的康复和社会和谐稳定。
7. 加强与家属沟通: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属是治疗和管理的重要支持力量,应该加强与其沟通,了解其需求和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家庭的和谐稳定。
8.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应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社会工作、医疗等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职能,形成合力,高效推进工作。
9. 加强网格化管理:在社区内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社区划分为不同的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负责对患者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监管,提高对患者的关注度和应对能力。
10. 开展心理干预与治疗: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治疗和干预是非常必要的。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
一、提高认识,积极协作,立即开展核实工作。
各单位要立即在原有掌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名单的基础上,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此工作是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服务当前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领导要亲自落实本单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情况,并将管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要迅速成立排查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已掌握人员的管控工作。
各单位要将市局下发的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及自行排查出的人员全部纳入管控视线,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防止在党代会期间出现下落不明、漏管失控,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产生社会热点,发生有影响事件。
市局要求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日常管控工作督促指导,第一管控人即社区民警每天要与管控对象进行早、晚两次见面,落实包保措施,要形成法定监护人、社区或村干部、社区民警和主管所长的四位一体管理责任制,确保及时发现辖
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苗头,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救治、服务工作以确定管控对象在管控视线内。
对在党代会期间肇事肇祸人员下落不明的,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查明去向,查不清的要立即上报市局。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时肇事肇祸应急预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时肇事肇祸应急预案1. 预案制定目的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医院内肇事肇祸的风险。
快速、有效地处置已经发生的肇事肇祸事件,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其他住院人员的安全。
2. 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医院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肇事肇祸事件。
3. 组织机构与职责领导机构:医院应急管理小组,由医院领导、医疗部门、安全保卫部门等组成。
职责:医疗部门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病情监测。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现场控制、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应急处置。
4. 预防措施加强医院内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患者的行为监测和管理制度。
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
加强医院安全设施建设,如监控系统、紧急呼叫设备等。
5. 应急响应流程事件报告:任何医护人员发现患者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时,应立即报告。
初步评估:医院应急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评估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性。
启动预案: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医疗团队负责患者的医疗救治,必要时采取约束措施。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现场控制,确保其他人员的安全。
信息发布:及时向医院内部通报情况,必要时通知患者家属。
事后处理:对事件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供必要的后续治疗和支持。
6. 保障措施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确保必要的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
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
7. 法律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在应急处置中的法律责任。
对违反预案规定的行为进行法律追责。
8. 预案的修订与完善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工作方案

2.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宣传教育与社区支持
1.宣传教育
(1)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加大对精神疾病的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3)加强团队协作,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社会参与与监督
1.社会参与
(1)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康复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参与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为患者提供多样化服务。
(3)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合作,共同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2)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并纳入重点人员管理。
2.建立健全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预警机制
(1)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风险评估标准,对患者进行定期评估。
(2)公安机关要建立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预警能力。
2.信息共享
(1)建立完善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间信息共享。
(2)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3)通过信息共享,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医疗服务和管理。
八、监测预警与危机干预
1.监测预警
(1)建立健全精神疾病患者动态监测机制,对重点患者进行定期跟踪评估。
(2)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设备购置和人才培养。
(3)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和质量。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精神疾病患者数量逐年增加。
部分精神病人因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可能会出现肇事肇祸行为,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2. 提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快速、有效、有序地处置各类事件。
3. 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工作,减少社会矛盾。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落实。
组长:由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卫生健康、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领导担任。
成员:由公安机关、卫生健康、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各相关部门职责:(1)公安机关:负责现场处置、人员疏散、现场勘查、案件侦查等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工作。
(3)民政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救助、安置和关爱工作。
(4)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协助现场处置。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1)事发单位或个人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2)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将相关信息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 现场处置(1)公安机关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现场勘查等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工作。
(3)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现场处置。
3. 救援力量调度(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调度应急救援力量。
(2)公安机关负责指挥调度救援力量,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4. 案件侦查(1)公安机关负责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案件侦查。
(2)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案件侦查工作。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一)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一)随着社会的发展,精神疾病的义务责任认定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罪案事件频繁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亟需加强对此类精神障碍患者的摸排管控工作。
一、摸排工作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排,是为了获得其基本情况和危险程度,从而制定相关管控措施的必要工作。
摸排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已知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建立基本档案,并对其所在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和持续跟踪;2. 加强与精神科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的联络,随时获取有关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情况和危险标志;3.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如公共交通、商场等,进行排查,发现精神异常行为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
二、管控工作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危险程度的精神障碍患者,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是必须的。
管控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针对轻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加强社会支持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康复和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2. 针对中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加强常态化治疗,尽可能降低危险因素,减少危险行为的发生;3. 针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实行终身医疗管理,严格实施“单向维护”,对其进行随访和呵护,确保社会安全。
三、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宣传对社会各界人员普及精神障碍患者的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是遏制民间自作聪明和误判误判的重要手段。
有关部门应加强相关人员和志愿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
同时,还应通过各种方式向大众展示精神障碍患者的现状和较好实践,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摸排是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有关政府和部门应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加强操作经验的交流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行为得到有效管控,推动精神疾病的管理与综合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
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工作方案

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工作方案为有效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双龙,根据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建立街道领导、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为主体、社区(村)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点精神疾病及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减少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发生;积极开展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完善精神疾病患者监护网络;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康复”,有效预防和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普及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
宣传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重要性,提高治疗率。
(二)属地管理、联防联控。
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主管领导对本辖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社区、村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和落实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负责辖区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加强社区监护,发现精神疾病患者有危害或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可以制止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可以将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
(三)依法管理、依靠科学。
实施科学防控,实现防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组织机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
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作用。
四、预防控制(一)精神健康促进与精神疾病预防。
1、各社区、村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特点,开展精神健康教育、咨询、辅导,创造有利于居民精神健康的学习环境,促进广大群众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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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工作方案为有效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双龙,根据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建立街道领导、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为主体、社区(村)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点精神疾病及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减少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发生;积极开展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完善精神疾病患者监护网络;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康复”,有效预防和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普及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
宣传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重要性,提高治疗率。
(二)属地管理、联防联控。
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主管领导对本辖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社区、村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和落实各
项预防和控制措施,负责辖区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加强社区监护,发现精神疾病患者有危害或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可以制止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可以将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
(三)依法管理、依靠科学。
实施科学防控,实现防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组织机构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
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作用。
四、预防控制
(一)精神健康促进与精神疾病预防。
1、各社区、村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特点,开展精神健康教育、咨询、辅导,创造有利于居民精神健康的学习环境,促进广大群众身心健康。
将重大灾害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列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要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业务培训。
2、各社区、村要组织开展精神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民的精神健康水平,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
3、要创造条件,加强对社区民警、治安联防员等工作人员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
并对工作中发现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及时汇报,加强监督、排查。
4、要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营造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生活环境。
并针对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人群的特点,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5、要向就医者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二)社区监护
1、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后,由当地社区、村委会组织家庭成员、社区民警、社区(村)居委会干部成立监护小组,督促患者服药,进行心理疏导以及家庭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的训练,帮助其参与社会生活。
2、各社区、村定期走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开展康复期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并对监护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登记备案,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协助其进行治疗。
3、监护小组发现精神疾病患者病情变化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尽快进行治疗。
4、对造成严重肇事肇祸或有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疾病患者,各社区、村应建立重点监护卡并报送派出所,列入当地社会治安重点监控对象。
5、精神疾病患者病情复发后,监护人应当及时督促患者接受治疗。